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正義終將是正義? 公務人員內部應訂立相關行政規則防止涉及刑案之獎懲事由之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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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遲來的正義終將是正義? 公務人員內部應訂立相關行政規則防止涉及刑案之獎懲事由之濫用的提送日期是2020-08-13 16:36:35, 提議者是黃鈺晴, 附議數量是5041, 附議門檻是5000, 留言數量是0, 利益與影響是壹、個人層面: 一、公務人員中以警察人員為例,因其職務特性,涉嫌刑事案件機會相對較高,可能因偵辦刑案疏忽、經驗不足或遭人挾怨報復(例如:108公申決字第000283號、108公申決字第000284號)等致涉訟。涉案之態樣、類別、原因繁雜,倘於第一審刑事判決未確定前,即逕予無行政瑕疵、無疏失之相關人..., 提議內容是綜觀歷年懲處事件,因涉及刑事案件之公務員在單位尚未調查明朗之際,即以涉及刑案或捏造懲處事由或經媒體報導而作為懲處之依據先行懲處,此狀況經年累月,愈加氾濫,為遏止歪風,正視無辜受罰之公務員,本人彙整相關實際案例之裁決書,請求行政院相關部會於內部訂立相關事件程序規範,改善現況。 壹、建議部會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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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遲來的正義終將是正義? 公務人員內部應訂立相關行政規則防止涉及刑案之獎懲事由之濫用
提議內容綜觀歷年懲處事件,因涉及刑事案件之公務員在單位尚未調查明朗之際,即以涉及刑案或捏造懲處事由或經媒體報導而作為懲處之依據先行懲處,此狀況經年累月,愈加氾濫,為遏止歪風,正視無辜受罰之公務員,本人彙整相關實際案例之裁決書,請求行政院相關部會於內部訂立相關事件程序規範,改善現況。 壹、建議部會針對「牽涉刑案相關懲處」訂立相關事件程序: 一、「牽涉刑案相關懲處事件作業程序」於內部訂立相關行政規則明定牽涉刑案之懲處事件程序及正確之獎懲事由(其中應清楚 規範對於涉及刑案之懲處案件應保有確實調查並擁有確切、妥當事由之規定),使核定懲處之承辦員得以遵循。 二、於「牽涉刑案相關懲處事件作業程序」中擬定獎懲規定,對於執行核定懲處業務之承辦人(督察或政風單位),若於牽涉刑 案部分之懲處,未就當事人有利或不利之以存事證善盡調查、查證,即逕自先行懲處,將依「牽涉刑案相關懲處事件作業程序」中之獎懲規定辦理。俾使減少被懲處人於行政救濟資源的浪費。 貳、源自民國74年立法院修正公務人員懲戒法之刑懲並行制度至今,此制度的濫用不斷發生,此有近十年公務人員培訓暨保障委員會再申訴決定書可稽。 ------以下例子詳如上傳之附加檔案------ 一、以捏造之事由做為懲處事由: 本案因警員偵辦機車竊盜案,經嫌犯向檢方供稱新北8位員警教唆竊盜、製作假績效。108年5月14日涉嫌偽造文書、貪污治罪條例為由,進行搜索、約談。翌日,新北市警局將涉案之警員以「偵辦機車竊盜案疑製作不實筆錄涉犯偽造文書,情節嚴重」、「偵辦葉嫌機車竊盜案件,未依規定處理」為由記過處分,並針對主官(管)追究考監責任。後經申訴、再申訴,警局到會陳述意見表明:「認定再申訴人既經檢察官搜索、詢問及交保,並經媒體大幅報導,應有所違失,緊急予以行政懲處……。」惟查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公告為不起訴之處分;另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刑事判決無罪。 二、以押票之羈押事由為懲處事由 台南市警局警務正涉嫌貪汙治罪條例,於偵查程序中,南市警局以押票所載羈押理由「再申訴人涉嫌收受業者之賄賂」為由記一大過。後經申訴、再申訴,警局到會陳述意見表明:「因偵查不公開原則,對於再申訴人是否確有受賄之行為尚無定論,僅能以押票內容與經驗法則追究行政責任……。」 三、以受懲處人涉及刑案為懲處事由 八德分局警員因涉嫌組織犯罪條例,經地檢署裁定交保候傳。桃縣警局在未善盡查證及相關積極證據證明再申訴人涉案下,以「再申訴人涉嫌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毀損、恐嚇等相關之罪,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裁定20萬元交保候傳,影響警譽,情節重大……」為由記一大過處分。 四、以正在審理之刑案名稱為唯一懲處事由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生輔組組員向北檢指稱吳姓專員涉貪瀆、偽造文書,經檢察官查無具體犯罪事實予以不起訴處分,後吳專員對再申訴人按誣告罪提起告訴,檢察官於予以不起訴處分。但校方在未能具體羅列相關事證下,逕於不起訴前以「再申訴人該等行為破壞校內和諧與當事者及該校生輔組名譽」為由,記再申訴人一大過處分。 顯然,修法至今,執行核定懲處業務之承辦人(督察或政風單位),對於牽涉刑案相關懲處事件作業程序多有不恰當之處。為遏止傷害不斷發生,應於內部建立一套完整規範程序,改善現有狀態。
利益與影響壹、個人層面: 一、公務人員中以警察人員為例,因其職務特性,涉嫌刑事案件機會相對較高,可能因偵辦刑案疏忽、經驗不足或遭人挾怨報復(例如:108公申決字第000283號、108公申決字第000284號)等致涉訟。涉案之態樣、類別、原因繁雜,倘於第一審刑事判決未確定前,即逕予無行政瑕疵、無疏失之相關人員行政懲處,恐有未審先判之虞,且對同仁權益侵害甚大,縱使第一審刑事判決無罪後,並由原處分機關撤銷,所受之不利影響(名譽上、精神上),已難以回復。 二、彙整歷年資料查證,有四類懲處是由屢見不鮮,分別是: 以正在調查、審理之刑案名稱為唯一懲處事由:99公申決字第0372號 以捏造之事由做為懲處事由:108公申決字第000283號、第000284號 以押票之羈押事由作為懲處事由:106公申決字第0212號 以受懲處人涉及刑案為懲處事由:100公申決字第0081號 且服務機關對其懲處事實未掌握積極、確實、妥當事證,致使受懲處人於司法調查、訴訟程序中,因所受之行政懲處、考績影響、調離原單位之部分另行救濟管道。 貳、國家層面: 對於上開四類常見懲處,於懲處確定並由服務機關核布後,在後續造成司法及救濟機關之資源浪費,亦可能有司法判決與懲處事由不一之虞,致使雙頭馬車。且於後續在受懲處人進行申訴、再申訴、提供事證、保訓會意見陳述及機關到會說明等等,是為煎熬,亦是以資源與時間的雙重耗損作為爭取證明自身清白之代價。一切皆須溯及自始便不必要、不妥適、不恰當、無積極證據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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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歷年懲處事件,因涉及刑事案件之公務員在單位尚未調查明朗之際,即以涉及刑案或捏造懲處事由或經媒體報導而作為懲處之依據先行懲處,此狀況經年累月,愈加氾濫,為遏止歪風,正視無辜受罰之公務員,本人彙整相關實際案例之裁決書,請求行政院相關部會於內部訂立相關事件程序規範,改善現況。 壹、建議部會針對「牽涉刑案相關懲處」訂立相關事件程序: 一、「牽涉刑案相關懲處事件作業程序」於內部訂立相關行政規則明定牽涉刑案之懲處事件程序及正確之獎懲事由(其中應清楚 規範對於涉及刑案之懲處案件應保有確實調查並擁有確切、妥當事由之規定),使核定懲處之承辦員得以遵循。 二、於「牽涉刑案相關懲處事件作業程序」中擬定獎懲規定,對於執行核定懲處業務之承辦人(督察或政風單位),若於牽涉刑 案部分之懲處,未就當事人有利或不利之以存事證善盡調查、查證,即逕自先行懲處,將依「牽涉刑案相關懲處事件作業程序」中之獎懲規定辦理。俾使減少被懲處人於行政救濟資源的浪費。 貳、源自民國74年立法院修正公務人員懲戒法之刑懲並行制度至今,此制度的濫用不斷發生,此有近十年公務人員培訓暨保障委員會再申訴決定書可稽。 ------以下例子詳如上傳之附加檔案------ 一、以捏造之事由做為懲處事由: 本案因警員偵辦機車竊盜案,經嫌犯向檢方供稱新北8位員警教唆竊盜、製作假績效。108年5月14日涉嫌偽造文書、貪污治罪條例為由,進行搜索、約談。翌日,新北市警局將涉案之警員以「偵辦機車竊盜案疑製作不實筆錄涉犯偽造文書,情節嚴重」、「偵辦葉嫌機車竊盜案件,未依規定處理」為由記過處分,並針對主官(管)追究考監責任。後經申訴、再申訴,警局到會陳述意見表明:「認定再申訴人既經檢察官搜索、詢問及交保,並經媒體大幅報導,應有所違失,緊急予以行政懲處……。」惟查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公告為不起訴之處分;另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刑事判決無罪。 二、以押票之羈押事由為懲處事由 台南市警局警務正涉嫌貪汙治罪條例,於偵查程序中,南市警局以押票所載羈押理由「再申訴人涉嫌收受業者之賄賂」為由記一大過。後經申訴、再申訴,警局到會陳述意見表明:「因偵查不公開原則,對於再申訴人是否確有受賄之行為尚無定論,僅能以押票內容與經驗法則追究行政責任……。」 三、以受懲處人涉及刑案為懲處事由 八德分局警員因涉嫌組織犯罪條例,經地檢署裁定交保候傳。桃縣警局在未善盡查證及相關積極證據證明再申訴人涉案下,以「再申訴人涉嫌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毀損、恐嚇等相關之罪,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裁定20萬元交保候傳,影響警譽,情節重大……」為由記一大過處分。 四、以正在審理之刑案名稱為唯一懲處事由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生輔組組員向北檢指稱吳姓專員涉貪瀆、偽造文書,經檢察官查無具體犯罪事實予以不起訴處分,後吳專員對再申訴人按誣告罪提起告訴,檢察官於予以不起訴處分。但校方在未能具體羅列相關事證下,逕於不起訴前以「再申訴人該等行為破壞校內和諧與當事者及該校生輔組名譽」為由,記再申訴人一大過處分。 顯然,修法至今,執行核定懲處業務之承辦人(督察或政風單位),對於牽涉刑案相關懲處事件作業程序多有不恰當之處。為遏止傷害不斷發生,應於內部建立一套完整規範程序,改善現有狀態。

利益與影響

壹、個人層面: 一、公務人員中以警察人員為例,因其職務特性,涉嫌刑事案件機會相對較高,可能因偵辦刑案疏忽、經驗不足或遭人挾怨報復(例如:108公申決字第000283號、108公申決字第000284號)等致涉訟。涉案之態樣、類別、原因繁雜,倘於第一審刑事判決未確定前,即逕予無行政瑕疵、無疏失之相關人員行政懲處,恐有未審先判之虞,且對同仁權益侵害甚大,縱使第一審刑事判決無罪後,並由原處分機關撤銷,所受之不利影響(名譽上、精神上),已難以回復。 二、彙整歷年資料查證,有四類懲處是由屢見不鮮,分別是: 以正在調查、審理之刑案名稱為唯一懲處事由:99公申決字第0372號 以捏造之事由做為懲處事由:108公申決字第000283號、第000284號 以押票之羈押事由作為懲處事由:106公申決字第0212號 以受懲處人涉及刑案為懲處事由:100公申決字第0081號 且服務機關對其懲處事實未掌握積極、確實、妥當事證,致使受懲處人於司法調查、訴訟程序中,因所受之行政懲處、考績影響、調離原單位之部分另行救濟管道。 貳、國家層面: 對於上開四類常見懲處,於懲處確定並由服務機關核布後,在後續造成司法及救濟機關之資源浪費,亦可能有司法判決與懲處事由不一之虞,致使雙頭馬車。且於後續在受懲處人進行申訴、再申訴、提供事證、保訓會意見陳述及機關到會說明等等,是為煎熬,亦是以資源與時間的雙重耗損作為爭取證明自身清白之代價。一切皆須溯及自始便不必要、不妥適、不恰當、無積極證據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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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鈺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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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新聞媒體」和「時事評論」

提送日期: 2021-02-24 10:31:38 | 提議者: xamxel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新聞媒體對社會影響巨大,堪稱「第四權」。享受權力負擔義務,理所當然。若堅持製作假新聞、帶風向的所謂「言論自由」,可以,只是不得再享有「新聞」之頭銜。 | 提議內容: ※防假新聞:課予新聞媒體主動出示原始消息來源的義務(可以QR Code連結等方式)。該消息來源造假,須負刑事責任 ※防帶風向:針對重大社會議題,課予新聞媒體報導相反、不同觀點的義務 ※不願遵守前兩...

每個小孩一出生,他的父母親就有一年的時間不用上班,而薪水可以領七成

提送日期: 2021-02-24 11:15:44 | 提議者: 凜沁夜羽 | 附議數量: 2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這樣就可以解決少子化跟人口老化的問題了 | 提議內容: 目前台灣少子化很嚴重,人口老化也很嚴重,所以我覺得可以讓每個小孩一出生時,他的父母親就有一年的時間不用上班,而薪水則可以領七成,跟歐洲類似,這樣大家就會想生小孩了

違反防疫規定加重法律責任及罰金

提送日期: 2021-02-24 16:13:50 | 提議者: 阿榮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政府必需重罰違反防疫規定的民眾不得寬待,對於不戴口罩,居家檢疫外出的人,必需重罰,加重相關法律責任及提高罰金金額,方能真正有效防疫保護國人。 | 提議內容: 疫情當前,總是有心存僥倖的人貪圖一時,覺得麻煩就不戴口罩,或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外出等等,造成防疫重大破口,做再好也是枉然。

居住權入憲法-學習德國憲法,將居住權視為基本人權,賦予法律強制保障位階,落實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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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豪雨假,24小時內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中小學就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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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送日期: | 提議者: Candy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如果違規使用土地,是寵物生命紀念設施營業者的必經之路,那麼,政府有規劃設置公家的寵物生命紀念園區嗎?答案是:沒有!為什麼呢?很奇怪!民國108年全台家犬、家貓總計數量約230萬隻,若假設每年死亡率為5... | 提議內容: 現代人對於寵物的態度與需求,已經轉變為牠是家人的一份子,許多飼主希望能夠讓寵物也像人類一樣,很有尊嚴的離開人世,也可以在想念牠的時候,有個地方,可以去探望牠。 某一天,聽到寵物生命紀念園區的營業者提到...

讓任何大馬路旁邊都設腳踏車道,跟日本一樣

提送日期: 2021-02-24 22:04:53 | 提議者: 凜沁夜羽 | 附議數量: 18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讓大家能夠安全用腳踏車通勤,不用跟汽機車或行人爭道 | 提議內容: 腳踏車的速度很尷尬,騎大馬路上有一定的危險性,而騎人行道則變成人有危險,所以建議跟日本東京一樣,全部的大馬路旁邊都設腳踏車道,以讓腳踏車不再需要與汽機車爭道。

硬性規定在晚上12點以前,上午五點以後,一般電視台不得播出任何有關於賭博的廣告

提送日期: 2021-02-24 22:18:33 | 提議者: 慈蛤吼 | 附議數量: 3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台灣的賭博風氣生長、外國人對台灣的印象不好、網路與媒體兩大合體,賭博廣告氾濫與方便易使用的3c用品,必定會吸引一些人想著“線上而已吧沒什麼”,然後自制力不好就沉迷了。就像販毒者罪責最重,那宣傳賭博呢?... | 提議內容: 定法規定,嚴格處理,他們太猖狂了吧

認可電競為運動的一種,並在大二到大四體育課興趣選課的課程增加電競課

提送日期: 2021-02-24 22:33:47 | 提議者: 凜沁夜羽 | 附議數量: 3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電競就是運動的一種 | 提議內容: 在南韓跟歐美,甚至中國大陸,電競都是一種運動,而且,電競的比賽精神與籃球、網球、射箭、游泳等,完全相同,都2021了沒有人會說電競=打機=廢人,所以我想要台灣也把電競納為運動,給體育署管理(目前連圍棋...

法律以追溯過去30年的事(病史、前科、...)為限

提送日期: 2021-02-24 22:42:47 | 提議者: 凜沁夜羽 | 附議數量: 5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30年已經很久了,要翻黑歷史以30年為限 | 提議內容: 癲癇發作之後30年內,仍當作有癲癇病史,但是30年之後,就視同沒有癲癇病史(很多職業的健康檢查都有此項) 身體頸椎於過去30年內曾經受傷者,才可被當作頸椎有受傷紀錄 因酒駕肇事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吊銷...

更改動物保護協會及相關法律名稱

提送日期: 2021-02-25 00:19:18 | 提議者: 阿元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因為這些協會法律原本就只保障到貓貓狗狗可愛瀕危動物 改名才合理 | 提議內容: 把所有有關於動保的法律及團體名稱改為貓貓狗狗可愛瀕危動物保護協會or法

機捷普通車加入1280定期票方案,直達車維持原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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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台股天天看盤交易

提送日期: 2021-02-25 16:38:43 | 提議者: 台灣中霸天 | 附議數量: 1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讓你發財 政府增稅。 | 提議內容: 鑑於近年來台股行情大好併高成交量,建請台灣股市交易所天天開盤;方便投資人交易。讓股民賺錢及政府稅收超徵的共贏政策,創造台灣美好未來。

國防部教召體制改革不公,應停止擾民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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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小孩一出生,他的父母親就有一年的時間不用上班,而薪水可以領七成

提送日期: 2021-02-24 11:15:44 | 提議者: 凜沁夜羽 | 附議數量: 2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這樣就可以解決少子化跟人口老化的問題了 | 提議內容: 目前台灣少子化很嚴重,人口老化也很嚴重,所以我覺得可以讓每個小孩一出生時,他的父母親就有一年的時間不用上班,而薪水則可以領七成,跟歐洲類似,這樣大家就會想生小孩了

違反防疫規定加重法律責任及罰金

提送日期: 2021-02-24 16:13:50 | 提議者: 阿榮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政府必需重罰違反防疫規定的民眾不得寬待,對於不戴口罩,居家檢疫外出的人,必需重罰,加重相關法律責任及提高罰金金額,方能真正有效防疫保護國人。 | 提議內容: 疫情當前,總是有心存僥倖的人貪圖一時,覺得麻煩就不戴口罩,或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外出等等,造成防疫重大破口,做再好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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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送日期: 2021-02-24 20:16:53 | 提議者: wuhongchun094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資本主義中土地是被視為商品,所以利潤極大化時,建商、民眾就有炒作空間。當它是基本人權時,則較無此情形發生。 | 提議內容: 1989年8月26日為了爭取居住權,5萬人夜宿台北市忠孝東路的無殼蝸牛運動。過了30餘年,年輕人在台北已無法買得起房子,該運動已經徹底失敗。並非各級政府府不重視此議題。而是法律無法介入憲法保障的財產權...

增加豪雨假,24小時內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中小學就停課

提送日期: 2021-02-24 21:56:25 | 提議者: 凜沁夜羽 | 附議數量: 24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保障學生安全,而且這樣學生就不會被強迫淋雨 | 提議內容: 到了學校之後,學生必須下車走路進教室,就算有傘,大風也會吹掉而導致淋雨,另外鞋子也一定會濕,對機車接送上下學的學生來說更危險,而且,低溫跟空污都能放假了,為什麼豪雨不行?這似乎很不合理,所以在此我提議...

寵物的生命禮儀-制訂寵物生命紀念設施審查作業要點

提送日期: | 提議者: Candy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如果違規使用土地,是寵物生命紀念設施營業者的必經之路,那麼,政府有規劃設置公家的寵物生命紀念園區嗎?答案是:沒有!為什麼呢?很奇怪!民國108年全台家犬、家貓總計數量約230萬隻,若假設每年死亡率為5... | 提議內容: 現代人對於寵物的態度與需求,已經轉變為牠是家人的一份子,許多飼主希望能夠讓寵物也像人類一樣,很有尊嚴的離開人世,也可以在想念牠的時候,有個地方,可以去探望牠。 某一天,聽到寵物生命紀念園區的營業者提到...

讓任何大馬路旁邊都設腳踏車道,跟日本一樣

提送日期: 2021-02-24 22:04:53 | 提議者: 凜沁夜羽 | 附議數量: 18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讓大家能夠安全用腳踏車通勤,不用跟汽機車或行人爭道 | 提議內容: 腳踏車的速度很尷尬,騎大馬路上有一定的危險性,而騎人行道則變成人有危險,所以建議跟日本東京一樣,全部的大馬路旁邊都設腳踏車道,以讓腳踏車不再需要與汽機車爭道。

硬性規定在晚上12點以前,上午五點以後,一般電視台不得播出任何有關於賭博的廣告

提送日期: 2021-02-24 22:18:33 | 提議者: 慈蛤吼 | 附議數量: 3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台灣的賭博風氣生長、外國人對台灣的印象不好、網路與媒體兩大合體,賭博廣告氾濫與方便易使用的3c用品,必定會吸引一些人想著“線上而已吧沒什麼”,然後自制力不好就沉迷了。就像販毒者罪責最重,那宣傳賭博呢?... | 提議內容: 定法規定,嚴格處理,他們太猖狂了吧

認可電競為運動的一種,並在大二到大四體育課興趣選課的課程增加電競課

提送日期: 2021-02-24 22:33:47 | 提議者: 凜沁夜羽 | 附議數量: 3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電競就是運動的一種 | 提議內容: 在南韓跟歐美,甚至中國大陸,電競都是一種運動,而且,電競的比賽精神與籃球、網球、射箭、游泳等,完全相同,都2021了沒有人會說電競=打機=廢人,所以我想要台灣也把電競納為運動,給體育署管理(目前連圍棋...

法律以追溯過去30年的事(病史、前科、...)為限

提送日期: 2021-02-24 22:42:47 | 提議者: 凜沁夜羽 | 附議數量: 5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30年已經很久了,要翻黑歷史以30年為限 | 提議內容: 癲癇發作之後30年內,仍當作有癲癇病史,但是30年之後,就視同沒有癲癇病史(很多職業的健康檢查都有此項) 身體頸椎於過去30年內曾經受傷者,才可被當作頸椎有受傷紀錄 因酒駕肇事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吊銷...

更改動物保護協會及相關法律名稱

提送日期: 2021-02-25 00:19:18 | 提議者: 阿元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因為這些協會法律原本就只保障到貓貓狗狗可愛瀕危動物 改名才合理 | 提議內容: 把所有有關於動保的法律及團體名稱改為貓貓狗狗可愛瀕危動物保護協會or法

機捷普通車加入1280定期票方案,直達車維持原票價。

提送日期: 2021-02-25 13:29:37 | 提議者: 馮子清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維持從桃園國際機場站出發或抵達都是高票價,機捷財政才能在這部分拓展盈餘。 2.普通車加入1280方案大大提高大桃園地區和林口台地交通運輸方便,有效解決林口上下班交通擁擠問題。 3.只有普通車加... | 提議內容: 機捷普通車加入1280定期票方案,直達車維持原票價。 桃園機場捷運線串起國門和林口台地居民的主要運輸,但機場捷運線一直以來都有建造成本考量和各國機場線價格偏高而維持高票價。 直達車主要疏運國...

建請台股天天看盤交易

提送日期: 2021-02-25 16:38:43 | 提議者: 台灣中霸天 | 附議數量: 1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讓你發財 政府增稅。 | 提議內容: 鑑於近年來台股行情大好併高成交量,建請台灣股市交易所天天開盤;方便投資人交易。讓股民賺錢及政府稅收超徵的共贏政策,創造台灣美好未來。

國防部教召體制改革不公,應停止擾民作為

提送日期: 2021-02-25 17:59:58 | 提議者: Shen James | 附議數量: 549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 本次教召延長所受影響族群概略介於30到40歲之間,正屬於事業、家庭等需多頭兼顧的年紀,遂行教召之擾民程度,難以估計。2. 各式政策宣布一般不溯及既往,這次的調整卻連同原已期滿8年者皆納入,有違常... | 提議內容: 國防部於2021年2月3日對外宣布教召制度調整(請見附件連結),教召年限自8年延長至12年,且針對8年內未滿4次教召者遂行教召,許多早已退伍超過8年甚或10年以上的國民竟又接到教召令,甚至有已達40歲...

私立難道就能特例?

提送日期: 2021-02-25 21:49:38 | 提議者: 嵐安 | 附議數量: 46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能夠確保學生的權益」 奴性是被從小養成的,若遇到不公的事,卻永不吭聲,長大後只會有被壓榨的命,而最可悲的是當鼓起勇氣要對抗時,卻沒有能夠申訴的管道,我希望學生能「勇敢面對不公」 | 提議內容: 建議加強對於私立學校的稽察 對於無視學生權益的學規層出不窮 類似於,明明教育部已經解除髮禁,校方給出的回應卻是,已經通過校務會議,且要求學生適應? 再來還有體罰、手機使用及服裝儀容上的規定,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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