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 臺北市政府求職徵才職缺資訊 @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職務名稱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的職務類別是其他人員, 薪等是無, 起始日是1131022, 迄止日是1131101,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 部門名稱是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工作描述是1、辦理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各項津貼、補助事項之審核、發放等行政作業事項。2、辦理6場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活動。.
No | 23 |
部門代碼 | 379760200J |
部門名稱 |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
工作編號 | 77563 |
更新時間 | 1131024 |
電話 | (空) |
薪等 | 無 |
job_Kind_Name | 無 |
職務名稱 | 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
職務類別 | 其他人員 |
數量 | 1 |
org_type_Name | (空) |
起始日 | 1131022 |
迄止日 | 1131101 |
雇用規則 | 依據「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作業要點」第七點規定: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之資格條件為: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勞工、社會、社工、法律、諮商、復健相關科系畢業,相關科系一覽表詳附表一。 |
工作描述 | 1、辦理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各項津貼、補助事項之審核、發放等行政作業事項。2、辦理6場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活動。 |
工作地點名稱 | (空)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 |
官方規則 | 否 |
輪值否 | 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 | 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 | 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等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另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目前外國學歷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2、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1日止,掛號郵寄至(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人事室」(郵戳為憑),逾期、證件不齊或親送者恕不受理報名。 3、本職務報酬依據勞動部「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薪級表」之「第一薪級」(268薪點)起薪:36,180元/月(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4、本職務係「113年度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聘僱之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5、甄選方式: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放棄或遇有相關職務出缺時,依序遞補,候用期間至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2個月。本職缺預計113年11月12日下午14時20分辦理面試報到,如遇改期,將另行電郵或電話通知。 6、本案如經甄選後,得視情況需要進行第2次面試;如未有適當人選,得予從缺,並再行公告甄選,甄選結果一律以發函方式通知到場面試者。 7、錄取人員自實際到職起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始正式僱用。試用期間待遇均比照正式臨時人員並辦理勞健保投保,試用期間內或屆滿時,如須終止契約,或經考核不及格者,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解僱,並依備取順序遞補。 8、本案聯絡人:魏先生,電話:2338-1600分機5011。 9、本案參考附件甄選簡章及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網址https://fd.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下載。 |
File_Path | (空) |
備註 | (空)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25 |
No23 |
部門代碼379760200J |
部門名稱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
工作編號77563 |
更新時間1131024 |
電話(空) |
薪等無 |
job_Kind_Name無 |
職務名稱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
職務類別其他人員 |
數量1 |
org_type_Name(空) |
起始日1131022 |
迄止日1131101 |
雇用規則依據「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作業要點」第七點規定: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之資格條件為: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勞工、社會、社工、法律、諮商、復健相關科系畢業,相關科系一覽表詳附表一。 |
工作描述1、辦理重返職場補助辦法所定各項津貼、補助事項之審核、發放等行政作業事項。2、辦理6場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活動。 |
工作地點名稱(空) |
工作地址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 |
官方規則否 |
輪值否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等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另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目前外國學歷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2、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即日起至民國113年11月1日止,掛號郵寄至(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人事室」(郵戳為憑),逾期、證件不齊或親送者恕不受理報名。 3、本職務報酬依據勞動部「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薪級表」之「第一薪級」(268薪點)起薪:36,180元/月(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4、本職務係「113年度勞動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協助事項」聘僱之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 5、甄選方式: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放棄或遇有相關職務出缺時,依序遞補,候用期間至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2個月。本職缺預計113年11月12日下午14時20分辦理面試報到,如遇改期,將另行電郵或電話通知。 6、本案如經甄選後,得視情況需要進行第2次面試;如未有適當人選,得予從缺,並再行公告甄選,甄選結果一律以發函方式通知到場面試者。 7、錄取人員自實際到職起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始正式僱用。試用期間待遇均比照正式臨時人員並辦理勞健保投保,試用期間內或屆滿時,如須終止契約,或經考核不及格者,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解僱,並依備取順序遞補。 8、本案聯絡人:魏先生,電話:2338-1600分機5011。 9、本案參考附件甄選簡章及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網址https://fd.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下載。 |
File_Path(空) |
備註(空)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25 |
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地圖 [ 導航 ]
職災勞工重建行政協助人員的地址位於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