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告:預告「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2條、第4條、第9條修正草案
- 行政院公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Title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告:預告「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2條、第4條、第9條修正草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3月21日, PubGovName是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Keyword是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運輸事故調查法;交通事故(交通肇事,交通失事);水路事故;死亡(逝世,去世,往生,壽終,亡故);船舶;船難(海難);爆炸災害;燃油外洩(漏油);輻射污染;船員(海員,水手);失蹤;農業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通報, HTMLContent是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21日運水字第1140001133A號主 旨:預告修正「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二、修正依據:運輸事故調查....
MetaId | 156128 |
Doc_Style_LName | 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 | 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交通建設篇 |
PubGov | 飛安會 |
PubGovName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UndertakeGov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Officer_name | 主任委員 林信得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4年3月21日 |
GazetteId | 運水字第1140001133A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4年3月21日 |
Comment_Deadline | 中華民國114年4月7日 |
Comment_Days | 14 |
Title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告:預告「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2條、第4條、第9條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 | TAIWAN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4 and 9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Handling of Investigation Procedures for Major Marine Occurrence" |
ThemeSubject | 預告修正「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草案 |
Keyword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運輸事故調查法;交通事故(交通肇事,交通失事);水路事故;死亡(逝世,去世,往生,壽終,亡故);船舶;船難(海難);爆炸災害;燃油外洩(漏油);輻射污染;船員(海員,水手);失蹤;農業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通報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一、修正機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三十八條。 三、「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ttsb.gov.tw)「法規與資訊/運輸安全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案係修正重大水路事故通報事項,為利水路事故通報與調查作業遂行,各機關(構)對規定修正有儘速實施之期待,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1樓。 (三)聯絡人:曾先生。 (四)電話:(02)77276248。 (五)傳真:(02)89127399。 (六)電子郵件:rangertzeng@ttsb.gov.tw |
Category | 610(交通運輸) |
Cake | J33(法令草案);8D1(事故調查) |
Service | (空)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52/ch06/type3/gov52/num22/Eg.htm |
HTMLContent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21日運水字第1140001133A號 主 旨:預告修正「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三十八條。 三、「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ttsb.gov.tw)「法規與資訊/運輸安全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案係修正重大水路事故通報事項,為利水路事故通報與調查作業遂行,各機關(構)對規定修正有儘速實施之期待,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1樓。 (三)聯絡人:曾先生。 (四)電話:(02)77276248。 (五)傳真:(02)89127399。 (六)電子郵件:rangertzeng@ttsb.gov.tw 主任委員 林信得 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MetaId156128 |
Doc_Style_LName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空) |
Chapter交通建設篇 |
PubGov飛安會 |
PubGovName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UndertakeGov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Officer_name主任委員 林信得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3月21日 |
GazetteId運水字第1140001133A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3月21日 |
Comment_Deadline中華民國114年4月7日 |
Comment_Days14 |
Title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告:預告「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2條、第4條、第9條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TAIWAN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4 and 9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Handling of Investigation Procedures for Major Marine Occurrence" |
ThemeSubject預告修正「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草案 |
Keyword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運輸事故調查法;交通事故(交通肇事,交通失事);水路事故;死亡(逝世,去世,往生,壽終,亡故);船舶;船難(海難);爆炸災害;燃油外洩(漏油);輻射污染;船員(海員,水手);失蹤;農業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通報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一、修正機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三十八條。 三、「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ttsb.gov.tw)「法規與資訊/運輸安全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案係修正重大水路事故通報事項,為利水路事故通報與調查作業遂行,各機關(構)對規定修正有儘速實施之期待,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1樓。 (三)聯絡人:曾先生。 (四)電話:(02)77276248。 (五)傳真:(02)89127399。 (六)電子郵件:rangertzeng@ttsb.gov.tw |
Category610(交通運輸) |
CakeJ33(法令草案);8D1(事故調查) |
Service(空)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52/ch06/type3/gov52/num22/Eg.htm |
HTMLContent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21日運水字第1140001133A號主 旨:預告修正「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三十八條。 三、「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ttsb.gov.tw)「法規與資訊/運輸安全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四、本案係修正重大水路事故通報事項,為利水路事故通報與調查作業遂行,各機關(構)對規定修正有儘速實施之期待,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11樓。 (三)聯絡人:曾先生。 (四)電話:(02)77276248。 (五)傳真:(02)89127399。 (六)電子郵件:rangertzeng@ttsb.gov.tw 主任委員 林信得 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二條、第四條、第九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