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據異議人檢附之證據資料,可知異議人所擁有之酒莊創立於西元1724年,位於法國干邑區,產製頂級干邑等酒類商品,於19世紀時開始使用「LOUIS XIII」商標作為品牌名稱,來紀念法國國王路易十三批准保護法國干邑之規則及實施基準。據爭「LOUIS XIII」商標除在法國、澳大利亞、阿根廷、巴西、德國、中國大陸、日本、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南韓、西班牙、瑞士、泰國、英國、美國等世界各國獲准商標註冊外,並於民國87年起陸續在我國獲准註冊第00832377、01210158、01450102、01433274、01453255、01520341、01647675號等多件「LOUIS XIII」系列商標,及其中文註冊第00862680號「路易十三」商標,(申證6、7及本局商標檢索資料);另於1978、1979年銷售紀錄表及1992年、2009年至2015年之發票均可見載有「LOUIS XIII」字樣,可證異議人有長年行銷據爭商標商品至台灣販售(申證8、9-1);1983、1997及1998年之免稅店傳單、1993年7月號尚品雜誌社、2002年1月 GQ雜誌、2003年1月號 ELLE她雜誌、2009年冬季號DRINKS FUN TAIWAN品酩誌、2010年1月號 AUTO ONLINE汽車線上情報誌、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 Vintage-Luxe富豪人生、2011年1月非凡新聞周刊、2013年4月號WE PEOPLE東西名人等雜誌,均有刊登據爭「LOUIS XIII」商標及搭配其譯音中文「路易十三」商標商品之廣告或報導廣為宣傳促銷,又異議人於2008年在台灣推出頂級「路易十三黑珍珠 Magnum」限量上市活動,邀請知名藝人小 S擔任嘉賓,並於2009年在國賓大飯店舉辦「LOUIS XIII」干邑發表會,復在高雄(2010年至2011年)及桃園(2011年至2013年)國際機場免稅商店外設櫃展示「LOUIS XIII」干邑(申證10),2012年8月於君品酒店舉辦音樂會晚宴及品酒會,以及2012年10月於精品百貨微風廣場設立亞太區首家形象概念精品店,均有展示據爭「LOUIS XIII」商標干邑等酒類商品(申證25)。此外,所附之「申證4」據爭商標商品使用之葡萄品種介紹;「申證12」法國鏡廳國宴及新加坡拍賣會拍賣據爭商標商品檔案;「申證14」胡潤研究所發表之相關文章;「申證15」雜誌文章及介紹據爭商標商品之初次登場;「申證30」異議人與各地知名旅館、酒店、雜誌結合之宣傳活動(2010~2012);「申證32」異議人進行多角化經營活動之相關介紹等證據資料,亦均有使用據爭「LOUIS XIII」商標及搭配其譯音中文「路易十三」商標之廣告或報導。另由胡潤研究所(THE HURUN RESEARCH INSTITUTE)於2008年增設之「最佳豪華飲料品牌」與「最佳超豪華干邑」分類中,異議人之「LOUIS XIII」、「路易十三」商標每年(2008~2013年)均當選為該二類奢侈品商標之王中之王(Best of the Best)榜首,據此,堪認於本件系爭商標102年4月9日申請註冊時,據爭「LOUIS XIII」、「路易十三」商標於酒類商品所表彰之信譽及品質,應已廣為我國相關事業及消費者所普遍知悉而達著名之程度,據爭「LOUIS XIII」商標並經相關案情之另案本局中台異字第 G01050072號商標異議審定書(註冊第01737330號「LOUIS XIII & Logo」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35、036、039、041、043、044、045類之服務)及第 G01050004號商標異議審定書(註冊第01732347號「KING LOUIS XIII ATELIER」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35、036、037、042類之服務)肯認確定在案,此有本局商標爭議案布林檢索資料附卷可稽。
本件據異議人檢附之證據資料,可知異議人所擁有之酒莊創立於西元1724年,位於法國干邑區,產製頂級干邑等酒類商品,於19世紀時開始使用「LOUIS XIII」商標作為品牌名稱,來紀念法國國王路易十三批准保護法國干邑之規則及實施基準。據爭「LOUIS XIII」商標除在法國、澳大利亞、阿根廷、巴西、德國、中國大陸、日本、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南韓、西班牙、瑞士、泰國、英國、美國等世界各國獲准商標註冊外,並於民國87年起陸續在我國獲准註冊第00832377、01210158、01450102、01433274、01453255、01520341、01647675號等多件「LOUIS XIII」系列商標,及其中文註冊第00862680號「路易十三」商標,(申證6、7及本局商標檢索資料);另於1978、1979年銷售紀錄表及1992年、2009年至2015年之發票均可見載有「LOUIS XIII」字樣,可證異議人有長年行銷據爭商標商品至台灣販售(申證8、9-1);1983、1997及1998年之免稅店傳單、1993年7月號尚品雜誌社、2002年1月 GQ雜誌、2003年1月號 ELLE她雜誌、2009年冬季號DRINKS FUN TAIWAN品酩誌、2010年1月號 AUTO ONLINE汽車線上情報誌、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 Vintage-Luxe富豪人生、2011年1月非凡新聞周刊、2013年4月號WE PEOPLE東西名人等雜誌,均有刊登據爭「LOUIS XIII」商標及搭配其譯音中文「路易十三」商標商品之廣告或報導廣為宣傳促銷,又異議人於2008年在台灣推出頂級「路易十三黑珍珠 Magnum」限量上市活動,邀請知名藝人小 S擔任嘉賓,並於2009年在國賓大飯店舉辦「LOUIS XIII」干邑發表會,復在高雄(2010年至2011年)及桃園(2011年至2013年)國際機場免稅商店外設櫃展示「LOUIS XIII」干邑(申證10),2012年8月於君品酒店舉辦音樂會晚宴及品酒會,以及2012年10月於精品百貨微風廣場設立亞太區首家形象概念精品店,均有展示據爭「LOUIS XIII」商標干邑等酒類商品(申證25)。此外,所附之「申證4」據爭商標商品使用之葡萄品種介紹;「申證12」法國鏡廳國宴及新加坡拍賣會拍賣據爭商標商品檔案;「申證14」胡潤研究所發表之相關文章;「申證15」雜誌文章及介紹據爭商標商品之初次登場;「申證30」異議人與各地知名旅館、酒店、雜誌結合之宣傳活動(2010~2012);「申證32」異議人進行多角化經營活動之相關介紹等證據資料,亦均有使用據爭「LOUIS XIII」商標及搭配其譯音中文「路易十三」商標之廣告或報導。另由胡潤研究所(THE HURUN RESEARCH INSTITUTE)於2008年增設之「最佳豪華飲料品牌」與「最佳超豪華干邑」分類中,異議人之「LOUIS XIII」、「路易十三」商標每年(2008~2013年)均當選為該二類奢侈品商標之王中之王(Best of the Best)榜首,據此,堪認於本件系爭商標102年4月9日申請註冊時,據爭「LOUIS XIII」、「路易十三」商標於酒類商品所表彰之信譽及品質,應已廣為我國相關事業及消費者所普遍知悉而達著名之程度,據爭「LOUIS XIII」商標並經相關案情之另案本局中台異字第 G01050072號商標異議審定書(註冊第01737330號「LOUIS XIII & Logo」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35、036、039、041、043、044、045類之服務)及第 G01050004號商標異議審定書(註冊第01732347號「KING LOUIS XIII ATELIER」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35、036、037、042類之服務)肯認確定在案,此有本局商標爭議案布林檢索資料附卷可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