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令:訂定「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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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經濟部令:訂定「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 PubGovName是經濟部, Keyword是規費法;河川;水資源;政府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HTMLContent是經濟部令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經水字第11460201550號訂定「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附「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部 長 郭智輝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第 二 條 本標準所稱之流速儀包括旋杯式及手持式雷達波式二種。 流速儀校正(....
MetaId | 155291 |
Doc_Style_LName | 法規 |
Doc_Style_SName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之7種命令 |
PreviewStageUR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2409&log=detailLog |
Chapter | 財政經濟篇 |
PubGov | 經濟部 |
PubGovName | 經濟部 |
UndertakeGov | 經濟部 |
Officer_name | 部長 郭智輝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 |
GazetteId | 經水字第11460201550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 |
Comment_Deadline | (空) |
Comment_Days | (空) |
Title | 經濟部令:訂定「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
TitleEnglish |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Current Meter Calibration" |
ThemeSubject | 訂定「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
Keyword | 規費法;河川;水資源;政府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訂定「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附「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
Category | 5C0(水利) |
Cake | J32(命令(含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 標準或準則));CG1(水利行政) |
Service | (空)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25/ch04/type1/gov31/num6/Eg.htm |
HTMLContent | 經濟部令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經水字第11460201550號 訂定「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附「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部 長 郭智輝 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標準所稱之流速儀包括旋杯式及手持式雷達波式二種。 流速儀校正(含檢定)業務由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分署辦理。 第 三 條 流速儀校正(含檢定)費用以每部(臺)每次新臺幣四千五百元計收。 第 四 條 政府機關因辦理量測或學校因教育需求而有校正(含檢定)之必要者,得免依前條規定收費。 第 五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MetaId155291 |
Doc_Style_LName法規 |
Doc_Style_SName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之7種命令 |
PreviewStageURL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2409&log=detailLog |
Chapter財政經濟篇 |
PubGov經濟部 |
PubGovName經濟部 |
UndertakeGov經濟部 |
Officer_name部長 郭智輝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 |
GazetteId經水字第11460201550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 |
Comment_Deadline(空) |
Comment_Days(空) |
Title經濟部令:訂定「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
TitleEnglish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for Current Meter Calibration" |
ThemeSubject訂定「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
Keyword規費法;河川;水資源;政府機關;經濟部水利署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訂定「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附「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
Category5C0(水利) |
CakeJ32(命令(含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 標準或準則));CG1(水利行政) |
Service(空)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25/ch04/type1/gov31/num6/Eg.htm |
HTMLContent經濟部令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經水字第11460201550號訂定「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附「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部 長 郭智輝 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標準所稱之流速儀包括旋杯式及手持式雷達波式二種。 流速儀校正(含檢定)業務由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分署辦理。 第 三 條 流速儀校正(含檢定)費用以每部(臺)每次新臺幣四千五百元計收。 第 四 條 政府機關因辦理量測或學校因教育需求而有校正(含檢定)之必要者,得免依前條規定收費。 第 五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流速儀校正規費收費標準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