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稅處再次寄發輔導通知 貼心提醒自住房屋要設籍 住家用免稅房屋超過3戶要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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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北市稅處再次寄發輔導通知 貼心提醒自住房屋要設籍 住家用免稅房屋超過3戶要擇定的發布日期是2025/03/03 14:15:00, 發布單位是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聯絡人是袁弋軒, 聯絡資訊是(02)23949211分機281, 內容是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已於113年7月1日實施,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北市稅處已於114年2月27日陸續寄發輔導通知,針對下列3種對象:1.於113年6月30日以前自住房屋,惟尚未設立戶籍登記者。2.113年7月1日以後取得房屋者。3.自然人持有住家用房屋且符合免徵標準(臺北市為10萬9,000元....
DataSN | 9365175 |
ArticleType | 0 |
FileName | (空) |
Link | (空) |
Source |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08E7F0AF9DD2C9BE |
title | 北市稅處再次寄發輔導通知 貼心提醒自住房屋要設籍 住家用免稅房屋超過3戶要擇定 |
內容 |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已於113年7月1日實施,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北市稅處已於114年2月27日陸續寄發輔導通知,針對下列3種對象:1.於113年6月30日以前自住房屋,惟尚未設立戶籍登記者。2.113年7月1日以後取得房屋者。3.自然人持有住家用房屋且符合免徵標準(臺北市為10萬9,000元)全國累計超過3戶者,提醒納稅人務必於114年3月24日前將戶籍遷入或擇定3戶免徵房屋稅,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北市稅處表示,房屋要適用自住用優惠稅率,除須符合自住3要件:1.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3.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自113年7月1日起,另增加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之要件。該處前於113年8月、9月及12月分別寄送輔導通知,仍有部分民眾尚未辦竣戶籍登記,所以114年2月27日再次寄送輔導通知,提醒納稅人務必於114年3月24日前將戶籍遷入以符合上述規定,即可續按自住用稅率,免再申報。此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臺北市114年期為284萬2,000元)以下者,稅率由1.2%再調降為1%。該處針對113年7月1日以後新取得房屋(如買賣、贈與、信託或繼承)者,已於114年2月27日寄發輔導通知,如符合自住要件,一定要在114年3月24日前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遷入,並向房屋所在地該處所屬分處申報,經核准後,今年5月開徵之房屋稅才可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另外,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對於住家用免稅房屋,增訂自然人且全國以3戶為限的適用條件,如自然人持有住家用房屋且符合免徵標準(臺北市為10萬9,000元)全國累計3戶以下者,將主動免徵房屋稅。對持有免稅房屋超過3戶者,該處已於114年2月27日寄發輔導通知書,提醒於114年3月24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擇定3戶免徵房屋稅;如未擇定,將主動按114年2月28日住家免稅房屋稅額最高3戶從優免徵房屋稅,其餘房屋自114年期起將恢復課徵房屋稅。該處再次強調,倘房屋於114年3月24日前仍無上述人員辦竣戶籍登記,將自114年期起改按其他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率為3.2%至4.8%),稅額將增加1.67倍以上!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疑問或繳稅問題,歡迎透過北市稅處網站「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以視訊方式諮詢稅務問題,亦可就近向該處及房屋所屬分處洽詢,或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稅務視訊服務雲全國單一自住輔導函自住3戶輔導函新購、繼承輔導函免徵3戶擇定函 |
聯絡人 | 袁弋軒 |
聯絡資訊 | (02)23949211分機281 |
發布日期 | 2025/03/03 14:15:00 |
分類 | 1:一般公告 |
相關檔案 | (空的。未填資料。) |
相關連結 | (空的。未填資料。) |
相關圖片 | 1:title : 0204稅捐處房屋稅海報_工作區域 1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630212e8-dea3-4fa3-afbb-bad4e1644499.jpg 2:title : 自住3戶.JPG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f0740651-8e69-4a4c-ae80-f3b296d93c49.jpg 3:title : 新購2.JPG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b992149e-0ea6-4626-ac79-b256dfce5b39.jpg 4:title : 視訊服務雲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c8e19720-766c-4fbd-997c-22fbb1a4bd40.png 5:title : 全國單一自住.JPG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73fcd29e-b56b-4365-84e1-f603d313edf9.jpg 6:title : 新購1.JPG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ada3243e-b9c7-458b-81b5-44ce74c08443.jpg 7:title : 免徵3戶.JPG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e06fcc5f-51bb-4996-92b7-a94ee3dc25ba.jpg |
相關影音 | (空的。未填資料。) |
發布單位 |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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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已於113年7月1日實施,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北市稅處已於114年2月27日陸續寄發輔導通知,針對下列3種對象:1.於113年6月30日以前自住房屋,惟尚未設立戶籍登記者。2.113年7月1日以後取得房屋者。3.自然人持有住家用房屋且符合免徵標準(臺北市為10萬9,000元)全國累計超過3戶者,提醒納稅人務必於114年3月24日前將戶籍遷入或擇定3戶免徵房屋稅,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北市稅處表示,房屋要適用自住用優惠稅率,除須符合自住3要件:1.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3.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自113年7月1日起,另增加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之要件。該處前於113年8月、9月及12月分別寄送輔導通知,仍有部分民眾尚未辦竣戶籍登記,所以114年2月27日再次寄送輔導通知,提醒納稅人務必於114年3月24日前將戶籍遷入以符合上述規定,即可續按自住用稅率,免再申報。此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臺北市114年期為284萬2,000元)以下者,稅率由1.2%再調降為1%。該處針對113年7月1日以後新取得房屋(如買賣、贈與、信託或繼承)者,已於114年2月27日寄發輔導通知,如符合自住要件,一定要在114年3月24日前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遷入,並向房屋所在地該處所屬分處申報,經核准後,今年5月開徵之房屋稅才可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另外,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對於住家用免稅房屋,增訂自然人且全國以3戶為限的適用條件,如自然人持有住家用房屋且符合免徵標準(臺北市為10萬9,000元)全國累計3戶以下者,將主動免徵房屋稅。對持有免稅房屋超過3戶者,該處已於114年2月27日寄發輔導通知書,提醒於114年3月24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擇定3戶免徵房屋稅;如未擇定,將主動按114年2月28日住家免稅房屋稅額最高3戶從優免徵房屋稅,其餘房屋自114年期起將恢復課徵房屋稅。該處再次強調,倘房屋於114年3月24日前仍無上述人員辦竣戶籍登記,將自114年期起改按其他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率為3.2%至4.8%),稅額將增加1.67倍以上!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疑問或繳稅問題,歡迎透過北市稅處網站「稅務視訊服務雲平台」,以視訊方式諮詢稅務問題,亦可就近向該處及房屋所屬分處洽詢,或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稅務視訊服務雲全國單一自住輔導函自住3戶輔導函新購、繼承輔導函免徵3戶擇定函 |
聯絡人袁弋軒 |
聯絡資訊(02)23949211分機281 |
發布日期2025/03/03 14: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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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圖片1:title : 0204稅捐處房屋稅海報_工作區域 1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630212e8-dea3-4fa3-afbb-bad4e1644499.jpg 2:title : 自住3戶.JPG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f0740651-8e69-4a4c-ae80-f3b296d93c49.jpg 3:title : 新購2.JPG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b992149e-0ea6-4626-ac79-b256dfce5b39.jpg 4:title : 視訊服務雲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c8e19720-766c-4fbd-997c-22fbb1a4bd40.png 5:title : 全國單一自住.JPG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73fcd29e-b56b-4365-84e1-f603d313edf9.jpg 6:title : 新購1.JPG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ada3243e-b9c7-458b-81b5-44ce74c08443.jpg 7:title : 免徵3戶.JPGurl : 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336/relpic/10162/9365175/e06fcc5f-51bb-4996-92b7-a94ee3dc25ba.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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