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預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9條、第13條、第15條修正草案
- 行政院公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Title財政部公告:預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9條、第13條、第15條修正草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PubGovName是財政部, Keyword是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共工程);爭議;調解委員會;費用(收費), HTMLContent是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台財促字第11325535670號主 旨:預告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財政部。二、修正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MetaId | 154626 |
Doc_Style_LName | 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 | 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財政經濟篇 |
PubGov | 財政部 |
PubGovName | 財政部 |
UndertakeGov | 財政部 |
Officer_name | 部長 莊翠雲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GazetteId | 台財促字第11325535670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Comment_Deadline | 中華民國114年3月10日 |
Comment_Days | 60 |
Title | 財政部公告:預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9條、第13條、第15條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 |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9, 13 and 15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Collection of Fees for Mediation of Contract Performance Disputes for Cases Concerning Promotion of Private Participation in Infrastructure" (former name: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Fees for the Contract Dispute Resolution for Private Participation in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
ThemeSubject | 預告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草案。 |
Keyword |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共工程);爭議;調解委員會;費用(收費)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五項。 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黃專員。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8230。 (五)傳真:(02)23419420。 (六)電子郵件:bot@mail.mof.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
Category | 510(財政稅務) |
Cake | J33(法令草案);4E2(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 |
Service | (空)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05/ch04/type3/gov30/num14/Eg.htm |
HTMLContent | 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台財促字第11325535670號 主 旨:預告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五項。 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黃專員。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8230。 (五)傳真:(02)23419420。 (六)電子郵件:bot@mail.mof.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MetaId154626 |
Doc_Style_LName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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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財政經濟篇 |
PubGov財政部 |
PubGovName財政部 |
UndertakeGov財政部 |
Officer_name部長 莊翠雲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GazetteId台財促字第11325535670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Comment_Deadline中華民國114年3月10日 |
Comment_Days60 |
Title財政部公告:預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9條、第13條、第15條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9, 13 and 15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Collection of Fees for Mediation of Contract Performance Disputes for Cases Concerning Promotion of Private Participation in Infrastructure" (former name: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Fees for the Contract Dispute Resolution for Private Participation in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
ThemeSubject預告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草案。 |
Keyword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共工程);爭議;調解委員會;費用(收費)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五項。 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黃專員。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8230。 (五)傳真:(02)23419420。 (六)電子郵件:bot@mail.mof.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
Category510(財政稅務) |
CakeJ33(法令草案);4E2(申請及審核程序爭議處理) |
Service(空)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05/ch04/type3/gov30/num14/Eg.htm |
HTMLContent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台財促字第11325535670號主 旨:預告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第五項。 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黃專員。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8230。 (五)傳真:(02)23419420。 (六)電子郵件:bot@mail.mof.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