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實施「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並自113年10月17日零時起生效。
- 新北市政府市政公告 @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主旨核定實施「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並自113年10月17日零時起生效。的發布時間是10/16/2024 00:00:00 GMT, 發佈單位是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公告內容是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二、公告起迄日期:自113年10月23日至113年11月21日止,共計30日。三、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店區公所及本市新店....
主旨 | 核定實施「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並自113年10月17日零時起生效。 |
發布時間 | 10/16/2024 00:00:00 GMT |
發佈單位 |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公告內容 | 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113年10月23日至113年11月21日止,共計30日。 三、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店區公所及本市新店區忠誠里辦公處之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聞紙3日。 四、公告內容:詳計畫書、圖。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店區公所、本市新店區忠誠里辦公處閱覽。 五、如對本處分書有不服者,得於本處分達到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提起行政訴訟。 六、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4條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實施者應於權利變換核定發布日起10日內,通知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預定公告拆遷日。 七、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 網址如下:https://youdraw.com.tw/。
市長 侯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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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連結 | 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30&dataserno=202410160026&mserno=201309110001 |
主旨核定實施「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並自113年10月17日零時起生效。 |
發布時間10/16/2024 00:00:00 GMT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公告內容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新店區明德段321地號等23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113年10月23日至113年11月21日止,共計30日。 三、公告地點及張貼處:本府、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店區公所及本市新店區忠誠里辦公處之公告欄、刊登本府公報、刊登新聞紙3日。 四、公告內容:詳計畫書、圖。如需參閱紙本,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都市更新處、本市新店區公所、本市新店區忠誠里辦公處閱覽。 五、如對本處分書有不服者,得於本處分達到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提起行政訴訟。 六、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4條規定,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實施者應於權利變換核定發布日起10日內,通知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預定公告拆遷日。 七、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 網址如下:https://youdraw.com.tw/。
市長 侯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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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連結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30&dataserno=202410160026&mserno=2013091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