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招標或履約中之勞務採購案,因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致影響廠商備標或履約者,其相關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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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各機關招標或履約中之勞務採購案,因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致影響廠商備標或履約者,其相關處理原則的發文日期是1100701, 發文字號是工程企字第1100100680號, 依據採購法條文是政府採購法綜合:綜合, 內容是主旨:各機關招標或履約中之勞務採購案,因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致影響廠商備標或履約者,其相關處理原則如說明,請主動協助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構)照辦。說明: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因應疫情之社區傳播有擴大趨勢,於110年5月19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經濟部復於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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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00100680號
主題各機關招標或履約中之勞務採購案,因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致影響廠商備標或履約者,其相關處理原則
依據採購法條文政府採購法綜合:綜合
上網日期1100701
發文日期1100701
連結網址https://planpe.pcc.gov.tw/prms/explainLetter/readPrmsExplainLetterContentDetail?pkPrmsRuleContent=70000080
內容主旨:各機關招標或履約中之勞務採購案,因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致影響廠商備標或履約者,其相關處理原則如說明,請主動協助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構)照辦。說明: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因應疫情之社區傳播有擴大趨勢,於110年5月19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經濟部復於同年月22日建議企業比照中央政府機關推動居家辦公人力至二分之一。二、機關即將招標或於等標期間之勞務採購案,應視近期疫情警戒及防疫政策之影響,依個案特性訂定合理招標期限,或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41條第2項末段規定妥適延長;其有於等標期間取銷採購之必要者,請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不予開標決標。三、為配合防疫政策,若各機關及企業推動居家辦公或因防疫需求,減少人員出勤(工)、減少或取消契約應辦事項,致有影響履約期程及內容者,處理原則如下:(一)非可歸責於廠商之終止解除契約補償廠商損失:查本會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下稱本範本)已訂有「契約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但不包含所失利益。」及「其非因政策變更且非可歸責於廠商事由(例如不可抗力之事由所致)而有終止或解除契約必要者,準用前2款規定」[詳本範本第16條第(四)款及第(六)款)]。(二)展延履約期限或免除契約責任:本會訂定之各類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均訂有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廠商得檢具相關事證向機關申請延長履約期限;不能履約者,得免除契約責任[例如廠商因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推動居家辦公或因防疫需求出勤(工)減少等影響時程,本範本第13條第(五)款]。(三)核實給付廠商因疫情所增加之必要費用:履約中之勞務採購,廠商如因疫情而發生需暫停履約、減少或取消部分契約應辦事項,致增加廠商履約成本者,廠商為完成契約標的所需增加之必要費用,因屬廠商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範之情事,機關可參照本會訂定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4條第(八)款第4目內容,核實給付廠商所需增加之必要費用。(四)調整契約工作內容或工作流程及付款程序:個案若有實際需要,亦得合意變更調整契約工作內容或工作流程;另勞務服務契約,其已完成階段性成果並提送機關,惟因受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影響審查進行者,由契約雙方協議辦理契約變更,先行支付該部分工作費用之 80%,剩餘費用,於機關審查通過後依契約約定給付。廠商依約請求機關付款,請依契約約定之審核及付款期限辦理,以免影響廠商資金調度。四、如有疑義或爭議,機關可依採購法第11條之1及「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協助提供該疑義或爭議處理之諮詢。本會107年1月11日工程企字第10700011360號函(公開於本會網站)並已建立公共建設諮詢機制,協助釐清解決機關與廠商對契約條文認知歧異之問題。五、本會已建立「COVID-19疫情問題反映專區」(網址:https://cloudweb01.pcc.gov.tw/message),有關因疫情所衍生之相關問題,為減少公文往返時效,可透過本平台反映,本會將儘速協助處理。六、另各機關招標及履約中之技術服務採購案,因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致影響廠商備標或履約者,其相關辦理原則,請參閱本會 110年05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00100388號函及110年6月18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6531號函(公開於本會網站)。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署、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副本:本會各處室會組、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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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100100680號

主題

各機關招標或履約中之勞務採購案,因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致影響廠商備標或履約者,其相關處理原則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綜合

上網日期

1100701

發文日期

1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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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lanpe.pcc.gov.tw/prms/explainLetter/readPrmsExplainLetterContentDetail?pkPrmsRuleContent=700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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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各機關招標或履約中之勞務採購案,因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致影響廠商備標或履約者,其相關處理原則如說明,請主動協助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構)照辦。說明: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因應疫情之社區傳播有擴大趨勢,於110年5月19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經濟部復於同年月22日建議企業比照中央政府機關推動居家辦公人力至二分之一。二、機關即將招標或於等標期間之勞務採購案,應視近期疫情警戒及防疫政策之影響,依個案特性訂定合理招標期限,或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41條第2項末段規定妥適延長;其有於等標期間取銷採購之必要者,請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不予開標決標。三、為配合防疫政策,若各機關及企業推動居家辦公或因防疫需求,減少人員出勤(工)、減少或取消契約應辦事項,致有影響履約期程及內容者,處理原則如下:(一)非可歸責於廠商之終止解除契約補償廠商損失:查本會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下稱本範本)已訂有「契約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但不包含所失利益。」及「其非因政策變更且非可歸責於廠商事由(例如不可抗力之事由所致)而有終止或解除契約必要者,準用前2款規定」[詳本範本第16條第(四)款及第(六)款)]。(二)展延履約期限或免除契約責任:本會訂定之各類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均訂有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契約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依時履約者,廠商得檢具相關事證向機關申請延長履約期限;不能履約者,得免除契約責任[例如廠商因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推動居家辦公或因防疫需求出勤(工)減少等影響時程,本範本第13條第(五)款]。(三)核實給付廠商因疫情所增加之必要費用:履約中之勞務採購,廠商如因疫情而發生需暫停履約、減少或取消部分契約應辦事項,致增加廠商履約成本者,廠商為完成契約標的所需增加之必要費用,因屬廠商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範之情事,機關可參照本會訂定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4條第(八)款第4目內容,核實給付廠商所需增加之必要費用。(四)調整契約工作內容或工作流程及付款程序:個案若有實際需要,亦得合意變更調整契約工作內容或工作流程;另勞務服務契約,其已完成階段性成果並提送機關,惟因受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影響審查進行者,由契約雙方協議辦理契約變更,先行支付該部分工作費用之 80%,剩餘費用,於機關審查通過後依契約約定給付。廠商依約請求機關付款,請依契約約定之審核及付款期限辦理,以免影響廠商資金調度。四、如有疑義或爭議,機關可依採購法第11條之1及「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協助提供該疑義或爭議處理之諮詢。本會107年1月11日工程企字第10700011360號函(公開於本會網站)並已建立公共建設諮詢機制,協助釐清解決機關與廠商對契約條文認知歧異之問題。五、本會已建立「COVID-19疫情問題反映專區」(網址:https://cloudweb01.pcc.gov.tw/message),有關因疫情所衍生之相關問題,為減少公文往返時效,可透過本平台反映,本會將儘速協助處理。六、另各機關招標及履約中之技術服務採購案,因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致影響廠商備標或履約者,其相關辦理原則,請參閱本會 110年05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00100388號函及110年6月18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6531號函(公開於本會網站)。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署、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副本:本會各處室會組、企劃處網站主任委員 吳 澤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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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統包作業須知」

發文日期: 1031024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7312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4條、政府採購法第52條 | 內容: 主旨:修正「統包作業須知」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說明:一、檢送修正「統包作業須知」第四點及修正對照表乙份。二、機關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24條規定以統包辦理招標之採購,符合本法施行細則第...

停用本會89年1月19日(89)工程企字第88022422號函說明三

發文日期: 1031020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6625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6條、政府採購法第20條、政府採購法第21條 | 內容: 主旨:本會89年1月19日(89)工程企字第88022422號函說明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說明:一、旨揭函說明三略以:「鑑於公告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其涉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者,因其採購標的及內容之...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頂所定「預算金額」之執行疑義

發文日期: 103101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4179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7條第1項 | 內容: 主旨:有關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所定「預算金額」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府103年9月30日府授工採字第10330312700號函。二、旨揭疑義,機關如有辦理履約期間...

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8月25日召開「研商審計部調查政府採購行政處罰機制運作情形之檢討改進措施」會議,建議檢察機關將涉及政府採購法相關刑事案件之緩起訴處分書,提供採購機關,並副知工程會乙案,...

發文日期: 1030917 | 發文字號: 法檢決字第1030454242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31條、政府採購法第50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 | 內容: 主旨: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8月25日召開「研商審計部調查政府採購行政處罰機制運作情形之檢討改進措施」會議,建議檢察機關將涉及政府採購法相關刑事案件之緩起訴處分書,提供採購機關,並副知工程會...

主旨:有關政府採購涉及建築師及營造業之行政處罰規定執行情形1案,如說明,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31009 | 發文字號: 內授營建管字第1030811465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其他 | 內容: 主旨:有關政府採購涉及建築師及營造業之行政處罰規定執行情形1案,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8月28日工程企字第10300281220號函(如附件)辦理。二、依行政院公...

貴事業部函詢政府採購法第31條及第101條規定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31008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29404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31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 | 內容: 主旨:貴事業部函詢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31條及第101條規定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事業部103年8月21日精農管字第10364003311號函。二、來函說明三之(一)疑義...

機關向廠商追繳押標金之書面通知,請附記相關救濟途徑、期間與受理機關等教示內容,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發文日期: 1031008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2687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75條 | 內容: 主旨:機關向廠商追繳押標金之書面通知,請附記相關救濟途徑、期間與受理機關等教示內容,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檢附法務部103年9月17日法律字第10303510490號函影本乙份。二、機關依...

機關辦理採購,對於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規定之情形,請依相關規定辦理,落實行政處罰機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發文日期: 1030929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4083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31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 |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採購,對於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規定之情形,請依相關規定辦理,落實行政處罰機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依審計部103年6月20日台審部五字第1035000982號及...

開標主持人誤涉洩漏底價情事,請勿再發生類似情事

發文日期: 1030926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2296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34條 |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採購,已發生多起開標主持人誤涉洩漏底價情事,請勿再發生類似情事,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檢送行政院政風處103年9月15日院臺政字第1030054298號書函影本乙份。二、按政府採購法...

機關指示廠商辦理工程變更設計後,其涉有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契約變更者,請儘速完成契約變更程序,以維採購效率,詳如說明,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30706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19289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機關指示廠商辦理工程變更設計後,其涉有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契約變更者,請儘速完成契約變更程序,以維採購效率,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

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規定參照,有關行政協助,係指平行或不相隸屬行政機關間,基於請求,由被請求機關就屬其職權範圍而非屬其職務範圍行為,提供補充性協助;又所稱「隸屬關係」,不以行政體系內直接上下隸屬關係...

發文日期: 1030822 |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1030350959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條、政府採購法第3條、政府採購法第7條 | 內容: 主 旨:關於貴部檢送「教育部請求協助修訂性別平等教育出版品協議書」,函請 本部檢視並於 103 年 8 月 29 日提出說明乙事,復如說明三,請查照 參考...

重申各機關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新臺幣10萬元)以下採購(下稱小額採購),應注意內部控制,避免發生流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發文日期: 1030915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2251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綜合 | 內容: 主旨:重申各機關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新臺幣10萬元)以下採購(下稱小額採購),應注意內部控制,避免發生流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據近日媒體報導,有機關人員利用承辦空調、機電工程、水塔維修...

有關貴署函詢政府採購法第25條第4項規定之執行疑義

發文日期: 1030901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26969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5條 | 內容: 主旨:有關貴署函詢政府採購法第25條第4項規定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署103年8月5日營署建工字第1032913937號函。二、政府採購法第25條第3項及第4規定:「共同投標...

機關辦理採購,請注意得標廠商之分包廠商有無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作為分包廠商情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發文日期: 1030903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24101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65條、政府採購法第67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 |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採購,請注意得標廠商之分包廠商有無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作為分包廠商情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依審計部103年6月20日台審部五字第1035000...

檢送本會103年8月8日「研商採購評選委員會外聘委員兼職費用支給規定事宜」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30826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29735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其他 | 內容: 主旨:檢送本會103年8月8日「研商採購評選委員會外聘委員兼職費用支給規定事宜」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正本:行政院主計總處、教育部、國防部、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

修正「統包作業須知」

發文日期: 1031024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7312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4條、政府採購法第52條 | 內容: 主旨:修正「統包作業須知」第四點,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說明:一、檢送修正「統包作業須知」第四點及修正對照表乙份。二、機關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24條規定以統包辦理招標之採購,符合本法施行細則第...

停用本會89年1月19日(89)工程企字第88022422號函說明三

發文日期: 1031020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6625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6條、政府採購法第20條、政府採購法第21條 | 內容: 主旨:本會89年1月19日(89)工程企字第88022422號函說明三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說明:一、旨揭函說明三略以:「鑑於公告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其涉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者,因其採購標的及內容之...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頂所定「預算金額」之執行疑義

發文日期: 103101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4179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7條第1項 | 內容: 主旨:有關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所定「預算金額」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府103年9月30日府授工採字第10330312700號函。二、旨揭疑義,機關如有辦理履約期間...

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8月25日召開「研商審計部調查政府採購行政處罰機制運作情形之檢討改進措施」會議,建議檢察機關將涉及政府採購法相關刑事案件之緩起訴處分書,提供採購機關,並副知工程會乙案,...

發文日期: 1030917 | 發文字號: 法檢決字第1030454242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31條、政府採購法第50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 | 內容: 主旨: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8月25日召開「研商審計部調查政府採購行政處罰機制運作情形之檢討改進措施」會議,建議檢察機關將涉及政府採購法相關刑事案件之緩起訴處分書,提供採購機關,並副知工程會...

主旨:有關政府採購涉及建築師及營造業之行政處罰規定執行情形1案,如說明,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31009 | 發文字號: 內授營建管字第1030811465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其他 | 內容: 主旨:有關政府採購涉及建築師及營造業之行政處罰規定執行情形1案,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3年8月28日工程企字第10300281220號函(如附件)辦理。二、依行政院公...

貴事業部函詢政府採購法第31條及第101條規定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31008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29404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31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 | 內容: 主旨:貴事業部函詢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31條及第101條規定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事業部103年8月21日精農管字第10364003311號函。二、來函說明三之(一)疑義...

機關向廠商追繳押標金之書面通知,請附記相關救濟途徑、期間與受理機關等教示內容,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發文日期: 1031008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2687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75條 | 內容: 主旨:機關向廠商追繳押標金之書面通知,請附記相關救濟途徑、期間與受理機關等教示內容,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檢附法務部103年9月17日法律字第10303510490號函影本乙份。二、機關依...

機關辦理採購,對於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規定之情形,請依相關規定辦理,落實行政處罰機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發文日期: 1030929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4083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31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 |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採購,對於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規定之情形,請依相關規定辦理,落實行政處罰機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依審計部103年6月20日台審部五字第1035000982號及...

開標主持人誤涉洩漏底價情事,請勿再發生類似情事

發文日期: 1030926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2296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34條 |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採購,已發生多起開標主持人誤涉洩漏底價情事,請勿再發生類似情事,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檢送行政院政風處103年9月15日院臺政字第1030054298號書函影本乙份。二、按政府採購法...

機關指示廠商辦理工程變更設計後,其涉有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契約變更者,請儘速完成契約變更程序,以維採購效率,詳如說明,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30706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19289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機關指示廠商辦理工程變更設計後,其涉有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契約變更者,請儘速完成契約變更程序,以維採購效率,詳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

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規定參照,有關行政協助,係指平行或不相隸屬行政機關間,基於請求,由被請求機關就屬其職權範圍而非屬其職務範圍行為,提供補充性協助;又所稱「隸屬關係」,不以行政體系內直接上下隸屬關係...

發文日期: 1030822 |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1030350959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條、政府採購法第3條、政府採購法第7條 | 內容: 主 旨:關於貴部檢送「教育部請求協助修訂性別平等教育出版品協議書」,函請 本部檢視並於 103 年 8 月 29 日提出說明乙事,復如說明三,請查照 參考...

重申各機關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新臺幣10萬元)以下採購(下稱小額採購),應注意內部控制,避免發生流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發文日期: 1030915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32251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綜合 | 內容: 主旨:重申各機關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新臺幣10萬元)以下採購(下稱小額採購),應注意內部控制,避免發生流弊,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據近日媒體報導,有機關人員利用承辦空調、機電工程、水塔維修...

有關貴署函詢政府採購法第25條第4項規定之執行疑義

發文日期: 1030901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26969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5條 | 內容: 主旨:有關貴署函詢政府採購法第25條第4項規定之執行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說明:一、復貴署103年8月5日營署建工字第1032913937號函。二、政府採購法第25條第3項及第4規定:「共同投標...

機關辦理採購,請注意得標廠商之分包廠商有無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作為分包廠商情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發文日期: 1030903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24101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65條、政府採購法第67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 | 內容: 主旨:機關辦理採購,請注意得標廠商之分包廠商有無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103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作為分包廠商情形,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依審計部103年6月20日台審部五字第1035000...

檢送本會103年8月8日「研商採購評選委員會外聘委員兼職費用支給規定事宜」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

發文日期: 1030826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30029735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其他 | 內容: 主旨:檢送本會103年8月8日「研商採購評選委員會外聘委員兼職費用支給規定事宜」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正本:行政院主計總處、教育部、國防部、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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