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嘉義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CEMS)功能查核及稽查管制計畫
-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 @ 環境部
中文標題112年度嘉義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CEMS)功能查核及稽查管制計畫的專案報告公開日期是20240301, 執行單位是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是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專案年度是112, 中文摘要是本計畫於112年1月1日開始執行,主要工作內容包含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及監督查核、不透光率(OP)查核及監督查核、標準氣體(CGA)、零點/全幅(Zero/Span)、二氧化氮/一氧化氮(NO2/NO)轉化器效率查核、CEMS法規符合度查核、CEMS法規說明會及CEMS訪查作業;人工監測站....
中文標題 | 112年度嘉義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CEMS)功能查核及稽查管制計畫 |
中文摘要 | 本計畫於112年1月1日開始執行,主要工作內容包含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及監督查核、不透光率(OP)查核及監督查核、標準氣體(CGA)、零點/全幅(Zero/Span)、二氧化氮/一氧化氮(NO2/NO)轉化器效率查核、CEMS法規符合度查核、CEMS法規說明會及CEMS訪查作業;人工監測站採樣分析、操作維護及校正作業;維護中洋工業區之監測/檢測設施及中洋工業區監測車空氣品質監測作業;環境道路交通音量監測及民眾陳情案件處理;辦理室內空氣品質訪查巡檢暨推動自主管理標章作業、室內空氣品質法規說明會及公私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稽查檢測,期末報告統計期間,各項工作執行進度如表1所示,成果說明,主要如下: (一)連續監測設施(CEMS)法規符合度及系統功能查核 在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作業,112年3月10日執行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排放管道P501,測試項目氮氧化物差值平均值大於信賴係數,依據CEMS管理辦法附錄十規定需進行偏移校正因子(BAF)修正(修正時間112年4月26日至112年6月16日),而該廠於112年4月21日執行第2季RATA定期檢測作業,測試項目氮氧化物差值平均值小於信賴係數,可取消偏移校正因子(BAF)修正,於112年6月7日函覆第2季RATA檢測報告至環保局通知取消BAF修正;112年7月5日執行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排放管道P301,測試項目氮氧化物及氧氣差值平均值均大於信賴係數,需進行偏移校正因子(BAF)修正(修正時間112年8月3日至112年10月5日),而該廠於112年8月18日執行第3季RATA定期檢測作業,測試項目氮氧化物及氧氣差值平均值均小於信賴係數,可取消偏移校正因子(BAF)修正,於112年9月18日函覆第3季RATA檢測報告至環保局通知取消BAF修正。 在不透光率查核作業,各管道校正誤差查核結果皆符合監測設施性能規格≦3 %不透光率規定,其中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排放管道P101在低幅衰光器查核結果略為偏高,於現場告知廠方代表人員及儀器維護商,應查明原因或重新進行調校,以避免日後超出性能規格標準;另於11月23日配合該廠定期查核作業進行監督查核,偏高情形已有所改善,另外亦提醒廠方人員於零點補整累積至 4 %不透光率時,應清潔光學感應之表面,避免影響測值準確性。 在標準氣體查核作業,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排放管道P501於112年7月31日查核時,測項氮氧化物中低濃度查核結果13.35 %,接近性能規格標準上限;另於112年8月25日配合該廠定期查核作業進行監督查核,測項氮氧化物中低濃度查核結果仍偏高(11.84 %),告知廠方及儀器維護商,應重新進行線性調校,確保監測設施準確性,以免超出性能規格標準;其餘管道相較於110-111年查核結果,皆已有所改善,其結果也於查核結束後告知廠方及儀器維護廠商,使其了解監測設施目前狀況,希望廠方及維護商能夠持續保持下去。 在零點/全幅(Zero/Span)偏移查核部分,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排放管道P101氮氧化物全幅偏移測試時,偏低-2.39 %,已接近標準誤差範圍±3%,經查前日及當日之校正結果皆為正偏差;嘉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排放管道P002排放流率零點偏移測試時,偏高2.21%,此兩根管道查核結果於查核當日結束後已告知廠方及儀器維護廠商,請儀器維護廠商在進行管路確認是否有阻塞或監測設施之線性是否有偏移之現象並進行改善。 (二)連續監測設施(CEMS)連線資料查核 日報傳輸情形:嘉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112年7月10日因傳輸系統異常導致當日之日報資料未能於次日下午一時傳輸至本局(累計1次未傳輸),其餘各廠皆符合次日下午一時前傳輸之規定。 月報傳輸情形: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廠排放管道P001,111年12月份監測紀錄報表未依規定於112年1月15日前進行傳輸,依法裁處,其餘各廠月報傳輸情形皆符合次月十五日前須上傳規定。 (三)人工測站TSP採樣 針對轄內7座空氣品質人工監測站,每月執行TSP採樣與維護校正工作,其所使用之校正設備孔口流量計已完成追溯一級流量校正,而每季及採樣前、後均需進行校正作業,校正結果均符合檢測方法規範。 (四)中洋工業區監測/檢測作業 每月定期執行中洋工業區監控系統鋼瓶更換、清洗及監看即時監控系統,並於112年3月20至21日、112年6月8日至9日、112年9月25日至26日及112年11月07日至08日分別在太保市麻寮里活動中心及新港鄉三間村活動中心各執行1天次空氣品質監測車監測作業,各測項均符合空氣品質標準。 (五)噪音監測相關作業 執行12點次航空噪音監測作業,除新港鄉三間村活動中心符合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劃定原則(該區域已屬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外,其餘各點次監測結果均未達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劃定原則。 執行機動車輛原地噪音稽查檢測,已辦理環警監聯合稽查作業41場次,共計攔查1,861輛次,其中4輛經審驗合格後任意變更為未經檢驗合格之排氣管,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直接進行處分,而針對有噪音之虞車輛進行檢測145輛次,其中檢測不合格30輛,車況異常通知回檢14輛,不合格率為21 %。 執行機動車輛行駛噪音(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稽查作業,針對轄內屢遭民眾陳情路段或高噪音車輛出沒熱區辦理稽查,已辦理75場次執法取締作業,陳情案件中除中埔鄉135線道外,其餘路段截至現階段未再接獲陳情,顯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已有其遏阻作用,而針對仍屢遭陳情路段,計畫將持續辦理取締勤務,以維護民眾居家環境安寧 於中埔鄉澐水國民小學旁(台三線)之標誌桿上,設置1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藉以降低車輛噪音擾寧的問題,維護社區安寧。 協助環保局規劃並辦理附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告示牌,以期嚇阻及降低噪音車擾寧案件,總計完成3處區域附掛作業。 (六)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 室內空氣品質訪查巡檢作業,除冷O探索館及品O咖啡觀光工廠二氧化碳即時濃度值大於1,000 ppm之外,其餘各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狀況良好,針對檢測不良之場所現場給予初步簡易改善建議,如隨時保持空氣流通或加強通風換氣,可裝抽風扇增加空氣對流,使室內外空氣進行流通降低二氧化碳濃度;於下半年度進行複檢時,均已有所改善。 室內空氣品質公告標準方法稽查檢測,總計辦理7處場所,各場所檢測結果皆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並輔導場所申請自主管理標章;其中財團法人嘉義縣私立開O殿福松老人養護中心細菌濃度偏高,於10月18日再次辦理複檢,其細菌濃度最高值為316 CFU/m3,相較前次檢測最高值1,417 CFU/m3,已大幅降低,顯見其改善效益。 自主管理標章推動情形,轄內16處公告場所均已取得標章使用權;非公告場所則有17處場所取得標章使用權,分別為8處社會福利機構、3處幼兒園、2處產後護理機構、1處醫療機構、1處航空站、1處表演廳及1處美術館。 |
英文標題 | (空) |
英文摘要 | (空) |
專案年度 | 112 |
主辦單位 |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
執行單位 | 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 |
專案報告下載url |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0008438 |
專案報告公開日期 | 20240301 |
中文標題112年度嘉義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系統(CEMS)功能查核及稽查管制計畫 |
中文摘要本計畫於112年1月1日開始執行,主要工作內容包含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及監督查核、不透光率(OP)查核及監督查核、標準氣體(CGA)、零點/全幅(Zero/Span)、二氧化氮/一氧化氮(NO2/NO)轉化器效率查核、CEMS法規符合度查核、CEMS法規說明會及CEMS訪查作業;人工監測站採樣分析、操作維護及校正作業;維護中洋工業區之監測/檢測設施及中洋工業區監測車空氣品質監測作業;環境道路交通音量監測及民眾陳情案件處理;辦理室內空氣品質訪查巡檢暨推動自主管理標章作業、室內空氣品質法規說明會及公私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稽查檢測,期末報告統計期間,各項工作執行進度如表1所示,成果說明,主要如下: (一)連續監測設施(CEMS)法規符合度及系統功能查核 在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作業,112年3月10日執行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排放管道P501,測試項目氮氧化物差值平均值大於信賴係數,依據CEMS管理辦法附錄十規定需進行偏移校正因子(BAF)修正(修正時間112年4月26日至112年6月16日),而該廠於112年4月21日執行第2季RATA定期檢測作業,測試項目氮氧化物差值平均值小於信賴係數,可取消偏移校正因子(BAF)修正,於112年6月7日函覆第2季RATA檢測報告至環保局通知取消BAF修正;112年7月5日執行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排放管道P301,測試項目氮氧化物及氧氣差值平均值均大於信賴係數,需進行偏移校正因子(BAF)修正(修正時間112年8月3日至112年10月5日),而該廠於112年8月18日執行第3季RATA定期檢測作業,測試項目氮氧化物及氧氣差值平均值均小於信賴係數,可取消偏移校正因子(BAF)修正,於112年9月18日函覆第3季RATA檢測報告至環保局通知取消BAF修正。 在不透光率查核作業,各管道校正誤差查核結果皆符合監測設施性能規格≦3 %不透光率規定,其中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排放管道P101在低幅衰光器查核結果略為偏高,於現場告知廠方代表人員及儀器維護商,應查明原因或重新進行調校,以避免日後超出性能規格標準;另於11月23日配合該廠定期查核作業進行監督查核,偏高情形已有所改善,另外亦提醒廠方人員於零點補整累積至 4 %不透光率時,應清潔光學感應之表面,避免影響測值準確性。 在標準氣體查核作業,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排放管道P501於112年7月31日查核時,測項氮氧化物中低濃度查核結果13.35 %,接近性能規格標準上限;另於112年8月25日配合該廠定期查核作業進行監督查核,測項氮氧化物中低濃度查核結果仍偏高(11.84 %),告知廠方及儀器維護商,應重新進行線性調校,確保監測設施準確性,以免超出性能規格標準;其餘管道相較於110-111年查核結果,皆已有所改善,其結果也於查核結束後告知廠方及儀器維護廠商,使其了解監測設施目前狀況,希望廠方及維護商能夠持續保持下去。 在零點/全幅(Zero/Span)偏移查核部分,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排放管道P101氮氧化物全幅偏移測試時,偏低-2.39 %,已接近標準誤差範圍±3%,經查前日及當日之校正結果皆為正偏差;嘉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排放管道P002排放流率零點偏移測試時,偏高2.21%,此兩根管道查核結果於查核當日結束後已告知廠方及儀器維護廠商,請儀器維護廠商在進行管路確認是否有阻塞或監測設施之線性是否有偏移之現象並進行改善。 (二)連續監測設施(CEMS)連線資料查核 日報傳輸情形:嘉惠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112年7月10日因傳輸系統異常導致當日之日報資料未能於次日下午一時傳輸至本局(累計1次未傳輸),其餘各廠皆符合次日下午一時前傳輸之規定。 月報傳輸情形: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嘉義廠排放管道P001,111年12月份監測紀錄報表未依規定於112年1月15日前進行傳輸,依法裁處,其餘各廠月報傳輸情形皆符合次月十五日前須上傳規定。 (三)人工測站TSP採樣 針對轄內7座空氣品質人工監測站,每月執行TSP採樣與維護校正工作,其所使用之校正設備孔口流量計已完成追溯一級流量校正,而每季及採樣前、後均需進行校正作業,校正結果均符合檢測方法規範。 (四)中洋工業區監測/檢測作業 每月定期執行中洋工業區監控系統鋼瓶更換、清洗及監看即時監控系統,並於112年3月20至21日、112年6月8日至9日、112年9月25日至26日及112年11月07日至08日分別在太保市麻寮里活動中心及新港鄉三間村活動中心各執行1天次空氣品質監測車監測作業,各測項均符合空氣品質標準。 (五)噪音監測相關作業 執行12點次航空噪音監測作業,除新港鄉三間村活動中心符合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劃定原則(該區域已屬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外,其餘各點次監測結果均未達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劃定原則。 執行機動車輛原地噪音稽查檢測,已辦理環警監聯合稽查作業41場次,共計攔查1,861輛次,其中4輛經審驗合格後任意變更為未經檢驗合格之排氣管,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直接進行處分,而針對有噪音之虞車輛進行檢測145輛次,其中檢測不合格30輛,車況異常通知回檢14輛,不合格率為21 %。 執行機動車輛行駛噪音(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稽查作業,針對轄內屢遭民眾陳情路段或高噪音車輛出沒熱區辦理稽查,已辦理75場次執法取締作業,陳情案件中除中埔鄉135線道外,其餘路段截至現階段未再接獲陳情,顯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已有其遏阻作用,而針對仍屢遭陳情路段,計畫將持續辦理取締勤務,以維護民眾居家環境安寧 於中埔鄉澐水國民小學旁(台三線)之標誌桿上,設置1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藉以降低車輛噪音擾寧的問題,維護社區安寧。 協助環保局規劃並辦理附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告示牌,以期嚇阻及降低噪音車擾寧案件,總計完成3處區域附掛作業。 (六)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工作 室內空氣品質訪查巡檢作業,除冷O探索館及品O咖啡觀光工廠二氧化碳即時濃度值大於1,000 ppm之外,其餘各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狀況良好,針對檢測不良之場所現場給予初步簡易改善建議,如隨時保持空氣流通或加強通風換氣,可裝抽風扇增加空氣對流,使室內外空氣進行流通降低二氧化碳濃度;於下半年度進行複檢時,均已有所改善。 室內空氣品質公告標準方法稽查檢測,總計辦理7處場所,各場所檢測結果皆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並輔導場所申請自主管理標章;其中財團法人嘉義縣私立開O殿福松老人養護中心細菌濃度偏高,於10月18日再次辦理複檢,其細菌濃度最高值為316 CFU/m3,相較前次檢測最高值1,417 CFU/m3,已大幅降低,顯見其改善效益。 自主管理標章推動情形,轄內16處公告場所均已取得標章使用權;非公告場所則有17處場所取得標章使用權,分別為8處社會福利機構、3處幼兒園、2處產後護理機構、1處醫療機構、1處航空站、1處表演廳及1處美術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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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年度112 |
主辦單位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
執行單位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 |
專案報告下載url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0008438 |
專案報告公開日期2024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