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令: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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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財政部令: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PubGovName是財政部, Keyword是個人綜合所得稅(綜所稅);申報;結算;納稅義務人(納稅人);徵稅繳稅(稅捐稽徵,課稅);免稅額;扣除額;抵減稅額(抵稅);稽徵機關;扣繳憑單;個人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網路報稅;網路申報;基本生活費用, HTMLContent是財政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台財稅字第11300677490號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部  長 莊翠雲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

MetaId154970
Doc_Style_LName行政規則
Doc_Style_SName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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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財政經濟篇
PubGov財政部
PubGovName財政部
UndertakeGov財政部賦稅署
Officer_name部長 莊翠雲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GazetteId台財稅字第11300677490號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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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財政部令: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TitleEnglishMINISTRY OF FINAN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revision on partial provisions of "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the Service of the Pre-calcula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turns" (revised directions come into force from 21st, January 2025)
ThemeSubject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Keyword個人綜合所得稅(綜所稅);申報;結算;納稅義務人(納稅人);徵稅繳稅(稅捐稽徵,課稅);免稅額;扣除額;抵減稅額(抵稅);稽徵機關;扣繳憑單;個人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網路報稅;網路申報;基本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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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in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Category510(財政稅務)
CakeJ38(行政規則);452(國稅)
Service(空)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14/ch04/type2/gov30/num4/Eg.htm
HTMLContent財政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台財稅字第11300677490號

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部  長 莊翠雲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六、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未滿七十歲,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課稅年度及以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不適用本要點稅額試算服務作業。但滿七十歲以後課稅年度不在此限:

(一)稽徵機關已依本要點規定提供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稅額試算服務作業,惟納稅義務人均未採用。

(二)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不適用本要點稅額試算服務或符合適用條件但未採用,且自行完成結算申報者[不包括至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由服務人員協助或輔導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完成申報之案件]。

(三)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以下統稱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為通行碼辦理稅額試算線上登錄完成申報,且非屬至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由服務人員協助或輔導完成申報者。

七、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課稅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不適用本要點稅額試算服務作業:

(一)納稅義務人於課稅年度之次一年度(申報年度)三月底前死亡、或課稅年度中廢止中華民國境內之住所或居所離境。

(二)納稅義務人於課稅年度中結婚或離婚。

(三)課稅年度有出售房屋情形(不包括出售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所定課稅範圍之房屋)。

(四)課稅年度有土地租賃所得(格式代號51L),且於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已申報土地租賃所得並列舉扣除地價稅費用者。

(五)課稅年度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及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金額合計數超過標準扣除額。

(六)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准予抵減之稅額,於課稅年度尚有餘額。

(七)已依「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辦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作業要點」申請將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

(八)已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持禁止相對人查閱所得來源相關資訊之保護令向稽徵機關申請執行。

(九)因特殊原因已向稽徵機關申請並經核准限制他人查調課稅年度所得資料。

(十)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均採用稅額試算服務作業完成結算申報,嗣均經稽徵機關核定補稅。

(十一)稽徵機關已依本要點規定提供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稅額試算服務作業,惟納稅義務人未採用,且課稅年度試算內容為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合計數之不繳不退案件。

(十二)納稅義務人四十歲以下且非屬身心障礙者或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依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勞動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退輔會)提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料勾稽]。

(十三)納稅義務人超過四十歲但未滿七十歲,且非屬身心障礙者或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依衛福部、勞動部及退輔會提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料勾稽),其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搭配線上驗證碼辦理稅額試算線上登錄完成申報[非屬至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由服務人員協助或輔導者],且課稅年度經試算屬不繳不退案件。

(十四)已依下列規定申請課稅年度不適用本要點之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自一百零一年起申請不適用者,以後年度即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作業,毋需再行申請。

 1、線上申請

 (1)以憑證或以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申請年度之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於課稅年度之次年二月十五日起至三月十五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止,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申請。

 (2)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為通行碼,於課稅年度當年度三月十六日起至次年三月十五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止,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

 2、書面申請

   以郵寄、傳真或至稽徵機關申請。申請書應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於二月十五日起至三月十五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止,將申請書郵寄(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或遞送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八、已依規定申請不適用本要點之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者,得於二月十五日起至三月十五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止,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以書面撤銷原申請;原採線上申請者,得以憑證於期限內透過網際網路撤銷申請。但一百十四年度及以後年度之課稅年度,不得申請撤銷。

九、稅額試算作業

  財資中心就符合第五點之案件,依下列情形調整後,試算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

(一)所得額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課稅年度稅額試算服務之所得資料範圍,為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或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依規定於法定期限前彙報稽徵機關第五點第一款第一目所定憑單之所得及第二目、第五目至第七目之所得。

(二)免稅額

   依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申報核定資料據以認定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免稅額,並增加課稅年度出生子女之免稅額。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免稅額不予列入:

1、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已死亡或與課稅年度戶籍登記資料不符。

2、已成年之子女於課稅年度在國內無正式學籍、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不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依教育部、國內大專以上院校、衛福部、勞動部及退輔會提供高中(職)與五專前三年在學學生之學籍資料、教育學費、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料勾稽]。但其於課稅年度內成年或畢業者,不在此限。

3、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之兄弟姊妹於課稅年度已結婚(含課稅年度中結婚)、已成年於課稅年度在國內無正式學籍、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不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依教育部、國內大專以上院校、衛福部、勞動部及退輔會提供高中(職)與五專前三年在學學生之學籍資料、教育學費、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料勾稽]。但其於課稅年度內成年或畢業者,不在此限。

4、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及兄弟姊妹於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未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

5、依法可受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及兄弟姊妹,於課稅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得減除之免稅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依法可受扶養之已成年子女課稅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得減除之免稅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

(三)扣除額

1、標準扣除額

  按納稅義務人有無配偶,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規定認列減除。

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依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薪資收入,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為薪資所得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算。

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依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取得公開發行並上市之緩課記名股票,於課稅年度轉讓、贈與、作為遺產分配、放棄緩課或送存集中保管之營利所得,於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三規定限額內,認列減除。但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免稅之存簿儲金利息及所得稅法規定分離課稅之利息,不得減除。

4、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依衛福部提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資料,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符合規定者,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四規定,認列減除。

5、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依國內大專以上院校提供教育學費資料,納稅義務人子女符合規定者,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五規定限額內,認列減除。

6、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有六歲以下子女,得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六規定,認列減除。

 

7、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依衛福部、勞動部及退輔會提供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料,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符合規定且無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情形者,依同法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七規定,認列減除。

(四)基本生活費差額

   按財政部公告課稅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乘以納稅者、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全部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金額部分,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五)稅額計算

   就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或合併計算稅額,依所計算之應納稅額減除扣繳稅額及可抵減稅額後,試算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應自行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

十、試算書表寄送作業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應於每年四月二十五日以前將載有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所得額、免稅額及扣除額資料、應自行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之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繳稅案件之繳款書及繳稅取款委託書,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之確認申報書,以掛號寄發納稅義務人。

MetaId

15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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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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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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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財政經濟篇

PubGov

財政部

PubGovName

財政部

UndertakeGov

財政部賦稅署

Officer_name

部長 莊翠雲

Date_Creat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GazetteId

台財稅字第11300677490號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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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財政部令: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TitleEnglish

MINISTRY OF FINAN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revision on partial provisions of "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the Service of the Pre-calculation of Individual Income Tax Returns" (revised directions come into force from 21st, January 2025)

ThemeSubject

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Keyword

個人綜合所得稅(綜所稅);申報;結算;納稅義務人(納稅人);徵稅繳稅(稅捐稽徵,課稅);免稅額;扣除額;抵減稅額(抵稅);稽徵機關;扣繳憑單;個人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網路報稅;網路申報;基本生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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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

Explain

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Category

510(財政稅務)

Cake

J38(行政規則);452(國稅)

Service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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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14/ch04/type2/gov30/num4/E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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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台財稅字第11300677490號

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部  長 莊翠雲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

六、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未滿七十歲,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課稅年度及以後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不適用本要點稅額試算服務作業。但滿七十歲以後課稅年度不在此限:

(一)稽徵機關已依本要點規定提供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稅額試算服務作業,惟納稅義務人均未採用。

(二)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不適用本要點稅額試算服務或符合適用條件但未採用,且自行完成結算申報者[不包括至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由服務人員協助或輔導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完成申報之案件]。

(三)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以下統稱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為通行碼辦理稅額試算線上登錄完成申報,且非屬至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由服務人員協助或輔導完成申報者。

七、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課稅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不適用本要點稅額試算服務作業:

(一)納稅義務人於課稅年度之次一年度(申報年度)三月底前死亡、或課稅年度中廢止中華民國境內之住所或居所離境。

(二)納稅義務人於課稅年度中結婚或離婚。

(三)課稅年度有出售房屋情形(不包括出售所得稅法第四條之四所定課稅範圍之房屋)。

(四)課稅年度有土地租賃所得(格式代號51L),且於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已申報土地租賃所得並列舉扣除地價稅費用者。

(五)課稅年度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及購屋借款利息列舉扣除金額合計數超過標準扣除額。

(六)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准予抵減之稅額,於課稅年度尚有餘額。

(七)已依「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辦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作業要點」申請將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

(八)已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持禁止相對人查閱所得來源相關資訊之保護令向稽徵機關申請執行。

(九)因特殊原因已向稽徵機關申請並經核准限制他人查調課稅年度所得資料。

(十)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均採用稅額試算服務作業完成結算申報,嗣均經稽徵機關核定補稅。

(十一)稽徵機關已依本要點規定提供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稅額試算服務作業,惟納稅義務人未採用,且課稅年度試算內容為綜合所得總額不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合計數之不繳不退案件。

(十二)納稅義務人四十歲以下且非屬身心障礙者或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依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勞動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退輔會)提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料勾稽]。

(十三)納稅義務人超過四十歲但未滿七十歲,且非屬身心障礙者或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依衛福部、勞動部及退輔會提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料勾稽),其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以身分證統一編號搭配線上驗證碼辦理稅額試算線上登錄完成申報[非屬至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由服務人員協助或輔導者],且課稅年度經試算屬不繳不退案件。

(十四)已依下列規定申請課稅年度不適用本要點之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自一百零一年起申請不適用者,以後年度即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作業,毋需再行申請。

 1、線上申請

 (1)以憑證或以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申請年度之前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於課稅年度之次年二月十五日起至三月十五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止,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申請。

 (2)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為通行碼,於課稅年度當年度三月十六日起至次年三月十五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止,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

 2、書面申請

   以郵寄、傳真或至稽徵機關申請。申請書應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於二月十五日起至三月十五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止,將申請書郵寄(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或遞送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八、已依規定申請不適用本要點之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者,得於二月十五日起至三月十五日(如遇例假日則順延)止,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以書面撤銷原申請;原採線上申請者,得以憑證於期限內透過網際網路撤銷申請。但一百十四年度及以後年度之課稅年度,不得申請撤銷。

九、稅額試算作業

  財資中心就符合第五點之案件,依下列情形調整後,試算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

(一)所得額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課稅年度稅額試算服務之所得資料範圍,為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或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依規定於法定期限前彙報稽徵機關第五點第一款第一目所定憑單之所得及第二目、第五目至第七目之所得。

(二)免稅額

   依納稅義務人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申報核定資料據以認定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免稅額,並增加課稅年度出生子女之免稅額。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免稅額不予列入:

1、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已死亡或與課稅年度戶籍登記資料不符。

2、已成年之子女於課稅年度在國內無正式學籍、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不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依教育部、國內大專以上院校、衛福部、勞動部及退輔會提供高中(職)與五專前三年在學學生之學籍資料、教育學費、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料勾稽]。但其於課稅年度內成年或畢業者,不在此限。

3、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之兄弟姊妹於課稅年度已結婚(含課稅年度中結婚)、已成年於課稅年度在國內無正式學籍、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不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依教育部、國內大專以上院校、衛福部、勞動部及退輔會提供高中(職)與五專前三年在學學生之學籍資料、教育學費、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料勾稽]。但其於課稅年度內成年或畢業者,不在此限。

4、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之直系尊親屬及兄弟姊妹於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未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

5、依法可受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及兄弟姊妹,於課稅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得減除之免稅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依法可受扶養之已成年子女課稅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得減除之免稅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

(三)扣除額

1、標準扣除額

  按納稅義務人有無配偶,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規定認列減除。

2、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依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薪資收入,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之餘額為薪資所得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餘額為負數者,以零計算。

3、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依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之存款利息、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及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取得公開發行並上市之緩課記名股票,於課稅年度轉讓、贈與、作為遺產分配、放棄緩課或送存集中保管之營利所得,於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三規定限額內,認列減除。但依郵政儲金匯兌法規定免稅之存簿儲金利息及所得稅法規定分離課稅之利息,不得減除。

4、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依衛福部提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資料,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符合規定者,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四規定,認列減除。

5、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依國內大專以上院校提供教育學費資料,納稅義務人子女符合規定者,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五規定限額內,認列減除。

6、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有六歲以下子女,得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六規定,認列減除。

 

7、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依衛福部、勞動部及退輔會提供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料,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符合規定且無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情形者,依同法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之七規定,認列減除。

(四)基本生活費差額

   按財政部公告課稅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乘以納稅者、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全部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金額部分,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五)稅額計算

   就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或合併計算稅額,依所計算之應納稅額減除扣繳稅額及可抵減稅額後,試算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應自行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

十、試算書表寄送作業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應於每年四月二十五日以前將載有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之所得額、免稅額及扣除額資料、應自行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之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繳稅案件之繳款書及繳稅取款委託書,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之確認申報書,以掛號寄發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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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0306

公發布日: 19930306 | 生效日期: | 法規名稱: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 法規體系: 保險業管理目 | 法規類別: 法規命令 |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1304917001號令 | 法規內容: 第 1 條 本辦法依據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第三項規定訂定 之。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外國政府:指外國之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 ...

@ 保險局主管法規

行政院說明財劃法新法危及各級政府財政穩健 阻礙國家均衡發展

上版日期: 113-12-23

@ 行政院即時新聞

行政院第3941次會議院長提示暨院會決定決議事項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 | PubGovName: 行政院 | Keyword: 議事錄;軍事演習;海底電纜(海纜);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醫療人員(醫護人員,醫務人員);護理師(護理人員,護士);護理佐理員(護佐,助理護士);急診;津貼;有機農業促進法;有機農業;雞蛋;總預算 | 行政院第3941次會議院長提示暨院會決定決議事項    中華民國114年2月27日   院長提示:一、中共於昨(26)日公然違反國際慣例,無預警在距離高雄、屏東40浬處劃設操演區,宣...

@ 行政院公報

19291230

公發布日: 19291230 | 生效日期: | 法規名稱: 保險法 | 法規體系: 通用目 | 法規類別: 法律 | 發文字號: 華總一經字第11100101171號令 | 法規內容: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節 定義及分類 第 1 條 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 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

@ 保險局主管法規

19920601

公發布日: 19920601 | 生效日期: | 法規名稱: 保險公司設立標準 | 法規體系: 保險業管理目 | 法規類別: 法規命令 | 發文字號: 金管保三字第09602551847號 | 法規內容: 第 1 條 本標準依保險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二十億元。發起人及股東 之出資以現金為限。 第 ...

@ 保險局主管法規

19690320

公發布日: 19690320 | 生效日期: | 法規名稱: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 法規體系: 保險業管理目 | 法規類別: 法規命令 | 發文字號: 金管保綜字第11304922171號令 | 法規內容: 第 一 章 通則 第 1 條 本規則依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規則所稱個人執業代理人,指以個人名義執行保險代理業務之人。 本規則所稱...

@ 保險局主管法規

後勤相關法規及案例彙編

出版日期: 2008-10 | 出版單位: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作者資訊: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ISBN: 9789860155563 | 語言: 中文 | 適用對象: 成人(學術性) | 主題分類: 海洋事務 | 書籍介紹: 本書重新修訂收錄後勤相關法令規定201則、釋例46則常見問答及案例60則、後勤業務標準作業流程計33項等,據以建立後勤工作標準作業程序。 | 授權資訊: 本書保留所有權力,如欲使用本書全部或部分內容者,須徵求著作財產權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同意或書面授權。聯絡人:莊智超聯絡電話:02-22399201-266418聯絡地址:台北市興隆路3段296號

@ 出版書目資料

中華民國101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

出版日期: 2013-06 | 出版單位: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 作者資訊: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 ISBN: 9789860371703 | 語言: 中文 | 適用對象: 成人(學術性) | 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 書籍介紹: 建置中 | 授權資訊: 聯絡處室:綜合計劃處;姓名:曾英妹;電話:23165434;地址:台北市寶慶路3號

@ 出版書目資料

19930306

公發布日: 19930306 | 生效日期: | 法規名稱: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 法規體系: 保險業管理目 | 法規類別: 法規命令 |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1304917001號令 | 法規內容: 第 1 條 本辦法依據保險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第三項規定訂定 之。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外國政府:指外國之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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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說明財劃法新法危及各級政府財政穩健 阻礙國家均衡發展

上版日期: 1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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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第3941次會議院長提示暨院會決定決議事項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 | PubGovName: 行政院 | Keyword: 議事錄;軍事演習;海底電纜(海纜);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醫療人員(醫護人員,醫務人員);護理師(護理人員,護士);護理佐理員(護佐,助理護士);急診;津貼;有機農業促進法;有機農業;雞蛋;總預算 | 行政院第3941次會議院長提示暨院會決定決議事項    中華民國114年2月27日   院長提示:一、中共於昨(26)日公然違反國際慣例,無預警在距離高雄、屏東40浬處劃設操演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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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1230

公發布日: 19291230 | 生效日期: | 法規名稱: 保險法 | 法規體系: 通用目 | 法規類別: 法律 | 發文字號: 華總一經字第11100101171號令 | 法規內容: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一 節 定義及分類 第 1 條 本法所稱保險,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交付保險費於他方,他方對於因不可 預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之損害,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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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601

公發布日: 19920601 | 生效日期: | 法規名稱: 保險公司設立標準 | 法規體系: 保險業管理目 | 法規類別: 法規命令 | 發文字號: 金管保三字第09602551847號 | 法規內容: 第 1 條 本標準依保險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申請設立保險公司,其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二十億元。發起人及股東 之出資以現金為限。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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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320

公發布日: 19690320 | 生效日期: | 法規名稱: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 法規體系: 保險業管理目 | 法規類別: 法規命令 | 發文字號: 金管保綜字第11304922171號令 | 法規內容: 第 一 章 通則 第 1 條 本規則依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規則所稱個人執業代理人,指以個人名義執行保險代理業務之人。 本規則所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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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勤相關法規及案例彙編

出版日期: 2008-10 | 出版單位: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作者資訊: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ISBN: 9789860155563 | 語言: 中文 | 適用對象: 成人(學術性) | 主題分類: 海洋事務 | 書籍介紹: 本書重新修訂收錄後勤相關法令規定201則、釋例46則常見問答及案例60則、後勤業務標準作業流程計33項等,據以建立後勤工作標準作業程序。 | 授權資訊: 本書保留所有權力,如欲使用本書全部或部分內容者,須徵求著作財產權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同意或書面授權。聯絡人:莊智超聯絡電話:02-22399201-266418聯絡地址:台北市興隆路3段2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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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1年國家建設計畫執行檢討

出版日期: 2013-06 | 出版單位: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 作者資訊: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 ISBN: 9789860371703 | 語言: 中文 | 適用對象: 成人(學術性) | 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 書籍介紹: 建置中 | 授權資訊: 聯絡處室:綜合計劃處;姓名:曾英妹;電話:23165434;地址:台北市寶慶路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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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宜蘭縣分局 | 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261號法務部行政執行暑宜蘭行政執行處 | 電話: 03-936-7332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執行股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 地址: 台北市士林區美德街99號6樓 | 電話: 02-2831-3117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中區辦事處 | 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府前街73號 | 電話: 05-533-8508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中區辦事處雲林分處 | 地址: 雲林縣古坑鄉樟湖村石橋3號之1 | 電話: 05-581-1225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中區辦事處雲林分處 | 地址: 雲林縣古坑鄉光昌路2號 | 電話: 05-582-1540

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 | 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1樓 | 電話: 02-2763-1833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 | 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6號5樓 | 電話: 03-931-6123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 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18號 | 電話: 02-2771-8121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 | 地址: 台北市光復南路116巷18號 | 電話: 0800-357-666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 | 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樓 | 電話: 02-2781-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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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負責人統一編號狀態

臺北市信義區新仁里忠孝東路4段547號
81619067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00999735

臺北市文山區景仁里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01010884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2樓
05008754

臺中市西區双龍里民生路168號B1
19405059

臺中市大里區金城里中興路1段288號
57206903

高雄市鼓山區麗興里捷興一街3號
82035055

臺南市北區公園里富北街7號
87847145

登記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新仁里忠孝東路4段547號 | 統編: 81619067

登記地址: 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 統編: 00999735

登記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景仁里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 統編: 01010884

登記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2樓 | 統編: 05008754

登記地址: 臺中市西區双龍里民生路168號B1 | 統編: 1940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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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財政部令: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同分類的行政院公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條文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Keyword: 保險業;業務人員(業務員,營業員);處分;保險糾紛;詐騙;詐欺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金管保壽字第11304949331號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十九條。附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十九條   主任委員 彭金隆 &n...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補助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教育部 | Keyword: 教育部;建教合作(產學合作);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高中職);技專校院(技專院校);政府補助;經費補助;建教合作(產學合作);產學研合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實習 | 教育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臺教技(一)字第1132303091A號修正「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補助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補助要點」部分規定   ...

環境部令:修正「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第2條條文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空氣污染(大氣污染);噪音管制;證書費;收費標準;規費;數位化;空氣污染防治;電子證書;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從業人員(從業者);工程人員;技術人員(技術工作者)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研字第1135117562號修正「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第二條。 附修正「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部  長 彭啟明空氣污染...

環境部令:修正「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第3條條文,名稱並修正為「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環境保護(環保);專責人員;技術人員(技術工作者);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數位化;證書費;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電子證書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研字第1135117563號修正「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名稱並修正為「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 附修正「環境保護專責...

環境部令: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名稱並修正為「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成分及防制設施管制標準」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固定污染源;公私場所;空氣污染防制法;燃料;空氣污染防治;空氣污染(大氣污染);再生能源;生質能源;資源循環燃料;廢棄物再利用;再生燃料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4890號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名稱並修正為「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成分及防制設施管制標準」。附修正「公私場所...

環境部令:修正「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鍋爐;空氣污染(大氣污染);排放標準;空氣污染防治;固定污染源;重金屬;戴奧辛(戴沃辛,Dioxin);再生燃料;廢棄物再利用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5067號修正「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附修正「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部  長 彭啟明   鍋爐空氣...

環境部令: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大氣污染);排放量;公私場所;空氣污染防治;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標準;自動監測系統;廢氣燃燒塔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6295號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附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部 ...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事項第2項及第1項附表1、附表2、附表5,自115年1月1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大氣污染);空氣污染防治;申報;公私場所;採樣;戴奧辛(戴沃辛,Dioxin);定期檢驗;排放標準;揮發性有機物(VOCs);資源循環燃料;廢棄物再利用;再生燃料 | 環境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3965號主  旨:修正「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事項第二項及第一項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自114年1月4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大氣污染);空氣污染防制法;空氣污染防治;資源循環燃料;生質燃料(Biofuel);再生燃料;廢棄物再利用;石油焦;廢食用油 | 環境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5504號主  旨: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四日生效。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除另定生效日期者外,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公私場所;自動監測系統;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大氣污染);空氣污染防治;排放標準;管制措施(限制措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 | 環境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6326號主  旨:修正「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除另定生效日期者外,自即日生效。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編制表」,自114年1月3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官等職等員額;職位分類(職等);編制人員(員額編制,編制員額,編制內人員);阿里山林業鐵路(林鐵) | 農業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農人字第1130258615號修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三日生效。 附修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農業部公告:公告美國阿肯色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動物防疫;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高病原禽流感病毒);無疫區(非疫區);傳染病防治(防疫);疫區(疫情集中區);動物檢疫;動物傳染病;美國 | 農業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補登)農授防字第1141867100號主  旨:公告美國阿肯色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依  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14年1月1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衛生福利部 | Keyword: 民健康保險(全民健保);醫療給付;健保給付;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 | 衛生福利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衛部保字第1130157671號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令:修正「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活動經費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活動經費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 | PubGovName: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Keyword: 內政部營建署;民間團體;公寓大廈(公寓大樓);政府補助;核銷;經費補助;專案補助;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住宅社區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國署建管字第1131223381號修正「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活動經費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

財政部公告:公告機動調降牛肉、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及小麥等22項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機動稅率自動終止實施,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 | PubGovName: 財政部 | Keyword: 關稅;機動稅率;減稅(降低稅率,降稅,租稅減免);免稅;奶粉;奶油;小麥 | 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台財關字第1131034935號主  旨:公告機動調降牛肉、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及小麥等二十二項貨品關稅稅率。依  據:關稅法第七十一條及行政院一百十三年十二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條文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Keyword: 保險業;業務人員(業務員,營業員);處分;保險糾紛;詐騙;詐欺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金管保壽字第11304949331號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十九條。附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十九條   主任委員 彭金隆 &n...

教育部令:修正「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補助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教育部 | Keyword: 教育部;建教合作(產學合作);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高中職);技專校院(技專院校);政府補助;經費補助;建教合作(產學合作);產學研合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實習 | 教育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臺教技(一)字第1132303091A號修正「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補助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補助要點」部分規定   ...

環境部令:修正「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第2條條文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空氣污染(大氣污染);噪音管制;證書費;收費標準;規費;數位化;空氣污染防治;電子證書;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從業人員(從業者);工程人員;技術人員(技術工作者)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研字第1135117562號修正「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第二條。 附修正「空氣污染物及噪音檢查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部  長 彭啟明空氣污染...

環境部令:修正「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第3條條文,名稱並修正為「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環境保護(環保);專責人員;技術人員(技術工作者);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數位化;證書費;數位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電子證書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研字第1135117563號修正「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名稱並修正為「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證書費收費標準」。 附修正「環境保護專責...

環境部令: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名稱並修正為「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成分及防制設施管制標準」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固定污染源;公私場所;空氣污染防制法;燃料;空氣污染防治;空氣污染(大氣污染);再生能源;生質能源;資源循環燃料;廢棄物再利用;再生燃料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4890號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名稱並修正為「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成分及防制設施管制標準」。附修正「公私場所...

環境部令:修正「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鍋爐;空氣污染(大氣污染);排放標準;空氣污染防治;固定污染源;重金屬;戴奧辛(戴沃辛,Dioxin);再生燃料;廢棄物再利用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5067號修正「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附修正「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部  長 彭啟明   鍋爐空氣...

環境部令: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大氣污染);排放量;公私場所;空氣污染防治;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標準;自動監測系統;廢氣燃燒塔 | 環境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6295號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附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   部 ...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事項第2項及第1項附表1、附表2、附表5,自115年1月1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大氣污染);空氣污染防治;申報;公私場所;採樣;戴奧辛(戴沃辛,Dioxin);定期檢驗;排放標準;揮發性有機物(VOCs);資源循環燃料;廢棄物再利用;再生燃料 | 環境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3965號主  旨:修正「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事項第二項及第一項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自114年1月4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大氣污染);空氣污染防制法;空氣污染防治;資源循環燃料;生質燃料(Biofuel);再生燃料;廢棄物再利用;石油焦;廢食用油 | 環境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5504號主  旨: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四日生效。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除另定生效日期者外,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環境部 | Keyword: 公私場所;自動監測系統;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大氣污染);空氣污染防治;排放標準;管制措施(限制措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 | 環境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環部空字第1131086326號主  旨:修正「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除另定生效日期者外,自即日生效。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編制表」,自114年1月3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官等職等員額;職位分類(職等);編制人員(員額編制,編制員額,編制內人員);阿里山林業鐵路(林鐵) | 農業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農人字第1130258615號修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三日生效。 附修正「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農業部公告:公告美國阿肯色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動物防疫;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高病原禽流感病毒);無疫區(非疫區);傳染病防治(防疫);疫區(疫情集中區);動物檢疫;動物傳染病;美國 | 農業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補登)農授防字第1141867100號主  旨:公告美國阿肯色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依  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自114年1月1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 | PubGovName: 衛生福利部 | Keyword: 民健康保險(全民健保);醫療給付;健保給付;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 | 衛生福利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衛部保字第1130157671號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令:修正「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活動經費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活動經費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 | PubGovName: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Keyword: 內政部營建署;民間團體;公寓大廈(公寓大樓);政府補助;核銷;經費補助;專案補助;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住宅社區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國署建管字第1131223381號修正「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活動經費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公寓...

財政部公告:公告機動調降牛肉、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及小麥等22項貨品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實施期間如遇稅則修正,機動稅率自動終止實施,改依修正後稅率課徵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 | PubGovName: 財政部 | Keyword: 關稅;機動稅率;減稅(降低稅率,降稅,租稅減免);免稅;奶粉;奶油;小麥 | 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台財關字第1131034935號主  旨:公告機動調降牛肉、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及小麥等二十二項貨品關稅稅率。依  據:關稅法第七十一條及行政院一百十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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