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令: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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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令: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自即日生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 PubGovName是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Keyword是日月潭國家風景區;水域(海域);碼頭;船舶, HTMLContent是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令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觀潭管字第11403001031號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 處 長 柯建興 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修正規定一、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
MetaId | 155747 |
Doc_Style_LName | 行政規則 |
Doc_Style_SName | 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交通建設篇 |
PubGov | 交通部 |
PubGovName |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UndertakeGov | 交通部觀光署 |
Officer_name | 處長 柯建興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 |
GazetteId | 觀潭管字第11403001031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 |
Comment_Deadline | (空) |
Comment_Days | (空) |
Title |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令: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自即日生效 |
TitleEnglish | SUN MOON LAKE NATIONAL SCENIC AREA HEADQUARTERS, TOURISM ADMINISTRATION, MOTC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revision of "Management Directions of the Sun Moon Lake Tourist Public Harbor" (revised directions come into force from 7th, March 2025) |
ThemeSubject | 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Keyword |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水域(海域);碼頭;船舶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 |
Category | 630(休閒觀光) |
Cake | J38(行政規則);DD3(國家風景區管理) |
Service | 911(觀光風景區)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42/ch06/type2/gov50/num8/Eg.htm |
HTMLContent | 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令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觀潭管字第11403001031號 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 處 長 柯建興 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修正規定 一、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維持日月潭水域公有碼頭營運、船舶停泊秩序及維護碼頭區域安全,以利載客船舶泊靠及乘客上下岸,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公有碼頭,係指本處於日月潭水域所興建之營運碼頭、預備碼頭及停航碼頭設施。 三、本處公有碼頭申請泊靠規定如下: (一)僅提供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發水域航行權之合法客船或小船所有權人申請泊靠。 (二)泊靠之申請統一由南投縣渡船遊艇商業同業公會向本處提出。經本處同意泊靠之船舶始得使用公有碼頭。 (三)停航碼頭之泊靠,僅提供經交通部航港局同意之停航船舶。 (四)其他各類船隻或浮具,未經本處同意不得泊靠公有碼頭。 四、本處公有碼頭管理使用規定如下: (一)本處對泊靠之船舶不負擔保全責任,船舶所有人應自行負責船舶及船上財物之保管,並妥善維護船席位週邊設施之安全與整潔。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事變造成碼頭船席位損壞,致船舶受損時,本處不負任何責任。 (二)因泊靠造成碼頭設施損壞,船舶經營業者或所有人應負責修復或賠償責任。 (三)本處應另訂定各類碼頭申請須知、使用費及清潔維護費收費基準;本處得委外辦理各項申請、收費及營運管理作業。 (四)本處得依業務需求調整泊靠位置,船舶經營者或所有人須無條件配合。 (五)倘與本處訂有承租碼頭船席位契約,應依契約規定辦理。 五、營運碼頭使用規定如下: (一)船席位種類如下: 1、一般船席:提供各類載客船舶使用。 2、臨時船席:僅開放所有船舶臨時泊靠上下乘客使用,在乘客安全上下船完畢後須離開。 3、班船船席:提供經南投縣政府核准之合法班船使用。 4、公務船席:僅供本處或其他公務船舶使用。 5、電動船席:供電動船舶使用,並享有優先向本處承租及承租優惠。 (二)營運碼頭開放時間為經濟部公告之開放航行時間。開放時間外僅供船舶所有人、駕駛、船員及執行公務人員進出執行船舶或設施檢查維修相關作業。 六、預備碼頭使用規定如下: (一)船舶不得有載客泊靠或離岸行為。 (二)僅提供船舶所有人、駕駛、船員及執行公務人員進出執行船舶或設施檢查維修相關作業。 七、未依本要點第三點至前點規定申請或使用公有碼頭,本處將依相關規定處理或通報各主管機關。 八、公務或緊急救難船舶得於執行公務或必要時泊靠各碼頭船席及上下乘客,不受本要點各規定限制。 |
MetaId155747 |
Doc_Style_LName行政規則 |
Doc_Style_SName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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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交通建設篇 |
PubGov交通部 |
PubGovName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UndertakeGov交通部觀光署 |
Officer_name處長 柯建興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 |
GazetteId觀潭管字第11403001031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 |
Comment_Deadline(空) |
Comment_Days(空) |
Title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令: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自即日生效 |
TitleEnglishSUN MOON LAKE NATIONAL SCENIC AREA HEADQUARTERS, TOURISM ADMINISTRATION, MOTC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revision of "Management Directions of the Sun Moon Lake Tourist Public Harbor" (revised directions come into force from 7th, March 2025) |
ThemeSubject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Keyword日月潭國家風景區;水域(海域);碼頭;船舶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 |
Category630(休閒觀光) |
CakeJ38(行政規則);DD3(國家風景區管理) |
Service911(觀光風景區)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42/ch06/type2/gov50/num8/Eg.htm |
HTMLContent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令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觀潭管字第11403001031號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 處 長 柯建興 日月潭公有碼頭使用管理要點修正規定 一、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維持日月潭水域公有碼頭營運、船舶停泊秩序及維護碼頭區域安全,以利載客船舶泊靠及乘客上下岸,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公有碼頭,係指本處於日月潭水域所興建之營運碼頭、預備碼頭及停航碼頭設施。 三、本處公有碼頭申請泊靠規定如下: (一)僅提供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發水域航行權之合法客船或小船所有權人申請泊靠。 (二)泊靠之申請統一由南投縣渡船遊艇商業同業公會向本處提出。經本處同意泊靠之船舶始得使用公有碼頭。 (三)停航碼頭之泊靠,僅提供經交通部航港局同意之停航船舶。 (四)其他各類船隻或浮具,未經本處同意不得泊靠公有碼頭。 四、本處公有碼頭管理使用規定如下: (一)本處對泊靠之船舶不負擔保全責任,船舶所有人應自行負責船舶及船上財物之保管,並妥善維護船席位週邊設施之安全與整潔。如遇不可抗力之天災事變造成碼頭船席位損壞,致船舶受損時,本處不負任何責任。 (二)因泊靠造成碼頭設施損壞,船舶經營業者或所有人應負責修復或賠償責任。 (三)本處應另訂定各類碼頭申請須知、使用費及清潔維護費收費基準;本處得委外辦理各項申請、收費及營運管理作業。 (四)本處得依業務需求調整泊靠位置,船舶經營者或所有人須無條件配合。 (五)倘與本處訂有承租碼頭船席位契約,應依契約規定辦理。 五、營運碼頭使用規定如下: (一)船席位種類如下: 1、一般船席:提供各類載客船舶使用。 2、臨時船席:僅開放所有船舶臨時泊靠上下乘客使用,在乘客安全上下船完畢後須離開。 3、班船船席:提供經南投縣政府核准之合法班船使用。 4、公務船席:僅供本處或其他公務船舶使用。 5、電動船席:供電動船舶使用,並享有優先向本處承租及承租優惠。 (二)營運碼頭開放時間為經濟部公告之開放航行時間。開放時間外僅供船舶所有人、駕駛、船員及執行公務人員進出執行船舶或設施檢查維修相關作業。 六、預備碼頭使用規定如下: (一)船舶不得有載客泊靠或離岸行為。 (二)僅提供船舶所有人、駕駛、船員及執行公務人員進出執行船舶或設施檢查維修相關作業。 七、未依本要點第三點至前點規定申請或使用公有碼頭,本處將依相關規定處理或通報各主管機關。 八、公務或緊急救難船舶得於執行公務或必要時泊靠各碼頭船席及上下乘客,不受本要點各規定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