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邊境須於輸入前完成食品標示存在之各項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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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檢討邊境須於輸入前完成食品標示存在之各項嚴重問題的提送日期是2024-01-31 10:33:40, 提議者是阿尊, 附議數量是6, 附議門檻是5000, 留言數量是0, 利益與影響是1.現行制度大量增加官方與民間業者不必要之人力/物力/成本,進而影響民生物價。 2.現況邊境或境內之儲存場所存在相當的衛生安全疑慮,食品衛生安全堪憂。 3.減碳政策為落實世代正義、環境正義與公正轉型,政府應帶頭善盡保護地球環境之責,以引領業界為指標效仿。上述現存問題統整如:同批貨物造成貨櫃場重型..., 提議內容是進口食品須於輸入前完成中文標示; 而配合進儲海關管轄之保稅倉庫已行之多年。 台灣具保稅資格之場區過少、老舊及衛生管理不良,保稅地區屬境外區域不受地方衛生機關管理, 以致常見老鼠等嚴重影響食品安全衛生,加上邊境貼標影響通關時效且未見先進各國有相似措施, 現提出「進口食品標示輸入前完成規定取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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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檢討邊境須於輸入前完成食品標示存在之各項嚴重問題
提議內容進口食品須於輸入前完成中文標示; 而配合進儲海關管轄之保稅倉庫已行之多年。 台灣具保稅資格之場區過少、老舊及衛生管理不良,保稅地區屬境外區域不受地方衛生機關管理, 以致常見老鼠等嚴重影響食品安全衛生,加上邊境貼標影響通關時效且未見先進各國有相似措施, 現提出「進口食品標示輸入前完成規定取消之診斷與建議」供各相關機關檢討, 望能正視問題並改善食品邊境查驗長期忽視之各項問題。 一、僅中國與台灣尚存邊境完成食品標示制度。 二、現行標示查核實質上是在銷售端執行。 三、標示輸入前完成影響貿易便捷與人力配置。 四、食品標示邊境管理與地方查核人力重覆。 五、邊境查核改以行政指導方式降低輸入成本。 六、建立防衛機制存優汰劣,引導業者步入正軌。 七、指定邊境管制區域並納入良好衛生規範。 八、降低貼標活動;配合溫室氣體之減量。 總說明 食品標示應於輸入前完成規定已歷經近三十年,輸入之食品標示未能於國外完成者,依現行規定僅能侷限於海關監管之進口倉棧內完成,除所耗之人力及成本難計外,亦面臨老舊倉棧衛生條件難符合GMP及GHP標準、各國對於通關制度之觀感及作業重疊產生的溫室氣體等,主管機關應重新檢討並正視此歷史因緣所衍生的各種問題。 業者歷經專業經驗累積與素質提升,多年前消基會所舉證之各種標示亂象已少有眼見,惟三十年來銷售者的製標能力雖仍有進步空間,但邊境耗盡人力以齊頭式管理模式,面臨難以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與無法接軌國際食品管理規範之窘境;大步改弦易張今已勢在必行。 估計與台灣有食品貿易往來的國家及地區;僅存中國之部份關口與台灣尚存在輸入前完成標示之規定,由於疫情干擾、通貨膨脹加上溫室效應,放寬邊境標示管制以保護環境、降低進口成本及縮短通關時間是許多食品輸入業者共同心聲。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存優汰劣概念「查驗績效優良之業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採取優惠之措施。」對於恪遵標示規定奉公守法的廠商;國家應放寬限制並給予通關優惠,針對未能遵循法律的業者,未來標示指定於核可之管制區域內完成,是規範業者迎向良善管理之正確指引。 統計超過九成的標示管理實質上最終是在境內完成,市售食品標示不符罰則不輕;未來加入修正之逐批查核等防衛機制,所節省之人力將能補足長期邊境防弊人力之不足,列舉應加強如營養標示數據誤差值之驗證、比對相同產品輸入;業者所提技術文件彼此不同等查證措施。期許本案能使政府藉此調整人力並修正法令予以有效管理,最終依獎優懲劣原則適度鬆綁;促使業者精進專業並落實誠實申報之自我要求。 建議: 一、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市售有容器或外包裝之食品、食品原 料、食品添加物及食品添加物原料(四項以下簡稱食品)之標示;經市售查核而未有違反本法二十二條、二十八條或其他不符情事者,得於上市銷售前完成。 二、「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中修正逐批查核條件,增列逐批查核者其中文標示應於輸入前完成(防衛條款)。 三、修正逐批查核之處分要件為;輸入食品經後市場管理發現竄改有效日期、標示改善具結領回未改、不符本法二十二條應標事項達累計批數(批數另訂)或二十八條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與醫療效能宣稱等,經地方主管機關通報,輸入者之進口食品列入逐批查核,其查核之食品標示應於輸入前完成,原三批兩倍量之批次解除制度應以進口報單號碼為之,必要時可擴大法定之批量與倍數。 四、食品申報經抽中查驗及查核者;業者應提供完整之中文標示內容供主管機關審核(以行政指導方式,避免二次貼標),包括標示內容印刷者;標示內容若有不符本法二十二條及二十八條規定且其情節非屬重大者,業者可提出行政契約改善(具結),主管機關得依契約內容同意具結放行並改採境內隨機查核。依現行本法之行政裁處加上逐批查核之修訂已足以構築完整的防衛機制,其目的等同民國八十四年前執法方式將行政處分進化為行政指導。 五、「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應增列主管機關得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食品業者之場區及環境良好衛生管理基準」,指定輸入前完成標示之監管場所並規範其場區之環境衛生。 背景與說明: 一、國外輸入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及食品添加物原料(以下續稱食品)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七日將「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修訂為中文標示應依本法第十七條之規定加中文標示,始得輸入。其時代背景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清查市售食品標示;發現市售食品屢有未貼中文標示及過期食品浮貼日期竄改(坊稱墳場食品復活)兩項主要違規事項,因情事嚴重經數度召開公聽會後責成主管機關修訂實施食品應於輸入前完成中文標示並於公布後半年實施。 二、在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七日實施本法施行細則十五條前,食品查驗受託機關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改制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據公告號列將肉類產品、乳品類產品、蔬果類產品、糧食類產品、罐頭類製品、果汁類產品、糖果類產品、飲料類產品、調味料類產品等九大類執行「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兩項檢驗,標示部份則由輸入業者提供該批食品足量之貼紙予邊境查核訂正核銷。非應施檢驗食品因未有申報要求,常有輸入後未完成應標示事項逕行上架者,且民國八十九年前因罰則過輕(違反標示規定裁罰三千至三萬元)致難達嚇阻效果始啟動修法。幸經逐年增列檢驗品目及明訂日期浮貼之禁止(民國九十年施行細則第12條)並加重標示罰則(3-300萬元)等補強措施,前述亂象近年已少有存在。 三、民國九十一年八月礙於國外貼標成本過高及中譯艱難,經業者提出需求,原機關行政院衛生署、財政部關務總局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協議食品之中文標示得於海關監管之保稅倉庫或物流中心完成。惟保稅業務成本過高需經兩次報關、進出兩拖兩吊與兩次清點,加上通關時效延長及不符二次補正等因素,皆影響產品銷售成本、貿易便捷與溫室氣體排放。且保稅建築普遍老舊衛生條件不佳;區域環境並未受「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管制,建議主管單位應規範倉儲業者戮力於環境改善以符合衛生安全要求並降低碳排放量,對於未能配合以上要求者應停止其食品存倉之業務。 四、全球氣候變遷;各國政府減少人類活動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已成趨勢,環境部於112年02月15日公布實施「氣候變遷因應法」制定氣候變遷調適策略,降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落實世代正義、環境正義及公正轉型,善盡共同保護地球環境之責任,並確保國家永續發展。為應國際2050年淨零排放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以我國2005年排碳標準預計將2030年減碳目標上升至30%(聯合國IPCC標準為43%),現時程已屆燃眉;減少食品因流通活動所產生的碳排量已成必要之舉。 五、節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但需再經改裝、分裝或其他加工程序者,輸入時……,並應於販賣前完成中文標示。」粗估上述符合條件之食品佔進口比例超過20%,實務上此項食品業者經過自我宣告與舉證,主管機關得改採放寬方式同意標示免於輸入前完成,標示境內管理已有先例與罰則保護,擴及其他食品將彰顯政府有效管理及簡政便民之德澤。 六、依據111年度「食品輸入管理暨輸入查驗統計年報」統計全年共有72萬4,180批食品報驗案件,其中同時執行臨場查核及抽樣檢驗者,計9萬629批(12.5%),而有執行臨場查核未抽驗檢驗者,計2萬4,949批(3.45%);全案查驗結果不符規定計1萬1,137批;不合格率1.54%,包含查核不合格1萬479批、檢驗不合格664批以及文件審查不合格142批。 以上扣除9萬629批(12.5%)執行臨場查核及抽樣檢驗者(抽驗批);代表進口食品共有63萬3551批(87.49%)以文件審核為之;其標示管理委由各縣市政府於後市場執行。中文標示不符案件計1 萬479批(1.45%);經業者具結改善後同由地方衛生局執行境內管理,兩項合計共64萬4030批(88.94%);並加入9萬629批(12.5%)執行查核及抽樣案件中,依20%比例原則;換算得1萬8125批以上之食品標示於銷售前完成,總計在現行制度下超過90%以上之進口食品標示實質上是在境內查核。食品中文標示非品質衛生要項,標示不符累計制度為造成邊境查驗人力不足之主因,我國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國,主管單位應參酌各先進會員國制度,修正現行規定並有效投注人力以達平等互惠精神。 七、查有邊境簽審要求但於境內執行標示管理的政府機構(以機關簡稱)及其所轄之產品計有:食藥署化妝品、藥品及醫療器材,標檢局之應施檢驗商品,防檢局之寵物食品及動物用藥,農業部之農藥及肥料,國庫署之酒類產品,消防署之消防器材,國家通訊委員會之通訊器材、環保署之電池產品及環境用藥、農糧署之糧食類產品與其他免簽審要求之商品。前揭產品標示其主管機關均採後市場查核,標示不符者配合下架與罰鍰措施充分可導正業者之失責。食品標示雖要求輸入前完成,對於查核不符案件後續之追蹤作業實質等同後市場管理,對比機關平行;主管機關應有行政一致之考量。 八、調查世界主要與我國有食品輸出入往來國家及地區包括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香港、新加坡、英國及法國等,其食品標示管理為採預審、輔導及銷售端查核方式,避免邊境與後市場人力重覆運作。未來我國若能精進現行查核方式並擴及消費舉報之獎勵,邊境人力之緩解將指日可待。
利益與影響1.現行制度大量增加官方與民間業者不必要之人力/物力/成本,進而影響民生物價。 2.現況邊境或境內之儲存場所存在相當的衛生安全疑慮,食品衛生安全堪憂。 3.減碳政策為落實世代正義、環境正義與公正轉型,政府應帶頭善盡保護地球環境之責,以引領業界為指標效仿。上述現存問題統整如:同批貨物造成貨櫃場重型機具、貨櫃拖運等多次重複使用導致增加碳排放, 政府機關與民間業界人力配置浪費運用且大量耗費文件及標籤紙張,有礙碳排放之推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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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邊境須於輸入前完成食品標示存在之各項嚴重問題

提議內容

進口食品須於輸入前完成中文標示; 而配合進儲海關管轄之保稅倉庫已行之多年。 台灣具保稅資格之場區過少、老舊及衛生管理不良,保稅地區屬境外區域不受地方衛生機關管理, 以致常見老鼠等嚴重影響食品安全衛生,加上邊境貼標影響通關時效且未見先進各國有相似措施, 現提出「進口食品標示輸入前完成規定取消之診斷與建議」供各相關機關檢討, 望能正視問題並改善食品邊境查驗長期忽視之各項問題。 一、僅中國與台灣尚存邊境完成食品標示制度。 二、現行標示查核實質上是在銷售端執行。 三、標示輸入前完成影響貿易便捷與人力配置。 四、食品標示邊境管理與地方查核人力重覆。 五、邊境查核改以行政指導方式降低輸入成本。 六、建立防衛機制存優汰劣,引導業者步入正軌。 七、指定邊境管制區域並納入良好衛生規範。 八、降低貼標活動;配合溫室氣體之減量。 總說明 食品標示應於輸入前完成規定已歷經近三十年,輸入之食品標示未能於國外完成者,依現行規定僅能侷限於海關監管之進口倉棧內完成,除所耗之人力及成本難計外,亦面臨老舊倉棧衛生條件難符合GMP及GHP標準、各國對於通關制度之觀感及作業重疊產生的溫室氣體等,主管機關應重新檢討並正視此歷史因緣所衍生的各種問題。 業者歷經專業經驗累積與素質提升,多年前消基會所舉證之各種標示亂象已少有眼見,惟三十年來銷售者的製標能力雖仍有進步空間,但邊境耗盡人力以齊頭式管理模式,面臨難以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與無法接軌國際食品管理規範之窘境;大步改弦易張今已勢在必行。 估計與台灣有食品貿易往來的國家及地區;僅存中國之部份關口與台灣尚存在輸入前完成標示之規定,由於疫情干擾、通貨膨脹加上溫室效應,放寬邊境標示管制以保護環境、降低進口成本及縮短通關時間是許多食品輸入業者共同心聲。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存優汰劣概念「查驗績效優良之業者,中央主管機關得採取優惠之措施。」對於恪遵標示規定奉公守法的廠商;國家應放寬限制並給予通關優惠,針對未能遵循法律的業者,未來標示指定於核可之管制區域內完成,是規範業者迎向良善管理之正確指引。 統計超過九成的標示管理實質上最終是在境內完成,市售食品標示不符罰則不輕;未來加入修正之逐批查核等防衛機制,所節省之人力將能補足長期邊境防弊人力之不足,列舉應加強如營養標示數據誤差值之驗證、比對相同產品輸入;業者所提技術文件彼此不同等查證措施。期許本案能使政府藉此調整人力並修正法令予以有效管理,最終依獎優懲劣原則適度鬆綁;促使業者精進專業並落實誠實申報之自我要求。 建議: 一、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市售有容器或外包裝之食品、食品原 料、食品添加物及食品添加物原料(四項以下簡稱食品)之標示;經市售查核而未有違反本法二十二條、二十八條或其他不符情事者,得於上市銷售前完成。 二、「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中修正逐批查核條件,增列逐批查核者其中文標示應於輸入前完成(防衛條款)。 三、修正逐批查核之處分要件為;輸入食品經後市場管理發現竄改有效日期、標示改善具結領回未改、不符本法二十二條應標事項達累計批數(批數另訂)或二十八條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與醫療效能宣稱等,經地方主管機關通報,輸入者之進口食品列入逐批查核,其查核之食品標示應於輸入前完成,原三批兩倍量之批次解除制度應以進口報單號碼為之,必要時可擴大法定之批量與倍數。 四、食品申報經抽中查驗及查核者;業者應提供完整之中文標示內容供主管機關審核(以行政指導方式,避免二次貼標),包括標示內容印刷者;標示內容若有不符本法二十二條及二十八條規定且其情節非屬重大者,業者可提出行政契約改善(具結),主管機關得依契約內容同意具結放行並改採境內隨機查核。依現行本法之行政裁處加上逐批查核之修訂已足以構築完整的防衛機制,其目的等同民國八十四年前執法方式將行政處分進化為行政指導。 五、「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應增列主管機關得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食品業者之場區及環境良好衛生管理基準」,指定輸入前完成標示之監管場所並規範其場區之環境衛生。 背景與說明: 一、國外輸入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物及食品添加物原料(以下續稱食品)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七日將「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修訂為中文標示應依本法第十七條之規定加中文標示,始得輸入。其時代背景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清查市售食品標示;發現市售食品屢有未貼中文標示及過期食品浮貼日期竄改(坊稱墳場食品復活)兩項主要違規事項,因情事嚴重經數度召開公聽會後責成主管機關修訂實施食品應於輸入前完成中文標示並於公布後半年實施。 二、在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七日實施本法施行細則十五條前,食品查驗受託機關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改制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據公告號列將肉類產品、乳品類產品、蔬果類產品、糧食類產品、罐頭類製品、果汁類產品、糖果類產品、飲料類產品、調味料類產品等九大類執行「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兩項檢驗,標示部份則由輸入業者提供該批食品足量之貼紙予邊境查核訂正核銷。非應施檢驗食品因未有申報要求,常有輸入後未完成應標示事項逕行上架者,且民國八十九年前因罰則過輕(違反標示規定裁罰三千至三萬元)致難達嚇阻效果始啟動修法。幸經逐年增列檢驗品目及明訂日期浮貼之禁止(民國九十年施行細則第12條)並加重標示罰則(3-300萬元)等補強措施,前述亂象近年已少有存在。 三、民國九十一年八月礙於國外貼標成本過高及中譯艱難,經業者提出需求,原機關行政院衛生署、財政部關務總局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協議食品之中文標示得於海關監管之保稅倉庫或物流中心完成。惟保稅業務成本過高需經兩次報關、進出兩拖兩吊與兩次清點,加上通關時效延長及不符二次補正等因素,皆影響產品銷售成本、貿易便捷與溫室氣體排放。且保稅建築普遍老舊衛生條件不佳;區域環境並未受「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管制,建議主管單位應規範倉儲業者戮力於環境改善以符合衛生安全要求並降低碳排放量,對於未能配合以上要求者應停止其食品存倉之業務。 四、全球氣候變遷;各國政府減少人類活動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已成趨勢,環境部於112年02月15日公布實施「氣候變遷因應法」制定氣候變遷調適策略,降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落實世代正義、環境正義及公正轉型,善盡共同保護地球環境之責任,並確保國家永續發展。為應國際2050年淨零排放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以我國2005年排碳標準預計將2030年減碳目標上升至30%(聯合國IPCC標準為43%),現時程已屆燃眉;減少食品因流通活動所產生的碳排量已成必要之舉。 五、節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但需再經改裝、分裝或其他加工程序者,輸入時……,並應於販賣前完成中文標示。」粗估上述符合條件之食品佔進口比例超過20%,實務上此項食品業者經過自我宣告與舉證,主管機關得改採放寬方式同意標示免於輸入前完成,標示境內管理已有先例與罰則保護,擴及其他食品將彰顯政府有效管理及簡政便民之德澤。 六、依據111年度「食品輸入管理暨輸入查驗統計年報」統計全年共有72萬4,180批食品報驗案件,其中同時執行臨場查核及抽樣檢驗者,計9萬629批(12.5%),而有執行臨場查核未抽驗檢驗者,計2萬4,949批(3.45%);全案查驗結果不符規定計1萬1,137批;不合格率1.54%,包含查核不合格1萬479批、檢驗不合格664批以及文件審查不合格142批。 以上扣除9萬629批(12.5%)執行臨場查核及抽樣檢驗者(抽驗批);代表進口食品共有63萬3551批(87.49%)以文件審核為之;其標示管理委由各縣市政府於後市場執行。中文標示不符案件計1 萬479批(1.45%);經業者具結改善後同由地方衛生局執行境內管理,兩項合計共64萬4030批(88.94%);並加入9萬629批(12.5%)執行查核及抽樣案件中,依20%比例原則;換算得1萬8125批以上之食品標示於銷售前完成,總計在現行制度下超過90%以上之進口食品標示實質上是在境內查核。食品中文標示非品質衛生要項,標示不符累計制度為造成邊境查驗人力不足之主因,我國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國,主管單位應參酌各先進會員國制度,修正現行規定並有效投注人力以達平等互惠精神。 七、查有邊境簽審要求但於境內執行標示管理的政府機構(以機關簡稱)及其所轄之產品計有:食藥署化妝品、藥品及醫療器材,標檢局之應施檢驗商品,防檢局之寵物食品及動物用藥,農業部之農藥及肥料,國庫署之酒類產品,消防署之消防器材,國家通訊委員會之通訊器材、環保署之電池產品及環境用藥、農糧署之糧食類產品與其他免簽審要求之商品。前揭產品標示其主管機關均採後市場查核,標示不符者配合下架與罰鍰措施充分可導正業者之失責。食品標示雖要求輸入前完成,對於查核不符案件後續之追蹤作業實質等同後市場管理,對比機關平行;主管機關應有行政一致之考量。 八、調查世界主要與我國有食品輸出入往來國家及地區包括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香港、新加坡、英國及法國等,其食品標示管理為採預審、輔導及銷售端查核方式,避免邊境與後市場人力重覆運作。未來我國若能精進現行查核方式並擴及消費舉報之獎勵,邊境人力之緩解將指日可待。

利益與影響

1.現行制度大量增加官方與民間業者不必要之人力/物力/成本,進而影響民生物價。 2.現況邊境或境內之儲存場所存在相當的衛生安全疑慮,食品衛生安全堪憂。 3.減碳政策為落實世代正義、環境正義與公正轉型,政府應帶頭善盡保護地球環境之責,以引領業界為指標效仿。上述現存問題統整如:同批貨物造成貨櫃場重型機具、貨櫃拖運等多次重複使用導致增加碳排放, 政府機關與民間業界人力配置浪費運用且大量耗費文件及標籤紙張,有礙碳排放之推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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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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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延長兩個禮拜

提送日期: 2021-01-13 21:46:27 | 提議者: 蔡鈞任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由於新冠肺炎狀況日劇加重,考慮到學生在過年完馬上迎接開學,可能因為在過年期間太多的人群流動聚集,有新冠肺炎潛在的風險,因此建議延後兩個禮拜開學,以減緩在過年期間可能的病毒潛伏及傳播。 | 提議內容: 學生寒假往後增加兩個禮拜

高中職以下因應疫情寒假延長至二月底

提送日期: 2021-01-13 22:21:33 | 提議者: BBB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因寒假結束的日期剛好在春節結束後故有許多人將於此時大量移動,此時如果造成大量病毒傳播後果將不堪設想,故將寒假結束日期延後至228假期結束後,可讓返鄉的人與要回學校上課的學生錯開以降低感染機率 | 提議內容: 原訂寒假假期是由1/21~2/17,建議延至2/28假期後,並依照假期守恆定律,將暑假也延後2週開始放

總統府行政院及立院應帶頭吃含萊美豬,以降低人民疑慮

提送日期: 2021-01-14 03:45:40 | 提議者: 无疆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總統、閣揆內閣及立委諸公以身做責,不打折不作秀主動食用萊豬。一來緩解反對聲浪,二更降低人民不滿情緒及疑慮了,三來彰顯政府確實以民為本,一舉數得!於國於民於政治人物的擔當,是共贏的結果! | 提議內容: 演藝人員代言商品,皆有合約條款約束,不得使用競爭商品。這是一種對歌迷影迷以及廠商負責的態度。而身為人民公僕的政治人物,標準及責任理當更高,讓人民信任以及免於疑慮,是民選公僕的當仁不讓責任義務,更是風骨...

以實際行動而並非只是口號來確實執行反霸凌行動

提送日期: 2021-01-14 06:10:50 | 提議者: 稻葉 | 附議數量: 52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被霸凌者」能夠對「霸凌者」有「確實且真正有力」的反擊措施 且案件受理與評估是經由校方對學生行為直接管束的處所 屬對於學生與師長以外的第三方機構,能公正的進行案件評估 而不是學生將霸凌事件告訴師... | 提議內容: 建議在學校之學務處或輔導處設立匿名檢舉並建立保護機制 直接受理「被霸凌者」或「見義勇為者」之檢舉信或是 口述「霸凌者」之「姓名」、「霸凌種類」與「實際行為」 如有「無制止霸凌行為反而加入霸凌行動...

職涯探索是否要更多元、更清楚的說明?

提送日期: 2021-01-14 08:24:18 | 提議者: 洋蔥 | 附議數量: 3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學生會更了解自己喜歡的科系、深入的認識科系、較不容易出現所學的內容出社會後用不到的情形。 | 提議內容: 目前國、高中學校所舉辦的職涯探索活動都是以演講或者活動體驗為主,而這些演講的老師通常都會對自己所代表的科系說明內容進行包裝,鮮少說到缺點的部分,而活動體驗的部分也是同樣的問題,都是以校方的觀點來決定相...

廢除所有刑罰,獎勵好公民

提送日期: 2021-01-14 10:31:04 | 提議者: Eric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讓世界更美好 | 提議內容: 一、從行為科學的角度來說,處罰的副作用: 1.處罰者.被處罰者會心生憎恨,讓人想做出殺人.搶劫.霸凌等負面行為 2.處罰會讓被處罰者心生恐懼.焦慮.不滿等負面情緒,且會一生帶著陰影,想自殺 3....

寒流低溫上班上課時間調整

提送日期: 2021-01-14 10:33:59 | 提議者: 馬文 | 附議數量: 9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低溫時,放低溫假可能困難,但調整上班上課時間較為可行. 2.低溫時身體活動力下降,上班課效率降低,延後上班課時間,符合生理機能調節,減少心血管病症發生. | 提議內容: 氣象局發布低溫訊息時, 上班上課時間依氣溫調整, 以上下班時間08:00-17:30為例: 當溫度 11-12度時,上下班時間調整為08:30-17:00 (即上班時間延後半小時,下班時間提前半小時...

原住民在各項活動及分數上都能有比普通人多1.35倍的加成,那繳稅的錢是不是也要提高1.35倍?

提送日期: 2021-01-14 11:31:50 | 提議者: Jimmy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能夠解決目前大部分人對於原住民加分的疑慮和歧視, 對付出一樣努力卻不同回報的成績和就業機會, 福利等等能夠有個讓大家有個可以接受的差別平等答覆。 | 提議內容: 原住民在各項活動及分數上都能有比普通人多1.35倍的加成,那繳稅的錢是不是也要提高1.35倍? 各項福利與分數實質加成1.35倍對於一般人等於是不同基準的條件面,若要有1.35倍的加成和更多的就業機...

建全學校福利社

提送日期: 2021-01-14 11:32:10 | 提議者: 普通人 | 附議數量: 4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不該為了國中生而減少高中生能買的東西 | 提議內容: 目前國中部能販賣的物品有麵包飲料牛奶跟一些文具用品,春高中能販賣的東西較多,附設國中部的高中,因為顧及到國中部的身體健康,福利社的食物品項受到限制

加強教育部服儀規定執行率

提送日期: 2021-01-13 11:40:34 | 提議者: owen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建立良好校園風範,讓校規遵守法規 | 提議內容: 雖然教育部已經在去年更新法規 在寒冷天氣可穿便服外套 但許多私校,公校仍然禁止 甚至教育部發公文仍然不改 希望教育部加強執行力度

公立大學的學費取消補助

提送日期: 2021-01-13 11:46:46 | 提議者: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增加一些台灣的收入,不用浪費人民的繳稅錢 | 提議內容: 私立大學都沒政府補助,公立應該比照辦理

關於國民旅遊卡旅遊輔助8000元部分

提送日期: 2021-01-13 12:06:52 | 提議者: 茶米 | 附議數量: 1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因疫情關係旅遊部分無法完全核銷 建議可以捐給弱勢單位 | 提議內容: 建議是否得將旅遊輔助8000元捐贈給弱勢單位(如育幼院等政府立案機關)

請完成私人收容中心與餵養人法律規範與小規模的實驗驗證

提送日期: 2021-01-13 12:42:40 | 提議者: Jiannrong Yeh | 附議數量: 65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第一個是私人收容中心與餵養人立法規範 第二個是進行小規模的TNR實驗確實驗證族群變小 由於可能影響諸多團體利益,我先預設提案過關不容易,但還請大家能提供給委員參考,另也可轉給動保團體參考,為... | 提議內容: 保護各種動物的生命權這是很多人的共識,有兩件事情還請政府接納與推動。 第一個是私人收容中心與餵養人立法規範 相關規範得先補足才有意義。現在飼主由動保法規範,商業寵物業由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範,公立...

加強控管電子煙使用規定

提送日期: 2021-01-13 13:40:21 | 提議者: 員林人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可以有效控管青少年對電子煙的取得性 | 提議內容: 加強控管電子煙取得方式

請於防疫記者會直播記者提問時,以另一攝影機拍攝提問之記者並開啟雙視窗直播或雙直播

提送日期: 2021-01-13 16:40:39 | 提議者: 睡小魔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基於人民有知的權利,希望公開透明呈現防疫記者會全貌,請至少於記者提問時段提供觀看民眾更多畫面資訊。好讓民眾知道看到哪些記者發問的問題可以更嚴肅對待。 | 提議內容: 請於防疫記者會直播記者提問時,以另一攝影機拍攝提問之記者並開啟雙視窗直播或雙直播。讓民眾不只看到回答方的防疫小組,也可以看到發問方的記者聲音影像。

寒假延長兩個禮拜

提送日期: 2021-01-13 21:46:27 | 提議者: 蔡鈞任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由於新冠肺炎狀況日劇加重,考慮到學生在過年完馬上迎接開學,可能因為在過年期間太多的人群流動聚集,有新冠肺炎潛在的風險,因此建議延後兩個禮拜開學,以減緩在過年期間可能的病毒潛伏及傳播。 | 提議內容: 學生寒假往後增加兩個禮拜

高中職以下因應疫情寒假延長至二月底

提送日期: 2021-01-13 22:21:33 | 提議者: BBB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因寒假結束的日期剛好在春節結束後故有許多人將於此時大量移動,此時如果造成大量病毒傳播後果將不堪設想,故將寒假結束日期延後至228假期結束後,可讓返鄉的人與要回學校上課的學生錯開以降低感染機率 | 提議內容: 原訂寒假假期是由1/21~2/17,建議延至2/28假期後,並依照假期守恆定律,將暑假也延後2週開始放

總統府行政院及立院應帶頭吃含萊美豬,以降低人民疑慮

提送日期: 2021-01-14 03:45:40 | 提議者: 无疆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總統、閣揆內閣及立委諸公以身做責,不打折不作秀主動食用萊豬。一來緩解反對聲浪,二更降低人民不滿情緒及疑慮了,三來彰顯政府確實以民為本,一舉數得!於國於民於政治人物的擔當,是共贏的結果! | 提議內容: 演藝人員代言商品,皆有合約條款約束,不得使用競爭商品。這是一種對歌迷影迷以及廠商負責的態度。而身為人民公僕的政治人物,標準及責任理當更高,讓人民信任以及免於疑慮,是民選公僕的當仁不讓責任義務,更是風骨...

以實際行動而並非只是口號來確實執行反霸凌行動

提送日期: 2021-01-14 06:10:50 | 提議者: 稻葉 | 附議數量: 52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被霸凌者」能夠對「霸凌者」有「確實且真正有力」的反擊措施 且案件受理與評估是經由校方對學生行為直接管束的處所 屬對於學生與師長以外的第三方機構,能公正的進行案件評估 而不是學生將霸凌事件告訴師... | 提議內容: 建議在學校之學務處或輔導處設立匿名檢舉並建立保護機制 直接受理「被霸凌者」或「見義勇為者」之檢舉信或是 口述「霸凌者」之「姓名」、「霸凌種類」與「實際行為」 如有「無制止霸凌行為反而加入霸凌行動...

職涯探索是否要更多元、更清楚的說明?

提送日期: 2021-01-14 08:24:18 | 提議者: 洋蔥 | 附議數量: 3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學生會更了解自己喜歡的科系、深入的認識科系、較不容易出現所學的內容出社會後用不到的情形。 | 提議內容: 目前國、高中學校所舉辦的職涯探索活動都是以演講或者活動體驗為主,而這些演講的老師通常都會對自己所代表的科系說明內容進行包裝,鮮少說到缺點的部分,而活動體驗的部分也是同樣的問題,都是以校方的觀點來決定相...

廢除所有刑罰,獎勵好公民

提送日期: 2021-01-14 10:31:04 | 提議者: Eric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讓世界更美好 | 提議內容: 一、從行為科學的角度來說,處罰的副作用: 1.處罰者.被處罰者會心生憎恨,讓人想做出殺人.搶劫.霸凌等負面行為 2.處罰會讓被處罰者心生恐懼.焦慮.不滿等負面情緒,且會一生帶著陰影,想自殺 3....

寒流低溫上班上課時間調整

提送日期: 2021-01-14 10:33:59 | 提議者: 馬文 | 附議數量: 9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低溫時,放低溫假可能困難,但調整上班上課時間較為可行. 2.低溫時身體活動力下降,上班課效率降低,延後上班課時間,符合生理機能調節,減少心血管病症發生. | 提議內容: 氣象局發布低溫訊息時, 上班上課時間依氣溫調整, 以上下班時間08:00-17:30為例: 當溫度 11-12度時,上下班時間調整為08:30-17:00 (即上班時間延後半小時,下班時間提前半小時...

原住民在各項活動及分數上都能有比普通人多1.35倍的加成,那繳稅的錢是不是也要提高1.35倍?

提送日期: 2021-01-14 11:31:50 | 提議者: Jimmy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能夠解決目前大部分人對於原住民加分的疑慮和歧視, 對付出一樣努力卻不同回報的成績和就業機會, 福利等等能夠有個讓大家有個可以接受的差別平等答覆。 | 提議內容: 原住民在各項活動及分數上都能有比普通人多1.35倍的加成,那繳稅的錢是不是也要提高1.35倍? 各項福利與分數實質加成1.35倍對於一般人等於是不同基準的條件面,若要有1.35倍的加成和更多的就業機...

建全學校福利社

提送日期: 2021-01-14 11:32:10 | 提議者: 普通人 | 附議數量: 4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不該為了國中生而減少高中生能買的東西 | 提議內容: 目前國中部能販賣的物品有麵包飲料牛奶跟一些文具用品,春高中能販賣的東西較多,附設國中部的高中,因為顧及到國中部的身體健康,福利社的食物品項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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