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9條、第15條修正草案
- 行政院公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Title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9條、第15條修正草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PubGovName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Keyword是國際保險業務;分支機構(分公司);保險業;新加坡;保險商品;衍生性金融商品;精算;準備金(法定準備金);避險操作;負債;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HTMLContent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金管保壽字第11404909472號主 旨:預告修正「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五條。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
MetaId | 155891 |
Doc_Style_LName | 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 | 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財政經濟篇 |
PubGov | 金管會 |
PubGovName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UndertakeGov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
Officer_name | 主任委員 彭金隆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
GazetteId | 金管保壽字第11404909472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
Comment_Deadline | 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 |
Comment_Days | 14 |
Title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9條、第15條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 |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9 and 15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Offshore Insurance Branches" |
ThemeSubject | 預告修正「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五條。 |
Keyword | 國際保險業務;分支機構(分公司);保險業;新加坡;保險商品;衍生性金融商品;精算;準備金(法定準備金);避險操作;負債;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五第二項。 三、「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考量本次修正草案業與產、壽險公會及業者充分溝通,且修正目的係為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促進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業務發展,對於強化我國在國際金融市場的地位等具相當助益,為使整體政策成效得以彰顯,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十四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十四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聯絡人:楊稽核 (四)電話:02-8968-0194 (五)傳真:02-8969-1300 |
Category | 540(金融保險) |
Cake | J33(法令草案);494(保險市場管理) |
Service | (空)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46/ch04/type3/gov36/num11/Eg.htm |
HTMLContent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金管保壽字第11404909472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五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五第二項。 三、「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考量本次修正草案業與產、壽險公會及業者充分溝通,且修正目的係為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促進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業務發展,對於強化我國在國際金融市場的地位等具相當助益,為使整體政策成效得以彰顯,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十四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十四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聯絡人:楊稽核 (四)電話:02-8968-0194 (五)傳真:02-8969-1300 主任委員 彭金隆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MetaId155891 |
Doc_Style_LName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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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財政經濟篇 |
PubGov金管會 |
PubGovName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UndertakeGov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
Officer_name主任委員 彭金隆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
GazetteId金管保壽字第11404909472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
Comment_Deadline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 |
Comment_Days14 |
Title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9條、第15條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9 and 15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Offshore Insurance Branches" |
ThemeSubject預告修正「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五條。 |
Keyword國際保險業務;分支機構(分公司);保險業;新加坡;保險商品;衍生性金融商品;精算;準備金(法定準備金);避險操作;負債;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五第二項。 三、「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考量本次修正草案業與產、壽險公會及業者充分溝通,且修正目的係為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促進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業務發展,對於強化我國在國際金融市場的地位等具相當助益,為使整體政策成效得以彰顯,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十四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十四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聯絡人:楊稽核 (四)電話:02-8968-0194 (五)傳真:02-8969-1300 |
Category540(金融保險) |
CakeJ33(法令草案);494(保險市場管理) |
Service(空)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46/ch04/type3/gov36/num11/Eg.htm |
HTMLContent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金管保壽字第11404909472號主 旨:預告修正「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五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二十二條之十五第二項。 三、「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考量本次修正草案業與產、壽險公會及業者充分溝通,且修正目的係為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促進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業務發展,對於強化我國在國際金融市場的地位等具相當助益,為使整體政策成效得以彰顯,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十四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十四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22041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 (三)聯絡人:楊稽核 (四)電話:02-8968-0194 (五)傳真:02-8969-1300 主任委員 彭金隆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五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