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告:預告廢止「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
- 行政院公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Title財政部公告:預告廢止「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2月20日, PubGovName是財政部, Keyword是財政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新冠肺炎);菸酒事業;批發業;零售業;紓困政策(脫困政策);振興經濟方案(振興景氣方案,刺激景氣方案);法令廢止, HTMLContent是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2月20日台財庫字第11403618060號主 旨:預告廢止「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廢止機關:財政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
MetaId | 155476 |
Doc_Style_LName | 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 | 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財政經濟篇 |
PubGov | 財政部 |
PubGovName | 財政部 |
UndertakeGov | 財政部國庫署 |
Officer_name | 部長 莊翠雲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4年2月20日 |
GazetteId | 台財庫字第11403618060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4年2月20日 |
Comment_Deadline | 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 |
Comment_Days | 60 |
Title | 財政部公告:預告廢止「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 |
TitleEnglish | 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for the Relief of Wholesalers and Retailers Specializing in Tobacco or Alcohol Extremely Impacted by Severe Pneumonia With Novel Pathogens" |
ThemeSubject | 預告廢止「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 |
Keyword | 財政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新冠肺炎);菸酒事業;批發業;零售業;紓困政策(脫困政策);振興經濟方案(振興景氣方案,刺激景氣方案);法令廢止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一、廢止機關:財政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三、廢止理由:因旨揭辦法之授權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112年6月30日屆滿廢止,爰依法辦理廢止事宜。 四、「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財政部國庫署。 (二)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王稽核。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7410。 (五)傳真:(02)23970990。 (六)電子郵件:E1@mail.nta.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
Category | 510(財政稅務) |
Cake | J33(法令草案);4C5(菸酒管理) |
Service | (空)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32/ch04/type3/gov30/num7/Eg.htm |
HTMLContent | 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2月20日台財庫字第11403618060號 主 旨:預告廢止「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財政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三、廢止理由:因旨揭辦法之授權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112年6月30日屆滿廢止,爰依法辦理廢止事宜。 四、「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財政部國庫署。 (二)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王稽核。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7410。 (五)傳真:(02)23970990。 (六)電子郵件:E1@mail.nta.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原條文(請參見PDF) |
MetaId155476 |
Doc_Style_LName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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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財政經濟篇 |
PubGov財政部 |
PubGovName財政部 |
UndertakeGov財政部國庫署 |
Officer_name部長 莊翠雲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2月20日 |
GazetteId台財庫字第11403618060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2月20日 |
Comment_Deadline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 |
Comment_Days60 |
Title財政部公告:預告廢止「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 |
TitleEnglish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Regulations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for the Relief of Wholesalers and Retailers Specializing in Tobacco or Alcohol Extremely Impacted by Severe Pneumonia With Novel Pathogens" |
ThemeSubject預告廢止「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 |
Keyword財政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新冠肺炎);菸酒事業;批發業;零售業;紓困政策(脫困政策);振興經濟方案(振興景氣方案,刺激景氣方案);法令廢止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一、廢止機關:財政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三、廢止理由:因旨揭辦法之授權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112年6月30日屆滿廢止,爰依法辦理廢止事宜。 四、「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財政部國庫署。 (二)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王稽核。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7410。 (五)傳真:(02)23970990。 (六)電子郵件:E1@mail.nta.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
Category510(財政稅務) |
CakeJ33(法令草案);4C5(菸酒管理) |
Service(空)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32/ch04/type3/gov30/num7/Eg.htm |
HTMLContent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2月20日台財庫字第11403618060號主 旨:預告廢止「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財政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三、廢止理由:因旨揭辦法之授權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於112年6月30日屆滿廢止,爰依法辦理廢止事宜。 四、「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原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財政部國庫署。 (二)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王稽核。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7410。 (五)傳真:(02)23970990。 (六)電子郵件:E1@mail.nta.gov.tw。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莊翠雲 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原條文(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