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異議人所提附件1維基百科網頁資料,附件2「虎扑足球」網頁資料,附件3、4各國商標註冊列表、我國、美國等國家地區商標註冊證,附件5「Kitbag.com」網站銷售商品至我國列表及商品圖片,附件6、7曼聯至我國舉辦活動相關資料,附件9博客來網路書店資料等事證,可知曼聯為世界知名之足球俱樂部,曾經拿下超級聯賽、足總杯、聯賽杯、歐洲杯、歐洲冠軍聯賽杯等多種盛大賽事之冠亞軍頭銜,據爭商標自西元1998年使用以來,除已於世界多國獲准註冊外,亦自1999年起於我國取得註冊第00875563、00886221、00886316號等多件商標;又據爭商標為曼聯之隊徽,該徽章自1950年來經歷5次演變,據爭商標自1973年之隊徽演化而來,兩者圖案相同,僅文字部分由「MANCHESTER FOOTBALL CLUB」改為「MANCHESTER UNITED」,而曼聯於1993、1994年賽季即推出毛絨公仔、服飾、書包文具、鐘錶、便當盒等商品,2013年起亦於「Kitbag.com」網站銷售商品,其銷售至我國之曼聯商品包括DVD光碟、T恤、夾克、帽子、貼紙、旗子、明信片、襪子等商品,而據所附商品圖片,據爭商標經常標示於衣服之上衣右上方或短褲左下方,2013年12月曼聯與我國飛達輪胎合作推廣我國足球運動,曼聯派出足球員來台,宣傳會之台上看板、桌台、球員衣服上皆可見據爭商標,嗣2014年7月亦聯手推出「臺北足球暑期營」,上開相關新聞迭經我國多家媒體採訪報導、消費者部落格記錄;另曼聯更有出版「英超 曼聯」之專屬雜誌,其中文版本早於2014年間即於我國販售行銷,觀其雜誌封面左上方亦標有據爭商標,足認於系爭商標於103年12月19日申請註冊時,據爭商標已使用於多類商品,其表彰之信譽及品質,已廣為我國相關事業消費者所普遍認知而達著名商標之程度。
據異議人所提附件1維基百科網頁資料,附件2「虎扑足球」網頁資料,附件3、4各國商標註冊列表、我國、美國等國家地區商標註冊證,附件5「Kitbag.com」網站銷售商品至我國列表及商品圖片,附件6、7曼聯至我國舉辦活動相關資料,附件9博客來網路書店資料等事證,可知曼聯為世界知名之足球俱樂部,曾經拿下超級聯賽、足總杯、聯賽杯、歐洲杯、歐洲冠軍聯賽杯等多種盛大賽事之冠亞軍頭銜,據爭商標自西元1998年使用以來,除已於世界多國獲准註冊外,亦自1999年起於我國取得註冊第00875563、00886221、00886316號等多件商標;又據爭商標為曼聯之隊徽,該徽章自1950年來經歷5次演變,據爭商標自1973年之隊徽演化而來,兩者圖案相同,僅文字部分由「MANCHESTER FOOTBALL CLUB」改為「MANCHESTER UNITED」,而曼聯於1993、1994年賽季即推出毛絨公仔、服飾、書包文具、鐘錶、便當盒等商品,2013年起亦於「Kitbag.com」網站銷售商品,其銷售至我國之曼聯商品包括DVD光碟、T恤、夾克、帽子、貼紙、旗子、明信片、襪子等商品,而據所附商品圖片,據爭商標經常標示於衣服之上衣右上方或短褲左下方,2013年12月曼聯與我國飛達輪胎合作推廣我國足球運動,曼聯派出足球員來台,宣傳會之台上看板、桌台、球員衣服上皆可見據爭商標,嗣2014年7月亦聯手推出「臺北足球暑期營」,上開相關新聞迭經我國多家媒體採訪報導、消費者部落格記錄;另曼聯更有出版「英超 曼聯」之專屬雜誌,其中文版本早於2014年間即於我國販售行銷,觀其雜誌封面左上方亦標有據爭商標,足認於系爭商標於103年12月19日申請註冊時,據爭商標已使用於多類商品,其表彰之信譽及品質,已廣為我國相關事業消費者所普遍認知而達著名商標之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