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展員
- 臺北市政府求職徵才職缺資訊 @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職務名稱推展員的職務類別是其他人員, 薪等是無, 起始日是1140423, 迄止日是1140508, 工作地址是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 部門名稱是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工作描述是1. 辦理身心障礙就業服務等相關工作。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No | 223 |
部門代碼 | 379760200J |
部門名稱 |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
工作編號 | 83503 |
更新時間 | 1140508 |
電話 | (空) |
薪等 | 無 |
job_Kind_Name | 無 |
職務名稱 | 推展員 |
職務類別 | 其他人員 |
數量 | 1 |
org_type_Name | (空) |
起始日 | 1140423 |
迄止日 | 1140508 |
雇用規則 | 1.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以依法具有工作權為限。2.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1)大學或獨立學院復健諮商、社會或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教育或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長期照護等相關科系畢業。(2)大學或獨立學院非前述相關科系所畢業,曾從事就業服務或服務身心障礙者相關工作1年(請附相關證明文件佐證)。3.具備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中打每分鐘至少15字且錯誤率10%以下及Word、Excel)。 |
工作描述 | 1. 辦理身心障礙就業服務等相關工作。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 | (空)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 |
官方規則 | 否 |
輪值否 | 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 | 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 | 1. 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等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推展員。 2. 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目前外國學歷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即日起至民國114年5月8日止,掛號郵寄至(108220)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人事室(郵戳為憑),逾期、證件不齊或親送者恕不受理報名。 4. 本職務月支報酬39,960元(尚需扣勞、健保費用)。 5. 甄選方式: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次甄選分為電腦文書能力測驗及口試(同日舉行)兩部分,各佔評選成績50%。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不得逾職缺人數2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放棄或遇有相關職務出缺時,依序遞補,報酬依實際出缺職務核給,候用期間至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2個月,本項職缺預計114年5月20日上午9時00分辦理面試報到,如遇改期,將另行電話通知。 6. 錄取人員自實際到職起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始正式僱用。試用期間待遇均比照正式臨時人員並辦理勞健保投保,試用期間內或屆滿時,如須終止契約,或經考核不及格者,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解僱,並依備取順序遞補。 7. 本案如經甄選後,得視情況需要進行第二次面試;如未有適當人選,得予從缺,並再行公告甄選,甄選結果一律以發函方式通知到場面試者。 8. 本案聯絡人:魏先生,電話:2338-1600分機5011。 9. 本案參考附件甄選簡章及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網址https://fd.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下載。 |
File_Path | (空) |
備註 | (空) |
同步更新日期 | 2025-05-09 |
No223 |
部門代碼379760200J |
部門名稱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
工作編號83503 |
更新時間1140508 |
電話(空) |
薪等無 |
job_Kind_Name無 |
職務名稱推展員 |
職務類別其他人員 |
數量1 |
org_type_Name(空) |
起始日1140423 |
迄止日1140508 |
雇用規則1.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以依法具有工作權為限。2.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1)大學或獨立學院復健諮商、社會或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教育或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長期照護等相關科系畢業。(2)大學或獨立學院非前述相關科系所畢業,曾從事就業服務或服務身心障礙者相關工作1年(請附相關證明文件佐證)。3.具備電腦及文書處理能力(中打每分鐘至少15字且錯誤率10%以下及Word、Excel)。 |
工作描述1. 辦理身心障礙就業服務等相關工作。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名稱(空) |
工作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 |
官方規則否 |
輪值否無需輪值 |
特殊規則歡迎身心障礙、歡迎原住民族 |
聯絡資訊1. 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等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推展員。 2. 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目前外國學歷若無我國駐外單位驗證,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3.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即日起至民國114年5月8日止,掛號郵寄至(108220)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人事室(郵戳為憑),逾期、證件不齊或親送者恕不受理報名。 4. 本職務月支報酬39,960元(尚需扣勞、健保費用)。 5. 甄選方式: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本次甄選分為電腦文書能力測驗及口試(同日舉行)兩部分,各佔評選成績50%。本次甄選依成績高低依序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不得逾職缺人數2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放棄或遇有相關職務出缺時,依序遞補,報酬依實際出缺職務核給,候用期間至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2個月,本項職缺預計114年5月20日上午9時00分辦理面試報到,如遇改期,將另行電話通知。 6. 錄取人員自實際到職起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始正式僱用。試用期間待遇均比照正式臨時人員並辦理勞健保投保,試用期間內或屆滿時,如須終止契約,或經考核不及格者,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解僱,並依備取順序遞補。 7. 本案如經甄選後,得視情況需要進行第二次面試;如未有適當人選,得予從缺,並再行公告甄選,甄選結果一律以發函方式通知到場面試者。 8. 本案聯絡人:魏先生,電話:2338-1600分機5011。 9. 本案參考附件甄選簡章及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網址https://fd.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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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空) |
同步更新日期2025-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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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5樓