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等效減量技術推動與污染物防制管理計畫
- 環保專案摘要資料 @ 環境部
中文標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等效減量技術推動與污染物防制管理計畫的專案報告公開日期是20250204, 執行單位是環科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主辦單位是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專案年度是113, 中文摘要是本年度計畫依工作目標,主要可分為「揮發性有機物減量策略規劃」、「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管理制度推動」及「整合性配套管制工具建立」等三大類別,各項工作主要執行內容如下所述: (一) 揮發性有機物減量策略規劃 為持續改善我國空氣品質,本計畫因應國外空氣品質管制趨勢、我國空氣品質現況與國家政策推動方向,提....
中文標題 |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等效減量技術推動與污染物防制管理計畫 |
中文摘要 | 本年度計畫依工作目標,主要可分為「揮發性有機物減量策略規劃」、「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管理制度推動」及「整合性配套管制工具建立」等三大類別,各項工作主要執行內容如下所述: (一) 揮發性有機物減量策略規劃 為持續改善我國空氣品質,本計畫因應國外空氣品質管制趨勢、我國空氣品質現況與國家政策推動方向,提出我國固定污染源排放減量策略應將管制目標聚焦於臭氧(O3),並考量臭氧生成之前驅物NOx和VOCs中,我國已有針對NOx之大型排放源(如鍋爐、電力業)訂定管制規範,因此,本計畫優先規劃針對固定污染源之VOCs排放研析減量對策與管理作法。 鑑於環境部過去已優先針對特定重點行業訂定相應之行業排放標準,根據固定污染源VOCs管制現況分析結果,現行已管制對象約占整體排放量42.2%,目前規劃增訂之管制對象約占排放量13.9%,然仍有約43.9%之VOCs排放量尚未有強制性規範管制,約涵蓋295類之行業/製程種類,若僅持續分階段研擬行業/技術管制規範,其管制效益低,且會造成較高之行政成本,此外,本計畫亦發現我國VOCs行業、污染源之污染特性差異大,且在不同產業之技術發展水準不一等問題,基此,參酌國際間不侷限於依行業別或製程別制定相關規範,亦有依污染操作單元制訂通用性之管制規範,本計畫建議我國在VOCs管制對象上,朝向以污染單元之角度進行管制,並優先掌握VOCs重點污染排放源作為管制重點對象,包括印刷、清洗、拌合、含浸、成型、塗裝、烘乾等7大類污染源;在管制策略方面,參考國際間複合且多元的VOCs排放管理措施,除由源頭改善、製程污染源/設備管理及管末控制等面向進行管制外,另提供等效/替代減量控制技術之方式,給予固定污染源可自行提出達相同減量效果之選擇。亦透過掌握我國多元管制作業推動可能面臨問題、分析污染排放特性與產業技術現況,擬訂我國VOCs重點固定污染源各別適宜之管制策略與執行規劃,此外,本計畫亦研擬我國可執行之等效/替代減量控制技術,使我國未來VOCs朝向以更多元且彈性之策略進行管制,亦可兼具空氣污染排放與溫室氣體減量共利效益。 (二) 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管理制度推動 1. 研擬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管理策略 依空污法第23條規定,公私場所應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掌握我國現行固定污染源集氣設施與防制設備設置情形,在集氣設施方面,採密閉者約50.1%、圍封者約0.1%、氣罩者約17.3%,逸散者約32.5%,其中有污染物收集者,目前集氣認定無統一規範致各地方認定常有爭議,而逸散者,未有強制性規範要求集氣;在防制設備方面,雖已有48%污染源後端有設置防制設備,然於實務面上仍有裝設不適宜設備、設備操作不當、未確實維護保養等情事,致未能有效處理污染物。 為強化我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之有效管理,本計畫借鑒美國聯邦、州政府(南加州、明尼蘇達州)管理作法,研擬我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管理規範,朝污染收集、防制設備設置/操作及設施維護與監控記錄三大管制對策。在污染物集氣部份,規劃針對主要排放VOCs之7大類重點污染源要求集氣,並優先訂定氣狀污染物集氣設施管制規範,包括密閉管線、圍封式、包圍式集氣設施及一般氣罩四種設施之定義與項目條件規範,然由於管制涉及多類製程,考量對產業之衝擊影響與地方主管機關之審查量能,因此建議優先管制排放量大且多數氣罩或逸散之印刷與塗裝污染源,階段性減少VOCs逸散;在防制設備設置/操作部份,參考防制設備學理基礎、國際規範、各界建議等,除VOCs處理設備外,增加研擬對TSP、SOx及NOx常見之防制設備管制規範,使防制設備有一致性管理基礎;在設施維護與監控記錄部份,除建立防制設施/儀表檢查與維護保養原則外,將導入科技化設備參數監控工具,包含設備監控設施、影像辨識技術等,以即時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確保設備有效運作,使我國設備參數監控管理朝向更多元且有層次之方向發展。 2. 檢討與精進三級防制區固定污染源控制技術規範 依空污法第6條及第8條授權,本計畫持續強化我國三級防制區固定污染源之管制,優先針對排放量達特定大型門檻且對於未來新設可能性高之電力業擬定最低可達成排放率控制技術(以下簡稱LAER),本計畫透過我國電力產業發展趨勢、國內外電力業排放規範,提出電力業LAER草案,現已於2023年9月26日進行草案預告,並彙整預告期間之各界意見,持續精進LAER技術規範草案,亦同步因應法規管制,研擬申請審查作業指引等相關配套工具。 為持續改善臭氧問題,本計畫優先針對VOCs排放規模大之對象,增訂既存固定污染源應削減污染物排放量準則(以下簡稱RACT),首階段以船舶與鋼捲表面塗裝為優先對象,透過掌握製程污染排放特性、蒐研國際管制作法與分析國內控制技術水準,研擬RACT草案,現已於2023年5月8日預告草案,並彙整法規預告至今各界提出之重點議題,評估後續技術管制規範可調整之方向,亦持續配合法規推動期程,執行相關法制化推動作業,包括擬定RACT審查程序與指引、辦理相關法制化會議等;依管制期程規劃,本計畫針對銅箔基板製程(以下簡稱CCL),掌握製程污染特性、蒐研國際間管制規範與分析國內控制技術水準,現已初步完成RACT草案之研擬,此外,除管末控制技術外,本計畫亦掌握CCL產業實廠特殊控制技術之案例,包括「能資源再利用」與「製程原(物)料改善」二大類型,以利評估技術可行性,作為未來技術推廣之示範參考。另,因應環境部於2020年7月10日訂定發布之氮氧化物RACT(以下簡稱RACT-NOx),本計畫持續追蹤並彙整現行RACT-NOx推動之階段性成果,透過掌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第二期污防書內容,統計受管制之256個污染源,且目前已達成之減量NOx約2,772公噸/年,同步掌握多元之污染減量方式,包含低污染燃料、製程改善、更新防制設施等。 另一部分,本計畫優先因應增訂之RACT船舶與鋼捲表面塗裝及已完成修正公告之行業別標準,初擬BACT修正草案,此外,本計畫分析近3年三級防制區內固定污染源增量情況,建議後續將VOCs增量趨勢高且尚未受BACT管制者納為增修之重點對象。另,本計畫分析近3年採行非表列技術種類,並優先針對現行控制效率較佳之低溫脫硝技術、瀝青煙淨化系統、陶瓷觸媒濾管、電漿技術及薄膜油氣回收設備等非表列技術,掌握技術原理、實廠應用案例、污染物處理效率等資訊,持續評估後續加入BACT表列技術,亦透過彙整國內相關技術審查程序,結合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審查流程,初擬非表列技術審驗程序與原則,提供審查機關認定之參考。 (三) 整合性配套管制工具建立 因應固定污染源等效減量控制技術與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操作管理之研擬工作,今年度執行5場次實廠控制技術與5場次固定污染源污染物防制設施之訪視作業,掌握製程污染源原(燃)物料使用、集氣現況及集氣現況、防制設備使用等,回饋作為相關政策管制規範擬定之參考。此外,本計畫亦配合相關法制化作業推動期程,協助主管機關辦理法制化推動之相關事宜,本計畫也會配合相關法制化進程,協助主管機關處理法制化推動的各項事宜,包含:法規研商/制度推動說明會、專家諮詢會議等,收集各界意見,反饋法規研擬參考。 在公開平台系統新增與維護部分,本計畫已配合擴充公開內容新建檢測平台申報檢測資料功能並維護公開平台正常運作,提供審核機關、公私場所對於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平台之操作諮詢及障礙排除等服務;另,配合資通安全稽核作業要求,排除電腦弱點掃描、電腦安全防護檢測、核心資訊系統內網滲透測試等風險等級問題,執行程式修正,以符合資通安全作業之需求。 |
英文標題 | (空) |
英文摘要 | (空) |
專案年度 | 113 |
主辦單位 |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
執行單位 | 環科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專案報告下載url | 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1784952 |
專案報告公開日期 | 20250204 |
中文標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等效減量技術推動與污染物防制管理計畫 |
中文摘要本年度計畫依工作目標,主要可分為「揮發性有機物減量策略規劃」、「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管理制度推動」及「整合性配套管制工具建立」等三大類別,各項工作主要執行內容如下所述: (一) 揮發性有機物減量策略規劃 為持續改善我國空氣品質,本計畫因應國外空氣品質管制趨勢、我國空氣品質現況與國家政策推動方向,提出我國固定污染源排放減量策略應將管制目標聚焦於臭氧(O3),並考量臭氧生成之前驅物NOx和VOCs中,我國已有針對NOx之大型排放源(如鍋爐、電力業)訂定管制規範,因此,本計畫優先規劃針對固定污染源之VOCs排放研析減量對策與管理作法。 鑑於環境部過去已優先針對特定重點行業訂定相應之行業排放標準,根據固定污染源VOCs管制現況分析結果,現行已管制對象約占整體排放量42.2%,目前規劃增訂之管制對象約占排放量13.9%,然仍有約43.9%之VOCs排放量尚未有強制性規範管制,約涵蓋295類之行業/製程種類,若僅持續分階段研擬行業/技術管制規範,其管制效益低,且會造成較高之行政成本,此外,本計畫亦發現我國VOCs行業、污染源之污染特性差異大,且在不同產業之技術發展水準不一等問題,基此,參酌國際間不侷限於依行業別或製程別制定相關規範,亦有依污染操作單元制訂通用性之管制規範,本計畫建議我國在VOCs管制對象上,朝向以污染單元之角度進行管制,並優先掌握VOCs重點污染排放源作為管制重點對象,包括印刷、清洗、拌合、含浸、成型、塗裝、烘乾等7大類污染源;在管制策略方面,參考國際間複合且多元的VOCs排放管理措施,除由源頭改善、製程污染源/設備管理及管末控制等面向進行管制外,另提供等效/替代減量控制技術之方式,給予固定污染源可自行提出達相同減量效果之選擇。亦透過掌握我國多元管制作業推動可能面臨問題、分析污染排放特性與產業技術現況,擬訂我國VOCs重點固定污染源各別適宜之管制策略與執行規劃,此外,本計畫亦研擬我國可執行之等效/替代減量控制技術,使我國未來VOCs朝向以更多元且彈性之策略進行管制,亦可兼具空氣污染排放與溫室氣體減量共利效益。 (二) 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管理制度推動 1. 研擬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管理策略 依空污法第23條規定,公私場所應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掌握我國現行固定污染源集氣設施與防制設備設置情形,在集氣設施方面,採密閉者約50.1%、圍封者約0.1%、氣罩者約17.3%,逸散者約32.5%,其中有污染物收集者,目前集氣認定無統一規範致各地方認定常有爭議,而逸散者,未有強制性規範要求集氣;在防制設備方面,雖已有48%污染源後端有設置防制設備,然於實務面上仍有裝設不適宜設備、設備操作不當、未確實維護保養等情事,致未能有效處理污染物。 為強化我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之有效管理,本計畫借鑒美國聯邦、州政府(南加州、明尼蘇達州)管理作法,研擬我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管理規範,朝污染收集、防制設備設置/操作及設施維護與監控記錄三大管制對策。在污染物集氣部份,規劃針對主要排放VOCs之7大類重點污染源要求集氣,並優先訂定氣狀污染物集氣設施管制規範,包括密閉管線、圍封式、包圍式集氣設施及一般氣罩四種設施之定義與項目條件規範,然由於管制涉及多類製程,考量對產業之衝擊影響與地方主管機關之審查量能,因此建議優先管制排放量大且多數氣罩或逸散之印刷與塗裝污染源,階段性減少VOCs逸散;在防制設備設置/操作部份,參考防制設備學理基礎、國際規範、各界建議等,除VOCs處理設備外,增加研擬對TSP、SOx及NOx常見之防制設備管制規範,使防制設備有一致性管理基礎;在設施維護與監控記錄部份,除建立防制設施/儀表檢查與維護保養原則外,將導入科技化設備參數監控工具,包含設備監控設施、影像辨識技術等,以即時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確保設備有效運作,使我國設備參數監控管理朝向更多元且有層次之方向發展。 2. 檢討與精進三級防制區固定污染源控制技術規範 依空污法第6條及第8條授權,本計畫持續強化我國三級防制區固定污染源之管制,優先針對排放量達特定大型門檻且對於未來新設可能性高之電力業擬定最低可達成排放率控制技術(以下簡稱LAER),本計畫透過我國電力產業發展趨勢、國內外電力業排放規範,提出電力業LAER草案,現已於2023年9月26日進行草案預告,並彙整預告期間之各界意見,持續精進LAER技術規範草案,亦同步因應法規管制,研擬申請審查作業指引等相關配套工具。 為持續改善臭氧問題,本計畫優先針對VOCs排放規模大之對象,增訂既存固定污染源應削減污染物排放量準則(以下簡稱RACT),首階段以船舶與鋼捲表面塗裝為優先對象,透過掌握製程污染排放特性、蒐研國際管制作法與分析國內控制技術水準,研擬RACT草案,現已於2023年5月8日預告草案,並彙整法規預告至今各界提出之重點議題,評估後續技術管制規範可調整之方向,亦持續配合法規推動期程,執行相關法制化推動作業,包括擬定RACT審查程序與指引、辦理相關法制化會議等;依管制期程規劃,本計畫針對銅箔基板製程(以下簡稱CCL),掌握製程污染特性、蒐研國際間管制規範與分析國內控制技術水準,現已初步完成RACT草案之研擬,此外,除管末控制技術外,本計畫亦掌握CCL產業實廠特殊控制技術之案例,包括「能資源再利用」與「製程原(物)料改善」二大類型,以利評估技術可行性,作為未來技術推廣之示範參考。另,因應環境部於2020年7月10日訂定發布之氮氧化物RACT(以下簡稱RACT-NOx),本計畫持續追蹤並彙整現行RACT-NOx推動之階段性成果,透過掌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第二期污防書內容,統計受管制之256個污染源,且目前已達成之減量NOx約2,772公噸/年,同步掌握多元之污染減量方式,包含低污染燃料、製程改善、更新防制設施等。 另一部分,本計畫優先因應增訂之RACT船舶與鋼捲表面塗裝及已完成修正公告之行業別標準,初擬BACT修正草案,此外,本計畫分析近3年三級防制區內固定污染源增量情況,建議後續將VOCs增量趨勢高且尚未受BACT管制者納為增修之重點對象。另,本計畫分析近3年採行非表列技術種類,並優先針對現行控制效率較佳之低溫脫硝技術、瀝青煙淨化系統、陶瓷觸媒濾管、電漿技術及薄膜油氣回收設備等非表列技術,掌握技術原理、實廠應用案例、污染物處理效率等資訊,持續評估後續加入BACT表列技術,亦透過彙整國內相關技術審查程序,結合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審查流程,初擬非表列技術審驗程序與原則,提供審查機關認定之參考。 (三) 整合性配套管制工具建立 因應固定污染源等效減量控制技術與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操作管理之研擬工作,今年度執行5場次實廠控制技術與5場次固定污染源污染物防制設施之訪視作業,掌握製程污染源原(燃)物料使用、集氣現況及集氣現況、防制設備使用等,回饋作為相關政策管制規範擬定之參考。此外,本計畫亦配合相關法制化作業推動期程,協助主管機關辦理法制化推動之相關事宜,本計畫也會配合相關法制化進程,協助主管機關處理法制化推動的各項事宜,包含:法規研商/制度推動說明會、專家諮詢會議等,收集各界意見,反饋法規研擬參考。 在公開平台系統新增與維護部分,本計畫已配合擴充公開內容新建檢測平台申報檢測資料功能並維護公開平台正常運作,提供審核機關、公私場所對於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平台之操作諮詢及障礙排除等服務;另,配合資通安全稽核作業要求,排除電腦弱點掃描、電腦安全防護檢測、核心資訊系統內網滲透測試等風險等級問題,執行程式修正,以符合資通安全作業之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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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年度113 |
主辦單位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
執行單位環科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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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報告公開日期2025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