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告:預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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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文化部公告:預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3月14日, PubGovName是文化部, Keyword是文化創意產業(工藝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檢舉告發(舉發);獎勵;獎金(獎勵金);違法違規;管轄權;表演藝術;黃牛票, HTMLContent是文化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文影字第11420064651號主 旨:預告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修正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 ....
MetaId | 155939 |
Doc_Style_LName | 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 | 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教育科技文化篇 |
PubGov | 文化部 |
PubGovName | 文化部 |
UndertakeGov | 文化部 |
Officer_name | 部長 李遠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
GazetteId | 文影字第11420064651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4年3月14日 |
Comment_Deadline | 中華民國114年5月13日 |
Comment_Days | 60 |
Title | 文化部公告:預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 | 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on Article 10-1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Act Violation Report and Reward" |
ThemeSubject | 預告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 |
Keyword | 文化創意產業(工藝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檢舉告發(舉發);獎勵;獎金(獎勵金);違法違規;管轄權;表演藝術;黃牛票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修正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 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三)聯絡人:何視察 (四)電話:02-85126431 (五)傳真:02-89956423 (六)電子郵件:sjho0806@moc.gov.tw |
Category | 440(文化藝術) |
Cake | J33(法令草案);DA3(發展藝術產業) |
Service | (空)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47/ch05/type3/gov46/num21/Eg.htm |
HTMLContent | 文化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文影字第11420064651號 主 旨:預告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修正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 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三)聯絡人:何視察 (四)電話:02-85126431 (五)傳真:02-89956423 (六)電子郵件:sjho0806@moc.gov.tw 部 長 李遠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MetaId155939 |
Doc_Style_LName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空) |
Chapter教育科技文化篇 |
PubGov文化部 |
PubGovName文化部 |
UndertakeGov文化部 |
Officer_name部長 李遠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 |
GazetteId文影字第11420064651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3月14日 |
Comment_Deadline中華民國114年5月13日 |
Comment_Days60 |
Title文化部公告:預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on Article 10-1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 Act Violation Report and Reward" |
ThemeSubject預告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 |
Keyword文化創意產業(工藝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檢舉告發(舉發);獎勵;獎金(獎勵金);違法違規;管轄權;表演藝術;黃牛票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修正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 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三)聯絡人:何視察 (四)電話:02-85126431 (五)傳真:02-89956423 (六)電子郵件:sjho0806@moc.gov.tw |
Category440(文化藝術) |
CakeJ33(法令草案);DA3(發展藝術產業) |
Service(空)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47/ch05/type3/gov46/num21/Eg.htm |
HTMLContent文化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13日文影字第11420064651號主 旨:預告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修正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 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c.gov.tw/)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三)聯絡人:何視察 (四)電話:02-85126431 (五)傳真:02-89956423 (六)電子郵件:sjho0806@moc.gov.tw 部 長 李遠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