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實習考核及推廣注意事項
- 臺文館新聞公告 @ 文化部
標題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實習考核及推廣注意事項的圖文模式頁面網址是https://www.nmtl.gov.tw/News_Content.aspx?n=3891&s=129730, 內容是國立臺灣文學館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實習考核及推廣注意事項本館111年10月11日館務會議通過緣由國立臺灣文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予「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培訓班」課程學員,操作帶領文學資源箱(以下簡稱資源箱)活動實務經驗,以培育資源箱敘事及推廣種籽人員,特訂定本注意事項。實習資格全程參與本館舉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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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模式頁面網址 | https://www.nmtl.gov.tw/News_Content.aspx?n=3891&s=129730 |
標題 | 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實習考核及推廣注意事項 |
內容 | 國立臺灣文學館 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實習考核及推廣注意事項 本館111年10月11日館務會議通過 緣由國立臺灣文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予「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培訓班」課程學員,操作帶領文學資源箱(以下簡稱資源箱)活動實務經驗,以培育資源箱敘事及推廣種籽人員,特訂定本注意事項。實習資格全程參與本館舉辦之「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培訓班」,並領有結訓證書者(以下簡稱學員)。實習及觀摩場次:館內實習:本館視活動需求,主動安排場次,供學員認領實習。館外實習:本館依需求安排或學員主動媒合團體提報實習場次,並依規定申請借用資源箱,由本館派員進行考核。本館支應每位學員至多2場實習考核交通費,如第2次考核仍未獲通過,後續實習場次本館將不提供交通費。觀摩場次:經本館同意,非當場次實習學員可列席觀摩,惟交通費需自行負擔。實習流程實習資訊公布及媒合:由本館於「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培訓班班群」釋出實習場次資訊,並製表供學員自行登記,擔任主領者或助教。同一場次由先登記者優先媒合,並請於活動前2週提出教案予本館評估是否採用或討論修改。教案格式如附件一。每場次原則至多以2位主領者搭配2位助教為主,如因特殊需求,得經本館同意增加人數。館內實習:由本館負責場地、資源箱登記借用、活動參與團體聯繫事宜。館外實習:學員媒合場次,請於活動前1個月提出活動及資源箱申請。資源箱借用手續,詳見本館官網「文學五金行」/實體資源/平權資源箱/線上申請(可由本館參與人員攜帶前往)。考核方式考核人員:由本館指派館員或聘請專家、學者共計2名擔任。考核項目:依「文本賞析」、「體驗活動」、「敘事引導」、「工作態度」四項進行給分。(考核表如附件二)考核標準:「主領者」總分獲得2位考核者均評分2A2B(含)以上即通過。「助教」總分獲得2位考核者均評分1A1B(含)以上即通過。實習考核交通、耗材及教案授權費之支給實際居住地距活動場地超過30公里者,交通費部分本館得比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支給。本館提供既有教學耗材清單;如有不足,得向本館申請採購。每場次耗材費上限新臺幣壹仟元整。(請購流程如附件三)教案授權費:教案如經本館評估得作為範本供後續推廣者,本館得另簽訂教案授權合約書。七、推廣費用 學員通過「主領者」實習考核,得擔任資源箱主領者或助教,後續視業務需求媒合活動場次,相關推廣費用由預約團體或本館支付。本館得支付以下費用予受邀擔任資源箱主領者及助教者:講師費:以半日/場次計算(若擔任助教以半價計)。交通費、教材耗材及教案授權費:比照第六點「實習考核交通、耗材及教案授權費之支給」規定。以上費用需視本館年度經費編列情形而定。八、其他 本注意事項,經本館館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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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 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實習考核及推廣注意事項(https://file.moc.gov.tw/001/Upload/OldFiles/AdminUploads/files/202210/f8fbd00e-7b01-45e2-b4cc-d3899e61aa07.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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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立臺灣文學館 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實習考核及推廣注意事項 本館111年10月11日館務會議通過 緣由國立臺灣文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予「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培訓班」課程學員,操作帶領文學資源箱(以下簡稱資源箱)活動實務經驗,以培育資源箱敘事及推廣種籽人員,特訂定本注意事項。實習資格全程參與本館舉辦之「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培訓班」,並領有結訓證書者(以下簡稱學員)。實習及觀摩場次:館內實習:本館視活動需求,主動安排場次,供學員認領實習。館外實習:本館依需求安排或學員主動媒合團體提報實習場次,並依規定申請借用資源箱,由本館派員進行考核。本館支應每位學員至多2場實習考核交通費,如第2次考核仍未獲通過,後續實習場次本館將不提供交通費。觀摩場次:經本館同意,非當場次實習學員可列席觀摩,惟交通費需自行負擔。實習流程實習資訊公布及媒合:由本館於「文學資源箱敘事主領者培訓班班群」釋出實習場次資訊,並製表供學員自行登記,擔任主領者或助教。同一場次由先登記者優先媒合,並請於活動前2週提出教案予本館評估是否採用或討論修改。教案格式如附件一。每場次原則至多以2位主領者搭配2位助教為主,如因特殊需求,得經本館同意增加人數。館內實習:由本館負責場地、資源箱登記借用、活動參與團體聯繫事宜。館外實習:學員媒合場次,請於活動前1個月提出活動及資源箱申請。資源箱借用手續,詳見本館官網「文學五金行」/實體資源/平權資源箱/線上申請(可由本館參與人員攜帶前往)。考核方式考核人員:由本館指派館員或聘請專家、學者共計2名擔任。考核項目:依「文本賞析」、「體驗活動」、「敘事引導」、「工作態度」四項進行給分。(考核表如附件二)考核標準:「主領者」總分獲得2位考核者均評分2A2B(含)以上即通過。「助教」總分獲得2位考核者均評分1A1B(含)以上即通過。實習考核交通、耗材及教案授權費之支給實際居住地距活動場地超過30公里者,交通費部分本館得比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支給。本館提供既有教學耗材清單;如有不足,得向本館申請採購。每場次耗材費上限新臺幣壹仟元整。(請購流程如附件三)教案授權費:教案如經本館評估得作為範本供後續推廣者,本館得另簽訂教案授權合約書。七、推廣費用 學員通過「主領者」實習考核,得擔任資源箱主領者或助教,後續視業務需求媒合活動場次,相關推廣費用由預約團體或本館支付。本館得支付以下費用予受邀擔任資源箱主領者及助教者:講師費:以半日/場次計算(若擔任助教以半價計)。交通費、教材耗材及教案授權費:比照第六點「實習考核交通、耗材及教案授權費之支給」規定。以上費用需視本館年度經費編列情形而定。八、其他 本注意事項,經本館館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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