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檢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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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約聘檢驗士的職務類別是聘用人員, 起始日是1131018, 迄止日是1131028, 工作地址是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111號4-7樓, 部門名稱是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工作描述是1.辦理食品添加物檢驗業務。2.辦理食品微生物檢驗業務。3.執行檢驗方法開發、檢驗品質管理等業務。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No | 25 |
部門代碼 | 379140000I |
部門名稱 |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工作編號 | 77496 |
更新時間 | 1131019 |
電話 | (空) |
薪等 | (空) |
job_Kind_Name | 無 |
職務名稱 | 約聘檢驗士 |
職務類別 | 聘用人員 |
數量 | 1 |
org_type_Name | (空) |
起始日 | 1131018 |
迄止日 | 1131028 |
雇用規則 | 280至312薪點(3萬7,800至4萬2,120元)國內外大學食品營養、食品科學、醫事檢驗或化學系等畢業,並具有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
工作描述 | 1.辦理食品添加物檢驗業務。2.辦理食品微生物檢驗業務。3.執行檢驗方法開發、檢驗品質管理等業務。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點名稱 | (空) |
工作地址 | 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111號4-7樓 |
官方規則 | 否 |
輪值否 | 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 | 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 | 楊佩欣/02-28280102-5962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2)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2、前開程序均已完成始算報名成功,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如欲確認線上報名(含本局事求人網站及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邱小姐(02-27208889-7145);確認工作內容,請致電檢驗科何股長(02-28280102-5961)。 備註: 1.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完成報名。 2.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4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3.新進人員需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4.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5.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
File_Path | (空) |
備註 | (空)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20 |
No25 |
部門代碼379140000I |
部門名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
工作編號77496 |
更新時間1131019 |
電話(空) |
薪等(空) |
job_Kind_Name無 |
職務名稱約聘檢驗士 |
職務類別聘用人員 |
數量1 |
org_type_Name(空) |
起始日1131018 |
迄止日1131028 |
雇用規則280至312薪點(3萬7,800至4萬2,120元)國內外大學食品營養、食品科學、醫事檢驗或化學系等畢業,並具有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
工作描述1.辦理食品添加物檢驗業務。2.辦理食品微生物檢驗業務。3.執行檢驗方法開發、檢驗品質管理等業務。4.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點名稱(空) |
工作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111號4-7樓 |
官方規則否 |
輪值否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楊佩欣/02-28280102-5962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2)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2、前開程序均已完成始算報名成功,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如欲確認線上報名(含本局事求人網站及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邱小姐(02-27208889-7145);確認工作內容,請致電檢驗科何股長(02-28280102-5961)。 備註: 1.本次甄選採線上報名,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完成報名。 2.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114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3.新進人員需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4.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5.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
File_Path(空) |
備註(空)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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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111號4-7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