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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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教育部公告: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2月8日, PubGovName是教育部, Keyword是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高中職);國民中學(初中,國中);國民小學(國小,小學);國中小學(國中,國小);幼兒園;教師資格;教師證書;行政程序(作業程序), HTMLContent是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2月8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0191A號主 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師資培育法第11條第2項。 三、「高級中等以....
MetaId | 155242 |
Doc_Style_LName | 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 | 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教育科技文化篇 |
PubGov | 教育部 |
PubGovName | 教育部 |
UndertakeGov | 教育部 |
Officer_name | 部長 鄭英耀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4年2月8日 |
GazetteId | 臺教師(四)字第1142600191A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4年2月8日 |
Comment_Deadline | 中華民國114年4月9日 |
Comment_Days | 60 |
Title | 教育部公告: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 |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Issuing of a Teacher's Certificate to Preschool, Elementary School, Junior High School and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Teachers" |
ThemeSubject | 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 |
Keyword |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高中職);國民中學(初中,國中);國民小學(國小,小學);國中小學(國中,國小);幼兒園;教師資格;教師證書;行政程序(作業程序)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師資培育法第11條第2項。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電話及聯絡人:(02)7736-5540,蕭科員。 (四)傳真:(02)2397-6919。 (五)電子郵件:wenling@mail.moe.gov.tw。 |
Category | 410(教育) |
Cake | J33(法令草案);541(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542(學前教育) |
Service | 513(師資培育)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23/ch05/type3/gov40/num11/Eg.htm |
HTMLContent | 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2月8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0191A號 主 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師資培育法第11條第2項。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電話及聯絡人:(02)7736-5540,蕭科員。 (四)傳真:(02)2397-6919。 (五)電子郵件:wenling@mail.moe.gov.tw。 部 長 鄭英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MetaId155242 |
Doc_Style_LName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空) |
Chapter教育科技文化篇 |
PubGov教育部 |
PubGovName教育部 |
UndertakeGov教育部 |
Officer_name部長 鄭英耀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2月8日 |
GazetteId臺教師(四)字第1142600191A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2月8日 |
Comment_Deadline中華民國114年4月9日 |
Comment_Days60 |
Title教育部公告: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Issuing of a Teacher's Certificate to Preschool, Elementary School, Junior High School and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Teachers" |
ThemeSubject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 |
Keyword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高中職);國民中學(初中,國中);國民小學(國小,小學);國中小學(國中,國小);幼兒園;教師資格;教師證書;行政程序(作業程序)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師資培育法第11條第2項。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電話及聯絡人:(02)7736-5540,蕭科員。 (四)傳真:(02)2397-6919。 (五)電子郵件:wenling@mail.moe.gov.tw。 |
Category410(教育) |
CakeJ33(法令草案);541(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育);542(學前教育) |
Service513(師資培育)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23/ch05/type3/gov40/num11/Eg.htm |
HTMLContent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2月8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0191A號主 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師資培育法第11條第2項。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電話及聯絡人:(02)7736-5540,蕭科員。 (四)傳真:(02)2397-6919。 (五)電子郵件:wenling@mail.moe.gov.tw。 部 長 鄭英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