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評選委員會除專家學者外之委員,具有特定性且具機關代表性,公職 人員於機關採購案評選委員遴聘之簽辦流程中,涉及本人擔任採購評選委 員會委員時,尚難謂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4 條第 3 項有利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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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採購評選委員會除專家學者外之委員,具有特定性且具機關代表性,公職 人員於機關採購案評選委員遴聘之簽辦流程中,涉及本人擔任採購評選委 員會委員時,尚難謂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4 條第 3 項有利於 公職人員於機關團體之人事措施之要件相當的發文日期是1110531, 發文字號是法廉字第11105002860號, 依據採購法條文是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條、政府採購法其他, 內容是主 旨:有關機關辦理採購案評選委員遴聘之簽辦流程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自行迴避規定,本部 108 年 8 月 20 日法授廉利字第10805006280 號函補充說明乙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說 明: 一、依本部 111 年 5 月 6 日「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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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法廉字第11105002860號
主題採購評選委員會除專家學者外之委員,具有特定性且具機關代表性,公職 人員於機關採購案評選委員遴聘之簽辦流程中,涉及本人擔任採購評選委 員會委員時,尚難謂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4 條第 3 項有利於 公職人員於機關團體之人事措施之要件相當
依據採購法條文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條、政府採購法其他
上網日期1120106
發文日期1110531
連結網址https://planpe.pcc.gov.tw/prms/explainLetter/readPrmsExplainLetterContentDetail?pkPrmsRuleContent=75000780
內容主 旨:有關機關辦理採購案評選委員遴聘之簽辦流程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自行迴避規定,本部 108 年 8 月 20 日法授廉利字第10805006280 號函補充說明乙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說 明: 一、依本部 111 年 5 月 6 日「採購評選委員遴聘是否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案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部 108 年 8 月 20 日法授廉利字第 10805006280 號函揭示「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應依政府採購法令規定公正執行採購評選職務,亦屬本法第 4 條第 3 項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之範疇,機關公職人員於涉及其本法第 3 條之關條人獲聘為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過程中,應自行迴避,亦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關係人獲聘為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之利益,始符本法第 6及第 12 條規定。」。 三、按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規定略以:「本委員會置委員五人以上,由機關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前項專家、學者之委員,不得為政府機關之現職人員;專家、學者以外之委員,得為機關之現職人員,並得包括其他機關之現職人員。......」,同準則第 7 條規定略以:「本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機關首長擔任,或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一級主管以上人員擔任;其非由機關首長擔任者,機關首長仍應對評選結果負責。本委員會置副召集人一人,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機關內部人員擔任。召集人綜理評選事宜,副召集人襄助召集人處理評選事宜,並均為委員。......」;次按工程會 108年 8 月 5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628 號函揭示,專家、學者以外之人員(未達三分之二部分),得由機關遴聘具有採購案相關專門知 識之人員擔任,該等人員為機關之現職人員,可包括其他機關之現職人員。 四、依據上開採購法令已明確規定,機關辦理遴聘專家學者以外具有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機關現職人員,除需具有採購法令專門知識,亦需對該採購案之政策目的具相當程度之認知,獲選任為評選委員之機關現職人員亦需就評選結果負相當責任,故專家學者以外採購評選委員之擇定範圍具有特定性且具機關代表性,公職人員於機關採購案評選委員遴聘之簽辦流程中,涉及本人擔任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時,尚難謂與本法第 4 條第 3 項有利於公職人員於機關團體之人事措施之要件相當,本部 108 年 8 月 20 日法授廉利字第 10805006280號函予以補充說明。正 本: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國家安全局、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科技部、文化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海洋委員會、僑務委員會、中央銀行、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立故宮博物院、大陸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各縣市政府(請轉知鄉鎮市公所及鄉鎮市民代表會)、各縣市議會副 本:法務部廉政署、本部政風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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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廉字第11105002860號

主題

採購評選委員會除專家學者外之委員,具有特定性且具機關代表性,公職 人員於機關採購案評選委員遴聘之簽辦流程中,涉及本人擔任採購評選委 員會委員時,尚難謂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4 條第 3 項有利於 公職人員於機關團體之人事措施之要件相當

依據採購法條文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條、政府採購法其他

上網日期

1120106

發文日期

1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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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lanpe.pcc.gov.tw/prms/explainLetter/readPrmsExplainLetterContentDetail?pkPrmsRuleContent=75000780

內容

主 旨:有關機關辦理採購案評選委員遴聘之簽辦流程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自行迴避規定,本部 108 年 8 月 20 日法授廉利字第10805006280 號函補充說明乙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說 明: 一、依本部 111 年 5 月 6 日「採購評選委員遴聘是否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案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部 108 年 8 月 20 日法授廉利字第 10805006280 號函揭示「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應依政府採購法令規定公正執行採購評選職務,亦屬本法第 4 條第 3 項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之範疇,機關公職人員於涉及其本法第 3 條之關條人獲聘為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過程中,應自行迴避,亦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關係人獲聘為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之利益,始符本法第 6及第 12 條規定。」。 三、按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規定略以:「本委員會置委員五人以上,由機關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前項專家、學者之委員,不得為政府機關之現職人員;專家、學者以外之委員,得為機關之現職人員,並得包括其他機關之現職人員。......」,同準則第 7 條規定略以:「本委員會置召集人一人,由機關首長擔任,或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一級主管以上人員擔任;其非由機關首長擔任者,機關首長仍應對評選結果負責。本委員會置副召集人一人,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機關內部人員擔任。召集人綜理評選事宜,副召集人襄助召集人處理評選事宜,並均為委員。......」;次按工程會 108年 8 月 5 日工程企字第 1080100628 號函揭示,專家、學者以外之人員(未達三分之二部分),得由機關遴聘具有採購案相關專門知 識之人員擔任,該等人員為機關之現職人員,可包括其他機關之現職人員。 四、依據上開採購法令已明確規定,機關辦理遴聘專家學者以外具有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機關現職人員,除需具有採購法令專門知識,亦需對該採購案之政策目的具相當程度之認知,獲選任為評選委員之機關現職人員亦需就評選結果負相當責任,故專家學者以外採購評選委員之擇定範圍具有特定性且具機關代表性,公職人員於機關採購案評選委員遴聘之簽辦流程中,涉及本人擔任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時,尚難謂與本法第 4 條第 3 項有利於公職人員於機關團體之人事措施之要件相當,本部 108 年 8 月 20 日法授廉利字第 10805006280號函予以補充說明。正 本: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會議秘書處、國家安全局、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科技部、文化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海洋委員會、僑務委員會、中央銀行、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立故宮博物院、大陸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各縣市政府(請轉知鄉鎮市公所及鄉鎮市民代表會)、各縣市議會副 本:法務部廉政署、本部政風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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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採購評選委員會除專家學者外之委員,具有特定性且具機關代表性,公職 人員於機關採購案評選委員遴聘之簽辦流程中,涉及本人擔任採購評選委 員會委員時,尚難謂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4 條第 3 項有利於同分類的政府採購法規解釋函令及相關函文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條之1條文,業經本會於101年12月25日以工程企字第1010047491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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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決標之工程,招標文件請勿訂定「多要退、少不補」條款,以免與本法第6條第1項所定公平合理原則未合。

發文日期: 1011221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7465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工程採購,請合理編列、支付保險費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46條第1項規定:「機關辦理採購,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訂定底價。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

機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於徵收前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價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11220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5666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機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於徵收前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價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府101年12月6日高市府工工字第10137639600號函。二、本會90年7月6日(...

關於投標廠商於停業期間辦理變更公司名稱及復業,並以變更後名稱參加投標涉納稅證明文件之執行疑義。

發文日期: 92050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0980017746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36條、政府採購法第37條 | 內容: 主旨:關於投標廠商於停業期間辦理變更公司名稱及復業,並以變更後名稱參加投標涉納稅證明文件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府98年4月24日府授工採字第09830144000號函。二、所...

協助機關解決履約爭議,有效執行預算

發文日期: 101112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4212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為協助機關解決履約爭議,有效執行預算,本會已於契約範本增訂有益仲裁機制之條款,並啟用「公共工程標案不當延遲付款通報」系統,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目前採購履約爭議處理方式,包括訴訟、調解...

檢送我國送交WTO政府採購協定(GPA)門檻金額文件乙份,請轉送我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通知WTO政府採購委員會,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11108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1898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檢送我國送交WTO政府採購協定(GPA)門檻金額文件乙份,請轉送我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通知WTO政府採購委員會,請 查照。說明:一、依GPA委員會1996年3月5日GPA第1號決議附件三(G...

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7條

發文日期: 1011112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384511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63條 | 內容: 主旨: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7條,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招標文件範本及表格),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修...

檢送本會研擬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9條、第29條、第40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請於本(101)年11月15日前惠示卓見

發文日期: 1011102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10302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檢送本會研擬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9條、第29條、第40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請於本(101)年11月15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

機關辦理勞動派遣勞務採購案,部分項目採固定金額給付,其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之執行疑義。

發文日期: 991109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0990044254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58條 |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勞動派遣勞務採購案,部分項目採固定金額給付,其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58條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府99年11月3日府授工採字第09914504701號函。二...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採限制性招標疑義

發文日期: 1011102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39262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2條 |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採購採分項複數決標者,其無廠商投標之項次,得否續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採限制性招標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府101年10月18日北府工採字第101...

機關參與標售採購及興辦公共工程應行注意事項

發文日期: 1011030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38394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2條 | 內容: 主旨:機關參與標售採購及興辦公共工程應行注意事項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依據監察院101年10月11日院台交字第1012530342號函辦理。二、有關新竹市政府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

貴公司函詢減價收受及書面通知投標廠商無法決標之原因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11101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38395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13條、政府採購法第46條、政府採購法第72條 | 內容: 主旨:貴公司函詢減價收受及書面通知投標廠商無法決標之原因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公司101年10月12日油採購發字第10110450180號書函。二、來函說明一所詢疑義,說明如下:(...

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及「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

發文日期: 1011101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1135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及「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 查...

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合理編列、支付保險費用

發文日期: 101101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36053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46條、政府採購法第63條 | 內容: 主旨: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合理編列、支付保險費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9月24日金管保產字第10102526610號函附101年8月17日研商「產險業辦理公...

臺灣銀行檢送「研商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公告註記環保標章會議」會議紀錄

發文日期: 1011009 | 發文字號: 採購委3字第10150050841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93條 | 內容: 主旨:檢附本採購部101年 9 月 25 日召開之「研商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公告註記環保標章會議」會議紀錄及簽到單如附件(共3頁) ,請 察照。正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本:...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條之1條文,業經本會於101年12月25日以工程企字第1010047491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發文日期: 1011225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74915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10條 | 內容: 主旨:「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條之1條文,業經本會於101年12月25日以工程企字第10100474910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正本:總...

尚未決標之工程,招標文件請勿訂定「多要退、少不補」條款,以免與本法第6條第1項所定公平合理原則未合。

發文日期: 1011221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7465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工程採購,請合理編列、支付保險費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46條第1項規定:「機關辦理採購,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訂定底價。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

機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於徵收前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價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11220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5666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機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規定於徵收前與土地所有權人協議價購,不適用政府採購法,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府101年12月6日高市府工工字第10137639600號函。二、本會90年7月6日(...

關於投標廠商於停業期間辦理變更公司名稱及復業,並以變更後名稱參加投標涉納稅證明文件之執行疑義。

發文日期: 92050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0980017746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36條、政府採購法第37條 | 內容: 主旨:關於投標廠商於停業期間辦理變更公司名稱及復業,並以變更後名稱參加投標涉納稅證明文件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府98年4月24日府授工採字第09830144000號函。二、所...

協助機關解決履約爭議,有效執行預算

發文日期: 101112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4212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為協助機關解決履約爭議,有效執行預算,本會已於契約範本增訂有益仲裁機制之條款,並啟用「公共工程標案不當延遲付款通報」系統,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目前採購履約爭議處理方式,包括訴訟、調解...

檢送我國送交WTO政府採購協定(GPA)門檻金額文件乙份,請轉送我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通知WTO政府採購委員會,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11108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1898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檢送我國送交WTO政府採購協定(GPA)門檻金額文件乙份,請轉送我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通知WTO政府採購委員會,請 查照。說明:一、依GPA委員會1996年3月5日GPA第1號決議附件三(G...

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7條

發文日期: 1011112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384511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63條 | 內容: 主旨: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7條,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招標文件範本及表格),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修...

檢送本會研擬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9條、第29條、第40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請於本(101)年11月15日前惠示卓見

發文日期: 1011102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10302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檢送本會研擬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9條、第29條、第40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乙份,請於本(101)年11月15日前惠示卓見(相關意見請依附件意見表格式及附註事項填寫),以為研...

機關辦理勞動派遣勞務採購案,部分項目採固定金額給付,其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之執行疑義。

發文日期: 991109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0990044254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58條 |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勞動派遣勞務採購案,部分項目採固定金額給付,其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58條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 貴府99年11月3日府授工採字第09914504701號函。二...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採限制性招標疑義

發文日期: 1011102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39262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2條 |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採購採分項複數決標者,其無廠商投標之項次,得否續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採限制性招標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府101年10月18日北府工採字第101...

機關參與標售採購及興辦公共工程應行注意事項

發文日期: 1011030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38394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2條 | 內容: 主旨:機關參與標售採購及興辦公共工程應行注意事項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依據監察院101年10月11日院台交字第1012530342號函辦理。二、有關新竹市政府參與世博台灣館標售案,...

貴公司函詢減價收受及書面通知投標廠商無法決標之原因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11101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38395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13條、政府採購法第46條、政府採購法第72條 | 內容: 主旨:貴公司函詢減價收受及書面通知投標廠商無法決標之原因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公司101年10月12日油採購發字第10110450180號書函。二、來函說明一所詢疑義,說明如下:(...

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及「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

發文日期: 1011101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41135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修正「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及「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 查...

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合理編列、支付保險費用

發文日期: 101101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10036053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46條、政府採購法第63條 | 內容: 主旨: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合理編列、支付保險費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9月24日金管保產字第10102526610號函附101年8月17日研商「產險業辦理公...

臺灣銀行檢送「研商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公告註記環保標章會議」會議紀錄

發文日期: 1011009 | 發文字號: 採購委3字第10150050841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93條 | 內容: 主旨:檢附本採購部101年 9 月 25 日召開之「研商政府電子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公告註記環保標章會議」會議紀錄及簽到單如附件(共3頁) ,請 察照。正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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