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工程員(限身心障礙者)
- 臺北市政府求職徵才職缺資訊 @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職務名稱約僱工程員(限身心障礙者)的職務類別是約僱人員, 起始日是1131028, 迄止日是1131104,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所屬單位。, 部門名稱是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作描述是1.水利工程相關業務。2.一般行政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No | 84 |
部門代碼 | 379110700G |
部門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工作編號 | 77633 |
更新時間 | 1131030 |
電話 | (空) |
薪等 | (空) |
job_Kind_Name | 無 |
職務名稱 | 約僱工程員(限身心障礙者) |
職務類別 | 約僱人員 |
數量 | 1 |
org_type_Name | (空) |
起始日 | 1131028 |
迄止日 | 1131104 |
雇用規則 | 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高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
工作描述 | 1.水利工程相關業務。2.一般行政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 | (空)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所屬單位。 |
官方規則 | 否 |
輪值否 | 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 | 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 | 1. 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2. 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含自傳)並登打報名資料,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第3點PDF附件後再查詢本處職缺確定應徵(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已完成報名且必要文件均已上傳)。 3. 意者務請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成1份 PDF 檔後上傳: (1) 報名表(如附件檔案)。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4)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5)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國內工作經驗請檢附中文證明,如僅有外文證明者請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 4.報名日期:自113年10月28日起至113年11月4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5.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處網站。 備註: 1、僱用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114年度起依僱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僱。 2、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職缺求職者,應具中華民國國藉,並不得具雙重國籍。 4、符合報名資格人員,本處將另行通知時間、地點前往參加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未符、未使用相關規定表件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本案錄取人員之資格條件及學歷,若有資格不符情形,經本處查核 發現後,一律取消進用資格。 6、新進人員須自僱用計畫所訂最低薪點(280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一次晉升10薪點(最高330薪點)。 7、備取人員擇優列入儲備名額,儲備期間自甄選結果上網公告之翌日 起 6 個月內,於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其他職務出缺時得優先進用。 8、面談分數滿80分,始有正備取資格。 |
File_Path | (空) |
備註 | (空)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4-10-31 |
No84 |
部門代碼379110700G |
部門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
工作編號77633 |
更新時間1131030 |
電話(空) |
薪等(空) |
job_Kind_Name無 |
職務名稱約僱工程員(限身心障礙者) |
職務類別約僱人員 |
數量1 |
org_type_Name(空) |
起始日1131028 |
迄止日1131104 |
雇用規則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高級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
工作描述1.水利工程相關業務。2.一般行政業務。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空) |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所屬單位。 |
官方規則否 |
輪值否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1. 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2. 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含自傳)並登打報名資料,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第3點PDF附件後再查詢本處職缺確定應徵(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已完成報名且必要文件均已上傳)。 3. 意者務請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成1份 PDF 檔後上傳: (1) 報名表(如附件檔案)。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4)學歷證明文件[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5)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國內工作經驗請檢附中文證明,如僅有外文證明者請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 4.報名日期:自113年10月28日起至113年11月4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5.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處網站。 備註: 1、僱用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114年度起依僱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僱。 2、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職缺求職者,應具中華民國國藉,並不得具雙重國籍。 4、符合報名資格人員,本處將另行通知時間、地點前往參加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未符、未使用相關規定表件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本案錄取人員之資格條件及學歷,若有資格不符情形,經本處查核 發現後,一律取消進用資格。 6、新進人員須自僱用計畫所訂最低薪點(280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一次晉升10薪點(最高330薪點)。 7、備取人員擇優列入儲備名額,儲備期間自甄選結果上網公告之翌日 起 6 個月內,於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其他職務出缺時得優先進用。 8、面談分數滿80分,始有正備取資格。 |
File_Path(空) |
備註(空) |
同步更新日期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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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所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