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3年起,高普考試調整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部分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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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自113年起,高普考試調整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部分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的發稿日期是20230302T090000, 發稿單位是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編號是112-016, 內文是考試院院會今(2)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2條附表一、附表二、第4條附表三、附表四,調整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高考三級考試83類科修正為列考4科專業科目,13類科修正為列考5科專業科目;普通考試66類科修正為列考3科專業科目。另高考三級考試僑務行政、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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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3915&s=46544
title自113年起,高普考試調整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部分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
機關代碼600000000A
發稿日期20230302T090000
發稿單位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聯絡人楊中豪
聯絡電話0937182230
編號112-016
新聞稿主題自113年起,高普考試調整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部分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
內文

考試院院會今(2)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2條附表一、附表二、第4條附表三、附表四,調整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高考三級考試83類科修正為列考4科專業科目,13類科修正為列考5科專業科目;普通考試66類科修正為列考3科專業科目。另高考三級考試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等4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高考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提高口試占分比重,以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應考資格修正提高飛行時數,上述修正均自113年考試開始適用。

考試院說明,高普考試為我國初任公務人員最主要的進用管道,高考三級考試除公職專技人員類科之外,其餘各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均列考6科、普通考試均列考4科,絕大多數考試類科採單一筆試,數十年來列考之專業科目變動幅度不高。隨環境變遷、業務需求調整,青年學子的教育養成模式和學習工具不斷改變,應試專業科目數及其內涵之妥適性,應與時俱進適時調整以契合用人機關之需求,考選策略宜朝專業知能核心化、擇才條件友善化等方向精進,以利考試擇優錄取,是以,本次修正高考三級考試以減列2科、普通考試減列1科為原則,惟尊重用人機關意見,科目數保留適度彈性。

同時,為配合多元考試方式取才以及提升用人機關參與度之發展趨勢,於減少筆試應試負擔前提下,漸進改革調整考試方式,經與用人機關召開會議研商後,高考三級考試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類科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高考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提高口試占分比重,又考量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所屬飛行員執行空中勤務所特有之複雜度及危險性,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應考資格修正提高飛行時數,以期考用配合並強化選才效能。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高考三級考試計115類科,其中公職專技人員14類科專業科目未修正,83類科修正為列考4科專業科目,13類科修正為列考5科專業科目,其餘5類科維持列考6科專業科目;普通考試計71類科,其中66類科修正為列考3科專業科目,其餘5類科維持列考4科專業科目。

二、高考三級考試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類科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增列第二試個別口試,高考三級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類科口試占分比重為20%;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口試占分比重為30%。

三、調整高考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口試占分比重,由10%提高至20%。

四、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應考資格飛行時數提高至250小時以上(包括儀器飛行訓練時數累計50小時以上)。

五、 為使應考人有所準備與因應,將本案施行日期明定為11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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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113年起高普考試調整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部分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考試院新聞稿--112.3.2(https://ws.exam.gov.tw/001/Upload/1/relfile/8956/46544/c43de547-a77f-4d87-bb02-f94a3a1f2b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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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3年起,高普考試調整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部分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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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00A

發稿日期

20230302T090000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聯絡人

楊中豪

聯絡電話

0937182230

編號

112-016

新聞稿主題

自113年起,高普考試調整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部分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

內文

考試院院會今(2)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及第2條附表一、附表二、第4條附表三、附表四,調整高普考試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高考三級考試83類科修正為列考4科專業科目,13類科修正為列考5科專業科目;普通考試66類科修正為列考3科專業科目。另高考三級考試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等4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高考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提高口試占分比重,以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應考資格修正提高飛行時數,上述修正均自113年考試開始適用。

考試院說明,高普考試為我國初任公務人員最主要的進用管道,高考三級考試除公職專技人員類科之外,其餘各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均列考6科、普通考試均列考4科,絕大多數考試類科採單一筆試,數十年來列考之專業科目變動幅度不高。隨環境變遷、業務需求調整,青年學子的教育養成模式和學習工具不斷改變,應試專業科目數及其內涵之妥適性,應與時俱進適時調整以契合用人機關之需求,考選策略宜朝專業知能核心化、擇才條件友善化等方向精進,以利考試擇優錄取,是以,本次修正高考三級考試以減列2科、普通考試減列1科為原則,惟尊重用人機關意見,科目數保留適度彈性。

同時,為配合多元考試方式取才以及提升用人機關參與度之發展趨勢,於減少筆試應試負擔前提下,漸進改革調整考試方式,經與用人機關召開會議研商後,高考三級考試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類科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高考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提高口試占分比重,又考量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所屬飛行員執行空中勤務所特有之複雜度及危險性,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應考資格修正提高飛行時數,以期考用配合並強化選才效能。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高考三級考試計115類科,其中公職專技人員14類科專業科目未修正,83類科修正為列考4科專業科目,13類科修正為列考5科專業科目,其餘5類科維持列考6科專業科目;普通考試計71類科,其中66類科修正為列考3科專業科目,其餘5類科維持列考4科專業科目。

二、高考三級考試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類科及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增列第二試個別口試,高考三級僑務行政、國際文教行政類科口試占分比重為20%;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口試占分比重為30%。

三、調整高考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口試占分比重,由10%提高至20%。

四、高普考試航空駕駛類科應考資格飛行時數提高至250小時以上(包括儀器飛行訓練時數累計50小時以上)。

五、 為使應考人有所準備與因應,將本案施行日期明定為11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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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3年起高普考試調整應試專業科目數與內涵部分類科增列第二試口試-考試院新聞稿--112.3.2(https://ws.exam.gov.tw/001/Upload/1/relfile/8956/46544/c43de547-a77f-4d87-bb02-f94a3a1f2b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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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師啟航 高階文官轉型飛躍 考試院《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26期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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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師啟航 高階文官轉型飛躍 考試院《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26期出刊

發稿日期: 20230630T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39 | 內文: 考試院今(30)日發行《國家人力資源論壇》電子報第26期。本期主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郝培芝表示,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納入業師(mentor)制度,旨在培養高階文官的全方位治理能力,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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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中豪

職稱: 董事 | 持有股份數: 658000 | 所代表法人: | 全豪勁有限公司 | 統一編號: 90898505

@ 董監事資料集

全豪勁有限公司(楊中豪)

處分日期: 20240425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6566 | 公告日期: 20240611 | 處分字號: 保退一字第113699110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勞工退休金條例

全豪勁有限公司(楊中豪)

處分日期: 202402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6112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處分字號: 保退一字第1136991102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勞工退休金條例

全豪勁有限公司(楊中豪)

處分日期: 20231221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9220 | 公告日期: 20240215 | 處分字號: 保退一字第1126991112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勞工退休金條例

全豪勁有限公司(楊中豪)

處分日期: 20231026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1750 | 公告日期: 20231211 | 處分字號: 保退一字第1126991110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勞工退休金條例

全豪勁有限公司(楊中豪)

處分日期: 20230824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21492 | 公告日期: 20231011 | 處分字號: 保退一字第1126991108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勞工退休金條例

業師啟航 高階文官轉型飛躍 考試院《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26期出刊

發稿日期: 20230630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39 | 內文: 考試院今(30)日發行《國家人力資源論壇》電子報第26期。本期主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郝培芝表示,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納入業師(mentor)制度,旨在培養高階文官的全方位治理能力,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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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師啟航 高階文官轉型飛躍 考試院《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26期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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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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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日期: 20240425 | 處分金額或滯納金: 6566 | 公告日期: 20240611 | 處分字號: 保退一字第11369911045號 | 違反法規內容: 雇主未按時繳納勞工退休金致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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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負責人統一編號狀態

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25號
楊中豪90898505核准設立

桃園市中壢區自治里莊敬路161號3樓
楊中豪85262449核准設立 - 獨資 (核准文號: 1099001373)

臺南市安南區國安里國安街210巷140號1樓
楊中豪40866795核准設立 - 獨資 (核准文號: 1060022361)

臺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5段157號及159號
楊中豪42856560核准設立

臺南市永康區塩洲里國聖街216號
楊中豪42935381核准設立

臺南市新化區豐榮里信義路443巷27號1樓
楊中豪88980839核准設立 - 獨資

登記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25號 | 負責人: 楊中豪 | 統編: 90898505 | 核准設立

登記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自治里莊敬路161號3樓 | 負責人: 楊中豪 | 統編: 85262449 | 核准設立 - 獨資 (核准文號: 1099001373)

登記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國安里國安街210巷140號1樓 | 負責人: 楊中豪 | 統編: 40866795 | 核准設立 - 獨資 (核准文號: 106002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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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 20230630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38 | 內文: 考試院院會6月29日通過,修正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第6條,國家考試題庫申論式試題基本數量由6倍調整為4倍,使題庫建置發揮最大效能。考試院說明,考量國家考試使用題庫試題時,為足敷抽選使用規定,題庫試題須經...

自113年起,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考,減列應試專業科目,三等考試減列2科、四等考試減列1科

發稿日期: 20230630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37 | 內文: 考試院院會6月29日通過,修正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三等考試各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均減列2科、四等考試各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均減列1科,並自113年開始適用。考試院說明,本考試係為配合國軍退...

借鏡歷史再思未來 考試院《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27期出刊

發稿日期: 20230825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51 | 內文: 考試院今(25)日發行《國家人力資源論壇》電子報第27期。發行人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表示,本期以「消失的考試制度與未來」為題,回顧我國過去曾採行的高普考分試、心理測驗及資格考等機制,爬梳制度演變的歷史經...

考試院舉辦家庭日活動 黃榮村院長與同仁眷屬歡聚同樂

發稿日期: 20230818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50 | 內文: 考試院今(18)日舉辦「考試院暨所屬部會家庭日活動」,本次活動是疫情結束後首度辦理,由黃榮村院長主持,考試委員及各部會首長也一起共襄盛舉,現場有來自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及保訓會近百位同仁及眷屬歡聚一...

考試院公告107年以前考試及格者未請領紙本證書名單 仍有需求者請於11月30日前提出申請

發稿日期: 20230818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49 | 內文: 針對107年以前考試(含檢覈)及格但至今仍未請領紙本證書者,考試院今(18)日依「考試院發給各種考試及格暨訓練合格證書辦法」規定,公告其人員名單及請領期限。請仍有紙本證書需求的當事人,儘速在今(112...

考試院通過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部分首長及幕僚長職務列等調整

發稿日期: 20230817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48 | 內文: 考試院院會今(17)日審議通過,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其中編制員額10人以上之戶政事務所,以及其他編制員額4人以上之機關,其首長職務列等原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或薦任第八職等者,調整為薦...

銜接職業管理新制 消防設備人員考試免除專業訓練程序

發稿日期: 20230810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47 | 內文: 考試院院會今(10)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案,以及消防設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廢止案。配合已公布施行的消防設備人員法中,增加執業前須具2年消防實務經驗的規定...

地方特考首創雲林考區 自113年起五等考試併入初等考試

發稿日期: 20230810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46 | 內文: 考試院院會今(10)日通過,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於12月9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一)舉行。考試院表示,本項考試合計需用名額暫定為1,935名,歡迎有志擔任地方公職者踴躍報考。另今年...

考試行政兩院共同建立年金制度監控機制,並完成首次定期檢討

發稿日期: 20230728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45 | 內文: 各項年金改革措施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以來已屆滿5年,考試院與行政院已依法會同建立軍公教人員年金制度監控機制,同時完成制度設計與財務永續發展首次檢討,並確立之後定期檢討方案。考試院指出,依107年7...

113年起高考三級植物病理及昆蟲專業將分類科考試取才

發稿日期: 20230727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44 | 內文: 考試院院會今(27)日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2條、第12條及第4條附表三修正案,自113年起,高考三級植物病蟲害防治類科拆分為植物病理及昆蟲2類科。未來植物病理及昆蟲專業將分類科...

考試委員赴阿里山風管處座談 關注地方用人需求

發稿日期: 20230719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43 | 內文: 考試院伊萬.納威等多位考試委員及劉建忻秘書長,今(19)日前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交流座談,由洪維新處長帶領管理處團隊以鄒族問候語〝Aveoveoyu〞熱烈歡迎,展現原住民族文化的熱情與活力。此次座...

考試院重視地方用人需求 赴嘉義縣政府進行座談

發稿日期: 20230718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42 | 內文: 為深入了解地方政府用人需求,今(18)日考試院黃榮村院長偕同多位考試委員及劉建忻秘書長,赴嘉義縣政府與翁章梁縣長及團隊進行座談,親自聆聽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的心聲及建議,期讓文官制度改革方向能更貼近實務需...

112年特種考試名額擴增:司法、海巡、移民特考增列274名

發稿日期: 20230706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40 | 內文: 考試院院會今(6)日通過11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增列需用名額,共計 274 名,為有志於從事司法、海岸巡防及移民行政工作的應考人提供更多機會,同時為國家引進更多優...

考試院修正專技人員考試應考資格的實習認定基準

發稿日期: 20230706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41 | 內文: 考試院院會今(6)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事人員、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社會工作師、牙體技術師、呼吸治療師考試及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等6項考試規則修正案。本次修正增訂呼吸治療...

業師啟航 高階文官轉型飛躍 考試院《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26期出刊

發稿日期: 20230630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39 | 內文: 考試院今(30)日發行《國家人力資源論壇》電子報第26期。本期主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郝培芝表示,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納入業師(mentor)制度,旨在培養高階文官的全方位治理能力,藉由「...

為使國家考試題庫建置發揮最大效能,修正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第6條

發稿日期: 20230630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38 | 內文: 考試院院會6月29日通過,修正題庫建立及運用辦法第6條,國家考試題庫申論式試題基本數量由6倍調整為4倍,使題庫建置發揮最大效能。考試院說明,考量國家考試使用題庫試題時,為足敷抽選使用規定,題庫試題須經...

自113年起,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考,減列應試專業科目,三等考試減列2科、四等考試減列1科

發稿日期: 20230630090000 | 發稿單位: 秘書處公共關係科 | 編號: 112-037 | 內文: 考試院院會6月29日通過,修正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三等考試各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均減列2科、四等考試各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均減列1科,並自113年開始適用。考試院說明,本考試係為配合國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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