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我國已辦理認證之跨國性工程師資格「亞太工程師」(APEC Engineer)及「國際專業工程師」(Registered 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Engineer,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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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介紹我國已辦理認證之跨國性工程師資格「亞太工程師」(APEC Engineer)及「國際專業工程師」(Registered 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Engineer, IntPE)的發文日期是1020618, 發文字號是工程技字第10200214050號, 依據採購法條文是政府採購法綜合, 內容是地址:11010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聯 絡 人:宋士陽聯絡電話:(02)87897603主旨:介紹我國已辦理認證之跨國性工程師資格「亞太工程師」(APEC Engineer)及「國際專業工程師」(Registered 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Engineer, IntP....

項次952
發文字號工程技字第10200214050號
主題介紹我國已辦理認證之跨國性工程師資格「亞太工程師」(APEC Engineer)及「國際專業工程師」(Registered 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Engineer, IntPE)
依據採購法條文政府採購法綜合
上網日期1020620
發文日期1020618
連結網址https://planpe.pcc.gov.tw/prms/explainLetter/readPrmsExplainLetterContentDetail?pkPrmsRuleContent=60046336
內容地址:11010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聯 絡 人:宋士陽聯絡電話:(02)87897603主旨:介紹我國已辦理認證之跨國性工程師資格「亞太工程師」(APEC Engineer)及「國際專業工程師」(Registered 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Engineer, IntPE)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一、因各國各自訂定專業工程師證照制度,形成專業工程師跨國執行業務之障礙,為消除此等障礙,國際上透過簽署相互認許協定(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 MRA),或建立國際性的專業工程師認證制度,以利專業工程師之跨國移動執業,並促進工程服務貿易之順暢。目前國際上已施行之專業工程師認證制度,為非官方組織(NGO)之亞太工程師(APEC Engineer)、國際專業工程師協議(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Engineers Agreement【原稱Engineer Mobility Forum, EMF】)、歐洲國際工程師協會(FEANI)、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工程師(NAFTA Engineer)等。二、為協助我國技師取得國際性工程師資格,提升技師跨國執業之競爭條件,本會結合產、學、官界力量協助我國工程師專業團體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下稱中工會)申請加入相關跨國性工程師資格認證組織,分別於2005年6月加入「亞太工程師」(http://www.ieagreements.com/APEC/;正式會員:澳洲、加拿大、我國、香港、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泰國、美國),2007年6月加入「國際專業工程師協議」(http://www.ieagreements.com/EMF/;正式會員:澳洲、加拿大、我國、香港、印尼、愛爾蘭、日本、韓國、馬來西亞、紐西蘭、新加坡、南非、斯里蘭卡、英國、美國),並設立「中華台北亞太工程師監督委員會」(http://www.apecengineer.org.tw/index.php)及「中華台北國際工程師監督委員會」(http://www.emf.org.tw/),經各該組織之授權,依據所定工程師資格標準辦理「亞太工程師」及「國際專業工程師」認證。目前認證工程師類別包括土木工程(Civil)、結構工程(Structural)、大地工程(Geotechnical)、電機工程(Electrical)、環境工程(Environmental)、水利工程(Hydraulic)、機械工程(Mechanical)計7類。三、有關亞太工程師之申請資格包括:(1)學歷為國立大學畢業或經中華工程教育學會認證通過之學校;(2)我國執業的專業技師或具備技師資格之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3)取得技師資格後至少7年工程經驗;(4)其中2年以上負責或主持重要工程工作;(5)精通英語;(6)維持個人專業持續發展;(7)信守工程倫理規範。國際工程師之申請資格,除學歷必須是經中華工程教育學會認證通過之學校外,其餘均與亞太工程師相同。亞太工程師及國際工程師之申請者,經詳細之文件驗證合格後,由中華台北亞太工程師暨國際工程師監督委員會(下稱監督委員會)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審查,申請者需以英文進行簡報,評審小組再就申請者所附之2年以上負責或主持重要工程之工作經驗,進行必要的查證,特別是注重在工程領導統合、技術專業及工程介面之整合能力。經評審小組初試通過,再經複試會議及監督委員會大會審查合格後,才能取得亞太工程師或兼取國際工程師資格。(申請須知參見監督委員會網站:http://www.apecengineer.org.tw/index.php及http://www.emf.org.tw/)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各鄉鎮市公所副本: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本會企劃處(網站)、技術處主任委員 陳 振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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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11010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聯 絡 人:宋士陽聯絡電話:(02)87897603主旨:介紹我國已辦理認證之跨國性工程師資格「亞太工程師」(APEC Engineer)及「國際專業工程師」(Registered 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Engineer, IntPE)如說明,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一、因各國各自訂定專業工程師證照制度,形成專業工程師跨國執行業務之障礙,為消除此等障礙,國際上透過簽署相互認許協定(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 MRA),或建立國際性的專業工程師認證制度,以利專業工程師之跨國移動執業,並促進工程服務貿易之順暢。目前國際上已施行之專業工程師認證制度,為非官方組織(NGO)之亞太工程師(APEC Engineer)、國際專業工程師協議(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Engineers Agreement【原稱Engineer Mobility Forum, EMF】)、歐洲國際工程師協會(FEANI)、北美自由貿易協定工程師(NAFTA Engineer)等。二、為協助我國技師取得國際性工程師資格,提升技師跨國執業之競爭條件,本會結合產、學、官界力量協助我國工程師專業團體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下稱中工會)申請加入相關跨國性工程師資格認證組織,分別於2005年6月加入「亞太工程師」(http://www.ieagreements.com/APEC/;正式會員:澳洲、加拿大、我國、香港、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泰國、美國),2007年6月加入「國際專業工程師協議」(http://www.ieagreements.com/EMF/;正式會員:澳洲、加拿大、我國、香港、印尼、愛爾蘭、日本、韓國、馬來西亞、紐西蘭、新加坡、南非、斯里蘭卡、英國、美國),並設立「中華台北亞太工程師監督委員會」(http://www.apecengineer.org.tw/index.php)及「中華台北國際工程師監督委員會」(http://www.emf.org.tw/),經各該組織之授權,依據所定工程師資格標準辦理「亞太工程師」及「國際專業工程師」認證。目前認證工程師類別包括土木工程(Civil)、結構工程(Structural)、大地工程(Geotechnical)、電機工程(Electrical)、環境工程(Environmental)、水利工程(Hydraulic)、機械工程(Mechanical)計7類。三、有關亞太工程師之申請資格包括:(1)學歷為國立大學畢業或經中華工程教育學會認證通過之學校;(2)我國執業的專業技師或具備技師資格之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3)取得技師資格後至少7年工程經驗;(4)其中2年以上負責或主持重要工程工作;(5)精通英語;(6)維持個人專業持續發展;(7)信守工程倫理規範。國際工程師之申請資格,除學歷必須是經中華工程教育學會認證通過之學校外,其餘均與亞太工程師相同。亞太工程師及國際工程師之申請者,經詳細之文件驗證合格後,由中華台北亞太工程師暨國際工程師監督委員會(下稱監督委員會)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審查,申請者需以英文進行簡報,評審小組再就申請者所附之2年以上負責或主持重要工程之工作經驗,進行必要的查證,特別是注重在工程領導統合、技術專業及工程介面之整合能力。經評審小組初試通過,再經複試會議及監督委員會大會審查合格後,才能取得亞太工程師或兼取國際工程師資格。(申請須知參見監督委員會網站:http://www.apecengineer.org.tw/index.php及http://www.emf.org.tw/)正本:行政院各部會行處局署、直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各鄉鎮市公所副本:社團法人中國工程師學會、本會企劃處(網站)、技術處主任委員 陳 振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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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機關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101條第3項規定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下稱本小組)之組成及運作原則,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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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英國已於本(109)年1月31日正式脫離歐盟,各機關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辦理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適用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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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訂定109年「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獎勵目標,並請依權責對108年推動達成年度獎勵目標之有功人員核實從優敘獎

發文日期: 1090210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90100051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其他 | 內容: 主旨:本會訂定109年「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採購機制獎勵目標,並請依權責對108年推動達成年度獎勵目標之有功人員核實從優敘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一、本會108年1月10日工程企字第10...

為提升本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女性專家學者比率,請踴躍推薦品德操守佳之女性人選,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發文日期: 109011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90100062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94條 | 內容: 主旨:為提升本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女性專家學者比率,請踴躍推薦品德操守佳之女性人選,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貴機關、公會如欲推薦,請依本會108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1080100481...

檢送本會訂定之「媒體服務採購投標須知範本」、「媒體服務採購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範例」及「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本」

發文日期: 1090131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90100005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56條、政府採購法第63條、政府採購法其他 | 內容: 主旨:檢送本會訂定之「媒體服務採購投標須知範本」、「媒體服務採購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範例」及「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各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為利機關辦理媒體服務採購,並發揮媒體刊播之採購...

各機關需緊急辦理與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俗稱武漢肺炎)有關之各項採購,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及第105條第1項第2款已有緊急採購機制,請視個案情形依規定儘速妥處。

發文日期: 1090130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90100098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 | 內容: 主旨:各機關需緊急辦理與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俗稱武漢肺炎)有關之各項採購,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及第105條第1項第2款已有緊急採購機制,請視個案情形依規定儘速妥處,請查...

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範本」及「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

發文日期: 1090130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80101171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其他 | 內容: 主旨: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範本」及「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請貴機關(構)檢核已推薦於本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下稱資料庫)之人員是否仍符合原推薦之資格條件及相關公開資訊之正確性與完整性,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日期: 1090120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90100063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94條、政府採購法其他 | 內容: 主旨:請貴機關(構)檢核已推薦於本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下稱資料庫)之人員是否仍符合原推薦之資格條件及相關公開資訊之正確性與完整性,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

各機關於採購「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商品時,應採購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規定之商品。

發文日期: 1090103 | 發文字號: 經標3字第1083000722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其他 | 內容: 主旨:請轉知所屬機關,於採購「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商品時,應採購符合本局檢驗規定之商品,請查照。說明:一、交通部規定自109年1月1日起,將視野輔助系統列入大型車輛強制定檢項目,系統包含「錄影主機」、「...

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發文日期: 1090114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8010098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63條 | 內容: 主旨: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

修正「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及「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

發文日期: 1090115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8010116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修正「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及「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

修正「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及「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發文日期: 109010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80100553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94條 | 內容: 主旨:修正「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及「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旨述「最有利標作業手冊」修正重點如下,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

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發文日期: 108122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80101133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94條 | 內容: 主旨: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一、檢送「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第六點及修正對照表1份如附件。二、請各機關於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通知委員派兼...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11條刪除後,政府採購契約範本「延誤履約進度情節重大」執行疑義。

發文日期: 1090106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80030505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101條 | 內容: 主旨:有關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11條刪除後,政府採購契約範本「延誤履約進度情節重大」執行疑義,本會意見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復貴府108年12月3日府授工採字第1083024182...

檢送各機關108年度之採購由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之比率統計表乙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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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機關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101條第3項規定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下稱本小組)之組成及運作原則,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發文日期: 1090213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9010004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101條 | 內容: 主旨:機關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101條第3項規定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下稱本小組)之組成及運作原則,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鑒於採購法第11條之1第3項授權本會訂定機關...

有關英國已於本(109)年1月31日正式脫離歐盟,各機關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辦理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適用機關。

發文日期: 1090212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90100125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有關英國已於本(109)年1月31日正式脫離歐盟,各機關適用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之採購,辦理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適用機關。說明:一、依外交部109年2月3日外歐西字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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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會訂定之「媒體服務採購投標須知範本」、「媒體服務採購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範例」及「媒體服務採購契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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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需緊急辦理與2019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俗稱武漢肺炎)有關之各項採購,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及第105條第1項第2款已有緊急採購機制,請視個案情形依規定儘速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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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範本」及「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

發文日期: 1090130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80101171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其他 | 內容: 主旨: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勞動派遣採購契約範本」及「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請貴機關(構)檢核已推薦於本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下稱資料庫)之人員是否仍符合原推薦之資格條件及相關公開資訊之正確性與完整性,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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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機關於採購「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商品時,應採購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規定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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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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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及「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

發文日期: 1090115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80101160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綜合 | 內容: 主旨:修正「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範本」、「公共工程專案管理契約範本」及「災後復建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

修正「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及「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發文日期: 109010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80100553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94條 | 內容: 主旨:修正「最有利標作業手冊」及「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說明:一、旨述「最有利標作業手冊」修正重點如下,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

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發文日期: 1081227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80101133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94條 | 內容: 主旨: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說明:一、檢送「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第六點及修正對照表1份如附件。二、請各機關於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通知委員派兼...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11條刪除後,政府採購契約範本「延誤履約進度情節重大」執行疑義。

發文日期: 1090106 |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1080030505號 | 依據採購法條文: 政府採購法第101條 | 內容: 主旨:有關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11條刪除後,政府採購契約範本「延誤履約進度情節重大」執行疑義,本會意見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復貴府108年12月3日府授工採字第108302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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