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針對暴力討債案件,如何有效蒐證與自保?的部門是暴力討債, 單位是部長室, 答是(一)事前預防的步驟有二,分述如下:
第一,蒐證。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提出告訴需自行舉證,蒐證方法有:自行或請第三人錄影(音)、加裝監視器或裝感應式照明以嚇阻討債人員。
第二,到派出所做初步報案動作。
請員警協助填寫「受理案件登記表」,此為案件登記表並非真正的報案,功能為使往後有案可循。若派....
問題 | 針對暴力討債案件,如何有效蒐證與自保? |
單位 | 部長室 |
序號 | 4843 |
答 | (一)事前預防的步驟有二,分述如下:
第一,蒐證。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提出告訴需自行舉證,蒐證方法有:自行或請第三人錄影(音)、加裝監視器或裝感應式照明以嚇阻討債人員。
第二,到派出所做初步報案動作。
請員警協助填寫「受理案件登記表」,此為案件登記表並非真正的報案,功能為使往後有案可循。若派出所警察不受理,可撥打警政署為民服務專線投訴。
(二)針對有效舉證證據的部分,包含言語上的恐嚇,使民眾心生恐懼以及騷擾行為,關於討債人員揚言放鞭炮,證據效力較為輕微,而損毀紗門的部分則僅能屬毀損罪。
(三)建議第一時間撥打110,請當地員警到場處理。 |
部門 | 暴力討債 |
列號碼 | 390 |
問題針對暴力討債案件,如何有效蒐證與自保? |
單位部長室 |
序號4843 |
答(一)事前預防的步驟有二,分述如下:
第一,蒐證。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提出告訴需自行舉證,蒐證方法有:自行或請第三人錄影(音)、加裝監視器或裝感應式照明以嚇阻討債人員。
第二,到派出所做初步報案動作。
請員警協助填寫「受理案件登記表」,此為案件登記表並非真正的報案,功能為使往後有案可循。若派出所警察不受理,可撥打警政署為民服務專線投訴。
(二)針對有效舉證證據的部分,包含言語上的恐嚇,使民眾心生恐懼以及騷擾行為,關於討債人員揚言放鞭炮,證據效力較為輕微,而損毀紗門的部分則僅能屬毀損罪。
(三)建議第一時間撥打110,請當地員警到場處理。 |
部門暴力討債 |
列號碼390 |
根據名稱 部長室 找到的相關資料
(以下顯示 8 筆) (或要:直接搜尋所有 部長室 ...) | 新聞發布單位: 環境部環境部部長室 | 新聞發布日期: 2024-06-20 14:37:00 | 新聞編號: 20240620144149 | 刪除註記: 0 @ 環保新聞 |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一、本建築是日治時期五大廣播設施之一,強化台北放送局之無線電波遠送至民雄,逹成全台廣播之功能。戰後本建物從日治「無線電放送局」,演變為「中廣板橋發射站」,具廣播史價值。
二、建築完工於1930年,為日... @ 文資局古蹟 |
| OID: 2.16.886.101.20003.20008.20049 | 電話: 02-23492816 | 地址: 臺北市長沙街1段2號 | DN: ou=部長室,ou=交通部,o=行政院,c=TW @ 政府機關唯一識別代碼(OID) |
| OID: 2.16.886.101.20003.20001.20026 | 電話: 23565008 | 地址: 臺北市徐州路5號9樓 | DN: ou=部長室,ou=內政部,o=行政院,c=TW @ 政府機關唯一識別代碼(OID) |
| OID: 2.16.886.101.20006.20002.20002 | 電話: (02)82366666 | 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 DN: ou=部長室,ou=銓敘部,o=考試院,c=TW @ 政府機關唯一識別代碼(OID) |
| 公司名稱: 高力 | 職稱: 獨立董事 | 就任日期: 1120613 | 公司代號: 8996 | 出表日期: 1140521 | 主要現職: 台灣風電產業秘書長 | 主要經歷: 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副秘書長
經濟部本部部長室專門委員
經濟部工業局科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名稱: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公司職稱: 獨立董事 | 備註: @ 上市公司獨立董監事兼任情形彙總表 |
| 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9樓 | 主管機關: 內政部 | 臺北市 @ iTaiwan公共區域免費服務無線上網熱點 |
| 組織識別碼: A01000000AU010000 | 狀態碼: T | 更新時間: 2023-11-16 17:13:29 @ 公文電子交換系統地址簿 |
新聞發布單位: 環境部環境部部長室 | 新聞發布日期: 2024-06-20 14:37:00 | 新聞編號: 20240620144149 | 刪除註記: 0 @ 環保新聞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所屬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 | 指定登錄理由: 一、本建築是日治時期五大廣播設施之一,強化台北放送局之無線電波遠送至民雄,逹成全台廣播之功能。戰後本建物從日治「無線電放送局」,演變為「中廣板橋發射站」,具廣播史價值。
二、建築完工於1930年,為日... @ 文資局古蹟 |
OID: 2.16.886.101.20003.20008.20049 | 電話: 02-23492816 | 地址: 臺北市長沙街1段2號 | DN: ou=部長室,ou=交通部,o=行政院,c=TW @ 政府機關唯一識別代碼(OID) |
OID: 2.16.886.101.20003.20001.20026 | 電話: 23565008 | 地址: 臺北市徐州路5號9樓 | DN: ou=部長室,ou=內政部,o=行政院,c=TW @ 政府機關唯一識別代碼(OID) |
OID: 2.16.886.101.20006.20002.20002 | 電話: (02)82366666 | 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 DN: ou=部長室,ou=銓敘部,o=考試院,c=TW @ 政府機關唯一識別代碼(OID) |
公司名稱: 高力 | 職稱: 獨立董事 | 就任日期: 1120613 | 公司代號: 8996 | 出表日期: 1140521 | 主要現職: 台灣風電產業秘書長 | 主要經歷: 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副秘書長
經濟部本部部長室專門委員
經濟部工業局科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名稱: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公司職稱: 獨立董事 | 備註: @ 上市公司獨立董監事兼任情形彙總表 |
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9樓 | 主管機關: 內政部 | 臺北市 @ iTaiwan公共區域免費服務無線上網熱點 |
組織識別碼: A01000000AU010000 | 狀態碼: T | 更新時間: 2023-11-16 17:13:29 @ 公文電子交換系統地址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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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6內政服務熱線常見問題(QA)』資料集內搜尋:
| 部門: 測量科 | 單位: 地政司 | 答: 有關台端來函詢問網路上如何查詢土地坐落之地段和地號位置及其網址乙節,所詢如係指地籍圖謄本,台端可由本部地政電子閘門資訊系統(http://clir.hinet.net/)申領電子謄本,或由各縣市政府委... |
| 部門: 殯葬管理科 | 單位: 宗教及禮制司 | 答: 若親人在國外不幸身故,一般會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遺體先在當地火化後,再把骨灰運回:
遺體先在當地火化,一般是委託當地的禮儀社協助處理後事,並將遺體火化後,再把骨灰帶回臺灣。骨灰運回臺灣,一般是以貨... |
| 部門: 戶政司戶資管理科 | 單位: 戶政司 | 答: 什麼是人別確認?
就是由戶政事務所人員就首次申請護照者本人之國民身分證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國民身分證照片影像等〉與護照申請書所填具之相關資料加以核對,經比對無誤後,再就申請人本... |
| 部門: 綜合規劃科(政風) | 單位: 政風處 | 答: 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規定,民眾申請查閱申報人申報之財產資料,應填具申請書向本部政風處申請,申請書應載明申請人個人資料、查閱申報資料之目的、對於查閱資料不得為營利、徵信、募款或其他不正... |
| 部門: 入出國事務組停留科 | 單位: 移民署 | 答: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活動,應於停留期間屆滿五日前,備齊下列文件,由邀請單位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但經許可停留期間在十五日以下者,應於停留期間屆滿二日前提出申請:
一、延期申請書。
... |
| 部門: 交通組 | 單位: 警政署 | 答: (一)民眾因辦理婚喪喜慶或是各項節慶慶典活動,需申請臨時道路使用該如何辦理,說明如下:
1、分局暨派出所作業流程
(1)民眾可至轄區分駐(派出)索取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書,詳填後連同臨時... |
| 部門: 地籍測量科 | 單位: 國土測繪中心 | 答: 查「申請複丈,由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向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為之。」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5條所明定,人民申請土地複丈(含鑑界、再鑑界)應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洽辦。 |
| 部門: 不動產交易科 | 單位: 地政司 | 答: 停車空間屬性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可分為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獎勵增設停車位等3種,茲說明定義如下:(一)法定停車空間:「建築技術規則」第59條規定,建築物依其總樓地板面積的多寡,而必須附設一定數... |
| 部門: 防治組 | 單位: 警政署 | 答: 一、民眾如欲請求警察機關協助聯繫失聯多年之友人時,可具體敘明其友人之姓名、當時之地址、大約年齡、就讀學校或服務過公司行號等特徵基本資料,向全國任一警察機關(派出所)提書書面聲請請求協助。
二、警方受理... |
| 部門: 入出國事務組入出國規劃科 | 單位: 移民署 | 答: (一) 申請處所-國內申請,請至本署各服務站申請。國外申請,請至本署各駐外館處移民工作組或外交部駐外單位申請。
(二) 當事人親自申請-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親自申請,請填寫申請書,檢具有效身分證明文件... |
| 部門: 戶籍行政科 | 單位: 戶政司 | 答: 一、97年5月22日(含當日)以前結婚並已辦理結婚登記及97年5月23日起依登記婚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者,均得向原登記戶政事務所或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中文或英文結婚證明書。以下分別就本人申請及委託申請說... |
| 部門: 戶籍行政科 | 單位: 戶政司 | 答: 一、申請人:
1.認領人
2.被認領人:認領人不為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
3.利害關係人(無上列1、2申請人時)
4.受委託人:須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
二、應備下列文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
| 部門: 殯葬管理科 | 單位: 宗教及禮制司 | 答: 民眾如有購買納骨塔(無論公立或私立)或生前契約消費糾紛,都可以請他們依「納骨塔所在地」、「販售生前契約公司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以電話向各該窗口洽詢。 |
| 部門: 戶籍行政科 | 單位: 戶政司 | 答: 請攜帶下列證件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1.當地政府、醫療院所開立之死亡證明書(如果是外文請翻譯成中文與原文一併帶來,需經駐外單位驗證) 。
2.當事人戶口名簿(遺失者免附) 。
3.當事人國民身分證(... |
| 部門: 地權科 | 單位: 地政司 | 答: 一、外國人申請取得我國不動產,係由外國人檢附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申請,再由該地政事務所送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土地法第17條至第20條規定審查。其重點摘要如下:
(一)應基於平等互惠... |
部門: 測量科 | 單位: 地政司 | 答: 有關台端來函詢問網路上如何查詢土地坐落之地段和地號位置及其網址乙節,所詢如係指地籍圖謄本,台端可由本部地政電子閘門資訊系統(http://clir.hinet.net/)申領電子謄本,或由各縣市政府委... |
部門: 殯葬管理科 | 單位: 宗教及禮制司 | 答: 若親人在國外不幸身故,一般會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遺體先在當地火化後,再把骨灰運回:
遺體先在當地火化,一般是委託當地的禮儀社協助處理後事,並將遺體火化後,再把骨灰帶回臺灣。骨灰運回臺灣,一般是以貨... |
部門: 戶政司戶資管理科 | 單位: 戶政司 | 答: 什麼是人別確認?
就是由戶政事務所人員就首次申請護照者本人之國民身分證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國民身分證照片影像等〉與護照申請書所填具之相關資料加以核對,經比對無誤後,再就申請人本... |
部門: 綜合規劃科(政風) | 單位: 政風處 | 答: 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審核及查閱辦法規定,民眾申請查閱申報人申報之財產資料,應填具申請書向本部政風處申請,申請書應載明申請人個人資料、查閱申報資料之目的、對於查閱資料不得為營利、徵信、募款或其他不正... |
部門: 入出國事務組停留科 | 單位: 移民署 | 答: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活動,應於停留期間屆滿五日前,備齊下列文件,由邀請單位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但經許可停留期間在十五日以下者,應於停留期間屆滿二日前提出申請:
一、延期申請書。
... |
部門: 交通組 | 單位: 警政署 | 答: (一)民眾因辦理婚喪喜慶或是各項節慶慶典活動,需申請臨時道路使用該如何辦理,說明如下:
1、分局暨派出所作業流程
(1)民眾可至轄區分駐(派出)索取臨時使用道路申請書,詳填後連同臨時... |
部門: 地籍測量科 | 單位: 國土測繪中心 | 答: 查「申請複丈,由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向土地所在地登記機關為之。」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5條所明定,人民申請土地複丈(含鑑界、再鑑界)應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洽辦。 |
部門: 不動產交易科 | 單位: 地政司 | 答: 停車空間屬性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可分為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獎勵增設停車位等3種,茲說明定義如下:(一)法定停車空間:「建築技術規則」第59條規定,建築物依其總樓地板面積的多寡,而必須附設一定數... |
部門: 防治組 | 單位: 警政署 | 答: 一、民眾如欲請求警察機關協助聯繫失聯多年之友人時,可具體敘明其友人之姓名、當時之地址、大約年齡、就讀學校或服務過公司行號等特徵基本資料,向全國任一警察機關(派出所)提書書面聲請請求協助。
二、警方受理... |
部門: 入出國事務組入出國規劃科 | 單位: 移民署 | 答: (一) 申請處所-國內申請,請至本署各服務站申請。國外申請,請至本署各駐外館處移民工作組或外交部駐外單位申請。
(二) 當事人親自申請-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親自申請,請填寫申請書,檢具有效身分證明文件... |
部門: 戶籍行政科 | 單位: 戶政司 | 答: 一、97年5月22日(含當日)以前結婚並已辦理結婚登記及97年5月23日起依登記婚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者,均得向原登記戶政事務所或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中文或英文結婚證明書。以下分別就本人申請及委託申請說... |
部門: 戶籍行政科 | 單位: 戶政司 | 答: 一、申請人:
1.認領人
2.被認領人:認領人不為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
3.利害關係人(無上列1、2申請人時)
4.受委託人:須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
二、應備下列文件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
部門: 殯葬管理科 | 單位: 宗教及禮制司 | 答: 民眾如有購買納骨塔(無論公立或私立)或生前契約消費糾紛,都可以請他們依「納骨塔所在地」、「販售生前契約公司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以電話向各該窗口洽詢。 |
部門: 戶籍行政科 | 單位: 戶政司 | 答: 請攜帶下列證件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1.當地政府、醫療院所開立之死亡證明書(如果是外文請翻譯成中文與原文一併帶來,需經駐外單位驗證) 。
2.當事人戶口名簿(遺失者免附) 。
3.當事人國民身分證(... |
部門: 地權科 | 單位: 地政司 | 答: 一、外國人申請取得我國不動產,係由外國人檢附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申請,再由該地政事務所送請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土地法第17條至第20條規定審查。其重點摘要如下:
(一)應基於平等互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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