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公告:預告「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
- 行政院公報 @ 國家發展委員會
Title海洋委員會公告:預告「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的Date_Published是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 PubGovName是海洋委員會, Keyword是海洋環境保護;動物保育;野放;專業人員(專家);專業訓練(職業訓練,工作訓練);教育訓練;證書費;費用(收費);收費標準, HTMLContent是海洋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海保字第11400040332號主 旨:預告訂定「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海洋委員會。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三、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
MetaId | 156636 |
Doc_Style_LName | 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 | 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 | (空) |
Chapter | 內政篇 |
PubGov | 海洋委員會 |
PubGovName | 海洋委員會 |
UndertakeGov | 海洋委員會 |
Officer_name | 主任委員 管碧玲 |
Date_Created | 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 |
GazetteId | 海保字第11400040332號 |
Date_Published | 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 |
Comment_Deadline | 中華民國114年6月16日 |
Comment_Days | 60 |
Title | 海洋委員會公告:預告「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 |
TitleEnglish | OCEAN AFFAIRS COUNCIL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Fee-charging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es for Personnel for Breeding Marine Animals or Releasing Them Into Their Natural Habitat" |
ThemeSubject | 預告訂定「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 |
Keyword | 海洋環境保護;動物保育;野放;專業人員(專家);專業訓練(職業訓練,工作訓練);教育訓練;證書費;費用(收費);收費標準 |
Eng_Keyword | (空) |
Explain | 一、訂定機關:海洋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海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法規資訊/本會主管法規/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oac.gov.tw/DraftForum.aspx)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二)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三)聯絡人:賴專員 (四)電話:07-3382057分機262236 (五)傳真號碼:07-3381663 (六)電子郵件:layemiin1215@oca.gov.tw |
Category | 1F0(海洋事務) |
Cake | J33(法令草案);F30(海洋資源) |
Service | (空) |
GazetteHTML | 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68/ch02/type3/gov85/num2/Eg.htm |
HTMLContent | 海洋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海保字第11400040332號 主 旨:預告訂定「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海洋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海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法規資訊/本會主管法規/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oac.gov.tw/DraftForum.aspx)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二)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三)聯絡人:賴專員 (四)電話:07-3382057分機262236 (五)傳真號碼:07-3381663 (六)電子郵件:layemiin1215@oca.gov.tw 主任委員 管碧玲 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MetaId156636 |
Doc_Style_LName公告及送達 |
Doc_Style_SName法規命令訂定、修正草案及廢止案之預告 |
PreviewStageURL(空) |
Chapter內政篇 |
PubGov海洋委員會 |
PubGovName海洋委員會 |
UndertakeGov海洋委員會 |
Officer_name主任委員 管碧玲 |
Date_Created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 |
GazetteId海保字第11400040332號 |
Date_Published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 |
Comment_Deadline中華民國114年6月16日 |
Comment_Days60 |
Title海洋委員會公告:預告「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 |
TitleEnglishOCEAN AFFAIRS COUNCIL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Fee-charging Standards of Training Certificates for Personnel for Breeding Marine Animals or Releasing Them Into Their Natural Habitat" |
ThemeSubject預告訂定「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 |
Keyword海洋環境保護;動物保育;野放;專業人員(專家);專業訓練(職業訓練,工作訓練);教育訓練;證書費;費用(收費);收費標準 |
Eng_Keyword(空) |
Explain一、訂定機關:海洋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海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法規資訊/本會主管法規/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oac.gov.tw/DraftForum.aspx)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二)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三)聯絡人:賴專員 (四)電話:07-3382057分機262236 (五)傳真號碼:07-3381663 (六)電子郵件:layemiin1215@oca.gov.tw |
Category1F0(海洋事務) |
CakeJ33(法令草案);F30(海洋資源) |
Service(空) |
GazetteHTML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1068/ch02/type3/gov85/num2/Eg.htm |
HTMLContent海洋委員會公告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海保字第11400040332號主 旨:預告訂定「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海洋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海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法規資訊/本會主管法規/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oac.gov.tw/DraftForum.aspx)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二)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 (三)聯絡人:賴專員 (四)電話:07-3382057分機262236 (五)傳真號碼:07-3381663 (六)電子郵件:layemiin1215@oca.gov.tw 主任委員 管碧玲 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