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修改刑法第三十二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之三百三十九條至三百四十一條的提送日期是2024-06-25 14:45:33, 提議者是顏佑任, 附議數量是25, 附議門檻是5000, 留言數量是0, 利益與影響是我不是法律學系的學生,亦非法律從業人員,也不熟悉法律的專有名詞及用語。但我據諸多新聞媒體報導所知,現在我國的詐騙事件頻傳,善良百姓防不勝防。我相信我國政府對於詐騙防制一直以來都很用心,但是現有的法規對於詐欺罪的刑罰實在太輕了。我認為,唯有將詐欺罪的「罰金」更改為「沒收其犯罪所得」並提高有期徒刑的刑期..., 提議內容是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 三十二 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規定之詐欺罪如下: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
publishDate | 2024-06-25 14:45:14 |
網址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97bd1fe0-d0e2-430e-a3e8-2abd08e14b38 |
標題 | 修改刑法第三十二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之三百三十九條至三百四十一條 |
提議內容 |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 三十二 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規定之詐欺罪如下: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2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3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之財產者,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4 條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 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四、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 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40 條
(刪除)
第 34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薄, 或乘人精神障礙、 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 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認為應修改條文如下:第 三十二 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沒收其犯罪所得。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沒收其犯罪所得。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2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沒收其犯罪所得。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3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之財產者, 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收其犯罪所得。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4 條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收其犯罪所得: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 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四、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 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40 條
(刪除)
第 34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薄, 或乘人精神障礙、 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 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並沒收其犯罪所得。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利益與影響 | 我不是法律學系的學生,亦非法律從業人員,也不熟悉法律的專有名詞及用語。但我據諸多新聞媒體報導所知,現在我國的詐騙事件頻傳,善良百姓防不勝防。我相信我國政府對於詐騙防制一直以來都很用心,但是現有的法規對於詐欺罪的刑罰實在太輕了。我認為,唯有將詐欺罪的「罰金」更改為「沒收其犯罪所得」並提高有期徒刑的刑期,才能有效遏止詐騙集團的囂張行徑,避免年輕人為了不勞而獲而參與犯罪組織。 |
附議數量 | 25 |
附議門檻 | 5000 |
提送日期 | 2024-06-25 14:45:33 |
關注數量 | 0 |
留言數量 | 0 |
googleAnalytics | 無 |
提議者 | 顏佑任 |
publishDate2024-06-25 14:45:14 |
網址https://join.gov.tw/idea/detail/97bd1fe0-d0e2-430e-a3e8-2abd08e14b38 |
標題修改刑法第三十二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之三百三十九條至三百四十一條 |
提議內容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 三十二 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規定之詐欺罪如下: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2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3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之財產者,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4 條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 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四、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 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40 條
(刪除)
第 34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薄, 或乘人精神障礙、 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 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認為應修改條文如下:第 三十二 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 339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沒收其犯罪所得。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沒收其犯罪所得。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2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沒收其犯罪所得。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3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之財產者, 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收其犯罪所得。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9-4 條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沒收其犯罪所得: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 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四、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 聲音或電磁紀錄之方法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40 條
(刪除)
第 341 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薄, 或乘人精神障礙、 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 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並沒收其犯罪所得。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利益與影響我不是法律學系的學生,亦非法律從業人員,也不熟悉法律的專有名詞及用語。但我據諸多新聞媒體報導所知,現在我國的詐騙事件頻傳,善良百姓防不勝防。我相信我國政府對於詐騙防制一直以來都很用心,但是現有的法規對於詐欺罪的刑罰實在太輕了。我認為,唯有將詐欺罪的「罰金」更改為「沒收其犯罪所得」並提高有期徒刑的刑期,才能有效遏止詐騙集團的囂張行徑,避免年輕人為了不勞而獲而參與犯罪組織。 |
附議數量25 |
附議門檻5000 |
提送日期2024-06-25 14:45:33 |
關注數量0 |
留言數量0 |
googleAnalytics無 |
提議者顏佑任 |
根據名稱 修改刑法第三十二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之三百三十九條至三百四十一條 找到的相關資料
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點子(行政院版本)』資料集內搜尋:
| 提送日期: 2021-01-12 04:05:31 | 提議者: 星願 | 附議數量: 16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真的以上內容 檢查官和法官因查詢對方工作收入 是否可以法院聲請扣薪三分之一,有效降低犯罪率
有時一些判決只會照成反效果,讓犯罪率升高,阻止犯罪不是往監獄送
舉例來說 會犯竊盜案的 很多都有身心疾病... | 提議內容: 法院判決及地檢署執行得易科罰金,因考量當事人是否可以付出罰金,而不是付不出罰金就必須入監服刑,這樣只會照成一堆社會問題,而當事者打電話去承辦股執行股問,得到答案都一樣,有無中低收入戶證明,有無重大傷病... |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3:00:08 | 提議者: 阿閎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對人民、學生,家長都有更好的選擇。可以防止吃到萊豬!
雖政府號稱萊豬不入校園,但對於萊豬進口仍不信任政府,有多一層保障! 豬肉加工食品等不願意食用,使其人民有選擇不吃豬肉的權利!!
另外也... | 提議內容: 就國中小的營養午餐,應除葷食與素食外。
在葷食部分應增加學生及家長可供選擇的(無豬肉餐點)
讓萊豬進口擔心的家長可有另一個不吃豬肉保健康的選擇。
另外也確保回教的宗教自由!!! |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3:27:30 | 提議者: 我有個大膽的想法 | 附議數量: 19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死刑執行後將不在被承認為本國人人民,也不在是活人而是死人,自然也無人權可言。
如此之下,殺人犯不在能有殺人尋死之心,更不會有大不了一死就多殺幾人的惡毒心態,不僅能增加死刑威嚇力的同時增加了發現... | 提議內容: 中華民國立法以來,死刑一直都是以命換命,但由立致廢為止都無法做到真正完美的死刑判案。
難免會有誤判而執行死刑,事後卻發現誤判但早已無法挽回的遺憾,甚至犯人只有一命難平息受害者數以千計的怨念。
廢死... |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4:48:15 | 提議者: 郭 | 附議數量: 45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患者治療品質得到控制,
年長的照護者得到休息的空間,
緊缺的社工人力更好的運用,
減少暴力事件的發生。 | 提議內容: 不是歧視,也不是獵巫,只是長照還沒準備好。
在精障者急性發病、有自傷或傷人的行為時,強制住院常常是精神障礙者家庭裡的最後一道防線,協助不願意自願就醫的案主藉由這個過程可以住進醫院,確保自己與他人的安... |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8:44:37 | 提議者: Fei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影響全台的經濟
但是至少留命再來過。 | 提議內容: 現在桃園醫院淪陷了,兩位趴趴走的醫護人員也不知道已經感染了多少人。
全台禁足一個月吧! |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8:58:21 | 提議者: JUN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重補修要花時間就算了還要花錢 有沒有想過有的學生家裡已經很窮了 假日要打工根本沒時間唸書 被當我們也不願意 本身就不是讀書的料 還硬要我們讀 被當還要重補修 拿了錢都你們在爽 重補修都我們在苦教育部長... | 提議內容: 重補修要花時間就算了還要花錢 有沒有想過有的學生家裡已經很窮了 假日要打工根本沒時間唸書 被當我們也不願意 本身就不是讀書的料 還硬要我們讀 被當還要重補修 拿了錢都你們在爽 重補修都我們在苦教育部... |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9:08:49 | 提議者: JUN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我就只是想廢除重補修而已 | 提議內容: 重補修要花時間就算了還要花錢 有沒有想過有的學生家裡已經很窮了 假日要打工根本沒時間唸書 被當我們也不願意 本身就不是讀書的料 還硬要我們讀 被當還要重補修 拿了錢都你們在爽 重補修都我們在苦教育部長... |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9:42:31 | 提議者: 吳先生 | 附議數量: 48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對於酒駕,車輛才是犯罪工具,應斷絕(犯罪者)的犯罪工具,讓馬路上的車輛都是具有駕照的駕駛人,才是正確的法律與社會安全。 | 提議內容: 有鑑於台灣有錢就能買車,致使無照駕駛、酒駕不斷一再重複發生。喝酒或許沒錯,危險(開車)才是問題根源。酒駕肇事致死每年都有,除了罰錢撤照,應從源頭(肇事工具)管制。
為防止酒駕或酒駕累犯,應立法需持有... |
| 提送日期: 2021-01-12 20:20:38 | 提議者: 艾姊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廢除後可以交更多朋友,晚上的時候又有安全感 | 提議內容: 逢甲大學可以性別平等的男女混宿
為什麼吳鳳科大不行 |
| 提送日期: 2021-01-12 21:31:09 | 提議者: 太郎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民眾面對疫情,有必要做好媒體識讀
長期散播恐慌或是解釋再解釋問題的媒體記者
必須勇敢接受民眾檢驗
媒體有出席報導提問的權利,當然也有受到民眾檢驗的義務與責任 | 提議內容: 防疫直播記者會應該開一個副頻道,或分割子母畫面
從防疫團隊的視角拍向記者群
我想這個直播頻道會爆紅
因為我們都想知道會問蠢問題的記者到底長什麼樣
如果直播開放抖內贊助第一線醫療人員,就更好了 ... |
| 提送日期: 2021-01-12 21:46:10 | 提議者: 小翔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因為老師都會拿第八節來上進度,造成學生變成被自願參加第八節,只因怕跟不上,所以往往老師都會用強迫的方式好讓學生參加
2.老師在第八節考試計分會帶來一些事,例如:A同學:你沒參加第八節喔?你今天要... | 提議內容: 無 |
| 提送日期: 2021-01-12 22:01:13 | 提議者: 小翔 | 附議數量: 369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保衛國家不需要分性別,例如以色列
2.明明都是工作卻很多女生用生理期,天生弱來逃避,試問,你工作生理期來不用花時間換衛生棉,工作效率又慢,又容易發脾氣,又要求生理假,那憑什麼要求同工同酬?
3... | 提議內容: 無 |
| 提送日期: 2021-01-13 07:06:23 | 提議者: Rock chang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學生可以在維持好課業的情況下,得到衝足的睡眠。 | 提議內容: 前陣子,有人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出「將上學時間延後至9:30」,也順利通過附議門檻,但通過之後,網路上開始出現兩派意見,我覺得兩派提出的主張都非常有道理,如果能綜合兩派的主張,一樣將上學時間延後,但是... |
| 提送日期: 2021-01-13 10:25:10 | 提議者: 田高車銀優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可以改善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的意外 | 提議內容: 國外125機車都能上高速公路 也沒有什麼狗屎二段左轉 強烈建議直接左轉比鳥蛋二段轉來的安全 改掉內車道禁行機車 建議使用車速分流車道行駛 例如趕時間上班的可以走內車道 無論機車或汽車 都可以使用內車道... |
| 提送日期: 2021-01-13 11:40:34 | 提議者: owen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建立良好校園風範,讓校規遵守法規 | 提議內容: 雖然教育部已經在去年更新法規
在寒冷天氣可穿便服外套
但許多私校,公校仍然禁止
甚至教育部發公文仍然不改
希望教育部加強執行力度 |
提送日期: 2021-01-12 04:05:31 | 提議者: 星願 | 附議數量: 16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真的以上內容 檢查官和法官因查詢對方工作收入 是否可以法院聲請扣薪三分之一,有效降低犯罪率
有時一些判決只會照成反效果,讓犯罪率升高,阻止犯罪不是往監獄送
舉例來說 會犯竊盜案的 很多都有身心疾病... | 提議內容: 法院判決及地檢署執行得易科罰金,因考量當事人是否可以付出罰金,而不是付不出罰金就必須入監服刑,這樣只會照成一堆社會問題,而當事者打電話去承辦股執行股問,得到答案都一樣,有無中低收入戶證明,有無重大傷病...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3:00:08 | 提議者: 阿閎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對人民、學生,家長都有更好的選擇。可以防止吃到萊豬!
雖政府號稱萊豬不入校園,但對於萊豬進口仍不信任政府,有多一層保障! 豬肉加工食品等不願意食用,使其人民有選擇不吃豬肉的權利!!
另外也... | 提議內容: 就國中小的營養午餐,應除葷食與素食外。
在葷食部分應增加學生及家長可供選擇的(無豬肉餐點)
讓萊豬進口擔心的家長可有另一個不吃豬肉保健康的選擇。
另外也確保回教的宗教自由!!!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3:27:30 | 提議者: 我有個大膽的想法 | 附議數量: 19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死刑執行後將不在被承認為本國人人民,也不在是活人而是死人,自然也無人權可言。
如此之下,殺人犯不在能有殺人尋死之心,更不會有大不了一死就多殺幾人的惡毒心態,不僅能增加死刑威嚇力的同時增加了發現... | 提議內容: 中華民國立法以來,死刑一直都是以命換命,但由立致廢為止都無法做到真正完美的死刑判案。
難免會有誤判而執行死刑,事後卻發現誤判但早已無法挽回的遺憾,甚至犯人只有一命難平息受害者數以千計的怨念。
廢死...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4:48:15 | 提議者: 郭 | 附議數量: 45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患者治療品質得到控制,
年長的照護者得到休息的空間,
緊缺的社工人力更好的運用,
減少暴力事件的發生。 | 提議內容: 不是歧視,也不是獵巫,只是長照還沒準備好。
在精障者急性發病、有自傷或傷人的行為時,強制住院常常是精神障礙者家庭裡的最後一道防線,協助不願意自願就醫的案主藉由這個過程可以住進醫院,確保自己與他人的安...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8:44:37 | 提議者: Fei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影響全台的經濟
但是至少留命再來過。 | 提議內容: 現在桃園醫院淪陷了,兩位趴趴走的醫護人員也不知道已經感染了多少人。
全台禁足一個月吧!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8:58:21 | 提議者: JUN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重補修要花時間就算了還要花錢 有沒有想過有的學生家裡已經很窮了 假日要打工根本沒時間唸書 被當我們也不願意 本身就不是讀書的料 還硬要我們讀 被當還要重補修 拿了錢都你們在爽 重補修都我們在苦教育部長... | 提議內容: 重補修要花時間就算了還要花錢 有沒有想過有的學生家裡已經很窮了 假日要打工根本沒時間唸書 被當我們也不願意 本身就不是讀書的料 還硬要我們讀 被當還要重補修 拿了錢都你們在爽 重補修都我們在苦教育部...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9:08:49 | 提議者: JUN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我就只是想廢除重補修而已 | 提議內容: 重補修要花時間就算了還要花錢 有沒有想過有的學生家裡已經很窮了 假日要打工根本沒時間唸書 被當我們也不願意 本身就不是讀書的料 還硬要我們讀 被當還要重補修 拿了錢都你們在爽 重補修都我們在苦教育部長... |
提送日期: 2021-01-12 19:42:31 | 提議者: 吳先生 | 附議數量: 48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對於酒駕,車輛才是犯罪工具,應斷絕(犯罪者)的犯罪工具,讓馬路上的車輛都是具有駕照的駕駛人,才是正確的法律與社會安全。 | 提議內容: 有鑑於台灣有錢就能買車,致使無照駕駛、酒駕不斷一再重複發生。喝酒或許沒錯,危險(開車)才是問題根源。酒駕肇事致死每年都有,除了罰錢撤照,應從源頭(肇事工具)管制。
為防止酒駕或酒駕累犯,應立法需持有... |
提送日期: 2021-01-12 20:20:38 | 提議者: 艾姊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廢除後可以交更多朋友,晚上的時候又有安全感 | 提議內容: 逢甲大學可以性別平等的男女混宿
為什麼吳鳳科大不行 |
提送日期: 2021-01-12 21:31:09 | 提議者: 太郎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民眾面對疫情,有必要做好媒體識讀
長期散播恐慌或是解釋再解釋問題的媒體記者
必須勇敢接受民眾檢驗
媒體有出席報導提問的權利,當然也有受到民眾檢驗的義務與責任 | 提議內容: 防疫直播記者會應該開一個副頻道,或分割子母畫面
從防疫團隊的視角拍向記者群
我想這個直播頻道會爆紅
因為我們都想知道會問蠢問題的記者到底長什麼樣
如果直播開放抖內贊助第一線醫療人員,就更好了 ... |
提送日期: 2021-01-12 21:46:10 | 提議者: 小翔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因為老師都會拿第八節來上進度,造成學生變成被自願參加第八節,只因怕跟不上,所以往往老師都會用強迫的方式好讓學生參加
2.老師在第八節考試計分會帶來一些事,例如:A同學:你沒參加第八節喔?你今天要... | 提議內容: 無 |
提送日期: 2021-01-12 22:01:13 | 提議者: 小翔 | 附議數量: 369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保衛國家不需要分性別,例如以色列
2.明明都是工作卻很多女生用生理期,天生弱來逃避,試問,你工作生理期來不用花時間換衛生棉,工作效率又慢,又容易發脾氣,又要求生理假,那憑什麼要求同工同酬?
3... | 提議內容: 無 |
提送日期: 2021-01-13 07:06:23 | 提議者: Rock chang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學生可以在維持好課業的情況下,得到衝足的睡眠。 | 提議內容: 前陣子,有人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出「將上學時間延後至9:30」,也順利通過附議門檻,但通過之後,網路上開始出現兩派意見,我覺得兩派提出的主張都非常有道理,如果能綜合兩派的主張,一樣將上學時間延後,但是... |
提送日期: 2021-01-13 10:25:10 | 提議者: 田高車銀優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可以改善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的意外 | 提議內容: 國外125機車都能上高速公路 也沒有什麼狗屎二段左轉 強烈建議直接左轉比鳥蛋二段轉來的安全 改掉內車道禁行機車 建議使用車速分流車道行駛 例如趕時間上班的可以走內車道 無論機車或汽車 都可以使用內車道... |
提送日期: 2021-01-13 11:40:34 | 提議者: owen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建立良好校園風範,讓校規遵守法規 | 提議內容: 雖然教育部已經在去年更新法規
在寒冷天氣可穿便服外套
但許多私校,公校仍然禁止
甚至教育部發公文仍然不改
希望教育部加強執行力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