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之處理程序
- 本署新聞公告資料集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標題未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之處理程序的發布日期是2013/12/18, 內容是食品藥物管理署以商業周刊報導「牛奶駭人」未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為案例,擬定處理作業流程,供該署日後面臨發布者未依規定發布食品檢驗資訊時相關作業依循。該署之處理流程(附件)如下: 一、 發文請發布單位於期限內提報檢驗方法、....
標題 | 未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之處理程序 |
內容 |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商業周刊報導「牛奶駭人」未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為案例,擬定處理作業流程,供該署日後面臨發布者未依規定發布食品檢驗資訊時相關作業依循。該署之處理流程(附件)如下: 一、 發文請發布單位於期限內提報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等資料。若未於期限內提供資料,將依照行政執行法第27條第1項及第30條第1項之規定,予怠金處分。 二、 發布單位於期限內提供資料時,該署會先確認提報資料之內容,並發布新聞稿,之後召開專家會議審查資料,再次發布新聞稿公布審查之結果。 三、 若經審查資料仍未符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條之規定,該署將再次要求發布單位於期限內補正資料,若未於期限內提供資料,則依前項所述,予怠金處分。 該署表示不會限制媒體或民間單位檢驗市售食品,但公布食品檢驗資訊時需審慎正確、完整,避免國人恐慌。另該署正研擬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條之施行細則,明定公布相關檢驗資訊時應遵循事項。 |
附檔連結 | http://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mID=19&id=27411&chk=FCAB968D-A278-488D-907A-90A7F5A519BB http://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mID=19&id=27412&chk=C30136BA-096C-43EE-8FC2-CBCB6E5D59FE |
發布日期 | 2013/12/18 |
標題未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之處理程序 |
內容食品藥物管理署以商業周刊報導「牛奶駭人」未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條規定「發布食品衛生檢驗資訊時,應同時公布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為案例,擬定處理作業流程,供該署日後面臨發布者未依規定發布食品檢驗資訊時相關作業依循。該署之處理流程(附件)如下: 一、 發文請發布單位於期限內提報檢驗方法、檢驗單位及結果判讀依據等資料。若未於期限內提供資料,將依照行政執行法第27條第1項及第30條第1項之規定,予怠金處分。 二、 發布單位於期限內提供資料時,該署會先確認提報資料之內容,並發布新聞稿,之後召開專家會議審查資料,再次發布新聞稿公布審查之結果。 三、 若經審查資料仍未符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條之規定,該署將再次要求發布單位於期限內補正資料,若未於期限內提供資料,則依前項所述,予怠金處分。 該署表示不會限制媒體或民間單位檢驗市售食品,但公布食品檢驗資訊時需審慎正確、完整,避免國人恐慌。另該署正研擬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0條之施行細則,明定公布相關檢驗資訊時應遵循事項。 |
附檔連結http://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mID=19&id=27411&chk=FCAB968D-A278-488D-907A-90A7F5A519BBhttp://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mID=19&id=27412&chk=C30136BA-096C-43EE-8FC2-CBCB6E5D59FE |
發布日期2013/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