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3 年 6 月 27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1304921171 號令發布,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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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3 年 6 月 27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1304921171 號令發布,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的公發布日是20240627, 法規體系是人身保險目, 法規類別是行政規則, 發文字號是金管保壽字第11304921175號函, 法規內容是主 旨:有關「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27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1304921171 號令發布,並請依說 明事項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 明:一、茲檢送相關發布令影....
法規類別 | 行政規則 |
法規體系 | 人身保險目 |
公發布日 | 20240627 |
修正日期 | 20240627 |
發文字號 | 金管保壽字第11304921175號函 |
異動性質 | 訂定 |
生效狀態 | (空) |
生效日期 | (空) |
法規名稱 | (空) |
主旨 | 有關「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3 年 6 月 27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1304921171 號令發布,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法規沿革 | (空) |
法規內容 | 主 旨:有關「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27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1304921171 號令發布,並請依說 明事項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 明:一、茲檢送相關發布令影本、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修正規定、修 正對照表各 1 份。 二、113 年 7 月 1 日前已銷售之有效契約,基於契約安定性及不溯及 既往原則,仍依當時簽訂之保險契約(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約定辦理。 三、有保證續保條款約定之契約於 113 年 7 月 1 日前已生效而於 113 年 7 月 1 日以後續保者,仍依原簽訂之保險契約(保險單條 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約定辦理,且原簽訂之保險 單條款僅得提供有效契約保戶續保使用,不得再銷售新契約。 四、113 年 7 月 1 日前已生效而於 113 年 7 月 1 日以後續保之 非保證續保之契約,保險公司若同意續保時,亦得依說明三原則辦理 續保,且原簽訂之保險單條款僅得提供有效契約保戶續保使用,不得 再銷售新契約。 五、旨揭應注意事項第 48 點及第 57 點所定相關理賠機制及特別提醒事 項聲明書等規範,應請配合相關示範條款及配套措施之實施時程辦理 。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遊先生)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簡○明先生)、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 金(代表人林○寬先生)、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 、台灣美國商會、歐洲在台商務協會、本會檢查局、保險局(均含附件) |
立法理由 | (空) |
圖表附件 | 檔案1:檔案名稱 : 113.06.27 以金管保壽字第 11304921171 號令.pdf 下載網址 : https://law.fsc.gov.tw/Download.ashx?FileID=23665 2: 檔案名稱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規定.odt 下載網址 : https://law.fsc.gov.tw/Download.ashx?FileID=23666 3: 檔案名稱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下載網址 : https://law.fsc.gov.tw/Download.ashx?FileID=23667 4: 檔案名稱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相關附件.pdf 下載網址 : https://law.fsc.gov.tw/Download.ashx?FileID=23668 |
系統異動時間 | (空) |
法規類別行政規則 |
法規體系人身保險目 |
公發布日20240627 |
修正日期20240627 |
發文字號金管保壽字第11304921175號函 |
異動性質訂定 |
生效狀態(空) |
生效日期(空) |
法規名稱(空) |
主旨有關「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3 年 6 月 27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1304921171 號令發布,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法規沿革(空) |
法規內容主 旨:有關「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3 年 6 月 27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1304921171 號令發布,並請依說 明事項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 明:一、茲檢送相關發布令影本、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修正規定、修 正對照表各 1 份。 二、113 年 7 月 1 日前已銷售之有效契約,基於契約安定性及不溯及 既往原則,仍依當時簽訂之保險契約(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 批註及其他約定書)約定辦理。 三、有保證續保條款約定之契約於 113 年 7 月 1 日前已生效而於 113 年 7 月 1 日以後續保者,仍依原簽訂之保險契約(保險單條 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約定辦理,且原簽訂之保險 單條款僅得提供有效契約保戶續保使用,不得再銷售新契約。 四、113 年 7 月 1 日前已生效而於 113 年 7 月 1 日以後續保之 非保證續保之契約,保險公司若同意續保時,亦得依說明三原則辦理 續保,且原簽訂之保險單條款僅得提供有效契約保戶續保使用,不得 再銷售新契約。 五、旨揭應注意事項第 48 點及第 57 點所定相關理賠機制及特別提醒事 項聲明書等規範,應請配合相關示範條款及配套措施之實施時程辦理 。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遊先生)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簡○明先生)、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 金(代表人林○寬先生)、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 、台灣美國商會、歐洲在台商務協會、本會檢查局、保險局(均含附件) |
立法理由(空) |
圖表附件檔案1:檔案名稱 : 113.06.27 以金管保壽字第 11304921171 號令.pdf 下載網址 : https://law.fsc.gov.tw/Download.ashx?FileID=23665 2: 檔案名稱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規定.odt 下載網址 : https://law.fsc.gov.tw/Download.ashx?FileID=23666 3: 檔案名稱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pdf 下載網址 : https://law.fsc.gov.tw/Download.ashx?FileID=23667 4: 檔案名稱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相關附件.pdf 下載網址 : https://law.fsc.gov.tw/Download.ashx?FileID=23668 |
系統異動時間(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