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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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 PubGovName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Keyword是銀行法;授權;資金;大額暴險(大額曝險);投資風險;風險管理(風險控管,控管風險);關係人;無擔保授信;自然人;法人;公營企業(公營事業), HTMLContent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金管銀法字第11402705971號主 旨:預告修正「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二條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
MetaId | 156257 |
Doc_Style_LName | 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 | 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財政經濟篇 |
PubGov | 金管會 |
PubGovName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UndertakeGov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
Officer_name | 主任委員 彭金隆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 |
GazetteId | 金管銀法字第11402705971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 |
Comment_Deadline | 中華民國114年5月26日 |
Comment_Days | 60 |
Title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 |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Regulations Regarding Article 33-3 of Banking Act" |
ThemeSubject | 預告修正「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二條草案。 |
Keyword | 銀行法;授權;資金;大額暴險(大額曝險);投資風險;風險管理(風險控管,控管風險);關係人;無擔保授信;自然人;法人;公營企業(公營事業)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第一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 (三)聯絡人:邱稽核 (四)電話:02-89689628 (五)傳真:02-89691352 (六)電子郵件:ttchiou@banking.gov.tw |
Category | 540(金融保險) |
Cake | J33(法令草案);472(銀行業) |
Service | (空)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56/ch04/type3/gov36/num11/Eg.htm |
HTMLContent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金管銀法字第11402705971號 主 旨:預告修正「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二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第一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 (三)聯絡人:邱稽核 (四)電話:02-89689628 (五)傳真:02-89691352 (六)電子郵件:ttchiou@banking.gov.tw 主任委員 彭金隆 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MetaId156257 |
Doc_Style_LName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空) |
Chapter財政經濟篇 |
PubGov金管會 |
PubGovName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UndertakeGov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
Officer_name主任委員 彭金隆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 |
GazetteId金管銀法字第11402705971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 |
Comment_Deadline中華民國114年5月26日 |
Comment_Days60 |
Title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2條修正草案 |
TitleEnglish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Regulations Regarding Article 33-3 of Banking Act" |
ThemeSubject預告修正「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二條草案。 |
Keyword銀行法;授權;資金;大額暴險(大額曝險);投資風險;風險管理(風險控管,控管風險);關係人;無擔保授信;自然人;法人;公營企業(公營事業)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第一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 (三)聯絡人:邱稽核 (四)電話:02-89689628 (五)傳真:02-89691352 (六)電子郵件:ttchiou@banking.gov.tw |
Category540(金融保險) |
CakeJ33(法令草案);472(銀行業) |
Service(空)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56/ch04/type3/gov36/num11/Eg.htm |
HTMLContent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3月27日金管銀法字第11402705971號主 旨:預告修正「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二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第一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 (三)聯絡人:邱稽核 (四)電話:02-89689628 (五)傳真:02-89691352 (六)電子郵件:ttchiou@banking.gov.tw 主任委員 彭金隆 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