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標Agnes b. la maison sur l'eau的文號是中台異字第G01070271號, 著名商標所有人(含國籍)是法商.畢佛爾艾弗公司, 案件性質是商標異議, 法條是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 商品或服務是蠟燭及蠟燭用燈芯;芳香蠟燭。光碟片;數位影音光碟;眼鏡盒;眼鏡框;眼鏡鏡片;雪鏡;光學鏡片;眼鏡;太陽眼鏡;照相機;電話用免持裝置;行動電話機;電信通訊設備。文具用未處理過或半處理過之紙及紙板;印刷品;印刷出版品;雜誌;書籍;書籍裝訂材料;文具或家庭用之黏著劑;書寫用具;打字機;自然科學教具;鉛字;..., 日期是20190430.
據爭「agnes b.」等商標為「安格尼絲特勞伯」女士於西元1975年所創用,以之作為服飾、化妝美容用品、手錶、提袋等商品之識別標誌,同年並在法國巴黎設立第一家時裝店,1980年開始將事業版圖擴展至國際,發展至今於全球各地已有百餘家專門店,近年來更先後與知名之彩妝、體育用品、包包及手錶等商品品牌之業者以異業合作方式,將據爭「agnes b.」品牌擴大發展,增加其產品多元性,又異議人公司為一國際集團,在包括台灣在內之全球七個國家設置分公司,於全台共設立39家服飾精品店及7家餐飲店,2007年起國內之天下雜誌、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蘋果日報、中時電子報、聯合報、GQ瀟灑男人網、Magazine、壹讀等平面及電子報章、雜誌並迭有據爭「agnes b.」等商標包包、服飾、飾品等商品及其多角化經營於巧克力及餐廳、花店、書籍出版、電影等商品/服務相關報導,再者,異議人及其台灣子公司於其Facebook、Instagram等社群網站網頁成立據爭「agnes b.」等商標專區,提供多樣化商品/服務廣告活動的宣傳及其最新資訊與相關活動,藉以推廣行銷,更以據爭「agnes b.」等商標於我國、美國、中國大陸、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歐盟智慧財產局等國家及地區獲准註冊,復衡酌「Agnes b.」之法文發音雖唸為「阿你阿斯貝」,然國人對於拉丁字母皆習慣以英文作為發音,網路上亦不乏有以「阿格尼絲」、「艾格尼絲」等作為其相對應之中文,及以「agnes b. 阿格尼斯」、「agnes b. 安格尼斯」為關鍵字於Google網路搜尋結果,所顯示之「全球奢侈品牌Agnes B. 阿格尼斯B.」訊息,及考量1997年11月間異議人有以中文「阿格尼斯」於中國大陸申准註冊商標等情事,應堪認消費者可將「阿格尼斯」、「阿格尼絲」等中文品牌之來源與異議人據爭「agnes b.」等商標產生聯想。據此,堪認據爭「agnes b.」等商標及其相對應之「阿格尼斯」等中文商標應已廣為我國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著名商標。
據爭「agnes b.」等商標為「安格尼絲特勞伯」女士於西元1975年所創用,以之作為服飾、化妝美容用品、手錶、提袋等商品之識別標誌,同年並在法國巴黎設立第一家時裝店,1980年開始將事業版圖擴展至國際,發展至今於全球各地已有百餘家專門店,近年來更先後與知名之彩妝、體育用品、包包及手錶等商品品牌之業者以異業合作方式,將據爭「agnes b.」品牌擴大發展,增加其產品多元性,又異議人公司為一國際集團,在包括台灣在內之全球七個國家設置分公司,於全台共設立39家服飾精品店及7家餐飲店,2007年起國內之天下雜誌、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蘋果日報、中時電子報、聯合報、GQ瀟灑男人網、Magazine、壹讀等平面及電子報章、雜誌並迭有據爭「agnes b.」等商標包包、服飾、飾品等商品及其多角化經營於巧克力及餐廳、花店、書籍出版、電影等商品/服務相關報導,再者,異議人及其台灣子公司於其Facebook、Instagram等社群網站網頁成立據爭「agnes b.」等商標專區,提供多樣化商品/服務廣告活動的宣傳及其最新資訊與相關活動,藉以推廣行銷,更以據爭「agnes b.」等商標於我國、美國、中國大陸、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歐盟智慧財產局等國家及地區獲准註冊,復衡酌「Agnes b.」之法文發音雖唸為「阿你阿斯貝」,然國人對於拉丁字母皆習慣以英文作為發音,網路上亦不乏有以「阿格尼絲」、「艾格尼絲」等作為其相對應之中文,及以「agnes b. 阿格尼斯」、「agnes b. 安格尼斯」為關鍵字於Google網路搜尋結果,所顯示之「全球奢侈品牌Agnes B. 阿格尼斯B.」訊息,及考量1997年11月間異議人有以中文「阿格尼斯」於中國大陸申准註冊商標等情事,應堪認消費者可將「阿格尼斯」、「阿格尼絲」等中文品牌之來源與異議人據爭「agnes b.」等商標產生聯想。據此,堪認據爭「agnes b.」等商標及其相對應之「阿格尼斯」等中文商標應已廣為我國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著名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