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
- 臺北市政府求職徵才職缺資訊 @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職務名稱約僱人員的職務類別是約僱人員, 起始日是1131009, 迄止日是1131016,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10045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65號), 部門名稱是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工作描述是(一)協助教學行政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No | 29 |
部門代碼 | 379051200U |
部門名稱 |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
工作編號 | 77343 |
更新時間 | 1131011 |
電話 | (空) |
薪等 | (空) |
job_Kind_Name | 無 |
職務名稱 | 約僱人員 |
職務類別 | 約僱人員 |
數量 | 1 |
org_type_Name | (空) |
起始日 | 1131009 |
迄止日 | 1131016 |
雇用規則 | 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甄選名額:約僱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僱用期間:(一)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如經本校考核服務成績優良,次一學年度可續僱),先予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及格者予以解聘。(二)本職缺為控留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五範圍內進用身心障礙約僱人員,若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工作待遇:月支約僱人員220薪點,折合新台幣29,700元(應扣除勞、健保自付金額),並依規定參加健、勞保及提撥勞工退休金。報名資格:未具雙重國籍、年齡未滿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在有效期限者。(二)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Internet、Office(word、excel)等軟體操作。(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五)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工作描述 | (一)協助教學行政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 | (空)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10045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65號) |
官方規則 | 否 |
輪值否 | 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 | 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 | 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24時前(如截止日報名人數少於1人自動延長截止日至113年10月23日及甄試時間另行個別電話通知),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逾期或上傳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1.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如附件1)、甄選簡歷自傳(如附件2)。(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官網下載,建議使用chrome較能正常開啟)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身心障礙手冊(需在有效期限內)正、反面。 5.其他經歷證明及證照。 甄選日期及甄選方式:報名截止後,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一)報到地點:本校人事室,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應試。 (二)口試: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開始口試,請於口試前15分鐘先到人事室報到。口試內容依學識經驗、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及處理問題態度等內容,每人約10分鐘,佔70%。 (四)甄試成績總分未達80分,不予錄取。 錄取公告:正備取名單於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17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https://www.fg.tp.edu.tw/)。 正取人員應於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09時00分前攜帶國民身分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最高學歷證書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正取人員如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附則 (一) 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 僱用期間應接受本校工作上之指派調遣,並遵守本校之一切規定,如因工作不力或違反契約書有關規定,本校得依規定解僱。僱用期間勞健保、離職儲金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 甄選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後二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應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之健康檢查項目及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或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四)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
File_Path | (空) |
備註 | (空)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12 |
No29 |
部門代碼379051200U |
部門名稱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
工作編號77343 |
更新時間1131011 |
電話(空) |
薪等(空) |
job_Kind_Name無 |
職務名稱約僱人員 |
職務類別約僱人員 |
數量1 |
org_type_Name(空) |
起始日1131009 |
迄止日1131016 |
雇用規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甄選名額:約僱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僱用期間:(一)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如經本校考核服務成績優良,次一學年度可續僱),先予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及格者予以解聘。(二)本職缺為控留教師員額編制數百分之五範圍內進用身心障礙約僱人員,若僱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工作待遇:月支約僱人員220薪點,折合新台幣29,700元(應扣除勞、健保自付金額),並依規定參加健、勞保及提撥勞工退休金。報名資格:未具雙重國籍、年齡未滿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在有效期限者。(二)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Internet、Office(word、excel)等軟體操作。(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五)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工作描述(一)協助教學行政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空) |
工作地址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10045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65號) |
官方規則否 |
輪值否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24時前(如截止日報名人數少於1人自動延長截止日至113年10月23日及甄試時間另行個別電話通知),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逾期或上傳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1.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如附件1)、甄選簡歷自傳(如附件2)。(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官網下載,建議使用chrome較能正常開啟)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身心障礙手冊(需在有效期限內)正、反面。 5.其他經歷證明及證照。 甄選日期及甄選方式:報名截止後,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一)報到地點:本校人事室,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應試。 (二)口試: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開始口試,請於口試前15分鐘先到人事室報到。口試內容依學識經驗、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及處理問題態度等內容,每人約10分鐘,佔70%。 (四)甄試成績總分未達80分,不予錄取。 錄取公告:正備取名單於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17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https://www.fg.tp.edu.tw/)。 正取人員應於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09時00分前攜帶國民身分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最高學歷證書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正取人員如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附則 (一) 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二) 僱用期間應接受本校工作上之指派調遣,並遵守本校之一切規定,如因工作不力或違反契約書有關規定,本校得依規定解僱。僱用期間勞健保、離職儲金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 甄選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後二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應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之健康檢查項目及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或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四)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
File_Path(空) |
備註(空)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12 |
約僱人員地圖 [ 導航 ]
約僱人員的地址位於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10045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6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