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預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及第4條附表修正草案
- 行政院公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Title財政部公告:預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及第4條附表修正草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 PubGovName是財政部, Keyword是入出境管理(出入境管理,出境,入境);海關;入境旅客;行李;報驗;旅客與遊客(觀光客);免稅;酒, HTMLContent是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台財關字第1141001243號主 旨: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四條附表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財政部。二、修正依據:關稅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九條第三項....
MetaId | 154805 |
Doc_Style_LName | 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 | 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財政經濟篇 |
PubGov | 財政部 |
PubGovName | 財政部 |
UndertakeGov | 財政部關務署 |
Officer_name | 部長 莊翠雲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 |
GazetteId | 台財關字第1141001243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 |
Comment_Deadline | 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
Comment_Days | 7 |
Title | 財政部公告:預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及第4條附表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 |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1 and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Declaration, Inspection, Duty and Release of Personal Luggage or Goods of Inward Passengers" |
ThemeSubject | 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四條附表草案。 |
Keyword | 入出境管理(出入境管理,出境,入境);海關;入境旅客;行李;報驗;旅客與遊客(觀光客);免稅;酒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關稅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九條第三項。 三、「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考量農曆年節將至,入境旅客人次大增,本修正草案提高入境旅客免稅酒類數量係授予入境旅客權益,預告期間定為7日。 五、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翌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關務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三)聯絡人:郭科員。 (四)電話:02-25505500分機2558。 (五)傳真:02-25508104。 (六)電子郵件:cp01@customs.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
Category | 510(財政稅務) |
Cake | J33(法令草案);462(通關程序) |
Service | 925(物品申報)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09/ch04/type3/gov30/num11/Eg.htm |
HTMLContent | 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台財關字第1141001243號 主 旨: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四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關稅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九條第三項。 三、「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考量農曆年節將至,入境旅客人次大增,本修正草案提高入境旅客免稅酒類數量係授予入境旅客權益,預告期間定為7日。 五、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翌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關務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三)聯絡人:郭科員。 (四)電話:02-25505500分機2558。 (五)傳真:02-25508104。 (六)電子郵件:cp01@customs.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英文翻譯(請參見PDF) |
MetaId154805 |
Doc_Style_LName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空) |
Chapter財政經濟篇 |
PubGov財政部 |
PubGovName財政部 |
UndertakeGov財政部關務署 |
Officer_name部長 莊翠雲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 |
GazetteId台財關字第1141001243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 |
Comment_Deadline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
Comment_Days7 |
Title財政部公告:預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及第4條附表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1 and the appendix of Article 4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Declaration, Inspection, Duty and Release of Personal Luggage or Goods of Inward Passengers" |
ThemeSubject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四條附表草案。 |
Keyword入出境管理(出入境管理,出境,入境);海關;入境旅客;行李;報驗;旅客與遊客(觀光客);免稅;酒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關稅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九條第三項。 三、「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考量農曆年節將至,入境旅客人次大增,本修正草案提高入境旅客免稅酒類數量係授予入境旅客權益,預告期間定為7日。 五、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翌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關務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三)聯絡人:郭科員。 (四)電話:02-25505500分機2558。 (五)傳真:02-25508104。 (六)電子郵件:cp01@customs.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
Category510(財政稅務) |
CakeJ33(法令草案);462(通關程序) |
Service925(物品申報)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09/ch04/type3/gov30/num11/Eg.htm |
HTMLContent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台財關字第1141001243號主 旨:預告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四條附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關稅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九條第三項。 三、「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考量農曆年節將至,入境旅客人次大增,本修正草案提高入境旅客免稅酒類數量係授予入境旅客權益,預告期間定為7日。 五、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翌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關務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三)聯絡人:郭科員。 (四)電話:02-25505500分機2558。 (五)傳真:02-25508104。 (六)電子郵件:cp01@customs.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英文翻譯(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