科員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資料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職稱科員的人員區分是主計人員, 徵才機關是法務部, DATE_FROM是1131008, 有效期間是1131016, 工作地址是法務部會計處(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資格條件是1、大專(含)以上畢業。 2、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3、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規。 4、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網路系統操作及GBA作業系統者尤佳。 5、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工作項目是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ORG_ID | A11000000F |
徵才機關 | 法務部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
名額 | 1 |
RESERVE_NUM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DATE_FROM | 1131008 |
有效期間 | 1131016 |
IS_HANDICAP | N |
IS_ORIGINAL | N |
IS_LOCAL_ORIGINAL | N |
IS_TRANING | N |
TYPE | 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 | shan1123@mail.moj.gov.tw |
資格條件 | 1、大專(含)以上畢業。 2、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3、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規。 4、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網路系統操作及GBA作業系統者尤佳。 5、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工作項目 | 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會計處(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為法務部會計處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等至薦任第7職等科員。 二、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報名上傳資料: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應徵人員過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甄選人員資績評分表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等資績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進行面試。 六、如有疑義,請洽李小姐(聯絡電話:02-21910189分機2835) |
URL_LINK | (空) |
VIEW_URL |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840 |
Work_Type | 1 |
IS_TRANSFER | N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08 |
ORG_IDA11000000F |
徵才機關法務部 |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科員 |
職系會計審計 |
名額1 |
RESERVE_NUM2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DATE_FROM1131008 |
有效期間1131016 |
IS_HANDICAPN |
IS_ORIGINALN |
IS_LOCAL_ORIGINALN |
IS_TRANINGN |
TYPE薦任,委任 |
聯絡E-Mailshan1123@mail.moj.gov.tw |
資格條件1、大專(含)以上畢業。 2、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3、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規。 4、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網路系統操作及GBA作業系統者尤佳。 5、擇優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工作項目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法務部會計處(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
聯絡方式一、本職缺為法務部會計處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等至薦任第7職等科員。 二、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三、報名上傳資料: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應徵人員過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甄選人員資績評分表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等資績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進行面試。 六、如有疑義,請洽李小姐(聯絡電話:02-21910189分機2835) |
URL_LINK(空) |
VIEW_URL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1131000840 |
Work_Type1 |
IS_TRANSFERN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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