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考試院第14屆人事空窗 3項權宜措施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
- 考試院新聞 @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Examination Yuan
title因應考試院第14屆人事空窗 3項權宜措施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的內文是關於各界就考試院看守期間權宜措施所提出的不同意見,劉建忻秘書長回應,面對此空前之僵局,考試院本身也是受害者,但不能看著院務停擺及人民權益受損而無作為,應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解決問題。惟回歸正軌的解決之道,仍是期盼第14屆考試院能儘速就任。劉建忻秘書長表示,考試院尊重也感謝各界提供的寶貴....
ArticleType | 0 |
FileName | (空) |
Link | (空) |
Source | 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3915&s=49248 |
title | 因應考試院第14屆人事空窗 3項權宜措施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 |
機關代碼 | (空) |
發稿日期 | (空) |
發稿單位 | (空) |
聯絡人 | 張美君 |
聯絡電話 | 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
編號 | (空) |
新聞稿主題 | 因應考試院第14屆人事空窗 3項權宜措施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 |
內文 | 關於各界就考試院看守期間權宜措施所提出的不同意見,劉建忻秘書長回應,面對此空前之僵局,考試院本身也是受害者,但不能看著院務停擺及人民權益受損而無作為,應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解決問題。惟回歸正軌的解決之道,仍是期盼第14屆考試院能儘速就任。 劉建忻秘書長表示,考試院尊重也感謝各界提供的寶貴意見。但仍須強調,此憲政爭議的起源,來自於第14屆未如期就任所造成的人事空窗問題。此情勢已影響考試院本身憲政職權的正常行使,因此考試院本身也是受害者。 劉建忻秘書長提到,此僵局導致院會院務無法運作,已直接影響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應考試服公職權及工作權,進一步損害重大社會公益。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受損,是更嚴重的問題,也是此刻考試院最關心的事情。 劉建忻秘書長進一步表示,若院會停開,很多業務依法就會停擺。舉例來說,如果9月後院會無法召開,預定9月處理的高普考增額錄取名額,將無法依典試法規範的程序提報院會,進而影響榜示及後續第二試的舉行。若不能依法辦理國家考試,考試院同仁也將無所適從。 劉建忻秘書長指出,現在的僵局與困境,並非考試院所造成,考試院也比任何人都希望能夠貫徹合議制的精神來運作。但既然最壞的狀況已經發生,考試院作為負責任的憲政機關,有責任去做好危機管理,不能只是看著院務停擺和人民權益受損的風險已經來臨,卻沒有任何作為。 劉建忻秘書長強調,在此萬不得已的情況下,考試院必須採取暫時性的、非常態性的權宜措施,讓緊急必要的業務可以維持基本運作,目的是為了讓憲法所保障的國民權益不因政治問題而受到傷害。換言之,考試院是在解決問題。 劉建忻秘書長說明,本案所引發的討論,是憲政機關運作精神與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之間的衝突。面對這樣的衝突,毫無疑問應以保障人民基本權為優先,也因為理解幾位先進指出的爭議點,因此在看守期間的權宜方案中,讓院會的運作必須有所節制,僅處理緊急必要事項,議決事項也必須由下一屆就任時予以追認。會做出這個設計的出發點,就是在回應可能的質疑。 劉建忻秘書長再次強調,近日院會所通過的權宜措施,都是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但這樣的模式不應該成為常態。唯一讓考試院的運作回歸正軌的解決之道,還是必須讓第14屆考試院儘速就任。 考試院補充說明,考試院每年辦理約20次大型國考,依照典試法規定,許多辦理國考的重要法定程序,都需要由院長向院會提出,並經院會同意。這些重要法定程序,包括請辦考試並組設典試委員會,核提典試委員長、典試委員,以及遴聘命題、閱卷、審查、口試、體測委員等各類典試人員。此外,增列需用名額也必須經由院會同意;每次考試辦理完成後,亦須向院會報告典試辦理經過,由院會核備。 考試院最後補充,依據典試法的規範,「院長」和「院會」在國考程序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如果9月之後沒有院長和院會來啟動程序並作成各項決定,國家考試的舉辦及典試工作安排,無論是尚未請辦或進行中的考試,都可能受到影響。 |
檔案連結 | 1:1130829新聞稿-因應考試院第14屆人事空窗 3項權宜措施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https://ws.exam.gov.tw/001/Upload/1/relfile/8956/49248/589f498c-8e87-45b8-af3a-c8a77f503917.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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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3915&s=49248 |
title因應考試院第14屆人事空窗 3項權宜措施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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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張美君 |
聯絡電話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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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主題因應考試院第14屆人事空窗 3項權宜措施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 |
內文關於各界就考試院看守期間權宜措施所提出的不同意見,劉建忻秘書長回應,面對此空前之僵局,考試院本身也是受害者,但不能看著院務停擺及人民權益受損而無作為,應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解決問題。惟回歸正軌的解決之道,仍是期盼第14屆考試院能儘速就任。 劉建忻秘書長表示,考試院尊重也感謝各界提供的寶貴意見。但仍須強調,此憲政爭議的起源,來自於第14屆未如期就任所造成的人事空窗問題。此情勢已影響考試院本身憲政職權的正常行使,因此考試院本身也是受害者。 劉建忻秘書長提到,此僵局導致院會院務無法運作,已直接影響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應考試服公職權及工作權,進一步損害重大社會公益。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受損,是更嚴重的問題,也是此刻考試院最關心的事情。 劉建忻秘書長進一步表示,若院會停開,很多業務依法就會停擺。舉例來說,如果9月後院會無法召開,預定9月處理的高普考增額錄取名額,將無法依典試法規範的程序提報院會,進而影響榜示及後續第二試的舉行。若不能依法辦理國家考試,考試院同仁也將無所適從。 劉建忻秘書長指出,現在的僵局與困境,並非考試院所造成,考試院也比任何人都希望能夠貫徹合議制的精神來運作。但既然最壞的狀況已經發生,考試院作為負責任的憲政機關,有責任去做好危機管理,不能只是看著院務停擺和人民權益受損的風險已經來臨,卻沒有任何作為。 劉建忻秘書長強調,在此萬不得已的情況下,考試院必須採取暫時性的、非常態性的權宜措施,讓緊急必要的業務可以維持基本運作,目的是為了讓憲法所保障的國民權益不因政治問題而受到傷害。換言之,考試院是在解決問題。 劉建忻秘書長說明,本案所引發的討論,是憲政機關運作精神與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之間的衝突。面對這樣的衝突,毫無疑問應以保障人民基本權為優先,也因為理解幾位先進指出的爭議點,因此在看守期間的權宜方案中,讓院會的運作必須有所節制,僅處理緊急必要事項,議決事項也必須由下一屆就任時予以追認。會做出這個設計的出發點,就是在回應可能的質疑。 劉建忻秘書長再次強調,近日院會所通過的權宜措施,都是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但這樣的模式不應該成為常態。唯一讓考試院的運作回歸正軌的解決之道,還是必須讓第14屆考試院儘速就任。 考試院補充說明,考試院每年辦理約20次大型國考,依照典試法規定,許多辦理國考的重要法定程序,都需要由院長向院會提出,並經院會同意。這些重要法定程序,包括請辦考試並組設典試委員會,核提典試委員長、典試委員,以及遴聘命題、閱卷、審查、口試、體測委員等各類典試人員。此外,增列需用名額也必須經由院會同意;每次考試辦理完成後,亦須向院會報告典試辦理經過,由院會核備。 考試院最後補充,依據典試法的規範,「院長」和「院會」在國考程序中扮演著關鍵角色。如果9月之後沒有院長和院會來啟動程序並作成各項決定,國家考試的舉辦及典試工作安排,無論是尚未請辦或進行中的考試,都可能受到影響。 |
檔案連結1:1130829新聞稿-因應考試院第14屆人事空窗 3項權宜措施以保障憲法人民基本權利為優先思考(https://ws.exam.gov.tw/001/Upload/1/relfile/8956/49248/589f498c-8e87-45b8-af3a-c8a77f503917.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