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建立學期結束後更換指導教授制度:促進學術公平與合作,共創健康教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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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提倡建立學期結束後更換指導教授制度:促進學術公平與合作,共創健康教育環境的提送日期是2024-08-27 08:47:12, 提議者是AITECH, 附議數量是0, 附議門檻是5000, 留言數量是0, 利益與影響是在研究所教育體制中,特別是在碩士在職專班的背景下,建立一個允許學生在學期結束後更換指導教授的制度,具有顯著的利益和廣泛的影響。首先,這一制度將有效減少由於指導教授權力過於集中而導致的師生關係緊張以及學生學業生涯的不確定性。通過賦予學生在學期結束後更換指導教授的選擇權,學生可以更好地尋找到符合自己研究..., 提議內容是尊敬的各位同仁及碩士研究生朋友們: 大家好! 作為曾經就讀過國內碩士在職專班的一員,近日我頻繁看到有關碩士在職班的一些負面新聞,這引發了我對當前碩士在職專班現象的深刻反思。今天我想藉此機會,與大家分享我的看法,並提出一些建議,希望能夠引起共鳴,共同推動制度上的改進。 我觀察到,目前碩士在職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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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提倡建立學期結束後更換指導教授制度:促進學術公平與合作,共創健康教育環境
提議內容尊敬的各位同仁及碩士研究生朋友們: 大家好! 作為曾經就讀過國內碩士在職專班的一員,近日我頻繁看到有關碩士在職班的一些負面新聞,這引發了我對當前碩士在職專班現象的深刻反思。今天我想藉此機會,與大家分享我的看法,並提出一些建議,希望能夠引起共鳴,共同推動制度上的改進。 我觀察到,目前碩士在職專班中,指導教授的權力似乎過於集中,甚至可以決定一個學生的學業生涯和前途。這種權力的集中導致許多學生的修業年限動輒三年甚至更長,有時學生在極大的壓力下遲遲無法畢業。由於在職學生平時需要兼顧工作,能夠用於學術研究的時間本就有限,這種現象進一步加劇了教師與學生之間的猜忌與緊張關係。 在當前社會輿論的壓力下,指導教授必須對學生的論文質量負責,這無形中增加了教師的壓力,同時學生也感受到來自學業和工作的雙重壓力。這種惡性循環使得我們的碩士生涯氛圍變得令人窒息,難以激發出積極的學術成果,甚至可能影響教育質量和學生的未來發展。 鑑於此,我認為有必要對指導教授的責任及其權力的行使進行深層次的反思和調整。為了更好地保障學生的學術權益和發展前途,避免一位教授權力過大、決定學生學業生死的現象,我提議建立一個制度,允許學生在一個學期結束後指定更換指導教授。這一制度的建立,不僅可以避免因絕對權力導致的任意妄為和潛在的腐敗,還能夠幫助學生在初期對指導教授了解不充分的情況下做出更明智的選擇,避免因錯誤的選擇而影響人生。 此外,我提倡在學期結束後,允許指導教授將與自己研究方向或學術志趣不匹配的學生,引導至更為合適的指導環境。這一機制不僅能夠減少師生之間可能產生的學術衝突,還能確保學生能夠在更加符合其學術興趣和職業發展需求的環境中得到指導和成長。通過這樣的調整,教授可以更加專注於與自己研究方向契合的學生,共同推動高品質的學術成果,同時也為學生提供了更為適宜的學術發展平臺。這種雙向匹配機制有助於提升整體的教育品質和學術合作的效率。 透過這一制度的實施,我們可以有效減少不必要的緊張關係,確保學術指導的公平性和科學性。這將有助於改善師生關係,營造更為健康的學術環境,使碩士在職專班真正發揮其應有的教育功能,為更多在職進修的學子創造更好的學習條件。 我真誠地希望這些建議能夠引起大家的關注,並促使我們共同推動這一制度的改進。讓我們一起為在職進修的學子創造更好的學習條件,保障每一位研究生的學術權益和發展前途。 感謝大家的時間與支持! 此致 敬禮 援引的憲法條文和相關大法官釋字內容: 1. 憲法第16條:中華民國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訴願、訴訟及請願之權。”這一條文明確保障了人民,包括學生在內,具有訴願、訴訟和請願的權利。因此,當學生認為其權益受到不當壓制時,他們有權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申訴,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一權利是基本人權的體現,任何公權力,包括學校教師在內,都不能隨意剝奪。 2. 憲法第11條: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這意味著學生在進行學術研究、撰寫論文時,應享有思想和言論自由的保障,不應受到教師的壓制或不當干涉。教師對學生論文的指導應基於學術標準和教育目的,而不是出於個人喜好或其他非學術性考慮。 3. 釋字第380號:釋字第380號解釋強調了教育權的保障。教育權不僅包括受教育的權利,還包括教育過程中不受不當干涉的權利。這意味著學生在接受教育過程中應受到保護,避免受到教師或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濫用權力。 4. 釋字第450號:釋字第450號解釋中指出:“依法設立之公立學校,其學術評量與相關處分,必須符合法定程式,且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過度限制學生之學習權。”這一解釋強調了學校和教師在進行學術評量和作出相關處分時,必須依法行事,並應遵循比例原則,不能過度限制或剝奪學生的學習權利。 5. 釋字第626號:釋字第626號解釋進一步說明,國家對於教育機構的管理和規範應確保教育的公正性和學生權益的保障,防止權力濫用。學生有權利接受公平的教育,而這種權利受到憲法保障。
利益與影響在研究所教育體制中,特別是在碩士在職專班的背景下,建立一個允許學生在學期結束後更換指導教授的制度,具有顯著的利益和廣泛的影響。首先,這一制度將有效減少由於指導教授權力過於集中而導致的師生關係緊張以及學生學業生涯的不確定性。通過賦予學生在學期結束後更換指導教授的選擇權,學生可以更好地尋找到符合自己研究興趣和學術風格的導師,從而提高研究效率和學術成果的品質。 其次,這一制度不僅對學生有利,對於指導教授而言同樣具有實際和巨大的好處。指導教授可以在這個機制下將自己不屬意或研究方向不匹配的學生重新引導到更適合其學術和研究需求的環境中。這不僅避免了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摩擦,還確保了學生能夠在一個更加適合其發展需求的學術環境中成長。 此外,這一制度能夠促使指導教授更加注重與學生的合作關係,避免因權力濫用而產生的負面後果。教授的權力將受到適當的制約,進而促使他們更公平和客觀地對待學生的學術工作,這有助於提升整體教育品質,營造更加健康的學術環境。 這一制度的實施還將對整個研究生教育體系產生積極的連鎖反應。它不僅有助於提高學生的學術自主性,還能激勵教師不斷提升自身的指導能力,以吸引更多優秀的學生。長遠來看,這將促進研究生教育的良性迴圈,提升學術機構的聲譽和競爭力。 綜上所述,建立允許學生在學期結束後更換指導教授的制度,既有助於保護學生的學術權益,也能為指導教授提供更為靈活的選擇空間,推動整個教育體制的改革與進步,帶來廣泛的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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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同仁及碩士研究生朋友們: 大家好! 作為曾經就讀過國內碩士在職專班的一員,近日我頻繁看到有關碩士在職班的一些負面新聞,這引發了我對當前碩士在職專班現象的深刻反思。今天我想藉此機會,與大家分享我的看法,並提出一些建議,希望能夠引起共鳴,共同推動制度上的改進。 我觀察到,目前碩士在職專班中,指導教授的權力似乎過於集中,甚至可以決定一個學生的學業生涯和前途。這種權力的集中導致許多學生的修業年限動輒三年甚至更長,有時學生在極大的壓力下遲遲無法畢業。由於在職學生平時需要兼顧工作,能夠用於學術研究的時間本就有限,這種現象進一步加劇了教師與學生之間的猜忌與緊張關係。 在當前社會輿論的壓力下,指導教授必須對學生的論文質量負責,這無形中增加了教師的壓力,同時學生也感受到來自學業和工作的雙重壓力。這種惡性循環使得我們的碩士生涯氛圍變得令人窒息,難以激發出積極的學術成果,甚至可能影響教育質量和學生的未來發展。 鑑於此,我認為有必要對指導教授的責任及其權力的行使進行深層次的反思和調整。為了更好地保障學生的學術權益和發展前途,避免一位教授權力過大、決定學生學業生死的現象,我提議建立一個制度,允許學生在一個學期結束後指定更換指導教授。這一制度的建立,不僅可以避免因絕對權力導致的任意妄為和潛在的腐敗,還能夠幫助學生在初期對指導教授了解不充分的情況下做出更明智的選擇,避免因錯誤的選擇而影響人生。 此外,我提倡在學期結束後,允許指導教授將與自己研究方向或學術志趣不匹配的學生,引導至更為合適的指導環境。這一機制不僅能夠減少師生之間可能產生的學術衝突,還能確保學生能夠在更加符合其學術興趣和職業發展需求的環境中得到指導和成長。通過這樣的調整,教授可以更加專注於與自己研究方向契合的學生,共同推動高品質的學術成果,同時也為學生提供了更為適宜的學術發展平臺。這種雙向匹配機制有助於提升整體的教育品質和學術合作的效率。 透過這一制度的實施,我們可以有效減少不必要的緊張關係,確保學術指導的公平性和科學性。這將有助於改善師生關係,營造更為健康的學術環境,使碩士在職專班真正發揮其應有的教育功能,為更多在職進修的學子創造更好的學習條件。 我真誠地希望這些建議能夠引起大家的關注,並促使我們共同推動這一制度的改進。讓我們一起為在職進修的學子創造更好的學習條件,保障每一位研究生的學術權益和發展前途。 感謝大家的時間與支持! 此致 敬禮 援引的憲法條文和相關大法官釋字內容: 1. 憲法第16條:中華民國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訴願、訴訟及請願之權。”這一條文明確保障了人民,包括學生在內,具有訴願、訴訟和請願的權利。因此,當學生認為其權益受到不當壓制時,他們有權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申訴,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一權利是基本人權的體現,任何公權力,包括學校教師在內,都不能隨意剝奪。 2. 憲法第11條: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這意味著學生在進行學術研究、撰寫論文時,應享有思想和言論自由的保障,不應受到教師的壓制或不當干涉。教師對學生論文的指導應基於學術標準和教育目的,而不是出於個人喜好或其他非學術性考慮。 3. 釋字第380號:釋字第380號解釋強調了教育權的保障。教育權不僅包括受教育的權利,還包括教育過程中不受不當干涉的權利。這意味著學生在接受教育過程中應受到保護,避免受到教師或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濫用權力。 4. 釋字第450號:釋字第450號解釋中指出:“依法設立之公立學校,其學術評量與相關處分,必須符合法定程式,且應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過度限制學生之學習權。”這一解釋強調了學校和教師在進行學術評量和作出相關處分時,必須依法行事,並應遵循比例原則,不能過度限制或剝奪學生的學習權利。 5. 釋字第626號:釋字第626號解釋進一步說明,國家對於教育機構的管理和規範應確保教育的公正性和學生權益的保障,防止權力濫用。學生有權利接受公平的教育,而這種權利受到憲法保障。

利益與影響

在研究所教育體制中,特別是在碩士在職專班的背景下,建立一個允許學生在學期結束後更換指導教授的制度,具有顯著的利益和廣泛的影響。首先,這一制度將有效減少由於指導教授權力過於集中而導致的師生關係緊張以及學生學業生涯的不確定性。通過賦予學生在學期結束後更換指導教授的選擇權,學生可以更好地尋找到符合自己研究興趣和學術風格的導師,從而提高研究效率和學術成果的品質。 其次,這一制度不僅對學生有利,對於指導教授而言同樣具有實際和巨大的好處。指導教授可以在這個機制下將自己不屬意或研究方向不匹配的學生重新引導到更適合其學術和研究需求的環境中。這不僅避免了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摩擦,還確保了學生能夠在一個更加適合其發展需求的學術環境中成長。 此外,這一制度能夠促使指導教授更加注重與學生的合作關係,避免因權力濫用而產生的負面後果。教授的權力將受到適當的制約,進而促使他們更公平和客觀地對待學生的學術工作,這有助於提升整體教育品質,營造更加健康的學術環境。 這一制度的實施還將對整個研究生教育體系產生積極的連鎖反應。它不僅有助於提高學生的學術自主性,還能激勵教師不斷提升自身的指導能力,以吸引更多優秀的學生。長遠來看,這將促進研究生教育的良性迴圈,提升學術機構的聲譽和競爭力。 綜上所述,建立允許學生在學期結束後更換指導教授的制度,既有助於保護學生的學術權益,也能為指導教授提供更為靈活的選擇空間,推動整個教育體制的改革與進步,帶來廣泛的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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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學校的假期作業做一些規範(寒假、暑假)

提送日期: 2021-02-21 11:30:01 | 提議者: 夜冰 | 附議數量: 44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使學生能夠有正常的戶外活動時間。 使學生能夠好好的安排自己的假期。 使學生在假期能夠獲得應該的休息時間。 避免學校刻意出過多的作業增加學生在假期中的課業。 避免學生因假期還要承受的課業... | 提議內容: 希望政府能夠對於寒假作業或是暑假作業的部分,能夠有些的規範,部分學校派出的作業量過多,導致學生在假期期間的戶外活動因假期作業而受到限制,假期本應是學生休息的時間,過多的作業導致學生還要在假期期間承受這...

放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第二項第十款第一目小型汽車置放架長度不得超過後側車身50公分之規定

提送日期: | 提議者: K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增加家庭騎乘單車之便利性:現有法規規定腳踏車放在後攜車架時,其長度不應超過後側車身外五十公分。為符合此項法規,廠商生產之後攜車架,多半可攜帶1至2量之單車,若將置於車後方不得超過後側車身外50公分... | 提議內容: 原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第二項第十款第一目之規定-------------------------------------------------------------------------- ...

應全面管制學校教師擴音器的音量,避免學童提前聽力受損

提送日期: 2021-02-21 15:17:03 | 提議者: 喜樂平安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避免學童提早聽損,因為老師無法擅自選擇,而且每個人對噪音的接受度不同,身邊很多人無法接受部分老師的教學,甚至嚴重影響情緒,並影響上課的專注度。 | 提議內容: 政府應訂定教師使用擴音設備的音量分貝限制,並嚴格執行,避免悲劇發生,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在學校尚未以線上上課方式時,減少用網路繳交作業,避免讓繳交作業上也變得不公平,數位化時代並未比較方便

提送日期: 2021-02-21 18:27:22 | 提議者: R | 附議數量: 1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在學生的成績方面能達到一定的公平性,避免出現一些鑽漏洞的學生而導致努力、比較有責任心的同學被當成是白癡 | 提議內容: 在數位普及化的時代現在學校常常使用網路作業的方式進行繳交,電子化設備或許可促使我們製作作業更為方便,但在繳交方面還是有些參差不齊的錯誤,而促使同學在繳交的期限可延後,我想這樣並未達到公平的一致性,所以...

國高中加強對本土語教學

提送日期: 2021-02-22 13:38:43 | 提議者: Bosh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目前只有國小有本土語言教學,而國中開始就沒有此類的教學,會使本土語流失,使傳統文化留存。 | 提議內容: 國高中有本土語言教學

安樂死合法化

提送日期: 2021-02-22 19:56:45 | 提議者: 阿榮 | 附議數量: 342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讓人不需要苟延殘喘的活著,有尊嚴的離開,也讓家屬不要照顧那麼辛苦。 | 提議內容: 希望政府通過安樂死合法化

事前簽署放棄急救或治療同意書

提送日期: 2021-02-22 20:11:54 | 提議者: 阿榮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讓已成年國人簽署放棄急救或放棄治療同意書,避免事後衍生問題反而複雜,若不幸真的發生意外事故也有一個依據而不致造成麻煩。 | 提議內容: 常常因為緊急醫療問題造成當事者或家屬等等相關人之困擾,不知如何處理不知以誰為準。

修法加重比特狗傷人之飼主法律責任

提送日期: 2021-02-22 21:53:55 | 提議者: 阿榮 | 附議數量: 42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若要飼養比特狗必需經過政府立案合法的訓練場所訓練,且必需拿到訓練證明或植入訓練機關晶片以備相關單位查核。 飼主若要出門遛狗,必需強制牽繩綁好犬隻,不得讓比特狗離開視線範圍,不得將繩子掛在柱子、樹枝等... | 提議內容: 常常看到比特狗咬人事件,甚至孩童也被波及,造成他人傷亡,飼主也置自身於危險中。

每年12月25日全國放假,慶祝聖誕節、行憲紀念日

提送日期: 2021-02-23 00:12:06 | 提議者: Mr.J | 附議數量: 7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刺激經濟,增進社會和諧 | 提議內容: 就是想放假!

雲林縣北港鎮道路改善

提送日期: 2021-02-23 00:14:42 | 提議者: 小桃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將改善用路人的安全 | 提議內容: 北港鎮的大路因為施工造成道路坑坑洞洞,補的路都凹凸不平騎車很危險,希望可以從新鋪路改善道路品質,謝謝。

督促外送平台積極處理店家完成餐點後,平台遲遲找不到外送員的問題。

提送日期: 2021-02-23 05:32:13 | 提議者: Rita | 附議數量: 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保障消費者權益 降低消費者食物中毒的風險 維護店家名譽 | 提議內容: 筆者使用外送平台點餐時,曾遇到接單店家完成餐點後,過了一個小時外送平台仍然沒找到外送員的情形。聯絡平台客服,客服表示無法消取訂單,若我堅持取消也不能退款。   餐點完成後放置過久,某些料理例如麵條...

新增勞工特別休假使用規範於《勞工請假規則》內。

提送日期: 2021-02-23 10:59:36 | 提議者: 雲凝月 | 附議數量: 21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目前絕大多數勞工請假作業已經網路化,以線上系統申請請假,請假時數、日數可以自動核算,不會多增人事人員負擔。 2.勞動部106/9/29發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解釋令,明定產檢假可依受僱者實... | 提議內容: 勞工因工作年資所取得之特別休假,日數規範寫於《勞動基準法》, 卻沒有規範"使用方式",通常是視個別雇主的工作規則或是內部管理規定。 有別於公務人員因年資所取得的年假,日數及使用規範階明訂於《公務人...

全國音樂團體北,中,南分區決賽自110年度起固定於國家音樂廳,歌劇院與衛武營文化廳舉辦

提送日期: 2021-02-23 15:34:52 | 提議者: 羅賴把 | 附議數量: 406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每年度固定於相同大型場館舉辦決賽,樂團管理與參與學生,參賽目標明確,亦可感受賽事獲政府重視榮譽感! 2.面對疫情未知終結日。孩子教育不能等,事實證明,文化部現有國家音樂廳,台中歌劇院與高雄衛武營... | 提議內容: 1.全國學生音樂團體決賽為每年度重要賽事,因疫情困擾與場館防疫因素已連續二年停辦,尤其本年度教育部已直指,多數管樂,合唱團體賽事,因防疫考量,厠所不足,空間不夠與通風不足!致使一心一意為促成年度音樂重...

放寬「聲音照相系統」建置標準, 多戶數的社區前也能增設噪音照相

提送日期: 2021-02-23 15:39:58 | 提議者: Grace | 附議數量: 47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 影響大家睡眠品質 2. 危害社區住戶安全 3. 提高汽、機車排氣管噪音改裝之不良風氣 4. 增加憂鬱症 躁鬱症病人 | 提議內容: 之前有向新北市建議在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493號路段增設噪音照相, 但市府表示有一定標準評估才會增設, 並通知警察加強取締, 但實際上"一點用都沒有"!!!希望能放寬標準, 針對多戶數的社區前也能增設噪...

上課時可以吃東西

提送日期: 2021-02-23 16:15:24 | 提議者: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肚子餓無法專心 | 提議內容: 開放學生上課時可以吃東西

對於學校的假期作業做一些規範(寒假、暑假)

提送日期: 2021-02-21 11:30:01 | 提議者: 夜冰 | 附議數量: 44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使學生能夠有正常的戶外活動時間。 使學生能夠好好的安排自己的假期。 使學生在假期能夠獲得應該的休息時間。 避免學校刻意出過多的作業增加學生在假期中的課業。 避免學生因假期還要承受的課業... | 提議內容: 希望政府能夠對於寒假作業或是暑假作業的部分,能夠有些的規範,部分學校派出的作業量過多,導致學生在假期期間的戶外活動因假期作業而受到限制,假期本應是學生休息的時間,過多的作業導致學生還要在假期期間承受這...

放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第二項第十款第一目小型汽車置放架長度不得超過後側車身50公分之規定

提送日期: | 提議者: K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增加家庭騎乘單車之便利性:現有法規規定腳踏車放在後攜車架時,其長度不應超過後側車身外五十公分。為符合此項法規,廠商生產之後攜車架,多半可攜帶1至2量之單車,若將置於車後方不得超過後側車身外50公分... | 提議內容: 原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第二項第十款第一目之規定-------------------------------------------------------------------------- ...

應全面管制學校教師擴音器的音量,避免學童提前聽力受損

提送日期: 2021-02-21 15:17:03 | 提議者: 喜樂平安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避免學童提早聽損,因為老師無法擅自選擇,而且每個人對噪音的接受度不同,身邊很多人無法接受部分老師的教學,甚至嚴重影響情緒,並影響上課的專注度。 | 提議內容: 政府應訂定教師使用擴音設備的音量分貝限制,並嚴格執行,避免悲劇發生,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在學校尚未以線上上課方式時,減少用網路繳交作業,避免讓繳交作業上也變得不公平,數位化時代並未比較方便

提送日期: 2021-02-21 18:27:22 | 提議者: R | 附議數量: 1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在學生的成績方面能達到一定的公平性,避免出現一些鑽漏洞的學生而導致努力、比較有責任心的同學被當成是白癡 | 提議內容: 在數位普及化的時代現在學校常常使用網路作業的方式進行繳交,電子化設備或許可促使我們製作作業更為方便,但在繳交方面還是有些參差不齊的錯誤,而促使同學在繳交的期限可延後,我想這樣並未達到公平的一致性,所以...

國高中加強對本土語教學

提送日期: 2021-02-22 13:38:43 | 提議者: Bosh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目前只有國小有本土語言教學,而國中開始就沒有此類的教學,會使本土語流失,使傳統文化留存。 | 提議內容: 國高中有本土語言教學

安樂死合法化

提送日期: 2021-02-22 19:56:45 | 提議者: 阿榮 | 附議數量: 342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讓人不需要苟延殘喘的活著,有尊嚴的離開,也讓家屬不要照顧那麼辛苦。 | 提議內容: 希望政府通過安樂死合法化

事前簽署放棄急救或治療同意書

提送日期: 2021-02-22 20:11:54 | 提議者: 阿榮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讓已成年國人簽署放棄急救或放棄治療同意書,避免事後衍生問題反而複雜,若不幸真的發生意外事故也有一個依據而不致造成麻煩。 | 提議內容: 常常因為緊急醫療問題造成當事者或家屬等等相關人之困擾,不知如何處理不知以誰為準。

修法加重比特狗傷人之飼主法律責任

提送日期: 2021-02-22 21:53:55 | 提議者: 阿榮 | 附議數量: 42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若要飼養比特狗必需經過政府立案合法的訓練場所訓練,且必需拿到訓練證明或植入訓練機關晶片以備相關單位查核。 飼主若要出門遛狗,必需強制牽繩綁好犬隻,不得讓比特狗離開視線範圍,不得將繩子掛在柱子、樹枝等... | 提議內容: 常常看到比特狗咬人事件,甚至孩童也被波及,造成他人傷亡,飼主也置自身於危險中。

每年12月25日全國放假,慶祝聖誕節、行憲紀念日

提送日期: 2021-02-23 00:12:06 | 提議者: Mr.J | 附議數量: 7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刺激經濟,增進社會和諧 | 提議內容: 就是想放假!

雲林縣北港鎮道路改善

提送日期: 2021-02-23 00:14:42 | 提議者: 小桃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將改善用路人的安全 | 提議內容: 北港鎮的大路因為施工造成道路坑坑洞洞,補的路都凹凸不平騎車很危險,希望可以從新鋪路改善道路品質,謝謝。

督促外送平台積極處理店家完成餐點後,平台遲遲找不到外送員的問題。

提送日期: 2021-02-23 05:32:13 | 提議者: Rita | 附議數量: 3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保障消費者權益 降低消費者食物中毒的風險 維護店家名譽 | 提議內容: 筆者使用外送平台點餐時,曾遇到接單店家完成餐點後,過了一個小時外送平台仍然沒找到外送員的情形。聯絡平台客服,客服表示無法消取訂單,若我堅持取消也不能退款。   餐點完成後放置過久,某些料理例如麵條...

新增勞工特別休假使用規範於《勞工請假規則》內。

提送日期: 2021-02-23 10:59:36 | 提議者: 雲凝月 | 附議數量: 21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目前絕大多數勞工請假作業已經網路化,以線上系統申請請假,請假時數、日數可以自動核算,不會多增人事人員負擔。 2.勞動部106/9/29發布《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解釋令,明定產檢假可依受僱者實... | 提議內容: 勞工因工作年資所取得之特別休假,日數規範寫於《勞動基準法》, 卻沒有規範"使用方式",通常是視個別雇主的工作規則或是內部管理規定。 有別於公務人員因年資所取得的年假,日數及使用規範階明訂於《公務人...

全國音樂團體北,中,南分區決賽自110年度起固定於國家音樂廳,歌劇院與衛武營文化廳舉辦

提送日期: 2021-02-23 15:34:52 | 提議者: 羅賴把 | 附議數量: 406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每年度固定於相同大型場館舉辦決賽,樂團管理與參與學生,參賽目標明確,亦可感受賽事獲政府重視榮譽感! 2.面對疫情未知終結日。孩子教育不能等,事實證明,文化部現有國家音樂廳,台中歌劇院與高雄衛武營... | 提議內容: 1.全國學生音樂團體決賽為每年度重要賽事,因疫情困擾與場館防疫因素已連續二年停辦,尤其本年度教育部已直指,多數管樂,合唱團體賽事,因防疫考量,厠所不足,空間不夠與通風不足!致使一心一意為促成年度音樂重...

放寬「聲音照相系統」建置標準, 多戶數的社區前也能增設噪音照相

提送日期: 2021-02-23 15:39:58 | 提議者: Grace | 附議數量: 47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1. 影響大家睡眠品質 2. 危害社區住戶安全 3. 提高汽、機車排氣管噪音改裝之不良風氣 4. 增加憂鬱症 躁鬱症病人 | 提議內容: 之前有向新北市建議在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493號路段增設噪音照相, 但市府表示有一定標準評估才會增設, 並通知警察加強取締, 但實際上"一點用都沒有"!!!希望能放寬標準, 針對多戶數的社區前也能增設噪...

上課時可以吃東西

提送日期: 2021-02-23 16:15:24 | 提議者: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肚子餓無法專心 | 提議內容: 開放學生上課時可以吃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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