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令: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自即日生效
- 行政院公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Title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令: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自即日生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 PubGovName是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Keyword是轉型正義;學術研究;論文;獎金(獎勵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憲政改革(憲政改造);民主轉型, HTMLContent是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令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補登)臺黨產法字第1130800131號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 主任委員 林峯正 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修正規定一、設立....
MetaId | 154397 |
Doc_Style_LName | 行政規則 |
Doc_Style_SName | 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綜合行政篇 |
PubGov | 行政院 |
PubGovName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UndertakeGov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Officer_name | 主任委員 林峯正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 |
GazetteId | 臺黨產法字第1130800131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 |
Comment_Deadline | (空) |
Comment_Days | (空) |
Title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令: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自即日生效 |
TitleEnglish | ILL-GOTTEN PARTY ASSETS SETTLEMENT COMMITTE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revision of "Directions for the Rewards of the Studies of Transitional Justice and the Party Assets" (directions have come into force since 27th, December 2024) |
ThemeSubject | 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Keyword | 轉型正義;學術研究;論文;獎金(獎勵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憲政改革(憲政改造);民主轉型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 |
Category | 9Z0(其他) |
Cake | J38(行政規則);IZ0(其他) |
Service | (空)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245/ch01/type2/gov01/num1/Eg.htm |
HTMLContent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令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補登)臺黨產法字第1130800131號 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 主任委員 林峯正 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修正規定 一、設立目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深化民主轉型、鞏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鼓勵轉型正義與不當黨產等相關課題之研究,特訂定本要點,舉辦優秀論文選拔,以推展跨領域學科研究風氣。 二、論文主題:不限學科領域,凡與國內外民主轉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轉型正義、不當黨產等相關課題有關之中文論文均可。 三、論文規格: (一)學術論文暨學位論文獎:博士組(不含表格及參考文獻,一萬以上字數)、碩士組(不含表格及參考文獻,八千以上字數)、大學部學生組(不含表格及參考文獻,六千以上字數)。 (二)小論文獎: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組(不含表格及參考文獻,三千以上字數)。 (三)學術論文體例請參考本會網站建議格式,小論文體例請參考教育部中學生網站建議格式。 四、獎項類別: (一)學術論文暨學位論文獎:博士組、碩士組、大學部學生組,每組特優獎一名,優等獎及佳作獎若干名。 (二)小論文獎:優等獎若干名。 五、報名資格: (一)學術論文暨學位論文獎: 1、博士組: (1)報名時為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學生,每人每年報名論文選拔以一篇為限。 (2)報名時具前二學年度至本學年度畢業生身分,以學位論文報名論文選拔為限。 2、碩士組: (1)報名時為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學生,每人每年報名論文選拔以一篇為限。 (2)報名時具前二學年度至本學年度畢業生身分,以學位論文報名論文選拔為限。 3、大學部學生組:報名時為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學生,每人每年報名論文選拔以一篇為限。 (二)小論文獎:報名時為國內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在學學生,每人每年報名論文選拔以一篇為限。 六、報名資料: (一)報名表。 (二)論文紙本一式二份與電子檔。 (三)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四)選拔刊登授權書。 七、申請辦法: (一)報名人請填具各項報名資料,於每年度公告徵選期間,以掛號寄至:104095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5樓,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編審委員會收。 (二)同時將各項報名資料電子檔寄至論文選拔信箱(editor@cipas.gov.tw),於主旨註明「報名《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 (三)每年度徵選辦法於該年二月份以前公布。 八、評審方式: (一)本會《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編審委員會召集跨領域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選拔論文獎每組若干名,每位獲獎者頒發獎狀及獎金。 (二)獲獎者如有違背學術倫理,本會有權撤銷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 九、獎金: (一)學術論文暨學位論文獎: 1、博士組:特優獎新臺幣(以下同)五萬元、優等獎三萬五千元、佳作獎二萬五千元。 2、碩士組:特優獎三萬元、優等獎二萬元、佳作獎一萬五千元。 3、大學部學生組:特優獎二萬元、優等獎一萬五千元、佳作獎一萬元。 (二)小論文獎:優等獎八千元。 十、出版:獲獎之學術論文與小論文,除全文將公開於本會網站外,特優獎論文將刊登於《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半年刊,並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十四點第三款規定以全部授權方式為之。 |
MetaId154397 |
Doc_Style_LName行政規則 |
Doc_Style_SName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
PreviewStageURL(空) |
Chapter綜合行政篇 |
PubGov行政院 |
PubGovName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UndertakeGov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Officer_name主任委員 林峯正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 |
GazetteId臺黨產法字第1130800131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 |
Comment_Deadline(空) |
Comment_Days(空) |
Title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令: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自即日生效 |
TitleEnglishILL-GOTTEN PARTY ASSETS SETTLEMENT COMMITTE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revision of "Directions for the Rewards of the Studies of Transitional Justice and the Party Assets" (directions have come into force since 27th, December 2024) |
ThemeSubject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Keyword轉型正義;學術研究;論文;獎金(獎勵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憲政改革(憲政改造);民主轉型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 |
Category9Z0(其他) |
CakeJ38(行政規則);IZ0(其他) |
Service(空)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245/ch01/type2/gov01/num1/Eg.htm |
HTMLContent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令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補登)臺黨產法字第1130800131號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 主任委員 林峯正 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獎勵要點修正規定 一、設立目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深化民主轉型、鞏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鼓勵轉型正義與不當黨產等相關課題之研究,特訂定本要點,舉辦優秀論文選拔,以推展跨領域學科研究風氣。 二、論文主題:不限學科領域,凡與國內外民主轉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轉型正義、不當黨產等相關課題有關之中文論文均可。 三、論文規格: (一)學術論文暨學位論文獎:博士組(不含表格及參考文獻,一萬以上字數)、碩士組(不含表格及參考文獻,八千以上字數)、大學部學生組(不含表格及參考文獻,六千以上字數)。 (二)小論文獎: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組(不含表格及參考文獻,三千以上字數)。 (三)學術論文體例請參考本會網站建議格式,小論文體例請參考教育部中學生網站建議格式。 四、獎項類別: (一)學術論文暨學位論文獎:博士組、碩士組、大學部學生組,每組特優獎一名,優等獎及佳作獎若干名。 (二)小論文獎:優等獎若干名。 五、報名資格: (一)學術論文暨學位論文獎: 1、博士組: (1)報名時為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學生,每人每年報名論文選拔以一篇為限。 (2)報名時具前二學年度至本學年度畢業生身分,以學位論文報名論文選拔為限。 2、碩士組: (1)報名時為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學生,每人每年報名論文選拔以一篇為限。 (2)報名時具前二學年度至本學年度畢業生身分,以學位論文報名論文選拔為限。 3、大學部學生組:報名時為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學生,每人每年報名論文選拔以一篇為限。 (二)小論文獎:報名時為國內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在學學生,每人每年報名論文選拔以一篇為限。 六、報名資料: (一)報名表。 (二)論文紙本一式二份與電子檔。 (三)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四)選拔刊登授權書。 七、申請辦法: (一)報名人請填具各項報名資料,於每年度公告徵選期間,以掛號寄至:104095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85巷9號5樓,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編審委員會收。 (二)同時將各項報名資料電子檔寄至論文選拔信箱(editor@cipas.gov.tw),於主旨註明「報名《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論文獎」。 (三)每年度徵選辦法於該年二月份以前公布。 八、評審方式: (一)本會《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編審委員會召集跨領域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選拔論文獎每組若干名,每位獲獎者頒發獎狀及獎金。 (二)獲獎者如有違背學術倫理,本會有權撤銷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及獎金。 九、獎金: (一)學術論文暨學位論文獎: 1、博士組:特優獎新臺幣(以下同)五萬元、優等獎三萬五千元、佳作獎二萬五千元。 2、碩士組:特優獎三萬元、優等獎二萬元、佳作獎一萬五千元。 3、大學部學生組:特優獎二萬元、優等獎一萬五千元、佳作獎一萬元。 (二)小論文獎:優等獎八千元。 十、出版:獲獎之學術論文與小論文,除全文將公開於本會網站外,特優獎論文將刊登於《轉型正義與黨產研究》半年刊,並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十四點第三款規定以全部授權方式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