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預告「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6條之1、第10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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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勞動部公告:預告「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6條之1、第10條修正草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 PubGovName是勞動部, Keyword是勞動部;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雇;華僑(台僑,歸國僑民);香港;澳門;展延聘僱;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個人資料管理, HTMLContent是勞動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勞動發管字第1130516473號主 旨:預告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第十條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勞動部。二、修正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三條....
MetaId | 153435 |
Doc_Style_LName | 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 | 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衛生勞動篇 |
PubGov | 勞動部 |
PubGovName | 勞動部 |
UndertakeGov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Officer_name | 部長 何佩珊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 |
GazetteId | 勞動發管字第1130516473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 |
Comment_Deadline | 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 |
Comment_Days | 60 |
Title | 勞動部公告:預告「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6條之1、第10條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 |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6-1 and 10 of "Management and Approval Regulations for Hong Kong and Macao Residents with Overseas Chinese I.D." |
ThemeSubject | 預告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第十條草案。 |
Keyword | 勞動部;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雇;華僑(台僑,歸國僑民);香港;澳門;展延聘僱;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個人資料管理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 三、「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條、第十條修正草案及意見表格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三)聯絡人:林助理員 (四)電話:02-89956183 (五)傳真:02-89956198 (六)電子郵件:d635@wda.gov.tw |
Category | 880(就業職訓) |
Cake | J33(法令草案);961(勞動與人力) |
Service | (空)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215/ch08/type3/gov82/num44/Eg.htm |
HTMLContent | 勞動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勞動發管字第1130516473號 主 旨:預告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第十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 三、「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條、第十條修正草案及意見表格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三)聯絡人:林助理員 (四)電話:02-89956183 (五)傳真:02-89956198 (六)電子郵件:d635@wda.gov.tw 部 長 何佩珊 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MetaId153435 |
Doc_Style_LName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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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衛生勞動篇 |
PubGov勞動部 |
PubGovName勞動部 |
UndertakeGov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Officer_name部長 何佩珊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 |
GazetteId勞動發管字第1130516473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 |
Comment_Deadline中華民國114年1月17日 |
Comment_Days60 |
Title勞動部公告:預告「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6條之1、第10條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6-1 and 10 of "Management and Approval Regulations for Hong Kong and Macao Residents with Overseas Chinese I.D." |
ThemeSubject預告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第十條草案。 |
Keyword勞動部;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雇;華僑(台僑,歸國僑民);香港;澳門;展延聘僱;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個人資料管理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 三、「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條、第十條修正草案及意見表格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三)聯絡人:林助理員 (四)電話:02-89956183 (五)傳真:02-89956198 (六)電子郵件:d635@wda.gov.tw |
Category880(就業職訓) |
CakeJ33(法令草案);961(勞動與人力) |
Service(空)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215/ch08/type3/gov82/num44/Eg.htm |
HTMLContent勞動部公告中華民國113年11月18日勞動發管字第1130516473號主 旨:預告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第十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三條第二項。 三、「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條、第十條修正草案及意見表格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4樓 (三)聯絡人:林助理員 (四)電話:02-89956183 (五)傳真:02-89956198 (六)電子郵件:d635@wda.gov.tw 部 長 何佩珊 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六條之一、第十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