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政府(即台灣治理當局)應促成、協助中華航空公司更名為台灣航空/福爾摩沙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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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華民國政府(即台灣治理當局)應促成、協助中華航空公司更名為台灣航空/福爾摩沙航空的提送日期是2018-06-27 21:37:24, 提議者是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附議數量是0, 附議門檻是5000, 留言數量是0, 利益與影響是中華航空更名為台灣航空/福爾摩沙航空後,將有以下利益: 1. 該公司未來所做的一切宣傳都將使台灣真正得利,不會讓中國搭便車。 2. 讓該公司不會被誤認為「中國」的公司而在服務品質上遭到不必要的質疑。 3. 讓台灣不會繼續被誤認為中國的一部份。 4. 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不..., 提議內容是提議台灣治理當局應: 對促進、協助中華航空公司更名台灣航空/福爾摩沙航空做成政策宣示。 運用掌握的董事席次及股權通過中華航空的更名決議。 編列預算補助中華航空之更名成本。 指派交通部協助處理在航權及航空協議方面可能發生的問題。 中華航空公司是台灣本地最大的民營航空公司,每天....

publishDate2018-06-27 21:36:18
網址https://join.gov.tw/idea/detail/2541f89c-60eb-4c3e-8fb9-fcad553bc807
標題中華民國政府(即台灣治理當局)應促成、協助中華航空公司更名為台灣航空/福爾摩沙航空
提議內容提議台灣治理當局應: 對促進、協助中華航空公司更名台灣航空/福爾摩沙航空做成政策宣示。 運用掌握的董事席次及股權通過中華航空的更名決議。 編列預算補助中華航空之更名成本。 指派交通部協助處理在航權及航空協議方面可能發生的問題。 中華航空公司是台灣本地最大的民營航空公司,每天接運世界各地的觀光客及商務人士往返台灣及世界各地,並積極地在世界各地宣傳台灣的美好。該公司無疑是台灣在世界上最為醒目的辨識標誌之一。然而,它向世界傳達的訊息卻是錯誤的,因為它的名稱做 China Airlines。 這個名稱使該公司對外的任何宣傳努力,包括已經參加了數十年且年年得獎的洛杉磯玫瑰花車遊行,幫助到的對象不是台灣,而是中國。此外,由於該公司英文名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最大的國營航空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英文名稱 Air China 極為近似,對海外商旅及觀光客也造成極大的困擾。而此名稱最大的問題,則是使許多人誤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因此,為使台灣最大的民航公司名實相符,China Airlines 應更名為台灣航空 (Taiwan Airlines)或福爾摩沙航空 (Formosa Airlines)。 當然,中華航空公司是民營公司,要使用什麼名稱並非台灣治理當局可以直接介入的部分。然而,從該公司的股權結構來看,台灣治理當局透過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勞工局、中央信託局、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持有該公司約 46.1% 的股權,並握有 8 席董事席次,對該公司無疑具有極大的控制力及影響力。 在此情況下,台灣治理當局公開、明白支持、促成並協助中華航空公司變更名稱為台灣航空或福爾摩沙航空,應該是可行且有效的做法。 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不斷利用各種手段打壓、限縮台灣的國際空間,企圖以強渡關山、霸王硬上弓的方式將國際法上法理主權不屬於「中國」的台灣強行納入中國一部份、使世界各地的人誤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現況」,中華民國政府身為台灣治理當局,應拿出更積極、有效的行動與作為來保護台灣、對抗這樣的惡劣情勢。 本提案人瞭解,過去關於中華航空公司更名的議題,皆被相關單位以「中華航空公司為民營公司,公司命名屬商業自主管理事項」為由駁回提案。本提案人認同「中華航空公司為民營公司,公司命名屬商業自主管理事項」之法律事實。因此,本提案並不訴求中華航空公司更名,而是訴求台灣治理當局做出「促成中華航空改名」的政策宣示、運用所控制的董事席次及股權通過變更名稱的決議、透過編列特別預算的方式補貼中華航空公司的更名成本,並由交通部協助處理航權及對外契約的問題。
利益與影響中華航空更名為台灣航空/福爾摩沙航空後,將有以下利益: 1. 該公司未來所做的一切宣傳都將使台灣真正得利,不會讓中國搭便車。 2. 讓該公司不會被誤認為「中國」的公司而在服務品質上遭到不必要的質疑。 3. 讓台灣不會繼續被誤認為中國的一部份。 4. 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台灣民眾會更願意搭乘該公司的航班,增加營收。 5. 想前來台灣的海外旅客會更願意搭乘該公司的機票,不必擔心自己誤買中國航空公司的機票。
附議數量0
附議門檻5000
提送日期2018-06-27 2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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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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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7 21:36:18

網址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2541f89c-60eb-4c3e-8fb9-fcad553bc807

標題

中華民國政府(即台灣治理當局)應促成、協助中華航空公司更名為台灣航空/福爾摩沙航空

提議內容

提議台灣治理當局應: 對促進、協助中華航空公司更名台灣航空/福爾摩沙航空做成政策宣示。 運用掌握的董事席次及股權通過中華航空的更名決議。 編列預算補助中華航空之更名成本。 指派交通部協助處理在航權及航空協議方面可能發生的問題。 中華航空公司是台灣本地最大的民營航空公司,每天接運世界各地的觀光客及商務人士往返台灣及世界各地,並積極地在世界各地宣傳台灣的美好。該公司無疑是台灣在世界上最為醒目的辨識標誌之一。然而,它向世界傳達的訊息卻是錯誤的,因為它的名稱做 China Airlines。 這個名稱使該公司對外的任何宣傳努力,包括已經參加了數十年且年年得獎的洛杉磯玫瑰花車遊行,幫助到的對象不是台灣,而是中國。此外,由於該公司英文名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最大的國營航空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英文名稱 Air China 極為近似,對海外商旅及觀光客也造成極大的困擾。而此名稱最大的問題,則是使許多人誤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因此,為使台灣最大的民航公司名實相符,China Airlines 應更名為台灣航空 (Taiwan Airlines)或福爾摩沙航空 (Formosa Airlines)。 當然,中華航空公司是民營公司,要使用什麼名稱並非台灣治理當局可以直接介入的部分。然而,從該公司的股權結構來看,台灣治理當局透過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勞工局、中央信託局、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持有該公司約 46.1% 的股權,並握有 8 席董事席次,對該公司無疑具有極大的控制力及影響力。 在此情況下,台灣治理當局公開、明白支持、促成並協助中華航空公司變更名稱為台灣航空或福爾摩沙航空,應該是可行且有效的做法。 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不斷利用各種手段打壓、限縮台灣的國際空間,企圖以強渡關山、霸王硬上弓的方式將國際法上法理主權不屬於「中國」的台灣強行納入中國一部份、使世界各地的人誤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現況」,中華民國政府身為台灣治理當局,應拿出更積極、有效的行動與作為來保護台灣、對抗這樣的惡劣情勢。 本提案人瞭解,過去關於中華航空公司更名的議題,皆被相關單位以「中華航空公司為民營公司,公司命名屬商業自主管理事項」為由駁回提案。本提案人認同「中華航空公司為民營公司,公司命名屬商業自主管理事項」之法律事實。因此,本提案並不訴求中華航空公司更名,而是訴求台灣治理當局做出「促成中華航空改名」的政策宣示、運用所控制的董事席次及股權通過變更名稱的決議、透過編列特別預算的方式補貼中華航空公司的更名成本,並由交通部協助處理航權及對外契約的問題。

利益與影響

中華航空更名為台灣航空/福爾摩沙航空後,將有以下利益: 1. 該公司未來所做的一切宣傳都將使台灣真正得利,不會讓中國搭便車。 2. 讓該公司不會被誤認為「中國」的公司而在服務品質上遭到不必要的質疑。 3. 讓台灣不會繼續被誤認為中國的一部份。 4. 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的台灣民眾會更願意搭乘該公司的航班,增加營收。 5. 想前來台灣的海外旅客會更願意搭乘該公司的機票,不必擔心自己誤買中國航空公司的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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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7 2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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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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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最新台鐵高鐵安全預警系統

提送日期: 2021-04-05 08:40:13 | 提議者: Paul Lin | 附議數量: 36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立即防範重大台鐵高鐵安全事故 | 提議內容: 基於2021太魯閣號及2018普悠瑪號的重大安全事故,建議交通部台鐵和高鐵要立即發包廠商建立鐵道安全預警系統,雖然目前可能已經有現存的安全預警機制,但是顯然效果不足以防範重大安全事故,技術上要即時偵測...

3.5噸(含)以上車輛,駕駛停車離開駕駛座時(含臨停),於兩側前輪置放車輪檔,違者依公共危險罪法辦

提送日期: 2021-04-05 10:02:25 | 提議者: 藍鵲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保帳國人居住與交通安全 | 提議內容: 交通法規明文規定3.5噸(含)以上車輛,駕駛停車離開駕駛座時(含臨停),於兩側前輪置放車輪檔,違者依公共危險罪法辦

禁止大型重型機車於等紅燈處於靜止狀態時併排

提送日期: 2021-04-05 11:02:23 | 提議者: 呆元 | 附議數量: 7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減少因視線死角而發生的交通事故 2.改善民眾對重機騎士的觀感 3.提升重機騎士的素質 | 提議內容: 大型重機的路權視同小型汽車,惟多數重機騎士不愛惜自己的生命,仍把自己當作白牌機車騎乘,於等紅燈時停在汽車左右2邊,導致近日本人(開車)綠燈起步時和某重機相互擦撞。之前在路口左轉時也有重機騎士不願乖乖排...

提議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均應實施實名制

提送日期: 2021-04-05 12:36:58 | 提議者: Lmd | 附議數量: 11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實施後對事故發生時,緊急處理機制可有效控制慌亂,並能提高救援速率和品質 傷亡者身分確認會降低確定的難度和社會成本 | 提議內容: 搭載人員均應提供基本資料登錄於購票系統 可以比照口罩實名制管理

無照駕駛及同車者,肇事不能再考照,換名字也沒用以身份證為主,家長須陪同列黑名單且每星期五監理站上課

提送日期: 2021-04-05 16:13:58 | 提議者: 張小敏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尊重生命 無照,酒駕=自己不要命,也害死人 未成年學生記大過處分且要勞動服務2學期,不準無服勞動,離校逃避責任 父母陪同換至監理站打掃勞動服務,罰鍰照罰達1年 | 提議內容: 無照=酒駕 層出不窮,抓不完 無辜民眾,家庭破碎 罰鍰太輕,有錢交保,無錢關到死 同車者視同為知情卻無勸告駕駛(連坐處分),須同樣平均薪資所得/月/位,連罰1年毀損罪賠償受害者

避免內舉不避親又造成台鐵傷亡慘重問題,營建署須全權負責監督招標工程且直播工程招標過程,並公開網路直播

提送日期: 2021-04-05 17:17:57 | 提議者: 張小敏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公帑別亂花,須公開招標 內舉要避親,公親變事主 改名須嚴審,領薪須良心 重罰借名廠商,連坐處分 ,徹照不得再招標 有錢就交保,無辜被害死 | 提議內容: 改名改姓,逃避責任,毫無良心 營建署須全部監督工程進度 不論是何種建案都必須招標審查通過,且不能和承辦有親戚關係,否則解聘須返還薪水,褫奪公權終身 把關工安問題,別只會下臺,換湯不換藥,沒改進

對於非自用車輛應強制配備輪擋並對於使用場域及罰則訂定規範

提送日期: 2021-04-05 20:19:52 | 提議者: 空空洞洞 | 附議數量: 1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對與重型機動機具,輪擋應作為一簡單且重要之保險措施。且具有一目了然之可視性、簡易可行性、且非高價高技術之易得性。 如同機車安全帽一般,應作為營業用車輛之最必備實體保險。並具體落實執行之。 | 提議內容: 因台鐵太魯閣號事件對於人民傷害甚鉅,建議改善作為應具有可行性及可視性。 環視整起意外除本國普遍缺乏之安全意識外,尤其具體欠缺一簡易但關鍵之車輛安全設備…輪擋。 故建議對於非自用車輛應強制配備輪擋作...

勞工一天包含加班的最高工時應改為11小時

提送日期: 2021-04-05 20:54:39 | 提議者: 穆遼卓 | 附議數量: 15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利益:減輕勞工過勞問題 影響:可能造成部分想多賺點錢勞工少賺一些加班費 | 提議內容: 有鑑於現行勞基法的勞工一天最高工時12小時實在太長,造成多數勞工有過勞的疑慮,即便現行勞基法的一個月最高加班工時為54小時,但有很多雇主還是會用變形工時讓勞工打卡打兩張卡的方式來規避勞檢的問題,因此本...

5月1號勞動節剛好在週六週日該該比照其他國定假日給予勞工補假

提送日期: 2021-04-05 21:06:00 | 提議者: 穆遼卓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利益:讓勞工可以有5月1日的固定休息日 影響:如有勞工需要在5月1日出勤上班當日日薪還可以以加班費計算 | 提議內容: 5月1號勞動節剛好在週六週日應該比照其他國定假日給予勞工補假,以示全體國定假日的公平性,請行政院應考慮

各級學校老師除危險物品不得沒收學生私人物品

提送日期: 2021-04-06 01:52:16 | 提議者: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通過後老師將不得沒收學生私人物品,除非其物品有危險性,不然不得沒收 | 提議內容: 學校老師經常因為一些奇怪的原因沒收我們學生的東西,像是這東西與上課無關之類的,但是其物品卻不是違禁品,校規也沒有寫不能帶,這樣是否侵犯了學生的個人財產權呢?

應取消國民年金若有超過10年欠費,無法補繳,不列入年資,不得擇優領取A式等條款

提送日期: 2021-04-06 03:38:05 | 提議者: Tom | 附議數量: 12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社會上有這麼多人還在領最低基本低薪,確實也還有很多雇主違反勞基法剝削員工,政府並沒有積極作為改善勞動情形、提升百姓所得,加上這二年疫情因素有更多的人生計都有實質影響,政府不去思考沒能按時繳費的人的困難... | 提議內容: 應取消國民年金若有超過10年欠費,無法補繳,不列入年資,不得擇優領取A式等條款

高中以下公立學校將操場全面汰換為pu跑道

提送日期: 2021-04-06 04:31:29 | 提議者: 薛帥哥 | 附議數量: 2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學校每年都會舉辦校慶運動會,但每間學校操場品質參差不齊。有些學校甚至會倒沙子來止滑。但功效不佳。學生在操場上盡全力爭取榮譽卻總是因為操場的品質不佳而導致學生滑倒。但每一年卻總是公布受傷的人數名單卻沒有... | 提議內容: 將高中以下公立學校操場跑道全面汰換為pu跑道

執行死刑辦法

提送日期: 2021-04-06 04:47:24 | 提議者: 薛帥哥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關於執行死刑保密的理由有怕遭劫囚、怕遭律師以技術性手法延遲死刑。 關於被劫囚,可以請法官裁定是否有被劫囚之虞,若無則24小時之內通知其家屬及辯護律師 怕律師以技術性手法延遲死刑: 只要他是以合法... | 提議內容: 請行政院向立法院提案:死刑犯遭判死刑時法官需裁定是否有被劫囚之虞。若無,則執行死刑前24小時內需通知其家屬及辯護律師。

憲法第三條增訂被告及犯罪嫌疑人及現行犯唯一死刑

提送日期: 2021-04-06 12:37:20 | 提議者: 朱阿三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死刑乃台灣人對於治安之唯一信賴 唯有死刑方可使台灣人對治安有相當之保障 然近期法務部無執行死刑的情況已經使台灣人對於治安的信賴程度降到冰點 又被告犯罪嫌疑人及現行犯人數眾多且皆為社會之邊緣人 縱... | 提議內容: 憲法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憲法增修條文增訂「憲法本文第三條增訂;被告及犯罪嫌疑人及現行犯唯一死刑。」

[重大事故] 應善用 [國家級警報] 功能,讓人民在最短的時間了解有事故發生,盡一己之力。

提送日期: 2021-04-06 14:32:00 | 提議者: rita | 附議數量: 25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在往後的[重大事故] 減少傷亡 2.在往後的[重大事故] 加快救援、救助時間 3.幫助人民了解狀況、做出更有意義的選擇 4.讓救助的資源到達 | 提議內容: 台灣人民幾乎人手一支手機,其實重大事故發生,可以比照地震通知 ,發布 [國家級警報] ,讓民眾快速了解狀況,有機會 盡一己之力。 台鐵連假期間發生[重大事故],很多民眾都是在下午看到消息、新聞才知...

建立最新台鐵高鐵安全預警系統

提送日期: 2021-04-05 08:40:13 | 提議者: Paul Lin | 附議數量: 36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立即防範重大台鐵高鐵安全事故 | 提議內容: 基於2021太魯閣號及2018普悠瑪號的重大安全事故,建議交通部台鐵和高鐵要立即發包廠商建立鐵道安全預警系統,雖然目前可能已經有現存的安全預警機制,但是顯然效果不足以防範重大安全事故,技術上要即時偵測...

3.5噸(含)以上車輛,駕駛停車離開駕駛座時(含臨停),於兩側前輪置放車輪檔,違者依公共危險罪法辦

提送日期: 2021-04-05 10:02:25 | 提議者: 藍鵲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保帳國人居住與交通安全 | 提議內容: 交通法規明文規定3.5噸(含)以上車輛,駕駛停車離開駕駛座時(含臨停),於兩側前輪置放車輪檔,違者依公共危險罪法辦

禁止大型重型機車於等紅燈處於靜止狀態時併排

提送日期: 2021-04-05 11:02:23 | 提議者: 呆元 | 附議數量: 7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減少因視線死角而發生的交通事故 2.改善民眾對重機騎士的觀感 3.提升重機騎士的素質 | 提議內容: 大型重機的路權視同小型汽車,惟多數重機騎士不愛惜自己的生命,仍把自己當作白牌機車騎乘,於等紅燈時停在汽車左右2邊,導致近日本人(開車)綠燈起步時和某重機相互擦撞。之前在路口左轉時也有重機騎士不願乖乖排...

提議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均應實施實名制

提送日期: 2021-04-05 12:36:58 | 提議者: Lmd | 附議數量: 11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實施後對事故發生時,緊急處理機制可有效控制慌亂,並能提高救援速率和品質 傷亡者身分確認會降低確定的難度和社會成本 | 提議內容: 搭載人員均應提供基本資料登錄於購票系統 可以比照口罩實名制管理

無照駕駛及同車者,肇事不能再考照,換名字也沒用以身份證為主,家長須陪同列黑名單且每星期五監理站上課

提送日期: 2021-04-05 16:13:58 | 提議者: 張小敏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尊重生命 無照,酒駕=自己不要命,也害死人 未成年學生記大過處分且要勞動服務2學期,不準無服勞動,離校逃避責任 父母陪同換至監理站打掃勞動服務,罰鍰照罰達1年 | 提議內容: 無照=酒駕 層出不窮,抓不完 無辜民眾,家庭破碎 罰鍰太輕,有錢交保,無錢關到死 同車者視同為知情卻無勸告駕駛(連坐處分),須同樣平均薪資所得/月/位,連罰1年毀損罪賠償受害者

避免內舉不避親又造成台鐵傷亡慘重問題,營建署須全權負責監督招標工程且直播工程招標過程,並公開網路直播

提送日期: 2021-04-05 17:17:57 | 提議者: 張小敏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公帑別亂花,須公開招標 內舉要避親,公親變事主 改名須嚴審,領薪須良心 重罰借名廠商,連坐處分 ,徹照不得再招標 有錢就交保,無辜被害死 | 提議內容: 改名改姓,逃避責任,毫無良心 營建署須全部監督工程進度 不論是何種建案都必須招標審查通過,且不能和承辦有親戚關係,否則解聘須返還薪水,褫奪公權終身 把關工安問題,別只會下臺,換湯不換藥,沒改進

對於非自用車輛應強制配備輪擋並對於使用場域及罰則訂定規範

提送日期: 2021-04-05 20:19:52 | 提議者: 空空洞洞 | 附議數量: 1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對與重型機動機具,輪擋應作為一簡單且重要之保險措施。且具有一目了然之可視性、簡易可行性、且非高價高技術之易得性。 如同機車安全帽一般,應作為營業用車輛之最必備實體保險。並具體落實執行之。 | 提議內容: 因台鐵太魯閣號事件對於人民傷害甚鉅,建議改善作為應具有可行性及可視性。 環視整起意外除本國普遍缺乏之安全意識外,尤其具體欠缺一簡易但關鍵之車輛安全設備…輪擋。 故建議對於非自用車輛應強制配備輪擋作...

勞工一天包含加班的最高工時應改為11小時

提送日期: 2021-04-05 20:54:39 | 提議者: 穆遼卓 | 附議數量: 15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利益:減輕勞工過勞問題 影響:可能造成部分想多賺點錢勞工少賺一些加班費 | 提議內容: 有鑑於現行勞基法的勞工一天最高工時12小時實在太長,造成多數勞工有過勞的疑慮,即便現行勞基法的一個月最高加班工時為54小時,但有很多雇主還是會用變形工時讓勞工打卡打兩張卡的方式來規避勞檢的問題,因此本...

5月1號勞動節剛好在週六週日該該比照其他國定假日給予勞工補假

提送日期: 2021-04-05 21:06:00 | 提議者: 穆遼卓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利益:讓勞工可以有5月1日的固定休息日 影響:如有勞工需要在5月1日出勤上班當日日薪還可以以加班費計算 | 提議內容: 5月1號勞動節剛好在週六週日應該比照其他國定假日給予勞工補假,以示全體國定假日的公平性,請行政院應考慮

各級學校老師除危險物品不得沒收學生私人物品

提送日期: 2021-04-06 01:52:16 | 提議者: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通過後老師將不得沒收學生私人物品,除非其物品有危險性,不然不得沒收 | 提議內容: 學校老師經常因為一些奇怪的原因沒收我們學生的東西,像是這東西與上課無關之類的,但是其物品卻不是違禁品,校規也沒有寫不能帶,這樣是否侵犯了學生的個人財產權呢?

應取消國民年金若有超過10年欠費,無法補繳,不列入年資,不得擇優領取A式等條款

提送日期: 2021-04-06 03:38:05 | 提議者: Tom | 附議數量: 12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社會上有這麼多人還在領最低基本低薪,確實也還有很多雇主違反勞基法剝削員工,政府並沒有積極作為改善勞動情形、提升百姓所得,加上這二年疫情因素有更多的人生計都有實質影響,政府不去思考沒能按時繳費的人的困難... | 提議內容: 應取消國民年金若有超過10年欠費,無法補繳,不列入年資,不得擇優領取A式等條款

高中以下公立學校將操場全面汰換為pu跑道

提送日期: 2021-04-06 04:31:29 | 提議者: 薛帥哥 | 附議數量: 2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學校每年都會舉辦校慶運動會,但每間學校操場品質參差不齊。有些學校甚至會倒沙子來止滑。但功效不佳。學生在操場上盡全力爭取榮譽卻總是因為操場的品質不佳而導致學生滑倒。但每一年卻總是公布受傷的人數名單卻沒有... | 提議內容: 將高中以下公立學校操場跑道全面汰換為pu跑道

執行死刑辦法

提送日期: 2021-04-06 04:47:24 | 提議者: 薛帥哥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關於執行死刑保密的理由有怕遭劫囚、怕遭律師以技術性手法延遲死刑。 關於被劫囚,可以請法官裁定是否有被劫囚之虞,若無則24小時之內通知其家屬及辯護律師 怕律師以技術性手法延遲死刑: 只要他是以合法... | 提議內容: 請行政院向立法院提案:死刑犯遭判死刑時法官需裁定是否有被劫囚之虞。若無,則執行死刑前24小時內需通知其家屬及辯護律師。

憲法第三條增訂被告及犯罪嫌疑人及現行犯唯一死刑

提送日期: 2021-04-06 12:37:20 | 提議者: 朱阿三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死刑乃台灣人對於治安之唯一信賴 唯有死刑方可使台灣人對治安有相當之保障 然近期法務部無執行死刑的情況已經使台灣人對於治安的信賴程度降到冰點 又被告犯罪嫌疑人及現行犯人數眾多且皆為社會之邊緣人 縱... | 提議內容: 憲法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憲法增修條文增訂「憲法本文第三條增訂;被告及犯罪嫌疑人及現行犯唯一死刑。」

[重大事故] 應善用 [國家級警報] 功能,讓人民在最短的時間了解有事故發生,盡一己之力。

提送日期: 2021-04-06 14:32:00 | 提議者: rita | 附議數量: 25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在往後的[重大事故] 減少傷亡 2.在往後的[重大事故] 加快救援、救助時間 3.幫助人民了解狀況、做出更有意義的選擇 4.讓救助的資源到達 | 提議內容: 台灣人民幾乎人手一支手機,其實重大事故發生,可以比照地震通知 ,發布 [國家級警報] ,讓民眾快速了解狀況,有機會 盡一己之力。 台鐵連假期間發生[重大事故],很多民眾都是在下午看到消息、新聞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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