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傷害保險及旅行平安保險費率結構規範」,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202512081 號令發布,請 查照。
- 保險局主管法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旨「個人傷害保險及旅行平安保險費率結構規範」,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202512081 號令發布,請 查照。的公發布日是20131231, 法規體系是財產保險目, 法規類別是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是金管保財字第10202512084號, 法規內容是說明:一、檢附本會 102 年 12 月 31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202512081 號令及 附件影本各乙份。 二、新送審之保險商品自旨揭規範修正發布生效日起,應依旨揭規範辦理 ,至前述生效日前已經本會核准、核備或備查之保險商品,如僅配合 旨揭規範辦理者,應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 行政規則 |
法規體系 | 財產保險目 |
公發布日 | 20131231 |
修正日期 | 20131231 |
發文字號 | 金管保財字第10202512084號 |
異動性質 | 訂定 |
生效狀態 | (空) |
生效日期 | (空) |
法規名稱 | (空) |
主旨 | 「個人傷害保險及旅行平安保險費率結構規範」,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202512081 號令發布,請 查照。 |
法規沿革 | (空) |
法規內容 | 說明:一、檢附本會 102 年 12 月 31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202512081 號令及 附件影本各乙份。 二、新送審之保險商品自旨揭規範修正發布生效日起,應依旨揭規範辦理 ,至前述生效日前已經本會核准、核備或備查之保險商品,如僅配合 旨揭規範辦理者,應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 25 條 規定辦理,餘請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相關規定完成審 查程序。 正 本: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 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戴○祥)(請轉知會員公司) 副 本: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賴○祺)、中華民國精算學會(代表 人陳○亮)、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財團法人保險安 定基金(代表人朱○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資訊服務處、法律事務處 、檢查局、保險局、有限責任臺灣區漁船產物保險合作社(均含附件) |
立法理由 | (空) |
圖表附件 | 檔案檔案名稱 : 附件.pdf下載網址 : https://law.fsc.gov.tw/Download.ashx?FileID=11633 |
系統異動時間 | (空) |
法規類別行政規則 |
法規體系財產保險目 |
公發布日20131231 |
修正日期20131231 |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0202512084號 |
異動性質訂定 |
生效狀態(空) |
生效日期(空) |
法規名稱(空) |
主旨「個人傷害保險及旅行平安保險費率結構規範」,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202512081 號令發布,請 查照。 |
法規沿革(空) |
法規內容說明:一、檢附本會 102 年 12 月 31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202512081 號令及 附件影本各乙份。 二、新送審之保險商品自旨揭規範修正發布生效日起,應依旨揭規範辦理 ,至前述生效日前已經本會核准、核備或備查之保險商品,如僅配合 旨揭規範辦理者,應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 25 條 規定辦理,餘請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相關規定完成審 查程序。 正 本: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 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戴○祥)(請轉知會員公司) 副 本: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賴○祺)、中華民國精算學會(代表 人陳○亮)、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財團法人保險安 定基金(代表人朱○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資訊服務處、法律事務處 、檢查局、保險局、有限責任臺灣區漁船產物保險合作社(均含附件) |
立法理由(空) |
圖表附件檔案檔案名稱 : 附件.pdf下載網址 : https://law.fsc.gov.tw/Download.ashx?FileID=11633 |
系統異動時間(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