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預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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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教育部公告:預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修正草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 PubGovName是教育部, Keyword是專科學校;大專校院(大專院校);大學校院(大學院校);私立學校(民辦學校,私營學校);公立學校;兼任人員(兼職人員);教師(老師);鐘點費;薪資待遇(薪水,工資,所得收入,報酬,酬勞), HTMLContent是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臺教人(一)字第1144200345A號主 旨:預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教育部。二、修正依據:教師法第47條第2項規定。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
MetaId | 155427 |
Doc_Style_LName | 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 | 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教育科技文化篇 |
PubGov | 教育部 |
PubGovName | 教育部 |
UndertakeGov | 教育部 |
Officer_name | 部長 鄭英耀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 |
GazetteId | 臺教人(一)字第1144200345A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 |
Comment_Deadline | 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 |
Comment_Days | 60 |
Title | 教育部公告:預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 |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6 and 23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Employment of Part-Time Teachers in Tertiary Education Institutions" |
ThemeSubject | 預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 |
Keyword | 專科學校;大專校院(大專院校);大學校院(大學院校);私立學校(民辦學校,私營學校);公立學校;兼任人員(兼職人員);教師(老師);鐘點費;薪資待遇(薪水,工資,所得收入,報酬,酬勞)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教師法第47條第2項規定。 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人事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電話:(02)77366197,張專員。 (四)傳真:(02)23976946。 (五)電子郵件:lynn02@mail.moe.gov.tw。 |
Category | 410(教育) |
Cake | J33(法令草案);511(大學及研究所教育);521(技術學院及專科教育) |
Service | (空)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31/ch05/type3/gov40/num13/Eg.htm |
HTMLContent | 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臺教人(一)字第1144200345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教師法第47條第2項規定。 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人事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電話:(02)77366197,張專員。 (四)傳真:(02)23976946。 (五)電子郵件:lynn02@mail.moe.gov.tw。 部 長 鄭英耀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MetaId155427 |
Doc_Style_LName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空) |
Chapter教育科技文化篇 |
PubGov教育部 |
PubGovName教育部 |
UndertakeGov教育部 |
Officer_name部長 鄭英耀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 |
GazetteId臺教人(一)字第1144200345A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 |
Comment_Deadline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 |
Comment_Days60 |
Title教育部公告:預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6 and 23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Employment of Part-Time Teachers in Tertiary Education Institutions" |
ThemeSubject預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 |
Keyword專科學校;大專校院(大專院校);大學校院(大學院校);私立學校(民辦學校,私營學校);公立學校;兼任人員(兼職人員);教師(老師);鐘點費;薪資待遇(薪水,工資,所得收入,報酬,酬勞)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教師法第47條第2項規定。 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人事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電話:(02)77366197,張專員。 (四)傳真:(02)23976946。 (五)電子郵件:lynn02@mail.moe.gov.tw。 |
Category410(教育) |
CakeJ33(法令草案);511(大學及研究所教育);521(技術學院及專科教育) |
Service(空)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31/ch05/type3/gov40/num13/Eg.htm |
HTMLContent教育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臺教人(一)字第1144200345A號主 旨:預告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教師法第47條第2項規定。 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https://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人事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電話:(02)77366197,張專員。 (四)傳真:(02)23976946。 (五)電子郵件:lynn02@mail.moe.gov.tw。 部 長 鄭英耀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