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自殺關懷訪視員
- 臺北市政府求職徵才職缺資訊 @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職務名稱約聘自殺關懷訪視員的職務類別是聘用人員, 薪等是聘用, 起始日是1131008, 迄止日是1131015,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1段5號), 部門名稱是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工作描述是一、關懷訪視本市社區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自殺高風險個案等。二、協助執行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計畫。三、辦理個案研討會。四、接受在職訓練與專業督導。五、定期回報相關紀錄與報表。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No | 11 |
部門代碼 | 379140000I |
部門名稱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工作編號 | 77323 |
更新時間 | 1131009 |
電話 | (空) |
薪等 | 聘用 |
job_Kind_Name | 無 |
職務名稱 | 約聘自殺關懷訪視員 |
職務類別 | 聘用人員 |
數量 | 1 |
org_type_Name | (空) |
起始日 | 1131008 |
迄止日 | 1131015 |
雇用規則 | 薪點:296至424薪點(4萬1,528元至5萬9,487元),每月另有風險工作費新臺幣700元。一、(43,773-59,487元)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或公共衛生師證書。二、(43,773-54,997元)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其他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資格條件之限制。三、(41,528-54,997元)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其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或科畢業資格。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資格條件之限制。 |
工作描述 | 一、關懷訪視本市社區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自殺高風險個案等。二、協助執行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計畫。三、辦理個案研討會。四、接受在職訓練與專業督導。五、定期回報相關紀錄與報表。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 | (空)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1段5號) |
官方規則 | 否 |
輪值否 | 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 | 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 | 游川杰/(02-2321-2730#22)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2)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專業證書證明文件。(5)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2、前開程序均已完成始算報名成功,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如欲確認線上報名(含本局事求人網站及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邱小姐(02-27208889-7145);確認工作內容,請致電心理衛生科,游川杰(02-2321-2730#22)。 備註: "1.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完成報名。 2.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4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3.本聘用計畫經費係由衛生福利部專款補助,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聘用原因消失,應檢討減聘或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新進人員需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5.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6.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7.本職缺需家訪個案。 |
File_Path | (空) |
備註 | (空)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10 |
No11 |
部門代碼379140000I |
部門名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工作編號77323 |
更新時間1131009 |
電話(空) |
薪等聘用 |
job_Kind_Name無 |
職務名稱約聘自殺關懷訪視員 |
職務類別聘用人員 |
數量1 |
org_type_Name(空) |
起始日1131008 |
迄止日1131015 |
雇用規則薪點:296至424薪點(4萬1,528元至5萬9,487元),每月另有風險工作費新臺幣700元。一、(43,773-59,487元)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或公共衛生師證書。二、(43,773-54,997元)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其他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資格條件之限制。三、(41,528-54,997元)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其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或科畢業資格。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自殺防治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資格條件之限制。 |
工作描述一、關懷訪視本市社區精神病人或疑似精神病人、自殺高風險個案等。二、協助執行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計畫。三、辦理個案研討會。四、接受在職訓練與專業督導。五、定期回報相關紀錄與報表。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空) |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1段5號) |
官方規則否 |
輪值否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游川杰/(02-2321-2730#22)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2)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4)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專業證書證明文件。(5)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2、前開程序均已完成始算報名成功,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如欲確認線上報名(含本局事求人網站及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邱小姐(02-27208889-7145);確認工作內容,請致電心理衛生科,游川杰(02-2321-2730#22)。 備註: "1.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完成報名。 2.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4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3.本聘用計畫經費係由衛生福利部專款補助,如遇補助經費刪減、中止或聘用原因消失,應檢討減聘或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新進人員需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5.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6.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7.本職缺需家訪個案。 |
File_Path(空) |
備註(空)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10 |
約聘自殺關懷訪視員地圖 [ 導航 ]
約聘自殺關懷訪視員的地址位於
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臺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1段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