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駐館研究員徵求計畫受理申請
- 臺文館新聞公告 @ 文化部
標題2021駐館研究員徵求計畫受理申請的圖文模式頁面網址是https://www.nmtl.gov.tw/News_Content.aspx?n=3891&s=128787, 內容是為推動國立臺灣文學館典藏與館藏再利用,特設立「駐館研究員計畫」,將徵求研究者、創作者申請前來本館圖書室駐館,希望透過提供典藏文物提閱、館藏書籍閱覽、設立工作區等軟硬體的支持,文學館能夠與研究者創作者們,一同以臺灣文學或文化為題,挖掘、發現並賦予本館所藏文物史料的種種意義。 同時,也能搭起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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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模式頁面網址 | https://www.nmtl.gov.tw/News_Content.aspx?n=3891&s=128787 |
標題 | 2021駐館研究員徵求計畫受理申請 |
內容 | 為推動國立臺灣文學館典藏與館藏再利用,特設立「駐館研究員計畫」,將徵求研究者、創作者申請前來本館圖書室駐館,希望透過提供典藏文物提閱、館藏書籍閱覽、設立工作區等軟硬體的支持,文學館能夠與研究者創作者們,一同以臺灣文學或文化為題,挖掘、發現並賦予本館所藏文物史料的種種意義。
同時,也能搭起與民眾互動的橋樑,藉辦理專題演講、典藏主題撰文等活動,讓研究者與創作者能夠和民眾一同為文學激盪,也留下珍貴的紀錄。透過本計畫,讓典藏機關、研究者與創作者們,共同強化文學藏品近用性,並增加學術研究之能量。
一、申請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 研究者:大專院校講師(含)以上或具有博士學位者,以研究臺灣文史、藝術與博物館為優先。 創作者:曾獲得臺灣文學館金典獎、文化部金鼎獎、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之獎項或補助。
符合上述二項其中一項者即可申請。本年度名額至多三位。
二、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9月13日(一)截止。
三、申請方式: 採書面申請,隨到隨審。 請填寫「附件二、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計畫申請書」,表格請自行增減使用,字數2,000字以內,以電子郵件附檔寄出至「lingyahuang@nmtl.gov.tw」,並於信件標題註明「駐館研究員計畫申請」。 審核結果不另行公告,將於9月24日(五)前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四、計畫內容 (一)名額 至多三名。以一月為一梯次,一梯次最多二人。 (二)資源 1.經費:研究經費上限新臺幣16000元整(交通費視出發地支給,以一次為限)。 2.場地:提供圖書室特藏區作為工作地點。 3.閱覽:提供無償提件、閱覽典藏文物之機會。 (三)義務 1.駐館工作一次:研究員駐館工作至少一次。 2.文章撰寫二篇:撰寫本館典藏主題文章約1500字,將刊登於本館館訊;繳交工作報告書一份約4000字,格式自訂,視為本計畫成果。 3.專題演講一場:辦理臺灣文學、文化與本計畫相關研究或創作成果之專題演講一場。
以上各項權利與義務詳見「附件一、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計畫書」。
五、注意事項 (一)獲選者保證所提供本計畫相關資料,均無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二)本計畫提供之研究經費已含稅。 (三)獲選者需與本館簽訂合約書,明訂研究員之權利義務,皆依合約書辦理。 (四)就本計畫辦理過程之攝、錄影、講義等相關資料檔案,獲選者需簽署授權書,授權本館上載網站、重製散布、公開傳輸等再利用之權利。 (五)獲選者需簽署圖像使用切結書,本館文物資料、相關圖像僅供閱覽與使用於本計畫規定之學術研究和投稿上,不得使用於其他用途,違約者以侵權論。若欲將圖像使用於外部,需依照「國立臺灣文學館典藏數位圖像授權作業要點」提出申請與付費。 (六)本館得保留本計畫內容異動與最終解釋權。
若有其他疑問,請洽承辦人黃小姐。 電話:06-221720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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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 | 附件一、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計畫(https://file.moc.gov.tw/001/Upload/OldFiles/AdminUploads/files/202108/5a7785fb-876b-49f1-befc-87267feaf2d8.pdf);附件二、2021年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申請書(https://file.moc.gov.tw/001/Upload/OldFiles/AdminUploads/files/202108/f3d386dd-d322-4eb9-a1ab-0a7f6743b20f.docx);附件二、2021年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申請書.docx(https://file.moc.gov.tw/001/Upload/OldFiles/AdminUploads/files/202108/f3d386dd-d322-4eb9-a1ab-0a7f6743b20f.pdf);附件二、2021年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申請書.docx(https://file.moc.gov.tw/001/Upload/OldFiles/AdminUploads/files/202108/f3d386dd-d322-4eb9-a1ab-0a7f6743b20f.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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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推動國立臺灣文學館典藏與館藏再利用,特設立「駐館研究員計畫」,將徵求研究者、創作者申請前來本館圖書室駐館,希望透過提供典藏文物提閱、館藏書籍閱覽、設立工作區等軟硬體的支持,文學館能夠與研究者創作者們,一同以臺灣文學或文化為題,挖掘、發現並賦予本館所藏文物史料的種種意義。
同時,也能搭起與民眾互動的橋樑,藉辦理專題演講、典藏主題撰文等活動,讓研究者與創作者能夠和民眾一同為文學激盪,也留下珍貴的紀錄。透過本計畫,讓典藏機關、研究者與創作者們,共同強化文學藏品近用性,並增加學術研究之能量。
一、申請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 研究者:大專院校講師(含)以上或具有博士學位者,以研究臺灣文史、藝術與博物館為優先。 創作者:曾獲得臺灣文學館金典獎、文化部金鼎獎、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之獎項或補助。
符合上述二項其中一項者即可申請。本年度名額至多三位。
二、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9月13日(一)截止。
三、申請方式: 採書面申請,隨到隨審。 請填寫「附件二、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計畫申請書」,表格請自行增減使用,字數2,000字以內,以電子郵件附檔寄出至「lingyahuang@nmtl.gov.tw」,並於信件標題註明「駐館研究員計畫申請」。 審核結果不另行公告,將於9月24日(五)前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四、計畫內容 (一)名額 至多三名。以一月為一梯次,一梯次最多二人。 (二)資源 1.經費:研究經費上限新臺幣16000元整(交通費視出發地支給,以一次為限)。 2.場地:提供圖書室特藏區作為工作地點。 3.閱覽:提供無償提件、閱覽典藏文物之機會。 (三)義務 1.駐館工作一次:研究員駐館工作至少一次。 2.文章撰寫二篇:撰寫本館典藏主題文章約1500字,將刊登於本館館訊;繳交工作報告書一份約4000字,格式自訂,視為本計畫成果。 3.專題演講一場:辦理臺灣文學、文化與本計畫相關研究或創作成果之專題演講一場。
以上各項權利與義務詳見「附件一、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計畫書」。
五、注意事項 (一)獲選者保證所提供本計畫相關資料,均無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二)本計畫提供之研究經費已含稅。 (三)獲選者需與本館簽訂合約書,明訂研究員之權利義務,皆依合約書辦理。 (四)就本計畫辦理過程之攝、錄影、講義等相關資料檔案,獲選者需簽署授權書,授權本館上載網站、重製散布、公開傳輸等再利用之權利。 (五)獲選者需簽署圖像使用切結書,本館文物資料、相關圖像僅供閱覽與使用於本計畫規定之學術研究和投稿上,不得使用於其他用途,違約者以侵權論。若欲將圖像使用於外部,需依照「國立臺灣文學館典藏數位圖像授權作業要點」提出申請與付費。 (六)本館得保留本計畫內容異動與最終解釋權。
若有其他疑問,請洽承辦人黃小姐。 電話:06-221720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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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檔案附件一、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計畫(https://file.moc.gov.tw/001/Upload/OldFiles/AdminUploads/files/202108/5a7785fb-876b-49f1-befc-87267feaf2d8.pdf);附件二、2021年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申請書(https://file.moc.gov.tw/001/Upload/OldFiles/AdminUploads/files/202108/f3d386dd-d322-4eb9-a1ab-0a7f6743b20f.docx);附件二、2021年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申請書.docx(https://file.moc.gov.tw/001/Upload/OldFiles/AdminUploads/files/202108/f3d386dd-d322-4eb9-a1ab-0a7f6743b20f.pdf);附件二、2021年國立臺灣文學館駐館研究員申請書.docx(https://file.moc.gov.tw/001/Upload/OldFiles/AdminUploads/files/202108/f3d386dd-d322-4eb9-a1ab-0a7f6743b20f.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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