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徵才公告--編輯(聘用人員)
- 外交部全球資訊網-中文版-求才公告 @ 外交部
標題外交部徵才公告--編輯(聘用人員)的刊登日期是Tue, 04 Feb 2025 01:43:00 GMT, 網址是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76&s=119077.
標題 | 外交部徵才公告--編輯(聘用人員) |
網址 | 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76&s=119077 |
描述 | 外交部徵才公告 一、 用人單位:國際傳播司《台灣光華雜誌》 二、 職 稱:編輯(聘用人員) 三、 名 額: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稱相同、性質相近職缺,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止)。 四、 性 別:不拘 五、 公告期間:自2025年2月4日起至2025年2月25日。 六、 資格條件: (一) 具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相關科系以上學歷,2年以上(須附說明)國內新聞媒體採訪報導經驗,中、英文能力俱佳。 (二) 嫻熟手機攝製剪輯新媒體短影片技巧,有社群媒體經營經驗尤佳,且可提出數位行銷優化方案之能力。 (三) 具新聞敏感度及創意思考,有採訪主題企劃及撰寫能力,對教育、文化、公共政策等題材有興趣。 (四)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以下各項情事: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依法停止任用。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0、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 工作項目: (一) 處理期刊編輯及庶務行政事宜。 (二) 處理發稿文譯及翻譯部門行政事務,校對外文譯文。 八、 工作地點: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台灣光華雜誌》(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 九、 月薪:約新臺幣37,000元 十、 聯絡方式及其他: (一)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簡歷、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需先經過驗證)、身分證影本及媒體傳播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資格等證照影本(以上資料均需一式6份裝訂妥適)。 (二) 請於2025年2月25日(含)前,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外交部國際傳播司 (以郵戳為憑),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台灣光華雜誌》編輯」。 (三) 初審合格者,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聯絡人: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台灣光華雜誌》趙乙蓁小姐(電話:02-3343-2750)。 |
刊登日期 | Tue, 04 Feb 2025 01:43:00 GMT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5-02-25 |
標題外交部徵才公告--編輯(聘用人員) |
網址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76&s=119077 |
描述外交部徵才公告 一、 用人單位:國際傳播司《台灣光華雜誌》 二、 職 稱:編輯(聘用人員) 三、 名 額: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稱相同、性質相近職缺,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止)。 四、 性 別:不拘 五、 公告期間:自2025年2月4日起至2025年2月25日。 六、 資格條件: (一) 具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相關科系以上學歷,2年以上(須附說明)國內新聞媒體採訪報導經驗,中、英文能力俱佳。 (二) 嫻熟手機攝製剪輯新媒體短影片技巧,有社群媒體經營經驗尤佳,且可提出數位行銷優化方案之能力。 (三) 具新聞敏感度及創意思考,有採訪主題企劃及撰寫能力,對教育、文化、公共政策等題材有興趣。 (四)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以下各項情事: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依法停止任用。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0、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七、 工作項目: (一) 處理期刊編輯及庶務行政事宜。 (二) 處理發稿文譯及翻譯部門行政事務,校對外文譯文。 八、 工作地點: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台灣光華雜誌》(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 九、 月薪:約新臺幣37,000元 十、 聯絡方式及其他: (一)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簡歷、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需先經過驗證)、身分證影本及媒體傳播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資格等證照影本(以上資料均需一式6份裝訂妥適)。 (二) 請於2025年2月25日(含)前,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外交部國際傳播司 (以郵戳為憑),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台灣光華雜誌》編輯」。 (三) 初審合格者,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聯絡人: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台灣光華雜誌》趙乙蓁小姐(電話:02-3343-2750)。 |
刊登日期Tue, 04 Feb 2025 01:43:00 GMT |
同步更新日期2025-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