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令: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自即日生效
- 行政院公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Title勞動部令: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自即日生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 PubGovName是勞動部, Keyword是身心障礙;職業重建;專業訓練(職業訓練,工作訓練);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受託機構;職業重建管理員;經費補助;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個案, HTMLContent是勞動部令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勞動發特字第1130515681A號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   部  長 何佩珊   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修正規定一、勞動....

MetaId153440
Doc_Style_LName行政規則
Doc_Style_SName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PreviewStageURL(空)
Chapter衛生勞動篇
PubGov勞動部
PubGovName勞動部
UndertakeGov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Officer_name部長 何佩珊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
GazetteId勞動發特字第1130515681A號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
Comment_Deadline(空)
Comment_Days(空)
Title勞動部令: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自即日生效
TitleEnglishMINISTRY OF LAB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revision of "Implementation Program for 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 Case Management Servic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former name: Directions of 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 Case Management Servic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revision becomes effective from 18th, November 2024)
ThemeSubject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Keyword身心障礙;職業重建;專業訓練(職業訓練,工作訓練);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受託機構;職業重建管理員;經費補助;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個案
Eng_Keyword(空)
Explain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
Category880(就業職訓)
CakeJ38(行政規則);965(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
Service(空)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215/ch08/type2/gov82/num41/Eg.htm
HTMLContent勞動部令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勞動發特字第1130515681A號

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

 

部  長 何佩珊

 

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修正規定

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推動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設置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通報及服務,並有效連結及運用當地各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協助其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服務對象如下: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視覺功能漸失者。

(三)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且病情穩定之精神疾病病人。

(四)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前一年內經學校轉介之身心障礙學生。

(五)經地方政府職業災害勞工專業服務人員轉介之職業災害勞工。

三、本計畫主辦單位為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工作項目如下:

(一)研訂職業重建各項服務指標、補助標準及專業人員培訓事宜。

(二)統籌職業重建業務資料及服務。

(三)督導執行單位辦理職業重建服務之各項相關業務,檢核其辦理成果與統計分析資料,必要時召開相關檢討會議。

(四)協調或解決就業轉銜相關問題,得視需要邀集中央社政、教育、衛生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召開相關會議。

(五)有關本計畫之解釋、檢討及修正事宜。

(六)其他推動本計畫之相關事項。

四、本計畫執行單位為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工作項目如下:

(一)辦理所轄承辦單位職業重建服務資源及個案之協調與整合。

(二)辦理服務對象之一般性就業服務受理、推介就業及轉介。

(三)辦理所轄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之培訓事宜。

(四)轉介有需求之個案,並提供其基本資料及過去接受服務情形,至承辦單位職業重建服務窗口,接受相關服務。

 

(五)受理所轄承辦單位經費補助申請、審核作業及承辦單位進用人員遴聘資格管控。

(六)督導所轄承辦單位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辦理成果、統計分析及業務執行,必要時召開相關檢討會議,納入次年度審核補助參據。

(七)督導並適時參與所轄承辦單位之職業重建服務相關業務。

(八)提供承辦單位有關就業與職業訓練資訊。

(九)督導所轄承辦單位依限落實填列全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資訊管理系統資料,並檢閱填列資料完整性。

(十)督導承辦單位辦理經費核撥及結報,並就本計畫業務辦理考核。

(十一)其他主辦單位交辦之相關事項。

五、本計畫承辦單位為地方政府,工作項目如下:

(一)就本計畫之補助經費應提編預決算。

(二)執行本計畫得委託民間機構、團體辦理,並應簽訂契約;契約應明定本計畫規範相關事項,送所轄執行單位備查。

(三)督導受託單位辦理第五款、第七款至第十四款執行事項及其他委託之相關事項。

(四)參考本部訂定之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業務評鑑項目,至少每二年辦理受託單位實地評鑑一次。評鑑前,評鑑指標及評鑑計畫應先送所轄執行單位備查(副知主辦單位);評鑑後將結果報所轄執行單位備查(副知主辦單位)。評鑑等第納入下年度委託或補助之參考。

(五)提供轄內大專校院單一聯絡窗口,主動聯絡提供服務,必要時至轄內大專校院辦理就業轉銜及就業市場情勢說明會。

(六)研提年度計畫向所轄執行單位申請補助。

(七)辦理職業重建服務窗口之設立、人員進用、執行與督導機制之建立,落實人員出勤及兼職管理,並得視評鑑及考核情形,辦理績優專業人員表揚及獎勵。

(八)應協調當地社政、衛生及教育等單位提供轉銜服務,並至少每半年一次邀集當地社政、衛生、教育等單位及當地特殊教育學校(班)、高中(職)以上有身心障礙學生之學校、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之公、私立機構,召開就業轉銜聯繫會議,就各單位之轉銜服務、資源連結、困難個案處理原則及業務宣導等協商及研討,以整合當地資源辦理就業轉銜事宜。

(九)辦理執行本案成果統計分析及發表,按季向所轄執行單位彙報執行成效,並提供就業轉銜聯繫會議紀錄及督導紀錄。

(十)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相關訓練及每季至少一次之個案研討會。

(十一)依個案職業重建服務需求,派案前辦理就業前準備服務,就業服務結案後辦理強化穩定就業輔導事宜,並得視業務需求委託辦理。

(十二)接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之訪視,參加其辦理之聯繫會報、教育訓練及相關會議。

(十三)轉介無職業重建服務必要,但有一般就業服務或職業訓練需求之個案,並提供其基本資料及過去接受服務情形,至執行單位接受相關服務。

(十四)其他主辦單位、執行單位交辦及與本計畫之相關事項。

六、本計畫受託單位為接受地方政府委託辦理本計畫相關業務之民間機構、團體,工作項目如下:

(一)接受承辦單位之督導。

(二)辦理前點第五款、第七款至第十四款執行事項及其他委託之相關事項。

(三)其他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承辦單位交辦及與本計畫之相關事項。

七、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應設置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辦理下列事項:

(一)依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計畫實施辦法提供就業轉銜服務。

(二)依職業重建服務窗口實施原則(附件一)提供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

(三)於全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資訊管理系統登錄本計畫服務個案之相關資料,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服務移轉時,亦同。

八、本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一)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應置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以下簡稱職管員)直接提供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專人專用,不得兼任行政等其他工作;並得以業務促進員或編制內人員,辦理職業重建服務業務推動相關行政事宜。

(二)本計畫職管員應於初次進用前或進用二年內完成六十小時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課程內容如附件二)。但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者或已完成職業輔導評量人員一百六十小時初階訓練者,不在此限;職管員應參與主辦單位指定相關在職進修訓練,並將訓練時數登錄主辦單位專業人員系統。

(三)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應外聘或進用具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或人員擔任督導,定期協助職業重建服務窗口之個案處遇、工作流程或執行績效等各項服務之指導及督導工作。定期督導機制可運用個別督導、團體督導、同儕團體督導、個案諮詢等方式,強化職管員專業知能,提昇服務品質,督導之遴用應依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之規定辦理,並登錄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四)職管員及專職督導之遴用,應依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規定辦理,並於遴用及離職後一個月內函送所轄之執行單位備查。

九、本計畫經費補助項目及標準如附件三。

    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勻支本計畫相關費用者,應事前經所轄之執行單位備查,且辦理非屬執行本計畫業務所需者,不得支用前項費用。

    承辦單位應按原核定計畫項目、執行期間及預定進度切實執行,原核定計畫不能配合實際需要,必須變更原計畫項目、執行期間及進度時,應詳述理由,報所轄之執行單位核准後始得辦理。

    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未依本計畫規定支用經費且經查核屬實者,承辦單位應將款項繳回。情節重大者,執行單位得不予補助或於次年度起二年內不予補助。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有其他未依本計畫規定辦理或藉故拒絕或推諉實地查證,執行單位得自次年度起酌減補助職管員員額。

    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未繳回賸餘款,或未依前項規定辦理款項繳回者,所轄之執行單位得於下一年度酌減或不予補助承辦單位申請本計畫之經費核定。

    本計畫補助人員之進用及運用,應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辦理。

十、承辦單位申請本計畫補助應備自籌款,其補助額度及自籌比率由本部依地方政府前一年底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撥交及分配後餘額,平均分配轄內十五歲至未滿六十五歲身心障礙者人口數為基準訂定。

    服務對象為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得免備自籌款,由本部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主辦單位依各地方政府前一年十五歲至未滿六十五歲身心障礙者人口數、其他服務對象相關人口數及相關計畫執行成效,計算職管員補助員額後,每年函知承辦單位;其補助職管員員額標準表如附件四。

    承辦單位申請經費超出前三項所定補助項目之範圍、員額及額度者,應自行籌措。

十一、有關本計畫經費核撥、結報及業務考核,應依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計畫審查、考核及經費請撥結報注意事項辦理。

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附件(請參見PDF

MetaId

153440

Doc_Style_LName

行政規則

Doc_Style_SName

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PreviewStageURL

(空)

Chapter

衛生勞動篇

PubGov

勞動部

PubGovName

勞動部

UndertakeGov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Officer_name

部長 何佩珊

Date_Created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

GazetteId

勞動發特字第1130515681A號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

Comment_Deadline

(空)

Comment_Days

(空)

Title

勞動部令: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自即日生效

TitleEnglish

MINISTRY OF LAB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revision of "Implementation Program for 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 Case Management Servic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former name: Directions of 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 Case Management Servic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revision becomes effective from 18th, November 2024)

ThemeSubject

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Keyword

身心障礙;職業重建;專業訓練(職業訓練,工作訓練);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受託機構;職業重建管理員;經費補助;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個案

Eng_Keyword

(空)

Explain

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

Category

880(就業職訓)

Cake

J38(行政規則);965(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

Service

(空)

GazetteHTML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215/ch08/type2/gov82/num41/Eg.htm

HTMLContent

勞動部令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勞動發特字第1130515681A號

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

 

部  長 何佩珊

 

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修正規定

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推動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設置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通報及服務,並有效連結及運用當地各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協助其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服務對象如下: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視覺功能漸失者。

(三)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且病情穩定之精神疾病病人。

(四)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前一年內經學校轉介之身心障礙學生。

(五)經地方政府職業災害勞工專業服務人員轉介之職業災害勞工。

三、本計畫主辦單位為本部勞動力發展署,工作項目如下:

(一)研訂職業重建各項服務指標、補助標準及專業人員培訓事宜。

(二)統籌職業重建業務資料及服務。

(三)督導執行單位辦理職業重建服務之各項相關業務,檢核其辦理成果與統計分析資料,必要時召開相關檢討會議。

(四)協調或解決就業轉銜相關問題,得視需要邀集中央社政、教育、衛生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召開相關會議。

(五)有關本計畫之解釋、檢討及修正事宜。

(六)其他推動本計畫之相關事項。

四、本計畫執行單位為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工作項目如下:

(一)辦理所轄承辦單位職業重建服務資源及個案之協調與整合。

(二)辦理服務對象之一般性就業服務受理、推介就業及轉介。

(三)辦理所轄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之培訓事宜。

(四)轉介有需求之個案,並提供其基本資料及過去接受服務情形,至承辦單位職業重建服務窗口,接受相關服務。

 

(五)受理所轄承辦單位經費補助申請、審核作業及承辦單位進用人員遴聘資格管控。

(六)督導所轄承辦單位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辦理成果、統計分析及業務執行,必要時召開相關檢討會議,納入次年度審核補助參據。

(七)督導並適時參與所轄承辦單位之職業重建服務相關業務。

(八)提供承辦單位有關就業與職業訓練資訊。

(九)督導所轄承辦單位依限落實填列全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資訊管理系統資料,並檢閱填列資料完整性。

(十)督導承辦單位辦理經費核撥及結報,並就本計畫業務辦理考核。

(十一)其他主辦單位交辦之相關事項。

五、本計畫承辦單位為地方政府,工作項目如下:

(一)就本計畫之補助經費應提編預決算。

(二)執行本計畫得委託民間機構、團體辦理,並應簽訂契約;契約應明定本計畫規範相關事項,送所轄執行單位備查。

(三)督導受託單位辦理第五款、第七款至第十四款執行事項及其他委託之相關事項。

(四)參考本部訂定之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業務評鑑項目,至少每二年辦理受託單位實地評鑑一次。評鑑前,評鑑指標及評鑑計畫應先送所轄執行單位備查(副知主辦單位);評鑑後將結果報所轄執行單位備查(副知主辦單位)。評鑑等第納入下年度委託或補助之參考。

(五)提供轄內大專校院單一聯絡窗口,主動聯絡提供服務,必要時至轄內大專校院辦理就業轉銜及就業市場情勢說明會。

(六)研提年度計畫向所轄執行單位申請補助。

(七)辦理職業重建服務窗口之設立、人員進用、執行與督導機制之建立,落實人員出勤及兼職管理,並得視評鑑及考核情形,辦理績優專業人員表揚及獎勵。

(八)應協調當地社政、衛生及教育等單位提供轉銜服務,並至少每半年一次邀集當地社政、衛生、教育等單位及當地特殊教育學校(班)、高中(職)以上有身心障礙學生之學校、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之公、私立機構,召開就業轉銜聯繫會議,就各單位之轉銜服務、資源連結、困難個案處理原則及業務宣導等協商及研討,以整合當地資源辦理就業轉銜事宜。

(九)辦理執行本案成果統計分析及發表,按季向所轄執行單位彙報執行成效,並提供就業轉銜聯繫會議紀錄及督導紀錄。

(十)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相關訓練及每季至少一次之個案研討會。

(十一)依個案職業重建服務需求,派案前辦理就業前準備服務,就業服務結案後辦理強化穩定就業輔導事宜,並得視業務需求委託辦理。

(十二)接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之訪視,參加其辦理之聯繫會報、教育訓練及相關會議。

(十三)轉介無職業重建服務必要,但有一般就業服務或職業訓練需求之個案,並提供其基本資料及過去接受服務情形,至執行單位接受相關服務。

(十四)其他主辦單位、執行單位交辦及與本計畫之相關事項。

六、本計畫受託單位為接受地方政府委託辦理本計畫相關業務之民間機構、團體,工作項目如下:

(一)接受承辦單位之督導。

(二)辦理前點第五款、第七款至第十四款執行事項及其他委託之相關事項。

(三)其他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承辦單位交辦及與本計畫之相關事項。

七、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應設置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辦理下列事項:

(一)依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計畫實施辦法提供就業轉銜服務。

(二)依職業重建服務窗口實施原則(附件一)提供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

(三)於全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資訊管理系統登錄本計畫服務個案之相關資料,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服務移轉時,亦同。

八、本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一)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應置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以下簡稱職管員)直接提供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專人專用,不得兼任行政等其他工作;並得以業務促進員或編制內人員,辦理職業重建服務業務推動相關行政事宜。

(二)本計畫職管員應於初次進用前或進用二年內完成六十小時職業輔導評量專業訓練(課程內容如附件二)。但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者或已完成職業輔導評量人員一百六十小時初階訓練者,不在此限;職管員應參與主辦單位指定相關在職進修訓練,並將訓練時數登錄主辦單位專業人員系統。

(三)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應外聘或進用具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或人員擔任督導,定期協助職業重建服務窗口之個案處遇、工作流程或執行績效等各項服務之指導及督導工作。定期督導機制可運用個別督導、團體督導、同儕團體督導、個案諮詢等方式,強化職管員專業知能,提昇服務品質,督導之遴用應依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之規定辦理,並登錄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管理應用系統。

(四)職管員及專職督導之遴用,應依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規定辦理,並於遴用及離職後一個月內函送所轄之執行單位備查。

九、本計畫經費補助項目及標準如附件三。

    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勻支本計畫相關費用者,應事前經所轄之執行單位備查,且辦理非屬執行本計畫業務所需者,不得支用前項費用。

    承辦單位應按原核定計畫項目、執行期間及預定進度切實執行,原核定計畫不能配合實際需要,必須變更原計畫項目、執行期間及進度時,應詳述理由,報所轄之執行單位核准後始得辦理。

    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未依本計畫規定支用經費且經查核屬實者,承辦單位應將款項繳回。情節重大者,執行單位得不予補助或於次年度起二年內不予補助。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有其他未依本計畫規定辦理或藉故拒絕或推諉實地查證,執行單位得自次年度起酌減補助職管員員額。

    承辦單位及受託單位未繳回賸餘款,或未依前項規定辦理款項繳回者,所轄之執行單位得於下一年度酌減或不予補助承辦單位申請本計畫之經費核定。

    本計畫補助人員之進用及運用,應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辦理。

十、承辦單位申請本計畫補助應備自籌款,其補助額度及自籌比率由本部依地方政府前一年底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撥交及分配後餘額,平均分配轄內十五歲至未滿六十五歲身心障礙者人口數為基準訂定。

    服務對象為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得免備自籌款,由本部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主辦單位依各地方政府前一年十五歲至未滿六十五歲身心障礙者人口數、其他服務對象相關人口數及相關計畫執行成效,計算職管員補助員額後,每年函知承辦單位;其補助職管員員額標準表如附件四。

    承辦單位申請經費超出前三項所定補助項目之範圍、員額及額度者,應自行籌措。

十一、有關本計畫經費核撥、結報及業務考核,應依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計畫審查、考核及經費請撥結報注意事項辦理。

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附件(請參見PDF

根據識別碼 勞動發特字第1130515681A號 找到的相關資料

無其他 勞動發特字第1130515681A號 資料。

[ 搜尋所有 勞動發特字第1130515681A號 ... ]

根據名稱 勞動部 找到的相關資料

(以下顯示 8 筆) (或要:直接搜尋所有 勞動部 ...)

勞動部令:修正「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動教育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5點附件1、第10點附件2、附件3,名稱並修正為「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動教育提升勞工福祉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3月25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 | Keyword: 行政部門(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 | 勞動部令中華民國114年3月25日勞動關5字第1140140930號修正「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動教育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五點附件一、第十點附件二、附件三,名稱並修正為「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動...

@ 行政院公報

20060901

公發布日: 20060901 | 生效日期: 20240701 | 法規名稱: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 法規體系: 人身保險目 | 法規類別: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1304921171號令 | 法規內容: 第 一 章 總則 一、為便利人身保險商品審查,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以下 簡稱本準則)第十八條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人身保險商品定名,應表明商品之主要...

@ 保險局主管法規

勞動部公告:公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一百十四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事項,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0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 | Keyword: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保局);勞工保險(勞保);被保險人;紓困政策(脫困政策);貸放款(融資融通,貸款);土地銀行(土銀);申請資格;年資;證明書(證明文件);契約;償還期限(償債期限) | 勞動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12月20日勞動保1字第1130157947號主  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一百十四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事項,並自即日生效。依  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

@ 行政院公報

勞動部令:修正「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資會議機制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及第4點附件1、第7點附件2、附件3,名稱並修正為「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資會議機制提升勞工福祉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 | Keyword: 行政部門(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勞動部令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勞動關5字第1140140474號修正「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資會議機制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四點附件一、第七點附件二、附件三,名稱並修正為「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資會議機制...

@ 行政院公報

20060901

公發布日: 20060901 | 生效日期: 20260101 | 法規名稱: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 法規體系: 人身保險目 | 法規類別: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1404900041號令 | 法規內容: 第 一 章 總則 一、為便利人身保險商品審查,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以下 簡稱本準則)第十八條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人身保險商品定名,應表明商品之主要性質。 ...

@ 保險局主管法規

勞動部令:訂定「勞動部補助工會辦理淨零及數位轉型勞動權益教育訓練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 | Keyword: 勞動部;政府補助;經費補助;工會(職業工會);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勞工權益;教育訓練;淨零;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專業訓練(職... | 勞動部令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勞動關1字第1140140854號訂定「勞動部補助工會辦理淨零及數位轉型勞動權益教育訓練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勞動部補助工會辦理淨零及數位轉型勞動權益教育訓練實...

@ 行政院公報

勞動部令:修正「持工作簽證之人口販運被害人與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及費用墊付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持工作簽證之人口販運被害人與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服務及費用墊付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 | Keyword: 勞動部;簽證;人口販賣(販賣人口);受害人(受難者,被害人,受害者);安置;工作證;費用(收費) | 勞動部令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勞動發管字第1130504885A號修正「持工作簽證之人口販運被害人與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及費用墊付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持工作簽證之人口販運被害人與疑似人...

@ 行政院公報

嘉義市觀光發展規劃案 2015/11/01 2016/02/29 其他單位(含法人機構) 0 0 20000 0_x000D_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休閒暨遊憩管理系 蕭登元 以綠色產品創新觀點探討旅行社...

教師姓名: 柯嘉鈞 | 科系: 休閒暨遊憩管理系 | 學校名稱: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 技專校院產學合作績效及學校研發能量

勞動部令:修正「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動教育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5點附件1、第10點附件2、附件3,名稱並修正為「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動教育提升勞工福祉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3月25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 | Keyword: 行政部門(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 | 勞動部令中華民國114年3月25日勞動關5字第1140140930號修正「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動教育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五點附件一、第十點附件二、附件三,名稱並修正為「勞動部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動...

@ 行政院公報

20060901

公發布日: 20060901 | 生效日期: 20240701 | 法規名稱: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 法規體系: 人身保險目 | 法規類別: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1304921171號令 | 法規內容: 第 一 章 總則 一、為便利人身保險商品審查,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以下 簡稱本準則)第十八條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人身保險商品定名,應表明商品之主要...

@ 保險局主管法規

勞動部公告:公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一百十四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事項,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0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 | Keyword: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保局);勞工保險(勞保);被保險人;紓困政策(脫困政策);貸放款(融資融通,貸款);土地銀行(土銀);申請資格;年資;證明書(證明文件);契約;償還期限(償債期限) | 勞動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12月20日勞動保1字第1130157947號主  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一百十四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事項,並自即日生效。依  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

@ 行政院公報

勞動部令:修正「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資會議機制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及第4點附件1、第7點附件2、附件3,名稱並修正為「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資會議機制提升勞工福祉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 | Keyword: 行政部門(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勞動部令中華民國114年3月18日勞動關5字第1140140474號修正「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資會議機制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四點附件一、第七點附件二、附件三,名稱並修正為「補助行政機關推動勞資會議機制...

@ 行政院公報

20060901

公發布日: 20060901 | 生效日期: 20260101 | 法規名稱: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 法規體系: 人身保險目 | 法規類別: 行政規則 |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1404900041號令 | 法規內容: 第 一 章 總則 一、為便利人身保險商品審查,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以下 簡稱本準則)第十八條規定,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人身保險商品定名,應表明商品之主要性質。 ...

@ 保險局主管法規

勞動部令:訂定「勞動部補助工會辦理淨零及數位轉型勞動權益教育訓練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 | Keyword: 勞動部;政府補助;經費補助;工會(職業工會);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勞工權益;教育訓練;淨零;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專業訓練(職... | 勞動部令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勞動關1字第1140140854號訂定「勞動部補助工會辦理淨零及數位轉型勞動權益教育訓練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勞動部補助工會辦理淨零及數位轉型勞動權益教育訓練實...

@ 行政院公報

勞動部令:修正「持工作簽證之人口販運被害人與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及費用墊付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持工作簽證之人口販運被害人與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服務及費用墊付處理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 | Keyword: 勞動部;簽證;人口販賣(販賣人口);受害人(受難者,被害人,受害者);安置;工作證;費用(收費) | 勞動部令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勞動發管字第1130504885A號修正「持工作簽證之人口販運被害人與疑似人口販運被害人安置保護及費用墊付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持工作簽證之人口販運被害人與疑似人...

@ 行政院公報

嘉義市觀光發展規劃案 2015/11/01 2016/02/29 其他單位(含法人機構) 0 0 20000 0_x000D_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休閒暨遊憩管理系 蕭登元 以綠色產品創新觀點探討旅行社...

教師姓名: 柯嘉鈞 | 科系: 休閒暨遊憩管理系 | 學校名稱: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 技專校院產學合作績效及學校研發能量

[ 搜尋所有 勞動部 ... ]

在『行政院公報』資料集內搜尋:


與勞動部令:修正「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自即日生效同分類的行政院公報

國防部令:修正「國防部編制表」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國防部 | Keyword: 組織編制(組織型態);編制人員(員額編制,編制員額,編制內人員);官等職等員額;國防部;職位分類(職等) | 國防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國規委會字第1140017200號修正「國防部編制表」。 附修正「國防部編制表」部  長 顧立雄國防部編制表(請參見PDF)國防部編制表修正對照表(請參見PDF)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令: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 Keyword: 國中小學(國中,國小);科學教育;科學展覽(科展);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高中職);選拔(評選);國民中學(初中,國中);國民小學(國小,小學);科學研究;評審委員(評選委員);獎勵;國際展覽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科實字第11402000350號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

數位發展部公告:預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前言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數位發展部 | Keyword: 零售業;網路交易市場(VTM);網路購物;定型化契約;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數位發展部;電子商業(電子商務,電子購物,e-commerce) | 數位發展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數授產經字第1134001159號主  旨:預告修正「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前言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

文化部書函:更正第030卷第050期本部113年3月15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330025051號公告補充「國定古蹟文臺寶塔」古蹟清冊如對照表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文化部 | Keyword: 歷史古蹟區;古蹟與古物(史蹟與古文物,歷史文物);歷史性建築物(古蹟建築);文化資產保護;文化資產保存;行政處分;金門縣 | 文化部書函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43000426號主  旨:檢送「國定古蹟文臺寶塔」古蹟清冊更正對照表1份,請查照更正。說  明:國定古蹟「文臺寶塔」業經本部中華民國113年3月...

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令:修正「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理辦法」第2條、第4條、第6條條文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 | Keyword: 管制措施(限制措施);機場(飛機場,航空站);飛航安全(航空安全);飛航管制(航空管制);飛行場;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拆遷;助航設施;雷射光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局);聚... | 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交航字第11300255502號台內國字第1130814172號國規委會字第1130348103號修正「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

交通部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採納之「國際載運工業人員船舶安全章程(IP Code)」等2件相關決議案,訂定「載運工業人員船舶安全證書」,就前揭決議案公約與章程之船...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交通部 | Keyword: 國際海事組織(IMO);國際公約;船舶;貨船(散裝船,貨輪);離岸工業活動;資源勘探;探勘與開採(採礦);全球風能組織(GWO);離岸油氣行業訓練機構(OPITO);海上基本安全與應急訓練(BOSIE... | 交通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交航(一)字第11398003701號主  旨: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採納之「國際載運工業人員船舶安全章程(IP Code)」等2件...

環境部令: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表1、附表2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環境評估(環境影響評估,EIA);認定標準;環境保護(環保);礦業法;採礦工程;再生能源;水力發電;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地區);能源開發;國土保育地區(環境敏感區);地熱;探勘與開採(採礦);礦區與礦...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環部保字第1131089271號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附表二。附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

環境部令: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53條條文及第12條附表1、第19條附表2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環境評估(環境影響評估,EIA);環境影響評估法;主管機關;管轄權;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環部保字第1141002284號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三條及第十二條附表一、第十九條附表二。 附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三條及第十二條附表...

農業部、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衛生福利部 | Keyword: 農民;農業;申請資格;全民健康保險(全民健保);認定標準;保險資格(投保資格);被保險人;農業用地(農田耕地,農地,耕地) | 農業部衛生福利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農輔字第1130024183號衛部保字第1140000249號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附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

農業部公告:公告美屬波多黎各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動物防疫;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高病原禽流感病毒);無疫區(非疫區);傳染病防治(防疫);疫區(疫情集中區);動物檢疫;動物傳染病;美國 | 農業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5日(補登)農授防字第1141867225號主  旨:公告美屬波多黎各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依  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

農業部令: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仲介機構服務品質評鑑作業要點」第1點規定及第2點附表,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外籍船員;服務水準(服務品質);評鑑作業;人力仲介;遠洋漁業 | 農業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農授漁字第1131557114號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仲介機構服務品質評鑑作業要點」第一點及第二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仲介機構服務...

農業部公告:預告「客雅溪口及香山溼地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野生動物;野生動物保育;自然保育;生態保護;動物保護;新竹市 | 農業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農林業字第1132401925號主  旨:預告修正「客雅溪口及香山溼地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

農業部公告:預告「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太平洋;鮪魚;漁撈;遠洋漁業;配額;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 | 農業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農漁字第1131536460A號主  旨:預告修正「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

內政部令:修正「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第4條、第7條條文及第13條附表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 | PubGovName: 內政部 | Keyword: 徵收土地改良物補償;土地徵收與取得;公告市價;祭祀公業;權利人;補償費(補償金) | 內政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台內地字第1140260396號修正「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第四條、第七條及第十三條附表。 附修正「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

海洋委員會公告:公告「海洋保育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管轄範圍」,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 | PubGovName: 海洋委員會 | Keyword: 海洋環境保護;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法;水域(海域);縣市政府;直轄市;管轄權;平均高潮線;水域(海域);分界線 | 海洋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海保字第1140000824號主  旨:公告「海洋保育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管轄範圍」,自即日生效。依  據:海洋保育法第二條第二項。公告事項:海洋保育法...

國防部令:修正「國防部編制表」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國防部 | Keyword: 組織編制(組織型態);編制人員(員額編制,編制員額,編制內人員);官等職等員額;國防部;職位分類(職等) | 國防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國規委會字第1140017200號修正「國防部編制表」。 附修正「國防部編制表」部  長 顧立雄國防部編制表(請參見PDF)國防部編制表修正對照表(請參見PDF)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令: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 Keyword: 國中小學(國中,國小);科學教育;科學展覽(科展);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高中職);選拔(評選);國民中學(初中,國中);國民小學(國小,小學);科學研究;評審委員(評選委員);獎勵;國際展覽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科實字第11402000350號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

數位發展部公告:預告「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前言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數位發展部 | Keyword: 零售業;網路交易市場(VTM);網路購物;定型化契約;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數位發展部;電子商業(電子商務,電子購物,e-commerce) | 數位發展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數授產經字第1134001159號主  旨:預告修正「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前言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

文化部書函:更正第030卷第050期本部113年3月15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330025051號公告補充「國定古蹟文臺寶塔」古蹟清冊如對照表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文化部 | Keyword: 歷史古蹟區;古蹟與古物(史蹟與古文物,歷史文物);歷史性建築物(古蹟建築);文化資產保護;文化資產保存;行政處分;金門縣 | 文化部書函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43000426號主  旨:檢送「國定古蹟文臺寶塔」古蹟清冊更正對照表1份,請查照更正。說  明:國定古蹟「文臺寶塔」業經本部中華民國113年3月...

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令:修正「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理辦法」第2條、第4條、第6條條文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 | Keyword: 管制措施(限制措施);機場(飛機場,航空站);飛航安全(航空安全);飛航管制(航空管制);飛行場;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拆遷;助航設施;雷射光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局);聚... | 交通部內政部國防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交航字第11300255502號台內國字第1130814172號國規委會字第1130348103號修正「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

交通部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採納之「國際載運工業人員船舶安全章程(IP Code)」等2件相關決議案,訂定「載運工業人員船舶安全證書」,就前揭決議案公約與章程之船...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交通部 | Keyword: 國際海事組織(IMO);國際公約;船舶;貨船(散裝船,貨輪);離岸工業活動;資源勘探;探勘與開採(採礦);全球風能組織(GWO);離岸油氣行業訓練機構(OPITO);海上基本安全與應急訓練(BOSIE... | 交通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交航(一)字第11398003701號主  旨: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採納之「國際載運工業人員船舶安全章程(IP Code)」等2件...

環境部令: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表1、附表2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環境評估(環境影響評估,EIA);認定標準;環境保護(環保);礦業法;採礦工程;再生能源;水力發電;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地區);能源開發;國土保育地區(環境敏感區);地熱;探勘與開採(採礦);礦區與礦...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環部保字第1131089271號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附表二。附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

環境部令: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53條條文及第12條附表1、第19條附表2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環境評估(環境影響評估,EIA);環境影響評估法;主管機關;管轄權;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環部保字第1141002284號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三條及第十二條附表一、第十九條附表二。 附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三條及第十二條附表...

農業部、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衛生福利部 | Keyword: 農民;農業;申請資格;全民健康保險(全民健保);認定標準;保險資格(投保資格);被保險人;農業用地(農田耕地,農地,耕地) | 農業部衛生福利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農輔字第1130024183號衛部保字第1140000249號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附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

農業部公告:公告美屬波多黎各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動物防疫;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高病原禽流感病毒);無疫區(非疫區);傳染病防治(防疫);疫區(疫情集中區);動物檢疫;動物傳染病;美國 | 農業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5日(補登)農授防字第1141867225號主  旨:公告美屬波多黎各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依  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

農業部令: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仲介機構服務品質評鑑作業要點」第1點規定及第2點附表,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外籍船員;服務水準(服務品質);評鑑作業;人力仲介;遠洋漁業 | 農業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農授漁字第1131557114號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仲介機構服務品質評鑑作業要點」第一點及第二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仲介機構服務...

農業部公告:預告「客雅溪口及香山溼地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野生動物;野生動物保育;自然保育;生態保護;動物保護;新竹市 | 農業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農林業字第1132401925號主  旨:預告修正「客雅溪口及香山溼地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

農業部公告:預告「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太平洋;鮪魚;漁撈;遠洋漁業;配額;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 | 農業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農漁字第1131536460A號主  旨:預告修正「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

內政部令:修正「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第4條、第7條條文及第13條附表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 | PubGovName: 內政部 | Keyword: 徵收土地改良物補償;土地徵收與取得;公告市價;祭祀公業;權利人;補償費(補償金) | 內政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台內地字第1140260396號修正「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第四條、第七條及第十三條附表。 附修正「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

海洋委員會公告:公告「海洋保育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管轄範圍」,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 | PubGovName: 海洋委員會 | Keyword: 海洋環境保護;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法;水域(海域);縣市政府;直轄市;管轄權;平均高潮線;水域(海域);分界線 | 海洋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海保字第1140000824號主  旨:公告「海洋保育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管轄範圍」,自即日生效。依  據:海洋保育法第二條第二項。公告事項:海洋保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