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令:訂定「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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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文化部令:訂定「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自即日生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PubGovName是文化部, Keyword是金漫獎;漫畫;網路報名;獎勵;推薦;出版品(出版物);比賽資格(參賽資格);數位出版品;雜誌(期刊);編輯人員;數位內容產業;獎金(獎勵金);獎勵創作發明;獎勵對象, HTMLContent是文化部令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文版字第11420068102號訂定「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並自即日生效。附「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   部  長 李遠   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一、本須知依金漫獎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二、報名期....

MetaId155886
Doc_Style_LName行政規則
Doc_Style_SName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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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教育科技文化篇
PubGov文化部
PubGovName文化部
UndertakeGov文化部
Officer_name部長 李遠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GazetteId文版字第11420068102號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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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文化部令:訂定「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自即日生效
TitleEnglishMINISTRY OF CULTU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Application Directions for the 16th Golden Comic Awards" (directions come into force from 13th, March 2025)
ThemeSubject訂定「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Keyword金漫獎;漫畫;網路報名;獎勵;推薦;出版品(出版物);比賽資格(參賽資格);數位出版品;雜誌(期刊);編輯人員;數位內容產業;獎金(獎勵金);獎勵創作發明;獎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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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in訂定「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附「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
Category450(出版)
CakeJ38(行政規則);DC4(出版)
Service955(圖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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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Content文化部令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文版字第11420068102號

訂定「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附「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

 

部  長 李遠

 

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

一、本須知依金漫獎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

二、報名期間:由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另行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式:

(一)除第二款規定外,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間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程序之後,電腦將自動傳送電子郵件確認報名事項。為進行核對,報名者應以A4紙列印報名表,並於報名參賽者欄位親自簽名或蓋章後(其為公司或商號者,另應加蓋公司或商號及其負責人印章),連同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上傳報名系統,並於參賽作品上黏貼案件編號,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依第三款規定以掛號郵寄至本部,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上應註明「報名第十六屆金漫獎」(請註明參賽類別為漫畫新人獎、漫畫編輯獎、跨域應用獎或年度漫畫)。

(二)報名特別貢獻獎者,得採書面推薦,並依第三款規定以掛號郵寄完成報名程序。推薦者為評審委員者,應於複審會議召開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部為之。

(三)報名參賽者或推薦者應於本部公告之收件截止日期前,將第六點規定應檢附之參賽作品或推薦表及文件,以掛號郵寄至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四三九號南棟十四樓本部人文及出版司,以郵戳為憑,逾期者不予受理。

(四)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或應備內容不全者,經本部限期通知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充不全者,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四、獎勵項目:

(一)漫畫新人獎。

(二)跨域應用獎。

(三)漫畫編輯獎。

(四)年度漫畫獎。

(五)金漫大獎。

(六)特別貢獻獎。

五、獎勵方式:

(一)入圍漫畫新人獎、跨域應用獎及漫畫編輯獎獎項者,每一獎項之名額以三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一面及入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入圍年度漫畫獎獎項者,以十五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一面及入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入圍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入圍獎牌各一,自行決定分配金額。獲獎者不重複頒發入圍獎金。

(二)漫畫新人獎、跨域應用獎及漫畫編輯獎得獎者各一名,各頒給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三)年度漫畫獎得獎者五名,各頒給獎座一座,以及獎金各新臺幣三十萬元;若得獎作品已由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出版發行或於數位漫畫平臺公開傳輸,頒給獎座一座;若得獎作品為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者,另頒給共同合作出版或發行之政府機關(構)獎座一座。

(四)金漫大獎得獎者,由金漫獎評審會(以下簡稱評審會)自獲年度漫畫獎獎項之入圍者中評選出,另頒給獎座一座,以及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若得獎作品已由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出版發行或於數位漫畫平臺公開傳輸,頒給獎座一座;若得獎作品為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者,另頒給共同合作出版或發行之政府機關(構)獎座一座。

(五)特別貢獻獎得獎者一名,頒給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六)得獎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獎座各一;其有獎金者,自行決定分配金額。

(七)評審會應自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各類獎項入圍者及得獎者。但未達標準者,評審會得為減少或從缺之決定。

六、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

  除以下各類獎項另有規定外,應以實體或數位漫畫作品報名參賽,已出版發行作品其出版發行年度以版權日期為準。以數位作品參賽者,應檢附作品網址及首次於數位平臺公開傳輸證明,並註明參賽區間起迄之回數或話數及格數;發表於漫畫數位平臺者,應提供可容許多位評審同時使用之有效帳號及密碼(需使評審能觀看完整作品內容,可使用時間至當屆金漫獎決審會議止;無須帳號密碼即可觀看者免附);發表於其他數位平臺者,應提供可完整閱讀報名作品之PDF檔;除特別貢獻獎外,報名其餘獎項,應檢附相關具結書一份,說明使用AI自動生成軟體進行創作之情形(範例由本部另行公告)。

(一)報名漫畫新人獎者:

1、於報名年度前一年之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首度在我國境內個人出版或經由商業通路或數位平臺,出版發行或公開傳輸數位或實體漫畫之個人(數位漫畫作品不少於三百格;實體漫畫作品如於雜誌期刊連載者,不少於一百頁);曾報名參加漫畫新人獎及年度漫畫獎獎項者,不得報名本獎項。

2、報名申請表一份(請於網路報名完成後,列印出報名成功之報名表)。

3、報名參賽者為本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報名參賽者為外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但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不須申請工作許可者,得免附工作許可證明。

4、已完稿之作品一份;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內容應具完整性,其中數位漫畫作品不得少於三百格。實體漫畫作品如於雜誌期刊連載者,應不得少於一百頁。已在我國境內經由個人出版或商業通路出版發行之實體漫畫作品,應載明ISBN相關資訊;連載中或未成冊出版之實體漫畫作品,應提供刊載媒介之ISBN或ISSN。

5、報名漫畫新人獎具結書一份(範例由本部另行公告)。

(二)報名漫畫編輯獎者:

1、於報名年度前一年之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應為首度在我國境內經由數位平臺或商業通路,公開傳輸或出版發行漫畫出版品(出版日期依版權頁登載日期為準),參賽者在該作品著作權頁載明擔任編輯相關職務者或於數位平臺擔任編輯職務者,且對臺灣原創漫畫作品之出版及推廣有具體成效或特殊表現。

2、報名申請表一份(請於網路報名完成後,列印出報名成功之報名表),若同時有多部作品參賽,請分別填寫報名表。

3、報名參賽者為本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報名參賽者為外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但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不須申請工作許可者,得免附工作許可證明。

4、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參賽者在該作品著作權頁載明擔任編輯相關職務者或於數位平臺擔任編輯職務者,對臺灣原創漫畫作品之出版及推廣有具體成效或特殊表現,提供完整展現漫畫主題之編輯過程,如發想企劃、草稿、資料蒐集、協助作品行銷推廣、促成版權交易、發展原創內容跨域等資料及參與編輯人員背景之說明,並至少需附一件於報名期間出版發行之代表作(紙本漫畫或期刊之版權頁上需載明由報名者擔任編輯;數位漫畫須檢附擔任編輯之相關說明資料)。

5、所提供之佐證資料發生時間應以報名年度前一年之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

(三)報名跨域應用獎者:

1、於報名年度前一年之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利用已出版發行或數位平臺公開傳輸之臺灣原創漫畫作品進行跨域應用之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團體。

2、報名申請表一份(請於網路報名完成後,列印出報名成功之報名表)。

3、報名參賽者為本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報名參賽者為外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但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不須申請工作許可者,得免附工作許可證明。

4、以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團體報名者,應檢附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經政府機關核准立案證明影本一份(並自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查詢服務查詢下載)。

5、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利用已出版發行或數位平臺公開傳輸之原創漫畫內容進行跨域創製、展覽與技術交流等應用媒合,如改編為戲劇、電影、動畫等之影視公司、改編為舞臺劇之劇團、策劃展覽之策展方或製作相關衍生應用之產品如遊戲、模型、公仔等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團體。

6、漫畫作品進行跨域應用之說明資料及實績,依其跨域類型檢附影音資料、產品、觀展人次或收視率等。

7、原創漫畫作品一份。

8、報名之作品確為應用媒合已出版發行或已於數位平臺公開傳輸之臺灣原創漫畫作品之具結書一份(範例由本部另行公告)。

(四)報名年度漫畫獎者:

1、於報名年度前一年之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首度在我國境內個人出版或經由數位平臺或商業通路,公開傳輸或出版發行漫畫作品(出版日期依版權頁登載日期為準)之個人,或作品之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報名參賽;若為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之作品,應取得該政府機關(構)授權同意後始得報名參賽。

2、報名申請表一份(請於網路報名完成後,列印出報名成功之報名表)。

3、報名參賽者為本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報名參賽者為外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但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不須申請工作許可者,得免附工作許可證明。

4、以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報名參賽,應檢附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經政府機關核准立案證明影本一份(並自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查詢服務查詢下載)。

5、參賽漫畫作品如為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者,其作者不得為該政府機關(構)之人員,且應取得該政府機關(構)授權同意報名參賽函影本一份。

6、作品一份;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其中數位漫畫作品不得少於三百格。實體漫畫作品如於雜誌期刊連載者,應不得少於一百頁;已在我國境內經由個人出版或商業通路出版發行之實體漫畫作品,應載明ISBN或GPN相關資訊;連載中或未成冊出版之實體漫畫作品,應提供刊載媒介之ISBN或ISSN或GPN。參賽作品為套書或系列作品者,應檢附該參賽作品之前全部作品。

(五)報名或推薦特別貢獻獎者:

1、由對推動我國漫畫產業有具體成就或特殊貢獻之國民報名,或由政府機關(構)、學術機構、事業、法人、團體、學者專家推薦就推動我國漫畫產業有具體成效或特殊貢獻之國民;推薦人如獲聘為評審委員,得於評審會議時,陳述推薦理由,但於評審得獎人人選時應自行迴避,不得參與投票。

2、報名/推薦報名表一份(見附表)(請於網路報名完成後,列印出報名成功之報名表)。

3、報名者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如為推薦,非自行報名者免附)。

(六)其他

   翻譯作品不得報名參賽,僅接受以中文為主之作品報名參賽,若因故事劇情需要,可使用其他語言表示。

七、報名參賽檢附之文件資料,無論得獎與否,概不退還。參賽之實體出版品,參賽者得於報名年度得獎名單公布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本部申請退還。參賽之實體出版品未於期限內申請退還者,本部得作為公益及非營利之用。

八、獲獎勵之自然人、獲獎勵者之負責人,如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認定者,本部得視情節輕重追回部分或全部獎勵款項。獲獎勵者如有違反勞工相關法令規定者,亦同。

九、本須知未盡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辦理或由本部解釋之。

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附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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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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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Doc_Style_SName

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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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教育科技文化篇

PubGov

文化部

PubGovName

文化部

UndertakeGov

文化部

Officer_name

部長 李遠

Date_Created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GazetteId

文版字第11420068102號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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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文化部令:訂定「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自即日生效

TitleEnglish

MINISTRY OF CULTU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Application Directions for the 16th Golden Comic Awards" (directions come into force from 13th, March 2025)

ThemeSubject

訂定「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Keyword

金漫獎;漫畫;網路報名;獎勵;推薦;出版品(出版物);比賽資格(參賽資格);數位出版品;雜誌(期刊);編輯人員;數位內容產業;獎金(獎勵金);獎勵創作發明;獎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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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ain

訂定「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附「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

Category

450(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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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38(行政規則);DC4(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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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圖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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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46/ch05/type2/gov46/num13/E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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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令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文版字第11420068102號

訂定「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附「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

 

部  長 李遠

 

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

一、本須知依金漫獎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

二、報名期間:由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另行公告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網址:https://grants.moc.gov.tw/),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式:

(一)除第二款規定外,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間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程序之後,電腦將自動傳送電子郵件確認報名事項。為進行核對,報名者應以A4紙列印報名表,並於報名參賽者欄位親自簽名或蓋章後(其為公司或商號者,另應加蓋公司或商號及其負責人印章),連同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上傳報名系統,並於參賽作品上黏貼案件編號,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依第三款規定以掛號郵寄至本部,始完成報名程序,信封上應註明「報名第十六屆金漫獎」(請註明參賽類別為漫畫新人獎、漫畫編輯獎、跨域應用獎或年度漫畫)。

(二)報名特別貢獻獎者,得採書面推薦,並依第三款規定以掛號郵寄完成報名程序。推薦者為評審委員者,應於複審會議召開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部為之。

(三)報名參賽者或推薦者應於本部公告之收件截止日期前,將第六點規定應檢附之參賽作品或推薦表及文件,以掛號郵寄至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四三九號南棟十四樓本部人文及出版司,以郵戳為憑,逾期者不予受理。

(四)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或應備內容不全者,經本部限期通知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充不全者,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四、獎勵項目:

(一)漫畫新人獎。

(二)跨域應用獎。

(三)漫畫編輯獎。

(四)年度漫畫獎。

(五)金漫大獎。

(六)特別貢獻獎。

五、獎勵方式:

(一)入圍漫畫新人獎、跨域應用獎及漫畫編輯獎獎項者,每一獎項之名額以三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一面及入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入圍年度漫畫獎獎項者,以十五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一面及入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入圍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入圍獎牌各一,自行決定分配金額。獲獎者不重複頒發入圍獎金。

(二)漫畫新人獎、跨域應用獎及漫畫編輯獎得獎者各一名,各頒給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三)年度漫畫獎得獎者五名,各頒給獎座一座,以及獎金各新臺幣三十萬元;若得獎作品已由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出版發行或於數位漫畫平臺公開傳輸,頒給獎座一座;若得獎作品為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者,另頒給共同合作出版或發行之政府機關(構)獎座一座。

(四)金漫大獎得獎者,由金漫獎評審會(以下簡稱評審會)自獲年度漫畫獎獎項之入圍者中評選出,另頒給獎座一座,以及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若得獎作品已由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出版發行或於數位漫畫平臺公開傳輸,頒給獎座一座;若得獎作品為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者,另頒給共同合作出版或發行之政府機關(構)獎座一座。

(五)特別貢獻獎得獎者一名,頒給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六)得獎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獎座各一;其有獎金者,自行決定分配金額。

(七)評審會應自參賽作品中,評選出各類獎項入圍者及得獎者。但未達標準者,評審會得為減少或從缺之決定。

六、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

  除以下各類獎項另有規定外,應以實體或數位漫畫作品報名參賽,已出版發行作品其出版發行年度以版權日期為準。以數位作品參賽者,應檢附作品網址及首次於數位平臺公開傳輸證明,並註明參賽區間起迄之回數或話數及格數;發表於漫畫數位平臺者,應提供可容許多位評審同時使用之有效帳號及密碼(需使評審能觀看完整作品內容,可使用時間至當屆金漫獎決審會議止;無須帳號密碼即可觀看者免附);發表於其他數位平臺者,應提供可完整閱讀報名作品之PDF檔;除特別貢獻獎外,報名其餘獎項,應檢附相關具結書一份,說明使用AI自動生成軟體進行創作之情形(範例由本部另行公告)。

(一)報名漫畫新人獎者:

1、於報名年度前一年之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首度在我國境內個人出版或經由商業通路或數位平臺,出版發行或公開傳輸數位或實體漫畫之個人(數位漫畫作品不少於三百格;實體漫畫作品如於雜誌期刊連載者,不少於一百頁);曾報名參加漫畫新人獎及年度漫畫獎獎項者,不得報名本獎項。

2、報名申請表一份(請於網路報名完成後,列印出報名成功之報名表)。

3、報名參賽者為本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報名參賽者為外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但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不須申請工作許可者,得免附工作許可證明。

4、已完稿之作品一份;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內容應具完整性,其中數位漫畫作品不得少於三百格。實體漫畫作品如於雜誌期刊連載者,應不得少於一百頁。已在我國境內經由個人出版或商業通路出版發行之實體漫畫作品,應載明ISBN相關資訊;連載中或未成冊出版之實體漫畫作品,應提供刊載媒介之ISBN或ISSN。

5、報名漫畫新人獎具結書一份(範例由本部另行公告)。

(二)報名漫畫編輯獎者:

1、於報名年度前一年之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應為首度在我國境內經由數位平臺或商業通路,公開傳輸或出版發行漫畫出版品(出版日期依版權頁登載日期為準),參賽者在該作品著作權頁載明擔任編輯相關職務者或於數位平臺擔任編輯職務者,且對臺灣原創漫畫作品之出版及推廣有具體成效或特殊表現。

2、報名申請表一份(請於網路報名完成後,列印出報名成功之報名表),若同時有多部作品參賽,請分別填寫報名表。

3、報名參賽者為本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報名參賽者為外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但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不須申請工作許可者,得免附工作許可證明。

4、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參賽者在該作品著作權頁載明擔任編輯相關職務者或於數位平臺擔任編輯職務者,對臺灣原創漫畫作品之出版及推廣有具體成效或特殊表現,提供完整展現漫畫主題之編輯過程,如發想企劃、草稿、資料蒐集、協助作品行銷推廣、促成版權交易、發展原創內容跨域等資料及參與編輯人員背景之說明,並至少需附一件於報名期間出版發行之代表作(紙本漫畫或期刊之版權頁上需載明由報名者擔任編輯;數位漫畫須檢附擔任編輯之相關說明資料)。

5、所提供之佐證資料發生時間應以報名年度前一年之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

(三)報名跨域應用獎者:

1、於報名年度前一年之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利用已出版發行或數位平臺公開傳輸之臺灣原創漫畫作品進行跨域應用之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團體。

2、報名申請表一份(請於網路報名完成後,列印出報名成功之報名表)。

3、報名參賽者為本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報名參賽者為外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但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不須申請工作許可者,得免附工作許可證明。

4、以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團體報名者,應檢附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經政府機關核准立案證明影本一份(並自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查詢服務查詢下載)。

5、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利用已出版發行或數位平臺公開傳輸之原創漫畫內容進行跨域創製、展覽與技術交流等應用媒合,如改編為戲劇、電影、動畫等之影視公司、改編為舞臺劇之劇團、策劃展覽之策展方或製作相關衍生應用之產品如遊戲、模型、公仔等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團體。

6、漫畫作品進行跨域應用之說明資料及實績,依其跨域類型檢附影音資料、產品、觀展人次或收視率等。

7、原創漫畫作品一份。

8、報名之作品確為應用媒合已出版發行或已於數位平臺公開傳輸之臺灣原創漫畫作品之具結書一份(範例由本部另行公告)。

(四)報名年度漫畫獎者:

1、於報名年度前一年之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首度在我國境內個人出版或經由數位平臺或商業通路,公開傳輸或出版發行漫畫作品(出版日期依版權頁登載日期為準)之個人,或作品之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報名參賽;若為個人、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之作品,應取得該政府機關(構)授權同意後始得報名參賽。

2、報名申請表一份(請於網路報名完成後,列印出報名成功之報名表)。

3、報名參賽者為本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報名參賽者為外國自然人者,應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工作許可證明文件影本,但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不須申請工作許可者,得免附工作許可證明。

4、以事業、公(協)會、法人、商號或團體報名參賽,應檢附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經政府機關核准立案證明影本一份(並自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查詢服務查詢下載)。

5、參賽漫畫作品如為與政府機關(構)共同合作者,其作者不得為該政府機關(構)之人員,且應取得該政府機關(構)授權同意報名參賽函影本一份。

6、作品一份;參賽作品不限主題及呈現方式。其中數位漫畫作品不得少於三百格。實體漫畫作品如於雜誌期刊連載者,應不得少於一百頁;已在我國境內經由個人出版或商業通路出版發行之實體漫畫作品,應載明ISBN或GPN相關資訊;連載中或未成冊出版之實體漫畫作品,應提供刊載媒介之ISBN或ISSN或GPN。參賽作品為套書或系列作品者,應檢附該參賽作品之前全部作品。

(五)報名或推薦特別貢獻獎者:

1、由對推動我國漫畫產業有具體成就或特殊貢獻之國民報名,或由政府機關(構)、學術機構、事業、法人、團體、學者專家推薦就推動我國漫畫產業有具體成效或特殊貢獻之國民;推薦人如獲聘為評審委員,得於評審會議時,陳述推薦理由,但於評審得獎人人選時應自行迴避,不得參與投票。

2、報名/推薦報名表一份(見附表)(請於網路報名完成後,列印出報名成功之報名表)。

3、報名者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如為推薦,非自行報名者免附)。

(六)其他

   翻譯作品不得報名參賽,僅接受以中文為主之作品報名參賽,若因故事劇情需要,可使用其他語言表示。

七、報名參賽檢附之文件資料,無論得獎與否,概不退還。參賽之實體出版品,參賽者得於報名年度得獎名單公布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本部申請退還。參賽之實體出版品未於期限內申請退還者,本部得作為公益及非營利之用。

八、獲獎勵之自然人、獲獎勵者之負責人,如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主管機關認定者,本部得視情節輕重追回部分或全部獎勵款項。獲獎勵者如有違反勞工相關法令規定者,亦同。

九、本須知未盡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辦理或由本部解釋之。

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附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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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令:訂定「文化部辦理第二期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事業及專案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 | PubGovName: 文化部 | Keyword: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工藝產業);投資;文化內容產業;專戶;國家發展基金(國發基金);申請資格;審查審核;撥款;文化創意事業;文化內容策進院;產業發展 | 文化部令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文創字第11320449212號訂定「文化部辦理第二期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事業及專案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文化部辦理第二期加強投資文...

@ 行政院公報

文化百點 點亮臺灣 第一屆百大文化基地授證及開箱 文化部長李遠:文化就在我們生活裡

上版日期: 2025/5/3 下午 03:38:00 | 內容: 文化部今(3)日於華山文創園區西一、二館舉辦第一屆百大文化基地發表會,文化部長李遠、環境部長彭啓明、評審團召集人柴松林與評審委員、各部會及地方文化局處代表等出席。除頒發110處基地獲選證明外,來自全國...

@ 文化新聞稿

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部辦理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或所得額減除之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 | PubGovName: 文化部 | Keyword: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工藝產業);新創事業;投資抵減;抵減稅額(抵稅);所得稅;申請資格;審查審核;文化創意事業;有限合夥 | 文化部令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文創字第11320464762號修正「文化部辦理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或所得額減除之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文化部辦理國家戰略重點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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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2月27日 | PubGovName: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 Keyword: 國片(台灣電影);國片輔導金;電影影片;政府補助;經費補助;申請資格;審查審核;電影片製作業;導演;口述影像 |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中華民國114年2月27日局影(輔)字第11430007952號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

@ 行政院公報

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黑潮之臺灣圖像角色IP品牌發展徵案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5月16日 | PubGovName: 文化部 | Keyword: 文化部;原創;圖像IP(IP角色,圖像角色IP);圖文創作;著作權;甄選(徵選);政府補助;申請資格;補助金;選拔(評選);文化創意事業;IP產業;圖片(圖像畫像);影音資料;影片分享網站(網路影音平... | 文化部令中華民國114年5月16日文創字第11430128632號修正「文化黑潮之臺灣圖像角色IP品牌發展徵案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文化黑潮之臺灣圖像角色IP品牌發展徵案要點」  ...

@ 行政院公報

文化部與外交部「雙部長會商」 以文化外交作為總合外交重要項目

上版日期: 2025/2/11 下午 12:14:00 | 內容: 文化部長李遠今(11)日與外交部長林佳龍舉行兩部會首次的「雙部長會商」,共同研商推動「文化外交」的各種可能。李遠指出,年前立法院大幅刪減預算時,他就曾指出,「文化部與外交部被刪減的情況很相似」,因為不...

@ 文化新聞稿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修正「文化黑潮之國際流行音樂節目徵案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 PubGovName: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 Keyword: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流行音樂;節目;政府補助;經費補助;申請資格;產業升級;新媒體;文化內容產業;文化內容策進院;演藝團隊;表演演出;文化創意產業(文創);國際文藝活動 |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局音(輔)字第11430003141號修正「文化黑潮之國際流行音樂節目徵案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文化黑潮之國際流行音樂節目徵案要點」 &...

@ 行政院公報

當前媒體無主管機關既非文化部也不是電信事業主管機關NCC輔導轉型內政部社會職業團體落實服務與正義!

提送日期: 2021-12-11 10:00:01 | 提議者: 歐葛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政府於1999年廢《出版法》後,又依序成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12年裁撤行政院新聞局改增設文化部;自此,媒體沒了主管機關,記者專業漸逝,有關學術教育更可謂既虛非實。換言之,大專院校當前相... | 提議內容: 鑒於政府興革體制結果,使產學專業及規範瓦解,崩壞民主法治國家社會可持續發展之關鍵;且,媒體亂象、新聞失序、資訊紊亂不實影響社會秩序及風氣已成本世紀全球面臨重大社會問題之一。為使臺灣接軌國際邁向永續發展...

@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點子(行政院版本)

文化部令:訂定「文化部辦理第二期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事業及專案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 | PubGovName: 文化部 | Keyword: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工藝產業);投資;文化內容產業;專戶;國家發展基金(國發基金);申請資格;審查審核;撥款;文化創意事業;文化內容策進院;產業發展 | 文化部令中華民國113年11月21日文創字第11320449212號訂定「文化部辦理第二期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投資文化創意產業事業及專案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文化部辦理第二期加強投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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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百點 點亮臺灣 第一屆百大文化基地授證及開箱 文化部長李遠:文化就在我們生活裡

上版日期: 2025/5/3 下午 03:38:00 | 內容: 文化部今(3)日於華山文創園區西一、二館舉辦第一屆百大文化基地發表會,文化部長李遠、環境部長彭啓明、評審團召集人柴松林與評審委員、各部會及地方文化局處代表等出席。除頒發110處基地獲選證明外,來自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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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部辦理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或所得額減除之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 | PubGovName: 文化部 | Keyword: 文化部;文化創意產業(工藝產業);新創事業;投資抵減;抵減稅額(抵稅);所得稅;申請資格;審查審核;文化創意事業;有限合夥 | 文化部令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文創字第11320464762號修正「文化部辦理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抵減或所得額減除之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文化部辦理國家戰略重點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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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2月27日 | PubGovName: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 Keyword: 國片(台灣電影);國片輔導金;電影影片;政府補助;經費補助;申請資格;審查審核;電影片製作業;導演;口述影像 |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中華民國114年2月27日局影(輔)字第11430007952號訂定「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辦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國產電影長片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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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令:修正「文化黑潮之臺灣圖像角色IP品牌發展徵案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5月16日 | PubGovName: 文化部 | Keyword: 文化部;原創;圖像IP(IP角色,圖像角色IP);圖文創作;著作權;甄選(徵選);政府補助;申請資格;補助金;選拔(評選);文化創意事業;IP產業;圖片(圖像畫像);影音資料;影片分享網站(網路影音平... | 文化部令中華民國114年5月16日文創字第11430128632號修正「文化黑潮之臺灣圖像角色IP品牌發展徵案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文化黑潮之臺灣圖像角色IP品牌發展徵案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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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與外交部「雙部長會商」 以文化外交作為總合外交重要項目

上版日期: 2025/2/11 下午 12:14:00 | 內容: 文化部長李遠今(11)日與外交部長林佳龍舉行兩部會首次的「雙部長會商」,共同研商推動「文化外交」的各種可能。李遠指出,年前立法院大幅刪減預算時,他就曾指出,「文化部與外交部被刪減的情況很相似」,因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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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修正「文化黑潮之國際流行音樂節目徵案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 PubGovName: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 Keyword: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流行音樂;節目;政府補助;經費補助;申請資格;產業升級;新媒體;文化內容產業;文化內容策進院;演藝團隊;表演演出;文化創意產業(文創);國際文藝活動 |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局音(輔)字第11430003141號修正「文化黑潮之國際流行音樂節目徵案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文化黑潮之國際流行音樂節目徵案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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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媒體無主管機關既非文化部也不是電信事業主管機關NCC輔導轉型內政部社會職業團體落實服務與正義!

提送日期: 2021-12-11 10:00:01 | 提議者: 歐葛 | 附議數量: 0 | 附議門檻: 5000 | 留言數量: 0 | 利益與影響: 政府於1999年廢《出版法》後,又依序成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12年裁撤行政院新聞局改增設文化部;自此,媒體沒了主管機關,記者專業漸逝,有關學術教育更可謂既虛非實。換言之,大專院校當前相... | 提議內容: 鑒於政府興革體制結果,使產學專業及規範瓦解,崩壞民主法治國家社會可持續發展之關鍵;且,媒體亂象、新聞失序、資訊紊亂不實影響社會秩序及風氣已成本世紀全球面臨重大社會問題之一。為使臺灣接軌國際邁向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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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文化部令:訂定「第十六屆金漫獎報名須知」,自即日生效同分類的行政院公報

交通部令: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部分條文及第12條附表8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交通部 | Keyword: 發展觀光條例;違法違規;裁處罰鍰;罰鍰額度;觀光遊樂業;旅行業;旅行業經理人;導遊;領隊;水域遊憩活動;遊覽車;交通部觀光署;交通部公路局;內政部國家公園署;觀光旅館;國家風景區 | 交通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交授觀企字第11320011551號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部分條文及第十二條附表八。 附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部分條文及第十二條附表八部  長 陳世凱發展...

交通部公告: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第24條及第39條之1附件15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交通部 | Keyword: 交通安全(行車安全);汽車;機車(機器腳踏車,摩托車);貨車;證明書(證明文件);監理;卡車(貨車);鈑金;結構強度 | 交通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交運字第1130028428號主  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九條之一附件十五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

交通部公路局公告:預告「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暨交通部公路局車輛行車事故覆議規費收費標準」第3條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交通部公路局 | Keyword: 車輛;交通事故(交通肇事,交通失事);鑑定(鑑識);覆議;規費;收費標準;監理所;交通部公路局(交通部公路總局) | 交通部公路局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路監交字第1130113616號主  旨:預告修正「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暨交通部公路局車輛行車事故覆議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草案。依  據:行政...

農業部公告:公告美國南卡羅萊納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動物防疫;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高病原禽流感病毒);無疫區(非疫區);傳染病防治(防疫);疫區(疫情集中區);動物檢疫;動物傳染病;美國 | 農業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6日(補登)農授防字第1141867145號主  旨:公告美國南卡羅萊納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依  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編制表」,自114年1月7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衛生福利部 | Keyword: 官等職等員額;編制人員(員額編制,編制員額,編制內人員);組織編制(組織型態);職位分類(職等);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衛福部所屬醫療機構);澎湖 | 衛生福利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衛部人字第1130157883號修正「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七日生效。 附修正「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編制表」部  長 邱泰源衛生福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令:修正「大專青年預聘計畫」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Keyword: 專業訓練(職業訓練,工作訓練);學員;申請資格;證明書(證明文件);大專校院(大專院校);經費補助;青年;AI人工智慧;數位淨零雙軸轉型;教育訓練;在職訓練;職場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發訓字第1132504772號修正「大專青年預聘計畫」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大專青年預聘計畫」部分規定   代理署長 陳世昌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令:修正「用電設備檢驗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用電設備檢驗職類規範」,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 Keyword: 勞動部;技術士;檢定考試(技能檢定);專業證照;用戶用電設備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技發字第1131301640號修正「用電設備檢驗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用電設備檢驗職類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

內政部令:訂定「內政部測繪成果授權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內政部 | Keyword: 內政部;測量測繪;授權;審查;契約 | 內政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台內地字第1130263118號訂定「內政部測繪成果授權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內政部測繪成果授權作業要點」   部  長 劉世芳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令:修正「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國家公園夥伴關係及資源保育監測推動計畫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夥伴關係推廣及資源保育監測推動計畫補捐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 Keyword: 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政府補助;民間團體;自然保育;環境教育;經費補助;核銷;大專校院(大專院校);國家公園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園署遊字第1131027537號修正「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國家公園夥伴關係及資源保育監測推動計畫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夥伴關...

內政部公告:預告廢止「新拌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檢測訓練合格人員認可費收費標準」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內政部 | Keyword: 法令廢止;建築物;混凝土;勘查檢查(檢驗,檢測);訓練;結業證書;考試(測驗);規費;審查;收費標準;氯離子;海砂屋 | 內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台內國字第1130815545號主  旨:預告廢止「新拌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檢測訓練合格人員認可費收費標準」。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公...

海洋委員會公告:預告「我國領海範圍內為禁止船舶壓艙水交換之海洋管制區及其污染管制措施」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海洋委員會 | Keyword: 船舶;壓艙水;管制區(禁制區);海洋污染防治;管制措施(限制措施) | 海洋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海保字第1140000298號主  旨:預告修正「我國領海範圍內為禁止船舶壓艙水交換之海洋管制區及其污染管制措施」。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

海洋委員會公告:預告「海洋污染防治法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之排洩物質及其管理規定」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海洋委員會 | Keyword: 船舶;壓艙水;海洋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法;國際公約 | 海洋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海保字第1140000302號主  旨:預告修正「海洋污染防治法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之排洩物質及其管理規定」。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

法務部公告:預告「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測謊實施辦法」第1條、第11條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法務部 | Keyword: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侵害犯罪;保護管束;加害人;測謊 | 法務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法保字第11305515561號主  旨:預告修正「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測謊實施辦法」第一條、第十一條。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

財政部公告:公告114年度花生等14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種類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實施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財政部 | Keyword: 農產品防衛;基準價格;基準數量;農產品價格;起岸價格(CIF);進口貨物;花生;大蒜;紅豆;白米;米製品;稻穀;糙米;檳榔;液態乳;東方梨;乾香菇;柚子;柿子;金針;豬肉;雞肉 | 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台財關字第1131034992號主  旨:公告一百十四年度花生等十四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種類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詳如附表),實施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至...

經濟部令:修正「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經濟部 | Keyword: 發電業;電業法;電力;電力供應(電力輸送,用電);再生能源售電業;再生能源發電業;公用售電業;備用供電容量;台灣電力公司(台電);購電 | 經濟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經能字第11358040430號修正「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附修正「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部  長 郭智輝   備用供電容量...

交通部令: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部分條文及第12條附表8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交通部 | Keyword: 發展觀光條例;違法違規;裁處罰鍰;罰鍰額度;觀光遊樂業;旅行業;旅行業經理人;導遊;領隊;水域遊憩活動;遊覽車;交通部觀光署;交通部公路局;內政部國家公園署;觀光旅館;國家風景區 | 交通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交授觀企字第11320011551號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部分條文及第十二條附表八。 附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部分條文及第十二條附表八部  長 陳世凱發展...

交通部公告: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第24條及第39條之1附件15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交通部 | Keyword: 交通安全(行車安全);汽車;機車(機器腳踏車,摩托車);貨車;證明書(證明文件);監理;卡車(貨車);鈑金;結構強度 | 交通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交運字第1130028428號主  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九條之一附件十五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

交通部公路局公告:預告「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暨交通部公路局車輛行車事故覆議規費收費標準」第3條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交通部公路局 | Keyword: 車輛;交通事故(交通肇事,交通失事);鑑定(鑑識);覆議;規費;收費標準;監理所;交通部公路局(交通部公路總局) | 交通部公路局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2日路監交字第1130113616號主  旨:預告修正「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暨交通部公路局車輛行車事故覆議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草案。依  據:行政...

農業部公告:公告美國南卡羅萊納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農業部 | Keyword: 動物防疫;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高病原禽流感病毒);無疫區(非疫區);傳染病防治(防疫);疫區(疫情集中區);動物檢疫;動物傳染病;美國 | 農業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6日(補登)農授防字第1141867145號主  旨:公告美國南卡羅萊納州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非疫區刪除,並自即日生效。依  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編制表」,自114年1月7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衛生福利部 | Keyword: 官等職等員額;編制人員(員額編制,編制員額,編制內人員);組織編制(組織型態);職位分類(職等);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衛福部所屬醫療機構);澎湖 | 衛生福利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衛部人字第1130157883號修正「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編制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七日生效。 附修正「衛生福利部澎湖醫院編制表」部  長 邱泰源衛生福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令:修正「大專青年預聘計畫」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Keyword: 專業訓練(職業訓練,工作訓練);學員;申請資格;證明書(證明文件);大專校院(大專院校);經費補助;青年;AI人工智慧;數位淨零雙軸轉型;教育訓練;在職訓練;職場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發訓字第1132504772號修正「大專青年預聘計畫」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附修正「大專青年預聘計畫」部分規定   代理署長 陳世昌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令:修正「用電設備檢驗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用電設備檢驗職類規範」,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 | PubGovName: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 Keyword: 勞動部;技術士;檢定考試(技能檢定);專業證照;用戶用電設備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7日技發字第1131301640號修正「用電設備檢驗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用電設備檢驗職類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

內政部令:訂定「內政部測繪成果授權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內政部 | Keyword: 內政部;測量測繪;授權;審查;契約 | 內政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台內地字第1130263118號訂定「內政部測繪成果授權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附「內政部測繪成果授權作業要點」   部  長 劉世芳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令:修正「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國家公園夥伴關係及資源保育監測推動計畫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夥伴關係推廣及資源保育監測推動計畫補捐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 Keyword: 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政府補助;民間團體;自然保育;環境教育;經費補助;核銷;大專校院(大專院校);國家公園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園署遊字第1131027537號修正「內政部營建署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國家公園夥伴關係及資源保育監測推動計畫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夥伴關...

內政部公告:預告廢止「新拌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檢測訓練合格人員認可費收費標準」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內政部 | Keyword: 法令廢止;建築物;混凝土;勘查檢查(檢驗,檢測);訓練;結業證書;考試(測驗);規費;審查;收費標準;氯離子;海砂屋 | 內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台內國字第1130815545號主  旨:預告廢止「新拌混凝土中氯離子含量檢測訓練合格人員認可費收費標準」。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公...

海洋委員會公告:預告「我國領海範圍內為禁止船舶壓艙水交換之海洋管制區及其污染管制措施」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海洋委員會 | Keyword: 船舶;壓艙水;管制區(禁制區);海洋污染防治;管制措施(限制措施) | 海洋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海保字第1140000298號主  旨:預告修正「我國領海範圍內為禁止船舶壓艙水交換之海洋管制區及其污染管制措施」。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

海洋委員會公告:預告「海洋污染防治法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之排洩物質及其管理規定」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海洋委員會 | Keyword: 船舶;壓艙水;海洋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法;國際公約 | 海洋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海保字第1140000302號主  旨:預告修正「海洋污染防治法第四條第六款規定之排洩物質及其管理規定」。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

法務部公告:預告「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測謊實施辦法」第1條、第11條修正草案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法務部 | Keyword: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侵害犯罪;保護管束;加害人;測謊 | 法務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法保字第11305515561號主  旨:預告修正「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測謊實施辦法」第一條、第十一條。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

財政部公告:公告114年度花生等14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種類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實施期間自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財政部 | Keyword: 農產品防衛;基準價格;基準數量;農產品價格;起岸價格(CIF);進口貨物;花生;大蒜;紅豆;白米;米製品;稻穀;糙米;檳榔;液態乳;東方梨;乾香菇;柚子;柿子;金針;豬肉;雞肉 | 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台財關字第1131034992號主  旨:公告一百十四年度花生等十四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種類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詳如附表),實施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至...

經濟部令:修正「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Date_Published: 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 | PubGovName: 經濟部 | Keyword: 發電業;電業法;電力;電力供應(電力輸送,用電);再生能源售電業;再生能源發電業;公用售電業;備用供電容量;台灣電力公司(台電);購電 | 經濟部令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經能字第11358040430號修正「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附修正「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部  長 郭智輝   備用供電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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