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布勞基法裁罰結果 113年12月共計裁處106家,裁罰金額達763萬元 全年度累計違法公布1,105家次,金額達7,0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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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臺北市公布勞基法裁罰結果 113年12月共計裁處106家,裁罰金額達763萬元 全年度累計違法公布1,105家次,金額達7,085萬元的發布日期是2025/02/06 10:00:00, 發布單位是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內容是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113年12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06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763萬元,其中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遭罰100萬元為最高!勞動局指出,透過各項專案檢查,持續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是勞動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 北市勞動局高寶華局長表示,11....
DataSN | 9350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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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k | (空) |
Source |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F65A5B998E181F8B |
title | 臺北市公布勞基法裁罰結果 113年12月共計裁處106家,裁罰金額達763萬元 全年度累計違法公布1,105家次,金額達7,085萬元 |
內容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113年12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06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763萬元,其中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遭罰100萬元為最高!勞動局指出,透過各項專案檢查,持續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是勞動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 北市勞動局高寶華局長表示,113年12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100萬)、台灣善商股份有限公司(90萬)、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0萬)、臺灣航勤股份有限公司(60萬)、聯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24萬)。 勞動局表示,違法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6家(24.53%);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25家(23.58%);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5家(14.15%);未逐日記載出勤紀錄至分鐘為止,計14家(13.21%);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計11家(10.38%)。值得注意的是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更是年度違法態樣的榜首,呼籲事業單位千萬別輕忽。 經統計,臺北市勞動局113年全年度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累計1,105家次,金額達7,085萬元,其中以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遭罰2次,金額累計200萬元為最高! 勞動局長高寶華說,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使輪班制人員於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自109年迄今已7次違法,違法次數的累積已達最高罰鍰金額,呼籲該公司應積極改善勞動條件補充人力缺口,以免一再觸法。 高寶華局長呼籲,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彼此珍惜,才能創造經濟繁榮、雙贏的局面! 「開罰只是手段,輔導企業法遵才是核心價值!」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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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5/02/06 10:00:00 |
分類 | 1:綜合資訊2:媒體/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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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113年12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106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總罰鍰金額為763萬元,其中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遭罰100萬元為最高!勞動局指出,透過各項專案檢查,持續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是勞動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 北市勞動局高寶華局長表示,113年12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100萬)、台灣善商股份有限公司(90萬)、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0萬)、臺灣航勤股份有限公司(60萬)、聯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24萬)。 勞動局表示,違法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6家(24.53%);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25家(23.58%);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5家(14.15%);未逐日記載出勤紀錄至分鐘為止,計14家(13.21%);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計11家(10.38%)。值得注意的是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更是年度違法態樣的榜首,呼籲事業單位千萬別輕忽。 經統計,臺北市勞動局113年全年度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累計1,105家次,金額達7,085萬元,其中以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遭罰2次,金額累計200萬元為最高! 勞動局長高寶華說,光華巴士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使輪班制人員於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自109年迄今已7次違法,違法次數的累積已達最高罰鍰金額,呼籲該公司應積極改善勞動條件補充人力缺口,以免一再觸法。 高寶華局長呼籲,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彼此珍惜,才能創造經濟繁榮、雙贏的局面! 「開罰只是手段,輔導企業法遵才是核心價值!」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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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5/02/06 10:00:00 |
分類1:綜合資訊2:媒體/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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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