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起增設離島特考與地方特考同時舉行 離島三縣得擇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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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113年起增設離島特考與地方特考同時舉行 離島三縣得擇一辦理的發稿日期是20231207T154800, 發稿單位是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編號是112-073, 內文是考試院院會今(7)日通過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規則,自113年起適用,並與地方特考同時舉行,由離島三縣依年度任用需求,擇一種考試提報需用名額,舉行考試。考試院說明,為使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之公務人才考選符應機關用人及育才需要,配合離島三縣地方政府,規劃增辦專屬離島地區適用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ArticleType | 0 |
FileName | (空) |
Link | (空) |
Source | 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3915&s=48138 |
title | 113年起增設離島特考與地方特考同時舉行 離島三縣得擇一辦理 |
機關代碼 | 600000000A |
發稿日期 | 20231207T154800 |
發稿單位 |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聯絡人 | 張美君 |
聯絡電話 | 0921616925 |
編號 | 112-073 |
新聞稿主題 | 113年起增設離島特考與地方特考同時舉行 離島三縣得擇一辦理 |
內文 | 考試院院會今(7)日通過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規則,自113年起適用,並與地方特考同時舉行,由離島三縣依年度任用需求,擇一種考試提報需用名額,舉行考試。 考試院說明,為使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之公務人才考選符應機關用人及育才需要,配合離島三縣地方政府,規劃增辦專屬離島地區適用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以拔擢兼具專業知識與工作態度,且有意願深耕在地之適格適任人才。 考試院表示,本考試與地方特考相同,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並訂有6年限制轉調規範。考試等別設置三等及四等考試。各等別考試普通科目部分,除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類科免列考外,餘均列考「基礎能力測驗(作文、英文閱讀與法學知識)」1科。專業科目部分,三等考試除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類科列考2科外,餘列考4科;四等考試專業科目均列考3科。 考試院進一步表示,本考試併採筆、口試,分二試辦理,仍以筆試衡鑑應考人專業知識水準,作為錄取與否的首要門檻。另因考量離島地區長期存在考試人才進用問題,現行考試不易選拔適合人力,為篩選專業能力足以勝任職務,且有意願及熱忱在當地服務之人才,本考試增加第二試口試;考生需於第一試筆試錄取,確認具備專業知識水準後,始得應第二試口試。總成績第一試筆試占60%,第二試口試占40%,擇優錄取。 考試院說明,口試內容除評量應考人口語表達、臨場應變及問題分析等能力外,更將融入當地時事議題、重要建設、歷史脈絡、人文關懷等內容,以選出符合用人機關期待、並兼具專業知能與離島三縣職務屬性所需要之人才。 考試院表示,本考試自113年開始舉辦,離島三縣政府若欲採離島特考方式進用人才,應於該年度舉辦考試半年前對外公布,以利應考人充分準備。本考試盼能吸引有志投入離島地方公共事務,以及具備當地人文關懷、在地認同以及使命感之國民,踴躍報考。 |
檔案連結 | 1:1121207新聞稿-113年起增設離島特考與地方特考同時舉行 離島三縣得擇一辦理(https://ws.exam.gov.tw/001/Upload/1/relfile/8956/48138/fa3dcc4d-7044-4644-97e7-44d4def0f24d.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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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3915&s=48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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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600000000A |
發稿日期20231207T154800 |
發稿單位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聯絡人張美君 |
聯絡電話0921616925 |
編號112-073 |
新聞稿主題113年起增設離島特考與地方特考同時舉行 離島三縣得擇一辦理 |
內文考試院院會今(7)日通過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規則,自113年起適用,並與地方特考同時舉行,由離島三縣依年度任用需求,擇一種考試提報需用名額,舉行考試。 考試院說明,為使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之公務人才考選符應機關用人及育才需要,配合離島三縣地方政府,規劃增辦專屬離島地區適用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以拔擢兼具專業知識與工作態度,且有意願深耕在地之適格適任人才。 考試院表示,本考試與地方特考相同,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並訂有6年限制轉調規範。考試等別設置三等及四等考試。各等別考試普通科目部分,除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類科免列考外,餘均列考「基礎能力測驗(作文、英文閱讀與法學知識)」1科。專業科目部分,三等考試除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類科列考2科外,餘列考4科;四等考試專業科目均列考3科。 考試院進一步表示,本考試併採筆、口試,分二試辦理,仍以筆試衡鑑應考人專業知識水準,作為錄取與否的首要門檻。另因考量離島地區長期存在考試人才進用問題,現行考試不易選拔適合人力,為篩選專業能力足以勝任職務,且有意願及熱忱在當地服務之人才,本考試增加第二試口試;考生需於第一試筆試錄取,確認具備專業知識水準後,始得應第二試口試。總成績第一試筆試占60%,第二試口試占40%,擇優錄取。 考試院說明,口試內容除評量應考人口語表達、臨場應變及問題分析等能力外,更將融入當地時事議題、重要建設、歷史脈絡、人文關懷等內容,以選出符合用人機關期待、並兼具專業知能與離島三縣職務屬性所需要之人才。 考試院表示,本考試自113年開始舉辦,離島三縣政府若欲採離島特考方式進用人才,應於該年度舉辦考試半年前對外公布,以利應考人充分準備。本考試盼能吸引有志投入離島地方公共事務,以及具備當地人文關懷、在地認同以及使命感之國民,踴躍報考。 |
檔案連結1:1121207新聞稿-113年起增設離島特考與地方特考同時舉行 離島三縣得擇一辦理(https://ws.exam.gov.tw/001/Upload/1/relfile/8956/48138/fa3dcc4d-7044-4644-97e7-44d4def0f24d.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